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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外交部「拓展我國內民間團體之國際合作與行銷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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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0日下午3時,我代表中國人權協會主席外交部「拓展我國內民間團體之國際合作與行銷座談會」,主要討論事項有四,包括加強與國際或外國非政府組織進行合作計畫案、協助邀請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負責人或重要幹部來台訪問案、本部本年擬選送國內10名NGO重要幹部赴海外培訓案、鼓勵國內NGO參與「美國國際志工行動協會」本年年會案。 該座談會對我國外交空間的拓展及國際形象非常重要,外交部重視「NGO」、「INGO」,我覺得很棒!

國際貿易談判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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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談判高手 A Basic Guide to International Negotiation Roger S. G. March著‧安紀芳譯‧絲路出版社出版 1.所謂「談判」,乃指為了改變雙方目前的關係,人們彼此交換意見,直到達成共同協議為止。缺乏「溝通」,談判便無法成立;談判是人們的行動要素之一。 2.「商業談判」包含了「競爭」、「協調」、「感情」、「態度」、「組織」以及「個人」等五個影響基因,前述要素會影響談判者的意向。 3. 「競爭」、「協調」、「感情」、「態度」、「組織」及「個人」這五種因素既或多或少會影響談判的成敗,如欲掌握談判的訣竅,就必須懂得巧妙應付這五項因素。 4.欲了解「談判」是什麼?由以下七種定義即可明白:(1)兩者以上,立場不同的人們,為了消弭彼此間的差異,所進行的溝通協調。(2)談判以意見一致為目標。(3)談判是視彼此為必要對手,建立兩個當事人之間的對立關係。(4)談判中所達成的協議,是以長久關係為出發點。(5)談判是一種心路歷程。(6)談判時,並非只有言語上的溝通,除了語言之外,尚有其他溝通方式。(7)文化差異會影響到談判。 5.談判時,談判能力很重要,這其中「語言能力」是必備條件之一。談判者必須能明確地表達自己的想法,以及理解對方的意見,唯有雙向明瞭,才可謂真正的「溝通」。其次,「傳達情報」也是談判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愈是能掌握談判對手,以及包括對方產品及服務等市場動向,愈是對我方有利;達成談判的祕訣是,儘量多提出疑問,卻給予最少量的情報。 6.談判前的準備很重要,影響公司利益的談判場合,以下十七項檢查步驟必須確實執行。(1)決定談判的討論項目;(2)決定屆時避免說到的討論項目;(3)安排討論事項的先後次序;(4)決定自己的權限範圍;(5)蒐集情報資料;(6)決定向對方要求的情報;(7)分析談判對手;(8)分析對方談判團體的每一位成員;(9)訂定討論事項的進行計畫;(10)決定最初的質問內容;(11)決定出發點;(12)設定目標;(13)選定策略和戰術;(14)排練各人分配的職務和角色;(15)進行自我分析;(16)選擇談判時間、地點和屆時使用的語言;(17)組成談判團體。 7.一般談判,容易犯的錯誤,包括:(1)尚未明確地了解對方的目標,便貿然實施實際的談判手腕;(2)讓對方看穿我方的目標、希望或限制;(3)出乎意料之外的,是

學庸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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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庸讀本 王澤應注譯‧三民書局印行 1.我記得我在初中、高中就讀時,校長邵夢蘭女士非常重視論語、孟子的學習,至於「中庸」,只在一些國文課文中讀到片段。但「中庸」的內容確實值得一讀再讀,對個人的修身處世、待人接物均有幫助。 2.《中庸》是儒家的一部「性命之書」,朱熹將之與《大學》、《論語》、《孟子》合稱「四書」。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說:「子思…嘗困於宋…作《中庸》」,但也有人認為非子思所做。 3.作者認為《中庸》是從孔子的倫理思想出發,綜合了孟子、荀子的倫理思想,從哲學倫理學的高度對先秦倫理思想進行了系統的總結。 4.《中庸》開宗名義指出:「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脩道之謂教。」,闡述「性」、「道」、「教」,可謂《中庸》的總綱。 5.孔子首倡「中庸」,國人也常言談中提到「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即符合天命人性之德的中正態度和做法,它是「執其兩端而用其中」。中庸之道的基本特徵是「中和」,《中庸》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6.《中庸》內還談到「誠明合一」的基本思想,《中庸》說:「誠則明矣,明則誠矣」。「至誠」具有極大的功能和作用,《中庸》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7.《中庸》中還說到「三達德」和「五達道」,智仁勇見達於性命的道和中和之德的「三達德」,是處理人我群己關係的基本道德準則。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是五種基本的道德關係。《中庸》曰:「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子曰:『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知斯三者,則知所以脩身;知所以脩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天下國家矣。』」。 8.《中庸》還談「九經」,九經即九個準則,《中庸》曰:「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脩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脩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則不昡,體群臣則士之報禮重,子庶民則百姓勸,來百工則財用足,

華雨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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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雨集(五) 印順著‧正聞出版社發行 1.印順法師在大乘佛法,以「性空」為主,兼攝唯識與真常;在精神上、行為上,倡導青年佛教與人間佛教。 2.為人以「修身」為本,以「修身」為關要,這是儒佛非常一致的問題,印順法師認為儒家的致知、誠意、正心、修身──自修的歷程,與佛法的信、戒、定、慧──自利的次第相當。 3.印順法師理解佛法:(1)從論下手;(2)重於大義;(3)重於辨異;(4)重於思惟。他還以佛法的「法印」來研究佛法,即:在研求的態度,應有「無我」的精神,在方法上,諸行無常;在立場上,湼槃寂靜是研究者的信仰與理想。 4.佛法不只是理論,修證也重要,理論與修證都應以表現於實際事行(對人對事)來衡量。 5.印順法師認為在佛法上講,出家人有三條路:上上等是「修行」,第二等輪到「學問」,第三等是「修福」。他的學佛態度是「信佛」,以佛法為中心,並以之做為自己的信仰。 6.「戒律」很重要,佛教的戒律是集體的生活,「修行」也在集體生活中去鍛練,佛教的戒律是道德的感化和法制的制裁,兩者統一起來。在集體生活裡,大家有共同的信念,淨善的行為,彼此和睦,而發生偉大的作用──正法住世。 7.佛法要我們減少煩惱,叫我們增長慈悲心,叫我們對佛教有熱心,來護持聖教,覺得眾生非常苦惱,進而救度。學習佛法,一定要時常用佛法指導自己,把佛法的基本原理時常放在心裡,時常拿來指導自己,警策自己。 8.修道的主體,不外乎「止觀」,因止觀而成就「定慧」,其基本原則:(1)要在心理上抓住一事,先要修「念」,如「數息觀」;(2)如念一馳散,就馬上抓回來──「攝心」。修行人能靜坐最好,在一定時間內不間斷的實行,充滿興趣而養成習慣。又「中觀」的觀法不同於一般的思維,它是「緣起觀」,中觀的運用,必須在修觀有成就,即對「緣起」有深切的體認,才能運用在日常生活中。

華雨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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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雨集(四) 印順著‧正聞出版社發行 1.本書共彙集11篇印順法師之大作,(1)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2)法海探珍;(3)中國佛教瑣談;(4)淫欲為道;(5)佛法中特別愛好的數目;(6)辨法相與唯識;(7)談法相;(8)苦痛與知識;(9)道在平常日用中;(10)談佛法的宗教經驗;(11)佛學大宗。 2.《增壹阿含經》說:「諸佛皆出人間,終不在天上成佛也」,印順法師深信佛法是「佛在人間」,「以人類為本」的佛法。應使佛法能成為適應時代,有益人類身心的,「人類為本」的佛法。 3.為了化導大眾,種善根而漸漸的引向解脫(不一定在今生),在正常的「八正道」外,別有適應信強慧弱(主要為在家)的「六念法門」──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心)念自己歸信的三寶功德,念自己持行的戒德,念自己所作的布施功德,念(自己所能得的)天界的莊嚴。在憂愁、恐怖,特別是瀕臨病重的死亡邊緣,如修天念,可以心無怖畏而得內心的平安。 4.佛法是從現實身心去了解一切,知道身心、自他、物我,一切是相依的,依「因緣」而存在。眾生、人不能「正見」而起染著(「愛」);以「無明」、「染愛」而有造作(業),因行業而有苦果。 5.龍樹菩薩作《中論》,依大乘法,貫通《阿含》的中道緣起,說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八不緣起」。 6.修學人間佛教──人菩薩行,以「三心」為根本,三心是大乘信願──菩提心、大悲心、空性見。「悲心」要從人類,眾生的相互依存,到自他平等,自他體空去理解修習的。如什麼都以「自己」為主,為自己利益著想,那即使做些慈善事業,也不能說是菩薩行。「空性見」,「空性」是緣起的空性。 7.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湼槃寂靜,釋尊用這三者,印定一切佛法,這是「緣起」正法的基本原則,即「三法印」。 8.「解脫生死」是修行佛法的根本問題,所以「了生死」、「了生脫死」成為中國佛教界的一般論題。 9.十八地獄之說,即(1)八熱地獄;(2)八寒地獄;(3)遊增地獄;(4)孤獨地獄。 10.凡夫對一切事理的認識,一定有「相」,如佛法中所說的「所緣緣」;如沒有相,一切無從認識。我們對法相的認識,就是一般所說的「執著」,見個什麼,執著它就是個什麼。不會覺察到它的變化,與其他的種種關係。而佛開示我們,以「因緣所生」為原則,指出一切無常、無我,在時間上有前後的變化性,在彼此間的關係上,是種種條件的「和合」,沒有獨立的

參加「全球寧靜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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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5日下午4時,我前往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參加由「靈鷲山佛教基金會」所舉辦之「全球寧靜運動」,該活動由心道法師主持。 漢寶德教授、許水德前院長、林奕華、厲耿桂芳、周柏雅議員、我.....等人均出席,活動至下午7時圓滿結束,所有參與者均有秩序地離開現場!

出席前立委黃澤青母親之喪禮

2009年4月25日上午9時,我前往台北市第一殯儀館「景仰廳」,參加前立委黃澤青母親喪禮之公祭。 此一喪禮採用「佛教儀式」,儀式莊嚴隆重,王金平院長、陳金讓前議長、張通榮市長、李鴻鈞立委......等人均出席,祭奠致哀。 黃澤青母親享有100歲高齡,兒孫滿堂,真可謂「福壽全歸」。

赴聯合報演講「婚姻法律與夫妻財產權益」

2009年4月24日下午2時至4時,我赴聯合報法律講座演講「婚姻法律與夫妻財產權益」。 近年,我國在《民法》婚姻規範上做了變革,以更符合現代社會潮流,例如結婚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離婚方面則是日前立院三讀通過增訂第1052-1條,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即消滅,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當事人不須再到戶政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而結婚所衍生之夫妻財產問題,例如法定或約定(共同及分別)財產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夫妻間不動產贈與、夫妻間的繼承等;夫妻欲離婚時,方式有協議、判決、法院調解及和解,另關於子女之監護、損害賠償與贍養費等。上述問題均需夫與妻雙方審慎思考為之,方能保自身權益。 以下是本次演講內容── 婚姻法律與夫妻財產權益 壹、前言 貳、結婚 一、須為結婚登記 《民法》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違反前述之方式,依《民法》第988條第1款之規定,構成「無效」。 二、禁止「重婚」及同時婚 (一)《民法》第985條: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違反前述之規定,依《民法》第988條第3款前段規定,「無效」;但重婚的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二)重婚罪 《刑法》第237條: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婚者亦同。 三、婚姻之撤銷不同於「無效」 (一)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民法》第988條)。 (二)結婚撤銷之原因: 1、《民法》第989條: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2、《民法》第990條: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一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3、《民法》第991條: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四條之規定者,受監護人或其最近親屬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結婚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4、《民法》第995條: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但自知悉其不能治之時起已逾三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5、《民法》第996條: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

華雨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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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雨集(三) 印順著‧正聞出版社發行 1.本書共有七篇印順法師的大作。(1)論提婆達多之「破僧」;(2)王舍城結集之研究;(3)論毗舍離七百結集;(4)阿難過在何處;(5)佛陀最後之過誡;(6)修定──修心‧唯心‧祕密乘;(7)讀「大藏經」雜記。 2.日前我有一友人贈我一部「大藏經」,極盼能有時間閱覽。 3.《遺教經》貫徹全經的要義,佛的入滅,對學眾的修學,是沒有關係的;只要依佛所說的「法」去勤修就得了。《湼槃經》一再提示,無量法門,統攝為「戒、定、慧、解脫──四法」,這是佛弟子所應依止修學的。本經略分為二:(一)戒律行儀;(二)定慧修證。前者可分五節:(1)依持淨戒;(2)密護根門;(3)飲食知覺;(4)覺寤瑜伽;(5)忍讓謙質。後者的內容,是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念、定、智慧、不戲論,這是「八大人念」。 4.修心──修定,是修行成佛的大問題。《雜阿含經》說:「心惱染故眾生惱染,心淨故眾生淨」;「心」可說是染淨、縛脫的樞紐所在了! 5.心怎麼等於「定」呢?在修行的道品中,如「人正道」中的「正定」,「七覺支」中的「定覺支」;五根中的「定根」,「五力」中的定力,都稱為「定」。「增上心」的比丘,是次第修成的,先除煩惱、惡業、邪見,次除欲覺、恚覺、害覺、親里覺等,於三摩地不為有(加)行所持,才能得寂靜勝妙的三摩地。 6.修禪定有四種功德,即「四修定」的說法:(1)為了現法樂(住);(2)為了「勝知見」;(3)為了「分別慧」;(4)為了「漏永盡」。 7.生死的根源是「煩惱」,所以只有淨除一切煩惱,才能證無學,得究竟的解脫。定力也能伏斷煩惱,卻不能根除煩惱,諸漏永盡,是要依「智慧」的。所以說:「依定發慧,依慧得解脫」。 8.佛弟子的修定──修心,引出了「心性本淨」,「唯心所作」(唯識所現)的二大思想。 9.「自性清淨如來藏」與「自性清淨心」是一體的異名,這二者本來是有共同性的。眾生心性本(光)淨,而客塵煩惱所染,如來藏也是自性清淨,而客塵煩惱、上煩惱所染(或「貪瞋癡所覆)。

華雨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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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雨集(二) 印順著‧正聞出版社發行 1.佛法修行,主要是「戒、定、慧」;定與慧的修習是瑜伽行,專於修習定慧的,是「瑜伽者」。 2.《雜阿含經》說:「有比丘,修不淨觀斷貪欲;修慈心斷瞋恚;修無常想斷我慢;修安那般那念斷覺想」。所謂「修安那般那念」,就是修數息觀的,可對治覺想,就是多種多樣的雜想。 3.「緣起」與「湼槃」是一切眾生所難以通達的,眾生沒有不是愛、欣、喜阿賴耶的,是不能通達甚深法(也就不能解脫)的原因所在。 4.釋尊捨棄二邊,依「中道」行而得現「等覺」,中道是正行,中道就是八聖(正)道;八正道的內容是:「正見」是正確的知見;「正思惟」是正確的思考;「正語」是正當的語言文字;「正業」是正當的身體行為;「正命」是正常的經濟生活;「正精進」是止惡行善的正當努力;「正念」是純正的專心一意;「正定」是純正的禪定。 5.眾生的現實身心,是「苦聚」,「苦」是依因緣而有的;構成「苦」聚的因緣名為「集」。聖者從「修道」中,達到「知苦」、「斷集」,而「證滅」的,就是苦、集、滅、道──「四聖諦法門」。佛弟子應以「般若」自證得解脫為要務,而以「般若」得解脫,是要從如實知見「緣起」中,對眾生──自己身心(五蘊、六處、六界)的行動,了解為什麼會起「愛著」,為什麼會引生苦痛,要怎樣才能解脫,依「正見」緣起的「無常」、「無我」,才能達解脫生死的目的。 6.與甚深法相通的「六隨念」,是「自力」的修持;六隨念所念境──念佛、法、僧是三寶的功德,念戒與捨,是自己所有的功德,「念天」是當來果報的莊嚴殊勝。 7.大乘佛法是以發「菩提心」為中心,修菩提行,成就佛果為宗的,「佛」與「菩薩」有不即不離的關係,佛果的無邊功德莊嚴,是依「菩薩行」而圓滿成就的。 8.十法行,即「書寫、供養、傳統、諦聽、自讀、憶持、廣說、自誦、思惟、修行」。十法以「書寫」為第一;「十法行」已成為一切法門的共通方便。

財政部違法廢止數千張記帳士證書 侵害既得之證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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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前財政部不當擴張釋字第655號解釋,違法廢止先前已依《記帳士法》第2條第2項合法換發之記帳士證書之行為,中華民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公會全國聯合會蔡沼玲理事長與23位地方分會理事長、及多位遭廢證之記帳士,偕同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於今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向財政部表達抗議,並於記者會後親至財政部遞送3800份訴願書。 中華民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公會全國聯合會蔡沼玲理事長表示,法律因違憲被宣告無效,其效力有「溯及既往失效」者,亦有「向將來失其效力」者。迄至目前為止,司法院大法官尚未宣告某法律違憲而溯及既往失效者,因為此種效力過於強烈,往往造成法秩序的不安定,故最多只宣告「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本號解釋即採此種方式,故《記帳士法》第二條第二項之規定自98年2月20日才失其效力,該解釋公布之前的法律仍屬有效,故依據當時有效的法律,所換得之記帳士證書,沒有違法應予註銷或追繳的問題。人民的工作權應予保障,是《憲法》的明文規定。國家雖然可以創造「職業證照制度」,規定執行特定業務應具有國家認可之證照。但人類社會職業活動是流動的,建構新的職業證照制度,也必須考慮既有的職業從事者其賴以維生的職業活動在社會總體經濟曾經做過的貢獻,以及考慮驟然禁止該職業活動對於社會階層的影響。如果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已經信賴《記帳士法》第35條換證,並支付偌大之經費從事業務場所之整修以及各種設備的配置,此種信賴亦應予以保護,立法者在此並非不得規定一定期限內,使已經換證之業者,繼續以「記帳士」之資格執業。這樣的作法,是透過法律規定,保護人民之既得權及保障信賴利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今日為遭廢止證書之記帳士發聲,在記者會中表示,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55號解釋僅宣告《記帳士法》第2條第2項之規定自解釋公布日起向後失效,而無溯及既往之效力;但財政部竟然廢止該等合法換發之有效證照,其效果將等同使釋字第655號解釋之效力回溯,顯已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且與釋字第655號解釋之意旨不符。又行政機關所有之行政行為皆應有法律授權之依據,且應受上位法律之拘束,不得逾越法律之授權;釋字第655號解釋並未授予財政部溯及既往廢止先前已依法換發之證書之權限,財政部係錯誤引用,已逾越授權範圍。而目前我國並無任何其他法律授予財政部廢止證書之權力,財政部顯然於法無據,違反「依法行政原則」。再者,財

為主計人員養成訓練班學員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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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8年4月20日下午,我前往新店「主計人員訓練中心」,為會計第21期之學員講授「主計人員應有的法律知識」,此課我已講了許多年、許多期,很高興自己能有這樣的機會,與主、會計人員互動!

華雨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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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雨集(一) 印順著‧正聞出版社發行 1.本書共收錄印順法師之著作計五篇,即(一)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偈頌講記;(二)楞伽阿跋多羅寶經釋題;(三)辨法法性論講記;(四)往生淨土論講記;(五)精校燉煌本壇經。 2.其「往生淨土論講記」係於民國52年冬講於台北「慧日講堂」。 3.淨土宗依「三經一論」立宗,三經:(1)「佛說阿彌陀經」(小本);(2)「阿彌陀經」(大本);(3)「觀無量壽經」。一論即「本論」─「阿彌陀經論」。 4.阿彌陀佛即「無量佛」,無量者以無量光、無量壽為尤著。 5.淨土法門為「大乘法門」,求往生淨土是大乘的特色;而「大乘」即「上求佛道,下化眾生」;往生的究竟意趣,乃在不失「菩提心」。淨土宗有三時繫念法門,能念到一心不亂,即得「禪定」,成就智慧。修「五念」門成就者,「五念門」乃指「禮拜門」、「讚歎門」、「作願門」、「觀察門」、「迴向門」。五者由淺入深,如五者總持,必得往生。 6.「出世善根生」,其乃包括:(一)者正道、(二)者慈悲;正道即「八正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道與「小乘」共;而大慈悲則為「大乘」共,而為佛果之因。 7.「清淨」句者,謂真實智慧無為法身故。清淨,即出世無漏般若,以別於世間之有為有漏妄識。「無為法」,一切法空性也。 8.五念法門圓滿,可遠離三種與菩提(大乘覺)相違之法;一者:智慧門(不求自樂,遠離我心貪著自身故);二者:慈悲門(拔一切眾生苦,遠離無安眾生心故);三者:方便門(憐愍一切眾生心,遠離供養恭敬自身心故)。 9.菩薩行自利利他,能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無上正等正覺」。

緣生之舟Ⅰ神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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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生之舟Ⅰ神理篇 高橋信次‧行雲譯‧商鼎文化出版社 1.人如能常懷一顆感謝的心,就不會生活在痛苦中了。 2.人類是自然界的主宰,負有調和宇宙、實踐自然之道的使命。本書作者根據「神理論」的思想,對「調和宇宙之法」和某些人所具有的「特殊感應力」做說明。 3.物質占有空間,宇宙是一個散布「能量粒子」的世界,人的肉眼所能見到的世界只是「三度空間的世界」。宇宙間的物質可分為「有機類」和「無機類」;生物類是由有機類的細胞體所構成。 4.人的身體由「靈魂」操縱和支配,靈魂才是真正的「自我」。作者認為「靈魂」和「意識」可支配人的肉體,而意識的中心是「心」;人的日常生活中的喜怒哀樂,都是由「心靈的活動」產生的。 5.人之世間的愁苦,是人自找的,人要克服自私的慾念,人的生活才會有真正的快樂;所以,人生重要的修行之一是「克服私慾」。心中能保持平靜和調和狀態的人,叫做「具有圓滿人格者」,這種人通常具有堅靭的意志。 6.一個人心智的成長取決於他「心態調和的程度」,人如果使感情過分發展,就會破壞心態的調和狀態。人要藉著「理性」對自己思想與行為經常的「反省」,才是袪除心靈混亂的唯一法門,亦即使自己成為一心態調和的人。人常存感謝的心來看世界,就能隨時保持調和恬淡的心態。 7.物質具有能量與質量,而物質與能量的關係,就像「肉體與意識」的關係。本書作者於心靈呈現調和的狀態時,就能看見許多靈的現象。作者透過反省和感謝的功夫,以求心態的調和,漸漸地,進入「禪定」。人在心態調和時,從體內會發出「後光」,心思端正,通達神理,可擁有調和安祥心態,會發出「黃金色」的後光,其次是「紫色」的後光。人在日常生活中,必須常保持一顆端正的心待人處世。 8.作者領悟到人是一獨立的生命體,所有的思想和行為,都決定於他自己,唯有抱持正確的思想,過著合法「神理」的生活,才算踏出「領悟」的第一步。人也唯有正正當當,腳踏實地的生活,心中才能保持和諧穩定的狀態;才能對周遭其他的人,產生「愛與關懷」。這才是人生真正的價值,而不要去重視「地位、名譽與金錢」。 9.偶像崇拜並非真誠的信仰,只是生活的一種修飾品,這層矇蔽「神理」的灰塵,嚴重地影響了社會大眾的生活。人類生活在世上,受到「光的天使」的守護,如果自己心中佈滿邪惡的思想意念,「守護靈」也救不了我們。人的心地善良,行為就光明磊落,生活也會踏實愉快。做好事的人,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地,心中

推介實用好書--契約書製作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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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這個繁忙的工商社會裡,雖然網路科技之進步是一日千里,整個世界更朝向全面電腦化發展,使得生活上許多事務甚至是各種買賣,交易之雙方甚至無須見面或通話,皆可於網路上透過鍵盤完成;且由於網路時代人際關係之疏離,相較於過去那種「一諾千金」的注重,現代人已越來越不在意個人的「誠信」問題,許多人說話不算話、答應後又反悔的情況每天都在社會上發生。 既然口頭承諾已無法產生信賴,在從事交易買賣、房屋租賃、受僱工作、甚或企業經營等種種法律行為時,為避免雙方僅有口頭約定致日後發生爭議時無所憑據,在法治國家中,仍是建議以「書面」契約清楚約定雙方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及相關罰責,以維護有誠信遵守契約該方之權利;若因此產生訴訟時,亦可作為證明雙方關係之證據。 然而現今社會上之契約種類多如牛毛,舉凡有最基本的買賣契約、租賃契約、僱傭契約、保密契約、授權契約…等等數百種,每種契約皆有不同之特色,若非專業律師,一般民眾根本無能力自行擬定。本書於民國80年付梓時,即係希望一般民眾能透過本書參考契約訂定時之注意事項,可以自行擬定各種生活上運用得到之契約,進而加強一般民眾之法律常識。因本書出版後頗受好評,亦廣為企業經營者及民眾參酌使用,為因應近年來諸多法律之修正,為此本書特再修正,使內容能更加完善,祈讀者大眾繼續不吝指教,併此致謝!

台商企業的中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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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企業的中國經驗 劉震濤、楊君苗、殷存毅、徐昆明編著‧台灣培生教育出版公司出版 1.本書共介紹六家台商企業,即:頂新國際集團、捷安特、台達電子、震旦集團、寶成企業集團及宏碁集團。他們的大陸投資經驗,可做為許多台商的參考! 2.作者在書中在這六家企業領袖身上,找出了「不尚空談,身體力行」、「用人唯才,激發潛能」、「求新求變,迭創卓越」等三個共同的特質。「不尚空談,身體力行」是指企業領導者具有真知灼見,能帶領團隊和企業員工共同奮鬥。「用人惟才,激發潛能」是指優秀的企業領導者都十分重視每個人才的使用,同時更重視發揮整個團隊的作用;「團隊核心」才是企業真正的領導力。「求新求變,迭創卓越」是指企業的活力在面對激烈的競爭環境,要能不斷地改變自己,必須「求新、求變」。 3.頂新集團於1988年10月開始投資中國,以「誠信、務實、創新」的經營理念,2004年在中國大陸投資總額已達12億美元。 4.捷安特於2000年7月,其「GIANT捷安特」商標被中國大陸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列為全國重點保護商標;並於2001年3月被審核確認為「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其於1992年10月在江蘇昆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 5.台達公司於1992~1999設立東莞台達、東莞台達五廠位於廣東省東莞市石碣鎮,於1999年1月設立。 6.震旦集團自1993年投資中國,在上海嘉定區建「上海震旦辦公設備有限公司」。 7.寶成於1988年由蔡其瑞領軍,在廣東珠海成立「吉大裕元鞋廠」,開始進入中國生產的第一步。 8.宏碁在90年代末逐漸將焦點轉移至規模和潛力龐大的中國市場。北京宏碁訊息公司早在1993年9月在北京成立,截至2002年先後在中國建立近一千家代理商銷售服務體系,遍布27個省。

回母校為學弟、學妹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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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5日下午3時至4時10分,我回母校中正高中,為2000餘位學弟、學妹演講。 此次活動是扶輪社3480地區第九分區的法治教育,扶輪社除了贈「法律書籍」給中正高中外,還由我以「高中生應有的人權觀及法律觀」為題,進行演講,劉校長在我演講之後致詞,讓此次活動圓滿結束!

出席美生會聽吳美君小姐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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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5日晚上美生會舉行例會,會中邀請Timberland總經理吳美君小姐演講,其演講主題為「像我一樣勇敢」,敘述自己生命歷程所經歷的改變,我受益良多。 會長蘇一仲送了吳美君的著作給我,我一定要詳細拜讀。

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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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心──夢參老和尚開示錄‧方廣文化彙編整理 1.夢參老和尚於1915年出生,16歲出家,他曾入獄33年,現在大陸山西五台山修行,本書共收錄他的四篇開示錄,曾來過台灣。 2.他開示「發菩提心」,在藏傳佛教就叫「三要道」,第一要厭離世間;第二是大悲心;第三是般若心。修行要念念不斷地念三寶,念佛、念法、念僧;而且是念「自性三寶」而不是「住世三寶」。發菩提心的時候,就是讓自己之自性的般若三寶,常時現前,念念不失。 3.般若的智慧,是看一切諸法皆「空」,在此的「空」是「真空」,真空不空,佛法在「有」中建立,但不執著,一念執著都沒有,才叫「真空」。 4.中國傳的佛法是「大乘法」,大乘法是「無相法」,無相、無著、無礙。 5.「觀」自在,觀就是止,觀了之後,就能「定」,「止觀雙運」,觀中有止,觀中有定,定中有觀。「照」見五蘊皆空,「照」就是用智慧觀照它。 6.發菩提心是轉移自己的煩惱心,轉移自己的貪瞋癡,遇到最痛苦的事,也要轉移目標,想自己最快樂的事,那心就不苦了!運用發菩提心對付「八苦」,苦難變成「吉祥」。 7.「修行」一定要定時、定課、定量,堅持不斷,時間一久,就可將垢染消掉,光明就顯現。修行要堅持,堅持主要是「心」,心要能「定」下來,才能發「智慧」,必須萬緣放下,才能達到心無罣礙,才能開悟。修行是修「心」,心力到什麼地方,力量就到什麼地方。修行要建立「信心」,佛法就是靠信力,「信」是一切的根本。在《華嚴經》內說,信心入位,入信心位,信要生根,信根而產生力量,叫「信力」。「信」之後「行」,信與行結合在一起,完了把自己所做的全部「布施」給眾生,就是「迴向品」。 8.人如何做到「入信心」,就是能夠覺到這個念頭不對,覺知前念起惡,覺知後念不起,同時也沒有一念來顧及到自己的利益,想到全是眾生。 9.學佛不要把「佛法」跟「世間法」分開,佛法就在世間,把佛經跟生活結合起來,效果才大。 10.《楞嚴經》說,要是你的心被外面的「境界」轉,那就是眾生;如心能轉外邊的一切境界,「心能轉境,即同如來」,就是佛。

出席「2009全球重要暨新興市場貿易環境及風險調查報告」發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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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4日下午2時,在晶華飯店4樓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舉行「2009全球重要暨新興市場貿易環境及風險調查報告」發表會,此一報告由呂鴻德教授主持,我則參與審查,見此一報告出爐,心感快慰,盼此一報告有助於國內貿易商進行業務展時之參酌!

到信義區A9館旁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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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日晚上飯後,我搭捷運散步前往台北市信義計劃區A9館旁,我駐足觀賞,並且買了以「塑膠套」創作的工藝品。就這樣散心了一下,同時對民間的活動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出席台灣關係法30週年回顧與前瞻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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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8年4月12日上午,我前往君悅大飯店出席「台灣關係法30週年回顧與前瞻研討會」。 此一活動由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及兩岸交流遠景基金會共同合辦。馬英九總統出席致詞,此一活動為「國際學術研討會」,非常多國際知名學者均出席參加此一活動。自2008年5月20日之後,台美關係漸入佳境!

向莊子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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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莊子請益 傅佩榮著‧立緒文化公司出版 1.《莊子》一書被金聖嘆推崇為「六大才子書」之首,主要是其書中所蘊涵的才華。莊子認為人的生命除了「身與心」外,還有「靈性」的層次。靈性的呈現需要「修行」的工夫,莊子用「心齋」一詞,認為以心之齋戒為階梯,以求向上悟道。人在悟道之時,才能展現靈性的光輝。 2.人有欲望才會有得失,才會有凶吉,如果降低欲望,就可以消解得失之心。人要重視「修德」。 3.人透過卑躬曲膝而得衣食供應,不能稱得上「福氣」,如能「遊於天地」、「邀樂於天」、「邀食於地」,在天地萬物之中自在逍遙,其樂無窮! 4.人要把握自己的修養機會與覺悟能力,要體認「完全不離本源的狀態」,從整體看待自己的遭遇,化解得失利害之心。 5.莊子提出「心齋」,就是心的齋戒,作法是要逐步減少感官的刺激,外來的誘惑、層出不窮的欲望,即對心下一番滌清與整理的功夫,使它進入「虛與靜」的狀態。 6.利益與危險常攜手並至,所以見到利益就要想到危險,人即使不談利益,也須慎防世間的危險。 7.莊子對於「不得已」三字特別珍愛,有如他的修行口訣。「不得已」乃指以智慧判斷行動的條件是否成熟,一旦成熟就順其「自然」去做;所以,關鍵在於判斷的智慧,而其修養則是「心齋」所抵達的「虛而待物」的無執狀態。 8.宋儒說:「大其心,則能體天下之物」,人與其為了「名利」而參與激烈的競爭,不如停下腳步,敞開胸懷,不要太過於計較得失。 9.人有「八疵」,事有「四患」,八疵即人的八種毛病,即:包攬、逞舌、諂媚、阿諛、讒言、賊害、邪惡、陰險。至於四患,即處事時的四種禍患,包括:放肆、貪婪、固執、傲慢。 10.莊子於《庚桑楚》中提到「四六」,即建議人從四個方面入手,每一方面各有六個項目要留意。四個方面即「疏導志向的迷惑,解開心思的束縛,抛棄天賦的拖累,打通大道的阻塞」。「貴富顯嚴名利」六者,勃志;「容動色理氣意」六者,謬心;「惡欲喜怒哀樂」六者,累德;「去就取與知能」六者,塞道。 11.莊子認為萬物都是「氣」的變化,對於生死不必過於執著。人要順著虛靜的自然之理,以此為原則,將可以保護身體,可以保全天性,可以培養活力,可以安享天年。人在有限的生命中,應培養覺悟的能力,氣的最後根源即是「道」。「道」是萬物的來源與歸宿,是唯一的整體,只要覺悟了什麼是道,連生死都可以淡然處之,因為那是合乎「自然」的變化。 12.莊子向來重視心靈的平靜愉悅,

靈體‧靈性‧靈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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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體‧靈性‧靈媒 向立綱著‧萬世紀身心靈顧問有限公司 1.從「靈格」來分,靈有「先天靈」、「普通靈」和「動物靈」三大類;先天靈的人,靈體來自於天界神尊,所以每一位先天靈的人,都有一位主神或守護神。又從靈的性質來分,有「靈媒靈體」、「乾淨靈體」、敏感靈體」之分;所謂「靈媒」是指靈體上的特殊註記;靈媒的形成,是由靈界和神尊決定的。 2.帶直接天命的人,他們的人生與未來,大都安排好了,也都掌握在主神手裡,順著命格走,人生就平順了。至於靈媒體質不帶天命的人,是靈界的「預備人選」。二十一世紀的帶天命與過去二十世紀以前的帶天命,已有截然不同的內容與方式。二十一世紀的靈通者,一定是「先天靈」,並且具有靈媒體質,帶有靈界賦予的天命。通靈人一定要有安穩的家庭與環境,才能把問事工作做好,也才能對外產生「公信力」,所以帶天命者,如能坦然接受天命,則將可同時走上人生的平順。 3.靈媒體質的人,基本上有能夠接收到來自無形界訊息的能力,無形界(神、鬼)生將訊息傳給靈體,靈體再將訊息傳給「魂魄」,魂魄再將訊息傳達給「有形的肉體」。靈媒體質具有下述特質:(1)肉體的不適(睡眠品質不佳、肉體病痛毛病不斷);(2)精神不適(憂鬱症、精神分裂症);(3)容易卡陰;(4)與眾不同。 4.靈媒體質一生波折、坎坷、多病、不順,其主要原因:(1)終其一生的卡陰;(2)靈逼體(造成的不順,分為四個方面:家庭、工作、金錢、健康);(3)經歷都是日後的教材(帶天命的靈媒體質者,他們身體健康所受的折磨,他們的家庭、婚姻、工作、金錢所遭遇的挫折、阻力,未來領旨辦事,都成了他珍貴的有形教材)。 5.靈媒體質的人人生要得一帆風順,其祕訣、竅門,就在「知命、認命與行命」。所以,靈媒體質的人要完全認識自己、認同自己、肯定自己,並依循著主神賦予的天職天命去做,就是他人生的轉機。發生「靈逼體」,認命,認主報到,進入「靈護體」,再進一步,則是「靈助體」。 6.先天靈的人經過「認主」,普通靈、動物靈的人經過「拜師」,有了靈界無形的協助,即可在亂世中突破困難。 7.靈媒體質的人之修行,要使自己立於「宗教」之上,進而知道自己的靈體、靈格的來由、特質,知道自己的主神、天職與天命,靈媒體質者的一生,便可豁然開朗。靈媒體質人的修行,即修正自己的行為,修正過去舊的思惟,而應:(1)不靠有形的肉體,靠「主神」;(2)不靠方法,靠「心誠」(把自己交給主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蒞臨中國人權協會拜訪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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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23位成員所組成的「大陸老台胞返鄉謁祖文化參訪團」,由創會會長林麗韞女士率團返台參訪,參訪行程除拜訪慈濟功德會證嚴法師以及霧峰林家古厝,並在中國人權協會榮譽理事長許文彬律師的陪同下,於民國98年4月10日上午9時30分蒞臨中國人權協會拜訪交流,本會李永然理事長率秘書處同仁接待訪賓。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乃由在大陸的台籍人士所組成,會員本身或其上代先組早期自台灣前往大陸定居,由於1949年後兩岸切斷往來,造成大陸台籍人士隔海離鄉達一甲子,此次特別在清明時節搭乘兩岸直航包機返回台灣故鄉尋根,進行為期10天的返鄉省親以及文化交流。 李永然理事長首先歡迎訪賓蒞臨,並親自概述中國人權協會的成立沿革及服務工作,包括本會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以及台灣原住民工作團等人權服務內容向訪賓做簡要介紹,來訪團員對於本會在人權維護工作上的努力表示敬佩,也表示透過本次蒞會拜訪交流,可以讓團員們更加深入瞭解台灣社會。 本次拜會過程愉快融洽,在雙方互贈紀念品並合影留念後,於上午10時15分圓滿結束。

落實憲法人權精神,重建台灣羈押與監獄行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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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國人權協會【新聞稿】                              落實憲法人權精神,重建台灣羈押與監獄行刑制度 中國人權協會「羈押、監獄行刑制度與人權保障研討會」 我國現行羈押與監獄行刑制度,不管在制度面與執行面均呈現若干違反《憲法》精神的爭議,為重新檢視我國現行羈押與監獄行刑法制度,中國人權協會特別於4月9日假台大法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辦「羈押、監獄行刑制度與人權保障研討會」,邀請法學界、司法院、法務部及矯正實務界代表共同參與研討,提供法務部研擬修正《羈押法》與《監獄行刑法》之參考;呂秀蓮前副總統也應邀出席,針對台灣現行羈押與監獄行刑制度發表看法。 呂秀蓮前副總統致詞時表示,舊制度下的羈押及監獄行刑法危害人權甚為嚴重,他便是一個典型的受迫害例子,好在大法官第653及654號解釋,針對被告羈押權利提出有力支持,並且法務部今年也將針對羈押及監獄行刑法制度提出全盤修正,她期盼能夠藉此機會重新檢視並提出更符合現代人權保障觀念的法律,同時也感謝中國人權協會舉辦並邀請她來出席這一場司法人權研討會。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指出,羈押制度主要功能在於保全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與證據,確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若從對人民基本權利侵害的角度,羈押卻無疑是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自由影響最鉅的強制處分措施,國家刑事司法機關在運用羈押時必須嚴格受到《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的拘束,包括非屬保全被告與證據目的之羈押,以及不必要之羈押等,都是違反法治國比例原則之精神。 李永然並表示,我國羈押制度實際上已與法治國「無罪推定原則」相牴觸,現行羈押法制將刑事被告準用《監獄行刑法》,當事人在羈押階段,開始受到監所的管理,日常生活自由大受限制,無疑將「被羈押人」當做「準受刑人」來處置;機關交互收容,管理措施彼此等同,羈押被告的處境有如定讞執行的受刑人。再加上羈押被告與律師溝通協商受到甚多禁制,一旦被禁止接見或對外通信,其生存條件遠低於受刑人,其人權侵害久為世人所詬病,亟待加以檢討及提出改革對策,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權之意旨。 中國人權協會副理事長蘇友辰律師認為,羈押被告仍是無罪之身,與受刑人身分不同,雖然同是剝奪人身自由,但在管理上所受的處遇及權利義務應有所區隔;此外,羈押的目的是在確保追訴、審判及執行程序的進行,如果一概以禁止接見及對外通信,使其完全與外界隔離,加上律師接見要監控

黃隆豐到台北忠誠扶輪社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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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8年4月7日中午12時30分,我的學弟黃隆豐律師應我之邀,到台北忠誠扶輪社演講,他的講題是「改造命運的方法」,我聽了之後,覺得獲益良多! 改造命運,要把握一個「緣」字,從「緣」下手。

徐小波老師七十歲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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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民國62年我剛進台大法律系時, 我們班上的導師是一位很帥氣的老師,就是徐小波教授,我大二還上過他的「英美法導論」的課,迄今仍受用。 日前他七十歲生日,一些他的好友,同事及受業學生為他暖壽,他一點也看不出已有七十歲。光陰似流水,轉眼自己也已邁入55歲了。

監獄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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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共和國 黃徵男著‧多識界圖書公司出版 1.作者曾任看守所所長、監獄典獄長,還擔任法務部矯正司司長。他想藉本書,透過一個全盤的、比較完整的紀錄,呈現從過往到現在,一個真實的另類社會文化,將監獄社會內的狀況及運作情形,公諸社會,讓獄政工作者獲得應有的支持與尊重,也讓所有的受刑人可以獲得應有的人權與尊重。 2.監獄社會是自由社會的縮影,本身存在著特殊文化,就像一個小型社會一樣,具有它本身獨特的社會關係;人犯與工作人員相互間存在著一種互動的社會關係,人犯與人犯之間也是。在監獄中,人犯聚集在一起難免會形成派系,地域觀念也是讓受刑人形成派系的另一種原因。 3.人犯的管理是一件困難重重的工作,因為管理與被管理之間屬於對立、矛盾的關係,彼此間很難相處,人犯或多或少均帶有拒絕或不願服從的反抗心理,會有主觀成見,認為管理是找麻煩。 4.在監所中,有許多獄方與人犯團體中法定的與私定的規矩,這是一般人犯剛進監所,必須要先搞清楚的。新收的人犯入房第一天還要購買點心,請房內受刑人大家一起吃,共同分享。 5.監獄內有「老犯欺負新犯」、「老鳥吃新鳥」,此乃因警力不足、監視不周、管理不當以及被欺負的人犯不敢或不能透過特殊管道,向管教人員報告等種種因素,才會讓這樣的狀況繼續惡性循環不止。 6.「鬧房」是監獄常有的現象,民國86年除夕夜6點半,台中監獄有高達3千多人參與鬧房,且時間長達1個半小時,這可能是獄政史上最長、最大的一次。獄方管理人員在面對鬧房的時候,要先了解人犯動機,制敵機先。鬧房最主要的原因,多半來自於與獄方的抗爭。我國在獄政改革中,政府必須繼續努力,加強給予受刑人適當的心理輔導,使鬧房的事減少! 7.「囚情」是矯正機構內收容人,與管理人員之各種互動,以及安全設備與安全檢查等各種情況綜合考評分析。「囚情」是矯正機構命脈,囚情動態掌握是戒護工作的首要任務。囚情不安定,矯治工作便無法有效執行,穩定囚情是矯治工作成功的最佳保證。 8.本書內容相當豐富,想對監所了解,或正準備入監服刑者可以閱讀,必有助於自己入監之後的適應。另外,監獄存在著許多幣端,盼王清峰部長能深入了解,並進行獄政改革,才能符合人民的期待!

《羈押、監獄行刑制度與人權保障研討會》

◎中國人權協會 李永然理事長 我國現行羈押與監獄行刑制度,不管在制度面與執行面在社會上均呈現出若干是否違反《憲法》精神的爭議。從去年一連串政治人物於審判前遭受羈押等案件,引發社會關注;今年初法務部研擬全盤修正《羈押法》與《監獄行刑法》,備受各界矚目,也正好提供我們一次重新檢視我國現行羈押與監獄行刑法制的新契機。 羈押制度在刑事訴訟程序上的主要功能在於保全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與證據,目的則在於確保刑事訴訟程序的追訴、審判與執行。誠然,就國家刑事司法程序的有效運作而言,羈押制度確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若從對人民基本權利侵害的角度來看,羈押卻無疑是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自由影響最大的一種強制處分措施。 故國家刑事司法機關在運用羈押制度時必須嚴格受到《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的拘束。據此,刑事司法機關對於羈押之使用除了應符合羈押之目的外,並應將其侷限在最有必要的情況下始得為之,故包括非屬保全被告與證據目的之羈押,以及不必要之羈押等,都是違反法治國比例原則之精神。 羈押制度本與法治國「無罪推定原則」相牴觸,雖基於確保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之目的而取得其存在之正當性,然亦應顧及刑事被告之人權。現行羈押法制將尚未進入行刑階段的刑事被告準用《監獄行刑法》,當事人在羈押階段,開始受到監所的管理,日常生活自由大受限制;管理措施又彼此等同,羈押被告的處境無異於定讞執行中的受刑人,無疑將「被羈押人」當做「準受刑人」來處置。再加上在押被告與其辯護人間之溝通對話,常受到許多不合理的禁制,種種問題突顯出在押被告的人權問題,仍有許多值得加以檢討與改進之處。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亦陸續作成第653及654號解釋,宣告《羈押法》第6條與施行細則第14條第1項,不許受羈押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部分之規定及《羈押法》第23條第3項、第28條有關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接見時,監聽、錄音與提供作為偵查或審判上認定被告本案犯罪事實證據的規定,妨害受羈押被告訴訟上的防禦權與自由溝通權利,皆違背《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的意旨。 目前我國現行的羈押制度與監獄行刑制度,仍有許多逸脫羈押本質目的與不符民主國家《憲法》保障權利主體的人權保障觀念,實有必要予以重新翻修,如此才能符合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 重新建構一符合人性尊嚴並兼顧人權保障之羈押制度與監獄行刑制度,已為刻不容緩之要務。爰此,中國人權協會特規劃本研討會,廣邀

一念間──我所體悟的慈濟思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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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間──我所體悟的慈濟思惟 何日生著‧靜思文化志業公司 1.作者提到「動中靜」,他在忙碌中,依然讓自己的心靈獲致平靜,一則是自己能無所求地發揮良能,在愛的感動及實踐中,自然能達到「動中靜」;另一則是「初發心」,由於無私的付出,讓人達到某種的寧靜和喜悅。作者更認為真正的修行,就是要練就「動中靜」,靜在動中實現。因為貪念及畏懼是心紊亂的根源,無私,’有愛是根除煩惱的關鍵。無私、智慧的愛使人的心靈常保平靜。 2.證嚴法師深具無言的力量,因為她人格散發了無言之力,證嚴法師她是如此的單純、勇敢、慈悲,那一種力量遠大於言論,不是言語所能企及或描述的。作者也提到上人在2005年1月對委員幹部的談話中,提到期許慈濟人能著重「修行」,要修到人見到我們就感覺歡喜。 3.作者於書中又提到慈濟世界裡的「正面擴大法」,就是當我們以「美的心態」長期看待一個人,即使他是一個惡人,我們都可能最終改變並創造出他的生命之美,我們的「態度」,決定了他的表現方式。又慈悲也有要智慧去判斷及引導,但智慧不等於批判,慈悲也不等於沒有勇氣提出對的見解,心愈是慈悲,就愈清明,愈具備勇氣與智慧去轉化迷惘的人生。 4.證嚴上人說:「信己無私,信人有愛」。信己無私,是清明透澈的覺性,但信人有愛,是無比的大智慧及大勇氣;信別人心中都有愛,因此遲早會被度化,會被點化,這是慈悲及智慧的結合。愛和「懷疑」不相容的,疑心滋生他人的疑心,最終導致互相傷害,「懷疑」不只是由於缺乏自信,它更是不愛自己的產物。 5.本書作者是我的好友,他原從事記者工作,他進入慈濟世界服務、奉獻,我也從他的著作中看到了他的修行、轉變,更慈悲、智慧、圓融。「慈濟」是台灣之光,證嚴法師的修行更見證佛法的悲心願力!

莊子教我的慢活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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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建雄著 • 好讀出版公司發行 1、 莊子呼籲大家不要過分守舊,不要執著堅持於自已的判斷,不要過分在意自身的感覺,人生在世,不要被客觀的事物禁錮,眼睛要放亮點,視野要開闊點,要靈活看待世界,包括環境提供的工具,因為有用的東西在特殊環境下可能毫無用處;同樣的,無用的東西有時可能也有用處。 2、 人的一生中,事業有碰到瓶頸的時候,此時成與敗就只要自已的決擇了!孤獨並不可恥,只有耐得住寂寞,苦心修煉,不時突破自已,才有可能成功。人如果不能改變環境,就試著改變一下自已,事情無論好壞,換個角度,就會大不相同,或喜或悲,是福是禍,全看自已。 3、 《莊子 · 內篇 · 養生主》,莊子提出「養生」一說,就是讓生命良好地延續下去,精神飽滿地行使世間職責。為了「保身、全生、養親、盡年」,莊子提出「決絕」之道。莊子說「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所以,人要注意控制慾望,做了善事就貪圖讚賞,那麼做了惡事就必定要面對刑戮。人應該與慾望保持距離,要謹慎小心,從個人原則上不犯錯誤,保衛自身,保全天性,贍養父母,終享天年。 4、 莊子推崇是要取義,先要保護好自已,人要先重視自已,人要先重視自已的生命,然後才是救世,就是《莊子 · 內篇 · 人間世》有言:「古之至人,生存諸已而後存諸人。所存於已者未定,何睱至於暴人之所行!」 5、 對於過去的事件,那些上天安排在自已身上已發生的厄運,是無法運轉的;人不該鑽牛角尖,應該朝前看,為過去悲哀於事無補,只有積極面對未來生活才是正道。又真正的人格魅力來自「內在之德」,是心靈中孕育的德性光輝! 6、 世界的一切都在「道」中,「道」是上天所賦予的,一切生靈都是上天的子孫,而要想得道,就只能透過學習。《莊子 · 內篇 · 大宗師》,這篇《大宗師》是最能體現莊子思想的一篇文字,也是寫「道」寫的最深刻的一篇。 7、 莊子認為要學習「真人」的善良、謙和、耐心、深沈、心思縝密、處世不警。莊子曰:「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訢,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終;受而喜之,忘而復之。是之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

快樂的15個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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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野原重明著‧高雪芳譯‧天下雜誌公司出版 1.本書作者於1911年生於日本山口縣,今年已97歲。他一直提倡「自己的健康靠自己捍衛」運動,他提出「生活習慣病」(Life style related disease)的用語。他活力充沛又樂在生活,其最大驕傲的健康祕訣就是「好習慣」,他十五個好習慣為: (1)心中永保「愛」的習慣; (2)抱持「一切都會變得更好」的正面想法; (3)挑戰新事物; (4)鍛練自己的專注力; (5)向心目中的偶像學習; (6)感受他人的心情; (7)珍惜有緣相逢的所有人、事、物; (8)吃飯不超過八分飽; (9)對於飲食不要過於神經質; (10)能走路就走路; (11)與更多的同好者享受運動時光; (12)發現更多的樂趣; (13)調節壓力; (14)反身要求自己(責任總是在我); (15)不要盲目、非理性地遷就於習慣。 2.作者的15個習慣,全是讓心靈、身體變得純淨健康的好習慣;反之,壞習慣會動搖一個人的身、心、靈,繼而引起身體與心靈上的疾病。一個人乃由「習慣」所造就,身心皆然。 3.為了使我們的人生過得心理健康,精神愉悅,應該揚棄「憎惡心」,又人要習慣存著「一切都會更美好」的正面想法,這樣就能讓自己的人生之任何時刻,都能夠樂於堅持的強大勢力。 4.人想要抓住好運,也想要改變人生,就必須慎重思考,選擇良好的習慣。引發疾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良的生活習慣。 5.作者奉英國內科醫師歐斯勒(William Osler1849~1919)為其生命中的導師。歐斯勒認為「一個人若要擁有健康的生命,必須先形成健康的習慣」,所以一個人如將「適度運動」或「均衡飲食」等納入新習慣,自己的健康就能得到好的約束。 6.愛略特博士(Charles William Eliot 1834~1926)他擔任過美國哈佛大學校長,他曾給哈佛大學學生以下的贈言「希望你們養成凡事替人設想的習慣,而不要過度執著在自己身上;並且,只要認定是正義之事,就要鼓起勇氣去實踐」。 7.身為年輕人,要長久保持學習的熱誠與姿態,要向人生歷練豐富的人學習,愈多則愈妙。人要不畏懼挑戰新事物,對新事物能抱著恆久不變的興趣,就是年輕的象徵。 8.「歐斯勒」是一位大力提倡習慣對形塑一個人有多重要的醫師,他自身「思考的習慣」得自於「柏拉圖」的影響,「精準判斷的習慣、觀察的習慣」來自於「亞里斯多德」與英國外科醫師

出席中華救助總會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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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日上午10時,中華救助總會舉行第28屆第2次會員大會,我早上準時出席,大會由葛雨琴理事長主持,許歷農、趙守博、章仁香、朱鳳芝、荊鳳崗、張正中、黃書瑋、蔣乃辛、韋伯韜...等人均出席,大會圓滿成功!

欣賞2009年慈善音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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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日晚上7時30分,我與家人前往「台北新舞台」,欣賞2009年慈善音樂會。 此次音樂會由羅菁楨小姐組織構劃,為嘉義私立一心教養院募款。 節目有「宙斯愛樂室內樂團」、二胡、陳冠宇鋼琴獨奏、水母合唱團、羅菁楨獨唱......等之演出,節目至9時40分圓滿閉幕。

土地重劃相關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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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重劃相關法規彙編 內政部編印‧內政部出版 1.重劃主要有「市地重劃」及「農地重劃」兩部分,本書將此兩部分之相關法規予以彙集,俾便讀者運用。 2.首就關於市地重劃,首將《平均地權條例》收入,該條例第56條~第67條條文均有關市地重劃。該條例第56條第3項規定:「市地重劃地區之選定、公告禁止事項、計畫之擬訂、核定、公告通知、測量、調查、地價查估、計算負擔、分配設計、拆遷補償、工程施工、地籍整理、交接清償及財務結算等事項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內政部也為此訂定《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3.市地重劃有「公辦」及「自辦」之分,依《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規定:為促進土地利用,擴大辦理市地重劃,得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組織「重劃會」辦理之。為此也訂有《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4.自辦市地重劃應組織「重劃會」,該會應以自辦市地重劃區內全體土地所有權人為會員;但土地分配結果公告確定後,以土地分配結果公告期滿之日土地登記簿所載土地所有權人為會員。 5.如上所述,重劃有「市地重劃」及「農地重劃」之分,該書彙集關於「農地重劃」的法令甚多,包括《農地重劃條例》、《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農林社區土地重劃條例》、《農地重劃委員會設置辦法》、《農地重劃協進會設置辦法》、《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管理維護要點》、《農地重劃土地分配作業注意事項》、《農地土地重劃條例實施細則》…等。 6.辦理農地重劃,應組「農地重劃委員會」,《農地重劃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農地重劃,得組設「農地重劃委員會」;必要時必得於重劃區分別組設「農地重劃協進會」,協助辦理農地重劃的協調推動事宜。 7.辦理農地重劃,也可以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辦理,所以《農地重劃條例》第10條規定:為促進土地利用,擴大辦理農地重劃,中央主管機關得訂定辦法,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辦理之,其獎勵事項適用《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之規定,並且訂有《獎勵人民自行辦理土地重劃實施要點。 8.土地所有權人遇上市地重劃或農地重劃,一定要先掌握相關法令,進而了解、運用,方能保障自身權益!

新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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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商品 日盛金控公司──日盛證券著‧宏典文化公司出版 1.本書共分十一章,分別介紹:(1)認購售權證;(2)期貨;(3)選擇權;(4)ETF;(5)可轉換公司債;(6)存託憑證;(7)結構型商品;(8)信用連結債券;(9)資產證券化商品;(10)避險基金;(11)資產交換。 2.「認購權證」與「認售權證」都屬於選擇權。買入「認購權證」的人有權利在約定的期間,依照約定的價格,向發行人買進約定數量之標的證券。而買入「認售權證」的人有權利在約定的期間,依照約定的價格,向發行人賣出約定數量之標的證券。1997年權證市場一開始時,所有的權證都是「認購權證」,所有的標的都是「上市股票」。購買權證時,要慎重考慮「標的股」、「成交量」、「存續期間」、「價內外程度」及「隱含波動率」等五大因素。 3.「期貨」本身不是現貨交易,而是屬於「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期貨」根據一紙契約,事先約定交易雙方在某個時間以某價錢買賣某數量的商品。期貨提供下述功能:(1)避險;(2)以小博大的投機交易;(3)提供未來價格的資訊;(4)套利;(5)調整資產配置。又買賣期貨也有風險,其風險為:(1)追繳保證金的風險;(2)期初投入資金血本無歸的風險。 4.「選擇權」是一種買賣的契約,買的人付出一定的代價後,就有權利在特定的期間內,向選擇權的賣方,以事先約定好的價格買進或賣出特定數量的標的物。選擇權可以按照買方之執行權利的方式跟期間做一個簡單的分類。如果選擇權買方的權利是能夠用固定的價格向賣方買進標的物,這種權利,我們稱之為「買權」(Call),「認購權證」就是其中一種。如果選擇權買方的權利是能夠把標的物用固定的價格賣給賣方,這種權利稱為「賣權」(Put),「認售權證」就是其中一種。 5.ETF(Exchange Traded Funds)就是「指數股票壓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簡稱為「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就是一種以指數為模擬標的之基金,它會持有一個包含所有指數成分股、且與指數分配權重完全相同的投資組合,並將投資組合分割成眾多小投資單位,發行「受益憑證」。ETF兼具「基金」與「股票」特色的商品。投資人有兩種方式買賣ETF,即「初級市場交易」及「次級市場交易」。後者是投資人透過證券營業員或網路在「集中市場」下單交易。 6.可轉換公司債(Convertible Bond,簡稱CB),也是一種「公司債」,它比

忠誠扶輪社例會赴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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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31日,台北市忠誠扶輪社舉行例會,並赴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參訪,由社友陳昭鋒會計師(PE Planner)為我們進行解說。

談判桌上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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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科爾瑞瑟(George Kohlrieser)著‧李紹廷譯‧商周出版 1.本書的目的,在於將作者擔任人質談判專家期間所學到的經驗,幫助那些在生活上已出現「人質狀態」,或把自己想像成人質的人。每當你覺得有種受騙、無力感,或者無助時,你就已經是一位「人質」了。這本書並不是只為企業領導人而寫,而是希望對每一個人都有幫助。 2.艾德華神父對作者有所影響,影響了作者的「心靈之眼」(mind’s eye),並轉變了作者對世事的看法,艾德華神父代表一個十分重要的觀念,就是「安全堡壘」(security base),也就是你在生活中從其他人或目標所得到的支持,而這即是你的力量來源。 3.本書希望能讓讀者不論在生活上及工作上都可避免成為人質。為了解除心態上的人質狀態,必須了解「心靈之眼」及「連結循環」(binding circle)的影響力。依附以及連結的特別形式,是我們生活之中的「安全堡壘」,「安全堡壘」可稱得上是影響「心靈之眼」的最大來源,同時也可以教導我們如何與生活中的痛苦相處。 4.為了建立一個堅固而有效率的工作團隊,必須要經常進行開放而誠實的對話,並且凝聚信任的氛圍,如此一個領導者才能激勵員工完全發揮他們的潛力。將每個員工的競爭本能引導到共同目標上,就能讓團隊有最出色的表現。 5.感覺到自己的無力感,可說是成為人質的第一個徵兆;無力感藉著「無助感」以及受騙的感覺毒化你的心靈,並會形成一個循環,不斷地激起現實生活之中的負面情緒。結合自己對話以及對於自我情緒管理,就可以決定我們會不會成為人質。 6.身為一個人,不該在每一天的生活中充滿無力感,建立「連結」關係就能避免處於人質的兩難狀況。對於一位領導者、工作的團隊,或者是整個企業而言,連結關係很重要,連結之所以有很大的影響力,乃因在於個人化關係的建立,可以將其他有害因素排除在外。 7.成功是來自於正面積極的情勢,這一點就是「心靈之眼」的開端。心靈之眼會影響或反應我們對某些特殊情形的看法,同時也決定我們如何行動,心靈之眼可以幫助我們排除一些現實障礙,同時改變我們對世界的觀點。心靈之眼能讓我們達成想要的,但必須專注在「正面結果」上,一旦自己如只注重在「負面的結果」,那麼自己勢必將成為一位人質。 8.只要有正確的心態,就可以決定最後的結果是什麼,這就是「成功」的祕訣。我們可以經由自己內在的對話,而讓自己呈現負面的或正面的心態,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