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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鳴香食品

每逢中秋佳節,國人探親、訪友,常會以月餅為伴手禮! 若甜膩月餅吃多了,可試試台北市萬華區的老店─「鳳鳴香食品」,除了蛋黃酥之外,更有來自福州原汁原味的咖哩餃、麻花捲、鹹光餅、小西點等。 其官網如下: http://www.abao-master.com.tw/aboutcompany.html

出席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董事會

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於2009年9月26日下午6時30分舉行董事會。 由謝瑞智教授召集,當天於逸鄉園餐廳舉行,我準時前往,到場時,已有好友謝瑞智、李瞻......等人出席。 我參加此一基金會已有十餘年的時間了,光陰似流水!

參加好友蔡健雄工商建研會交接典禮

2009年9月25日下午6時30分,我前往台北市晶華酒店三樓宴會廳,出席好友之工商建研會第20期第6屆、第7屆會長交接典禮。 工商建研會在台灣係一由工商界所成立的團體,好友蔡健雄為工商建研會第20期,並接任第7屆會長,他邀請我致詞,我出席分享他這份榮耀與欣喜!

赴聯合報演講「公司財會人員法律責任」

2009年9月29日下午2時,我與同仁黃介南律師一同赴聯合報演講「公司財會人員法律責任」。 我從財會人員與公司之法律關係談起,應盡的義務為何、違反義務時須負的民刑事法律責任等皆一一說明,並以實際案例佐證,提醒財會人員勿輕忽自身工作,因為情節輕者使公司受罰或蒙受損失,重者可能公司因此倒閉,更可能遭到法律訴追,不可不慎!

接待湖北省法學會參訪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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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學會一行6人於2009年9月28日下午5時20分,至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拜訪,我親自接待,並與之進行法律相關議題討論。 湖北省法學會一行人包括會長鄭少三、常務理事熊世忠、理事許一鳴、理事張忠斌、理事張樂喜、理事陳力,由於該參訪團成員皆為法院或仲裁人士,因此對於我國民刑事訴訟程序、法院組織、法律規章等相當有興趣,討論非常熱烈,參訪活動於6時40分圓滿結束。

森林裡的一顆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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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裡的一顆樹 阿姜 查‧法園編譯群編譯 1.本書內均為阿姜 查的譬喻,取自於下列出版品:(1)菩提智;(2)解脫味;(3)我們真正歸宿;(4)定的修習;(5)生活中的佛法;(6)心靈的資糧;(7)寧靜的森林水池;(8)與師父阿姜 查的生活。 2.人應觀照自己的內心,代替向外的追求,才能在自己心中找到「平靜」。 3.我們的心被「行」所矇蔽,以至於在尋求快樂時造作痛苦,在尋求「平靜」時造作了困難。 4.人的心如能如實地了解,它就能放下一切,每個念頭和感覺都將失去作用。 5.人不執著「惡」,也不執著「善」,不求快樂和痛苦,當我們的「欲求」止息時,「平靜」便穩固地建立。 6.人只要身、口清淨無瑕疵,訓練自己的身和口遠離穢惡,這就是「功德」。 7.「定」的訓練,是使「心」能安定和堅毅的修行,帶來心的平靜。一顆已經築堤、被控制、經常訓練的心,將會獲得難以計量的利益。一顆受到控制與訓練的心,可以保持生活平衡,使工作更得心應手,它還發展和培養「理性」,以規範我們的行動。 8.一切「行」的本質是「無常」和「死滅」的,人如執著「行」就是他自己,他便會痛苦不堪。 9.本書非常值得閱讀。

赴泰山鄉公所「98年度公寓大廈法律講座」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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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6日,我應台北縣泰山鄉公所之邀,前往其所主辦的「98年度公寓大廈法律講座」演講,題目為「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處理模式」。 目前公寓大廈管理缺失仍多,致爭議頻傳,我在該講座中,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內的法規條文,包含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之權利與義務、管理組織與規約、如何決定公寓大廈管理費用、住戶之罰則、常見之糾紛等,以淺顯易懂的講述方式與圖表,及實例解析,將法律觀念傳達給民眾。

出席台北市傑人會第20屆會員大會

2009年9月26日下午6時,台北市傑人會假歐華酒店舉辦「第20屆會員大會」。 我是台北市傑人會第三屆會長,轉眼間已歷經10多個年頭,一路看著傑人會茁壯成長、會員數倍增,感觸良多,更見證許多人願為公益付出,無私地貢獻己力,真是由衷地感到高興!

赴移民署演講「公務員執法人權保障」

2009年9月25日上午,我赴內政部移民署演講「公務員執法與人權保障」。 維護和保障人權已成國際上重要原則,人權之保障是否合乎標準,甚至成為一個國家或社會進步性的象徵,但政府機關卻是最容易使人民權利受到侵害的,公務員往往在執行公務行使公權力時,侵害人民權利而不自知,《國家賠償法》即給予受公務員侵害之人民向國家求償的權利,而在某些情況下,國家還可向違法之公務員再行求償,因此,對於「執法與人權保障」間的分際拿捏,實不可不慎! 我由對人權的基本認識談起,再談到實現人權保障,法治必須健全、法治教育必須落實,而基本人權在國家責任間也勢必要有平衡,因而構成了對人權的限制。 另外,我國立法院在今年3月31日批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國際人權公約,並由馬英九總統於5月14日正式簽署,未來是否真正能夠體現兩公約的精神、落實人權,有賴於政府單位、公務員及各界人士的努力。 在實例解析部分,我以指紋建檔、警察執法、既成道路、在押被告的權利、選任辯護等為例詳加說明,盼公務員在執法時,能深以為誡,為人權之保障戮力而行。

擔任中華民國企經協進會「國家傑出經理獎」初審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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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濟的發展靠著一批默默努力經營的經理人。 中華民國企經協進會為了鼓勵這批經理人,並作為社會楷模,舉辦20餘年的「國家傑出經理獎」。 今年仍聘我擔任第27屆「國家傑出經理獎」台商總經理類初審召集人,能擔任此一職務,深感榮幸!

應收帳款承購實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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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帳款承購實務解析 陳冠志著‧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出版 1.「交易融資」是能讓銀行在操作該項產品時,在徵信流程實務上,便能使審查人員了解下游廠商的資歷和付款能力,或是其信用風險可轉嫁給第三者(金融機構或保險公司)承擔;而其額度核准後,藉由日常的動撥和銷帳作業,也能確實掌握下游付款的最近動態,進而掌握銀行借戶的實際營運狀況。一旦借戶倒閉,銀行仍能以合法有效的交易債權文件向下游廠商追討合法應付的貨款。 2.應收帳款承購(Factoring),即商品勞務供應商(Seller )將依「買賣合約」所產生的應收帳款所有權讓予應收帳款管理商(Factor)。 3.「應收帳款管理商」(Factor)是指承作Factoring業務的業者即為Factor,一般銀行、財務公司、租賃公司、保險公司都可承辦此項業務。 4.應收帳款承購,通常是賣方(權利出讓人)應與Factor(權利受讓人)先行簽立Factoring合約,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重要的是應收帳款債權出讓的標的和賣方出讓權利的書面意思表示。接著,賣方應將足以證明債權的文件交付受讓人。 5.Factoring操作過程中,常見的法條: (1)《民法》第294條; (2)《民法》第296條; (3)《民法》第297條; (4)《民法》第299條。

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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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村上春樹著‧時報文化公司出版 1.本書作者於1979年以《聽風的歌》獲得「群像新人賞」,新穎的文風被譽為日本「八○年代文學旗手」。 2.這本書是作者把「持續跑步」對作者是一件什麼樣的事情,重新仔細思考,或自問自答。作者認為老實寫出關於跑步的事情,也等於是老實寫出作者這個人(某種程度)。 3.作者在書中提及,想到人生,有時候會覺得自己只不過像被海浪沖上沙灘的一根漂流木而已。 4.作者從1982年秋天開始跑,持續跑了20餘年,幾乎每天都在跑。他認為跑長距離本來就符合自己的性格,只要跑就覺得很快樂。他看跑步這件事,應該算是他過去人生中後天學到的無數習慣中最有益,且意義重大的事情。由於他20餘年來不斷跑步的結果,他的身體和精神大體上已經往好的方向強化和形成。 5.跑步對作者來說,是一種有益的鍛鍊,也是有效的隱喻(metaphor)。他每天一面跑步,或累積參加比賽的次數,一面提高達成基準的高度,藉著能夠達成目標,以提升自我,至少立志提高,為此每天努力著。 6.我也一直跑步,自民國77年迄今,但我的跑步比起作者,只能算是「短跑」,因為只有數公里而已,我將努力嘗試,逐漸加長。「人生是一條漫長的跑步道!」。

扶輪ㄅㄆ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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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輪ㄅㄆㄇ 張吉雄著 1.扶輪已有百年以上的歷史,其特色有:各種服務活動、國際性、友誼、職業分類、親善與世界了解的發展。高度強調倫理道德水準、對他人的關懷及更多有意義的活動。具體而言,「扶輪乃是一種從人道性服務,鼓勵在所有職業上遵守高度倫理道德,及在世界上協助建立親善與和平的事業領導人及專門職業人士的世界性結合的團體。 2.扶輪的宗旨,乃「在於鼓勵並培養以服務之理想為可貴事業的基礎」。 3.扶輪的四大考驗,於1932年由扶輪社員Hebert J. Taylor所首創,所有的扶輪社員必須了解這個座右銘,並遵守它,即「是否真實?」、「是否公平?」、「能否促進信譽友誼?」、「能否兼顧彼此利益?」。 4.「保羅哈理斯」是一位美國律師,他於1905年在芝加哥創立第一個扶輪社,他於1910年「全美扶輪社協會」成立時,擔任第一任社長。 5.國際扶輪社有四大服務,即: (1)社務服務; (2)職業服務:每位扶輪社員,必須把握機會呈現他自己職業的尊嚴及有用性給其他社員。 (3)社區服務:社員要從事改善他們社區生活品質的一些活動。 (4)國際服務:扶輪社員負促進國際了解、親善與和平的責任。所從事的各項活動計畫是為了配合多種國家的「人道」需要而設計的。

讀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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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有感 1.眾生一一類中,各各具十二顛倒,亂華發生,立「三漸次」,方得除滅。云何名為「三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進,違其現業。 2.云何「助因」?諸眾生求三摩地,當斷世間「五種辛菜」。是五種辛,熟食發婬,生啖增恚。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 3.云何「正性」?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淨戒律,永斷婬心,不湌酒肉,以火淨食,無啖生氣。是修行人若不斷婬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是「清淨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覩佛聞法,親奉聖旨;得大神通,遊十方界,宿命「清淨」,得無艱險,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 4.云何「現業」?如是「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婬,於外六塵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瑠璃,內懸明月,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隱;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是人即獲「無生法忍」。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 5.以三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在扶輪領導學院上了兩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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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國75年加入扶輪社,迄今已屆23年,而2009年9月19日、20日兩天我赴「扶輪領導學院」參加課程訓練。 學員共20餘人,採小班制,教授都是PDG,如邵偉靈......等人,學員很多都是老朋友,如王允中、莊朝江......等,兩天的學習獲益良多,這是一個值得上的課程!

何來阿姜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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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來阿姜 查 阿姜 查著‧法園編譯群編譯‧法耘出版社出版 1.良好的「修行」是要非常誠懇地問自己:「我是為什麼而生的?」每天早上、中午、晚上都要好好地問自己這個問題。 2.我們是為什為而生的?我們是為了不要再生而生。 3.如果你修行得正確的話,你在「生病」時是不會恐懼的。當一個人「死」時,你也不會感到悲惱。 4.「覺知者」清楚地知道,一切「因緣和合」的事物都不是牢固的;因此,這位「覺知者」是不會快樂或悲傷的;因為,它不會去追逐遷變的因緣。 5.諸行(和合事物、有為法)都不屬於我們,它們會隨順自己的「自然法則」。我們面對「身體」也是一樣,只有這顆「心」,我們是可以提昇和美化的。 6.人如果視法的修習對自己的生命而言,非常重要的話,人就會覺得「呼吸」和「修習法」是同等重要的。 7.佛法是一種非語言文字的教導。因此,靜下心來,學習如何觀察,你會發現,此時此地,一切的佛法一直顯現著。 8.「法」必須藉由「內觀」自己的心而得,然後徹見那些是「真實」的,那些不是;那些是「平衡」的,而那些不是。 9.「法」並非遙不可及,它一直與我們同在。法是關乎我們的,關乎我們當下在做什麼。人要明瞭「法」,人就必須去閱讀自己的經驗。 10.我們的生活方式並不難,難是難在於「不滿足」,「不妥協」,我們的「煩惱」才是真正的障礙。 11.心原本是平靜的,一離開這個平靜,「焦慮」和「煩惱」便會立即生起。如果我們能徹見和了知這個「煩惱」,心便能再次回復平靜。 12.強化「心」,是要將心帶至一個「止」的狀態,使心得到休息。 13.在「法」的修習裡,我們不須去征服他人;相反的,卻要征服我們自己的心,耐心地對治我們所有的情緒。 14.人必須明白,一切事物都是「無常」時,人的思想就會逐漸地釋懷,人也就不必太執著。 15.善行帶來善果,惡行帶來惡果。人只要往自己的行為和言語裡看,往自己的「業」裡看。為善,會帶來善;為惡,就會帶來惡。 16.透過正確的修行,會使你的「舊業」殆盡。了知事物如何生起和消逝的,你便能夠保持「覺醒」,讓他們隨自己的過程運行。

天地律法與人間司法

  人自出生以來,就一天一天地邁向死亡。一般人自幼成長,進而上學識字,追求學識,畢業踏入社會,尋覓工作,組織家庭,這似乎許多人不斷上演的戲碼。   而人生果真就如此過嗎?有些人或許不認為,於是就探尋生命的終極目的,一旦發現生命只有透過「利他」,才能「利己」,於是就不斷地努力修持,期盼讓自己的靈性能夠提升。   不過也有相當多人,不以為然,不信因果,一切以可以證明、肉眼可見才相信;更迷信「科技」,相信「人定勝天」,果真如此嗎?事實上不然。    就以日前發生在台灣的莫拉克颱風來看,對台灣人應當能有所啟發。筆者以為人必須尊重自然,且必須道法自然,以道為宗。   自然的鐵則就是「因果律」,一切所作不空,如響斯應。每個人面對此一「天地律法」均無可逃避,按天地律法的運作,至玄至妙永不變,千年萬載不斷地運行,絕非人力所能對抗。試想:南亞海嘯、緬甸風災、921大地震…等天災地變,豈人力所能對抗?   人面對大自然,必須尊天敬地,以謙卑之心,依道而行,才能使自己避劫難。   「天地律法」不同於「人間司法」,人間司法是人為了規範社會秩序所訂立的法律,司法由人掌理、運作,一切講究證據,自可因人而異,且有些還透過人的奸巧應變,而有所遁逃。   我們看社會上所發生的司法案件,有些人雖犯罪,竟能逃過司法的追訴,這就說明是「人間司法」是有時而窮的;但天地律法,納乾坤,藏萬象,無所不包,人是無所遁逃的。   人必須體會「人間司法」易躲,「天地律法」難逃,所以人必須如前所述,努力修行,培養德光,依中道而行。   此次莫拉克颱風,諸多同胞遭逢災難,激起企業界、宗教界、民眾,本於「人餓己餓、人溺己溺」的情懷,解囊相助,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這完全出自於「慈悲心」。   慈悲心原係人之自性,袛因「貪、瞋、癡」,致有所迷妄,人應回歸自性,力行中道,發揮平等心、慈悲心,本於「無緣大慈,同體大悲」,這樣才能使自己的內性自在。   現代人重視名、權、利,追逐權位者,卻忽略權位的重責大任,只圖自己利益,而罔顧眾生福祉;追逐利益者,郤為富不仁,經商無道;這都起因於不明白「名、權、利」是空的、假的這樣的作為無助於德光的培養。如能將追逐「名、權、利」,當成為「手段」,進而運用「名、權、利」造福眾生,嘉惠鄉梓,這才符合「借假修真」的意旨,這才能提升自己的靈性,培養德光,並使自己不致於浪費生命!   依筆者的觀察,人性常喜向

2009TEEMA報告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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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連續10年進行「中國大陸地區投資環境與風險調查」,今年9月15日發布最新的2009年報告。 報告顯示,中國大陸由世界工廠轉變為世界市場後,加以去年中國政府連番推動多項政策,使得台商投資成本增加,台商的布局也隨之改變,包括「單一市場」轉向「區域市場」、「貿易市場」轉向「內需市場」、「代工生產」轉向「自創品牌」等,籲政府應針對這些改變成立專責機構協助(資料來源:2009年9月15日聯晚A3版)。 我在這最新出爐的「TEEMA」報告中,也提供一篇「中國大陸法規環境變遷專文」,針對中國大陸經濟改革過程中,重要的法律規範及其演進作一番探討,包括與大陸台商關係密切之三資企業法、物權法、合同法及勞動法等。

僧心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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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心話語 阿姜 蘇美多著‧法園編譯群編譯‧法耘出版社出版 1.佛法是了解苦、苦集、苦滅以及滅苦之道。「欲望」和「苦」是一體兩面。生命中所有的問題皆來自於「貪著」及執取欲望之火。 2.我們觀宇宙是「無常」的,我們可以見到一切因緣法的無常性,而從這樣的觀照中,「智慧」生起。 3.如何過平凡的生活,才是真正修行所在。「靜修」是避開所有加諸於我們身上的責任與任務的良機,進而對它們有更透徹的看法。 4.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應該保持正念,即必須完全地覺知「當下」,專注內心的活動。正念並不只專注於一個對象上,覺知「困擾」也是種正念。所謂正念之道,就是「無欲之道」。修行就是正念,「寧靜」來了,視它為無常,「困擾」來了也是無常。佛陀修習靜坐,在覺知中,發覺了「中道」,即無欲之道,覺知之道。我們必須隨順一切事物,包括與自己安然相處,這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學習課程。 5.作為一個有智慧的人,就是一個覺知的人。我們可以「當下」就有智慧。我們運用「智慧」,把「覺醒」帶入自己的生活中,並時時反觀自我的身體、心境,觀照我們的脾氣、感覺、情緒、觸覺,並藉由眼、耳、鼻、舌、身的知覺,來觀察我們的「意識」。

傾聽難民真實需求,援助實現重生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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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聽真實的人們,真實的需求! 今年6月20日適逢第九屆聯合國「世界難民日」!「聯合國難民署(UNHCR)」擔心當前的全球金融風暴會影響到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對難民的援助,使得援助經費面臨縮減,故將今年「世界難民日」的主題定為「真實的人們,真實的需求!Real People, Real Needs!」。以提醒人們不要忘記世界上存在著難民--這麼一群特殊且亟待幫助的群體。   UNHCR在難民日前公佈的最新報告,截至2008年底,全球「難民(Refugees)」和「境內流離失所者(IDPs)」人數已高達到4200萬,其中1600萬人跨越國界在其他國家淪為難民,2600萬人為本國的境內流離失所者。   UNHCR表示:「難民和你我一樣真實存在,有著各自的需求。」雖然難民署和其他援助機構已盡其所能,但仍不能滿足難民的許多基本需求,難民們普遍面臨缺乏營養、飲水和基本醫療的困境。UNHCR提醒人們,世界上仍有數千萬難民每天為了生存而掙扎,只有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他們才有機會重新生活。   中國人權協會「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TOPS)」自1980年起長期從事國際人道援助,幫助世界難民,並且自2005年起每年均針對「620世界難民日」舉辦不同形式活動,以呼應聯合國關懷難民的訴求。希望能藉由這些活動,讓台灣社會共同認識聯合國世界難民日,將「難民日」深沉意涵紮根於台灣社會。 今年同時也是TOPS參與海外難民援助與戰後重建的第30個年頭。TOPS為了呼應今年「世界難民日」主題-「真實的人們,真實的需求!Real People, Real Needs!」,特別以「聽見,難民的夢想」為主題,規劃舉辦系列關懷難民主題活動,讓台灣與國際社會同步一起傾聽世界難民的真實需求,進而伸出援手,以實際的作為幫助難民朋友重新展開生活。 愛與希望列車,巡迴校園分享 本年度「620世界難民日」系列活動,首先進行「聽見,難民的夢想」校園巡迴講座。TOPS特別安排泰國工作隊賴樹盛領隊以及黃婷鈺專案執行自泰緬邊境返台,至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台北商業技術學院通識中心、台北大學社會學系、台灣大學國際事務研習社、台灣大學醫學系學會、羅東高級中學以及雲林科技大學通識中心等各大專院校巡迴演講難民專題,分享長期第一線國際人道援助經驗。   TOPS希望透過校園分享活動,讓更多台灣青年學子藉此認識難民,瞭解難民面臨什麼樣的生存環

接受《Smart智富》月刊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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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第133期) 《Smart智富》月刊第133期中,方德琳小姐於「金錢關係」專欄撰文「合夥創業,一定會為錢翻臉?」,針對合夥關係中牽涉的法律問題,前陣子特別來採訪我,希望能給予欲合夥創業的年輕人一些建議。 想要合夥創業,感情好並非唯一條件,更非創業成功的保證。不管是多親密的朋友,「錢」事若處理不好,將成為彼此合夥關係中最不穩定的因子,恐成地雷引爆。 若能簽訂「合夥協議書」,事先明確規範合夥人的權利與義務,將可有效避免合夥關係出現糾紛。 (全文刊於第133期,第54、55頁,方德琳撰文)

營建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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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法規 陳泓文著‧弘智文化公司出版 1.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基本母法為《都市計畫法》,而「都市計畫」的制定,依規模的不同,分為「市(鎮)計畫」、「鄉街計畫」及「特定區計畫」等三種。 2.另一規範土地使用管制的基本母法為《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乃指「都市土地」以外的土地,劃分為(1)特定農業區;(2)一般農業區;(3)工業區;(4)鄉村區;(5)森林區;(6)山坡地保育區;(7)風景區;(8)國家公園區;(9)其他使用區或專用區。 3.《建築法》是實施建築管理的基本大法,該法的適用範圍包括:(1)實施都市計畫地區;(2)實施區域計畫地區;(3)經內政部指定地區;(4)其他地區之供公眾使用及公有建築物。 4.有關建築設計的主要規範為依據《建築法》第97條所訂定的《建築技術規則》。 5.為防止職業災害,確保勞工安全與健康,有《勞工安全衛生法》,行政院勞委會又依該法第5條規定,發布《營造衛生設施標準》。 6.申請開發之「山坡地」地區,如其水源供應或鄰近的道路交通、排水系統、電力及垃圾處理等公共設施與公用設備服務無法配合者,仍得不許予開發建築。山坡地在開發計畫核准後,應先從事「整地」,設置水土保持設施及必要的公共工程等,其需挖填土石方或建造其他「雜項工作物」者,應先申領「雜項執照」。在雜項工程完工並經查驗合格,領得「雜項工程使用執照」後,始得申領「建造執照」。 7.都市計畫的擬訂是根據現在及既往情況,並預計「25年」內發展情形所訂定,以使都市據以循序建設,均衡發展。而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由於人口成長、人口遷移或社會經濟發展等多項因素,使得所訂定的都市計畫可能與現實脫節或窒礙難行,因此都市計畫確有「定期通盤檢討」的必要。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每「5年」至少通盤檢討一次,或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已屆滿計畫年限或25年者,也應予以全面通盤檢討。 8.為防火安全的需要,建築物除必需為「防火構造」,以減低火災之擴大漫延外,建築物內尚需設置「消防警報設備」與「滅火設備」,以盡早查覺火災的發生,並展開初期滅火。因而要注意「防火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間隔」及「消防設備」。 9.本書對營建的初步了解甚有幫助!

法拍屋投資法律祕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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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文化公司出版(電話:02-23915828) 自從2008年全球爆發金融海嘯以來,法拍屋數量大增,近來已躍居房市最大市場。法拍屋市場炙手可熱,投資法拍屋的人亦愈來愈多,常見法院充斥代標業者、投資客,在法拍屋市場更常見海蟑螂製作假債權、假租約而強占房子。投資人若要投入法拍屋市場,了解法拍屋相關法律知識及可能衍生的問題,已成為投資法拍屋的重要課題。 「法拍」畢竟不是一般的市場交易,它是民事強制執行程序中頗為重要的易價手續,理論上是屬於律師業務的一環,故難脫其法律專業性質。只是坊間有諸多琳瑯滿目的代標業者,為賺取高額佣金,而哄抬市場行情,投資者不了解而加價得標,卻買到高於市場行情的房屋。甚至有俗稱「海蟑螂」的不法分子,以幾近暴力的方式介入法拍業務,使得原本屬於嚴正的法律程序,讓人誤解為黑道的專業領域。幸好近年來法院逐漸以行政規章防堵海蟑螂的圍標介入,另方面檢警也一再依法取締,使得法拍業務得以撥雲見日,民眾參與意願也愈來愈熱烈。 雖然民眾參與法拍的意願提高,但「法拍」究有其法律專業的層面,為此,本書作者累積長久從事法拍強制執行實務及點交經驗,熟知法拍屋市場所面臨的各種問題,且近年來《強制執行法》大幅修正,而其重要子法《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亦跟著修改;因此本書作者聯手製作這本「法拍屋投資法律秘笈」。依據最新法令,以簡明的文詞及清晰的分類,將各項法拍應行注意事項及可能發生的問題,分門別類,以問題、說明之形式編著成書,希望提供給有志投資或從事法拍屋市場者,藉以充實相關知識並預先做好防範,以維護自身權益,並迅速邁向致富之路。   本書之出版,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與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大力合作,所有參與本書編輯之工作人員均備極辛苦,個人相信,這本「法拍屋投資法律秘笈」定可以讓讀者在法拍市場上獲得安全與利益,及懂得如何選擇品牌形象優良、合法專業的法拍業者來代理法拍業務,才不致影響自身權益,謹於本書問世時,略敘緣起並為之序。                            李永然律師 序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2009年9月3日

山寨經濟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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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經濟大革命 彭思舟、許揚帆、林琦翔著‧秀威資訊公司出版 1.「山寨文化」就是草根文化、非主流文化、次文化,它與主流文化相對;山寨文化產品起源於中國大陸。「山寨產品」就是符合「對抗主流,照顧群眾」,但在合法之外,遊走於非法的模糊地帶,「從抄襲模仿開始,到加入因應『地方消費習慣』,而自成一格的創新元素」。 2.山寨產品實際上是處在發展中國家,因為消費者受限於消費能力、無法滿足生活需求品或奢侈品(包括文化產品)的消費慾望,或者因為市場存在著的一種固有的產品因為長久沒有創新和換代,有廠商看到這一塊需求,用「複製、模仿、學習降低成本,再加入符合地方使用習慣的創新改良」等的方法,推向市場的一種「快速、滿足平民、適銷對路、具有多功能性低價位」的品牌產品。 3.「山寨精神」是指從模仿出發,加強調查、研究、學習別人的強項,再加上自己的創意,變成一種「二次發明」。 4.「山寨文化」可以說是大陸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到今天,既偶然又必然會出現的現象。說它偶然,是說它以「山寨」這個形式出現;而說它必然,是因為它出現的社會條件是成熟的。由大陸民間力量發起的這種「山寨產業文化現象」,從最初的山寨手機,到現在的山寨服裝,山寨產品可說幾乎涵蓋了所有的行業。 5.從山寨產品的成長歷史,用「學、比、趕、超」分析,主要可分成以下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學」之仿冒暴利; (2)第二階段「比」之滿足「在地習慣」需求的創新探索; (3)第三階段「趕」之獲得消費者認可之後的產能大躍進; (4)第四階段「超」之羽毛已豐開始嘗試超越國際大廠。

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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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應用 黃宗源著‧永然文化公司出版 1.台灣的房地產開發一直受政治與經濟情勢的影響,近20年來也因法規的變更而產生特殊的房地形態。如自民國72年與88年起,台北市與台灣省分別從「建蔽率」時代邁入「容積率」管制時代,而83年10月28日將「高層建築」納入管制之後,則開啟了14層以下中高層(93年1月1日後改為15層)建築的盛行期,以降低對高層建築嚴格管理後產生的開發成本。 2.在不景氣時應用建築法規協助土地開發,是房地產開源節流之本。如屬容積率已實施管制的開發基地,為節省開發成本,可循開放空間鼓勵、停車獎勵、容積移轉等方法,創造容積加成,且利用《建築技術規則》不計入容積部分的規定,從梯廳、陽台及機電設備等空間規劃設計,增加售坪。 3.決定法規的適用須先判斷土地屬性、土地分區,在這方面先決定該土地是「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其次則判斷基地是否屬「山坡地」;再者,如屬「山坡地」,須判斷是否需經開發許可。如須經開發許可,須按下列程序辦理:(1)申請開發許可(取得開發許可證明);(2)申請雜項執照(取得查驗合格證明);(3)申請建照執照。 4.建築管理法規的應用,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適用「不溯及既往原則」,即對於舊法時期的行為,新法無溯及的效力。 5.台灣的土地使用管理過去一直是以「基地面前道路寬度」決定建築物高度,即俗稱的「建蔽率時代」;一直到台北市於民國72年4月25日發布《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開始,開展了台灣土地管理進入「容積率管制時代」的新頁。台北市至民國82年3月1日,經各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逐步全面實施「容積率管制」。推動全面實施容積率管制一直是政府多年努力的目標,嚴格來說,「容積率管制」只是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一環,政府的決心應是全面實施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但是限於現實環境,地方大多不願實施容積管制,而不願進行細部計畫的擬定,以致無法落實容積率管制的理想。 6.永然文化公司(電話:02-23915828)

參加楞嚴經法會,誦第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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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5日下午赴基隆十方大覺寺,參加「楞嚴經法會」,由見悟住持法師主法,誦楞嚴經第九卷。 1.經中談到「梵眾天」、「梵輔天」及「大梵天」這三勝流,一切苦惱所不能逼,雖非正修真三摩地,清淨心中,諸漏不動,初為「初禪」。 2.經中另談到「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這三勝流,一切憂懸所不能逼,雖非正修真三摩地,清淨心中,麤漏已伏,名為「二禪」。 3.經中又談到「少淨天」、「無量淨天」、「徧淨天」這三勝流,具大隨順,身心安隱,得無量樂,雖非正得真三摩地,安隱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 4.經中再談到「福生天」、「福愛天」、「廣果天」、「無想天」這四勝流,一切世間諸苦樂境所不能動,雖非無為真不動地,有所得心,功用純熟,名為「四禪」。 5.經中續談「五不還天」,即「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色究竟天」。1~5為「十八天」,獨行無交,未盡形累,自此已還,名為「色界」。 6.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從此逮終,名「無色界」。 7.不斷三業,各各有私。因各各私,眾私同分,非無定處。自妄發生,生妄無用,無可尋究。汝勗修行,欲得菩提,要除三惑。不盡三惑,縱得神通,皆是世間有為功用。習氣不滅,落於魔道,雖欲除妄,倍加處偽;如來說為可哀憐者。汝妄自造,非菩提咎。 8.汝坐道場,銷落諸念;其念若盡,則諸離念一切精明,動靜不移,憶忘如一。當住此處,入三摩地。如明目人,處大幽暗;精性妙淨,心未發光,此則名為「色陰區宇」。若目明朗,十方洞開,無復幽黯,名「色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劫濁」。觀其所由,堅固妄想,以為其本。 9.彼善男子修摩提,奢摩他中,「色陰」盡者,見諸佛心,如明鏡中顯現其像,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猶如魘人,手足宛然,見聞不惑;心觸客邪,而不能動。此則名為「受陰區宇」。若魘咎歇,其心離身,反觀其面,去住自由,無復留礙,名「受陰盡」。是人則能超越「見劫」。觀其所由,虛明妄想以為其本。 10.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受陰」盡者,雖未漏盡,心離其形;如鳥出籠,已能成就,從是凡身,上歷菩薩六十聖位,得意生身,隨往無礙。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雖則無別所知,其言已成音韻倫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語,此則名為「想陰區宇」。若動念盡,浮想銷除,於覺明心,如去塵垢;一倫生死,首尾圓照,名「想陰盡」。是人則能超「煩惱濁」。觀其所由,融通妄想以為其本。

心地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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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地法門 傳布比丘講述‧松鶴印刷公司承印 1.心地法門,就是一個「心性」。「心、佛與眾生,三無差別」。學佛法,要一切都保持「清淨心」。修心地法門就是要返觀內照。 2.「不明心性,學法無益」;「佛法」就是「心性」,要是能知道「般若」的智慧,就是悟到「心性」。 3.天地萬物一切皆在「空性」裡。佛菩薩不著相,猶如大地無論你對他好壞,它不喜不惱,因它不著相。佛說一切放下,「空性」裡沒有「財色名食睡」這些東西。 4.「見而無見即是真見」。無論見善或見惡境界,見了等於沒見,只准眼見,不准「心見」,眼見心不見,見等於沒見,這就是「見而無見」,即「真見」。 5.真正修行要修「清淨心」,要想成佛,不能有一絲相在心中,因沒有著相佛,佛無有相,佛就是「清淨心」。若能修「清淨心」,沒有一切心念想像,沒有一切妄想,則就沒有一切境界。 6.此「靈覺性」,無始以來與虛空同壽,我們的「真如自性」也是「靈覺性」,與虛空一樣同壽沒有毀滅。 7.「禪定法門」是最高無上的法門,它能發起心性上「無漏」的智慧。一切萬德妙行,一切神通妙用及心性上的光明,都是由「禪定」發出來的。 8.要好好打坐修「定力」,一有「定力」,清淨心就現出來。六祖說「心地無亂自性定,心地無癡自性慧」。我們心性如同大地一樣,能容一切萬物,而不為萬物所動。 9.人能善用其心,即是頓門「定慧等持雙修」。人運用「定慧雙修」,來除去遮蔽我們「清淨心」的深重業障。

赴中國生產力中心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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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日下午1時50分,我前往中國生產力中心演講「台商開拓大陸內銷市場應注意之法律問題」。 中國大陸擁有13億人口,加上大陸內銷市場逐步成長,伴隨而來的內部消費需求,對於任何一個台商而言,其所具備之巨大潛力,早已誘使許多台商決定開始拓展大陸內銷市場。加上原本外銷型的台資企業,在大陸宏觀調控等政策背景下,投資環境險峻,如人民幣對美元大幅升值削減企業出口利潤;且一方面大陸《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1月1日實施後,造成台資企業支付工人的薪水和福利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大陸自加入WTO後,外國直接投資者進入大陸的限制大幅減少,而以稅收優惠政策吸引外資的必要性已經顯著減弱,且伴隨大陸內資企業面臨與外資企業爭奪市佔率的激烈競爭,大陸進而於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訂於2008年1月1日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取消原本對外資企業「免二減三」的優惠,從此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統一為25%,台資企業因此要多負擔10%的稅率。如此一來,許多出口型的台資企業遂轉型經營大陸內銷市場,惟掌握內銷市場商機的同時,往往在不諳大陸法律、交易習慣及交易模式的情況下,衍生不少糾紛,是台商首應瞭解內銷市場應注意之法律問題,才能事先避免糾紛發生。 本演講即特別針對台商開拓內銷市場應注意的法律問題進行探討。

赴審計部演講「審計人員應有之法律知識」

2009年8月31日上午9時,我應邀赴審計人員訓練班第31期演講,講題為「審計人員應有之法律知識」。 先介紹民法總則,接著說明民法債編、民法物權、繼承編,使之對相關法條有所認識。

赴工商時報演講「法拍屋的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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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日下午6時,我應工商時報之邀,前往「法拍致富培訓班」第二場,演講「法拍屋的風險管理─從法律觀點談起」。 投資人之所以對拍賣市場趨之若鶩的原因之一,在於房產拍賣市場因為其通常位於開發較為成熟地區,其獲利可藉由成屋與拍賣屋之價額比較,而顯得相對可預期且穩定。然而,舉凡可投資獲利亦必然伴隨相對之風險,因而在進入法拍屋市場前,對於法拍屋之相關法律知識及可能衍生之問題自應多加留意,才能有效保護自身權益。 對於投資法拍屋時應注意及瞭解之事項包括: 一、拍賣標的(法拍屋)的查封與公告 二、保證金 三、標購法拍屋雖屬私法上之「買賣」,但並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四、投標資格之限制 五、投標無效之情形 六、優先承買權 七、點交程序 八、拍定人於繳足拍賣價金、經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拍賣標的物之所有權 九、拍賣程序之撤銷 十、拍定人對於債務人欠繳之大樓公共基金、管理費等,是否有繳納之義務? 十一、向法院投標買受不動產,如經法院決定得標之後,後又以廢標處理,實務上認為,投標人應依《民事訴訟法》第247條之規定,向民事法院提起「確認買賣關係成立之訴」以為解決。 關於「法拍屋」可參考永然文化 http://www.law119.com.tw/ 出版的相關書籍: 《法拍實戰手冊》‧林永汀著 《成功揮拍─金拍‧銀拍‧法拍屋》‧吳奎新著

金剛心總持論(金剛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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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心總持論(金剛果論) 後趙天竺僧佛圖澄譯‧和裕出版 1.云何名「金剛心」?「此心人人本有,個個不無,是諸眾生自知自覺本等之心。…一切善惡皆出自心,自心修善令身安樂,自心造惡令身受苦。心是身主,身是心用。…佛由心成,道由心學,德由心積,功由心修,福由心作,禍由心為。…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自心流出,無窮無盡,不壞不雜,故名金剛心。悟此心者,名悟佛心。」 2.「若有男女求佛道者,進道功程,權分四級,號四句偈:一曰空身,二曰空心,三曰空性,四曰空法。…此四句義,乃是超凡入聖,進道門路。…悟得初句義,依義修行,便證預流須陀洹果。悟二句義,依義修行,便證一來斯陀含果。悟三句義,依義修行,便證不來阿那含果。悟四句義,依義修行,便證無諍阿羅漢果。」。 3.「有求佛者:一用齋戒,為佛基址。二投明師,指示功程。三識心性,了了分明。四用作福,助初發根苗。五用結緣,增自善本。六明因果,不妄主為。七破邪魔,遠離外道。八用通理,不著有為。九用精進,習佛行德。十用通達,法法精明。若人具此一種功德,速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 4.「自性清淨,是諸眾生本性,但見肉身,不見法身。諸佛悟後,常見法身,本來清淨,不生不滅,無壞無成。在凡夫地,名曰心性。在聖賢地,名曰聖性。在乾坤地,名曰天性,在菩薩地,名曰佛性。在諸佛上,名曰清淨法身。」。 5.四果(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是四果人,有真信心,依師教誨,不二用心,威德精嚴,威儀具足,於世財色,恩愛名利,一斷永斷,一了永了,從始至終,守道如一,雖則不能大通大達,心性堅固,清淨解脫,與佛無異,故得超凡入聖位也」。 6.「…學大乘佛之教法,名無我相。等觀眾生,皆如赤子,不擇冤親。平等濟度,名無人相。於世間心,一了永了,更不相續,名無眾生相。明悟自己,無生實性,不隨心境,意識流轉,但依方便,願力行持,名無壽者相。…無此四相,是名菩薩。」。

災後重建從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出發

這次「莫拉克」風災重創南台灣,受創最嚴重的區域大部分以原住民為主。造成眾多台灣原住民族部落毀損,傳統生活領域遭到土石流的侵襲而破壞殆盡,使得原住民族所面臨的生存、生計問題更是雪上加霜。從台灣原住民族的歷史發展以觀,原住民傳統社會主要是自給自足的經濟型態,自從國家制度介入後,五十年來不僅重組了其傳統政治組織,部落社會也幾乎式微瓦解。當所謂的自由經濟市場變成原住民社會的謀生方式後,原住民開始要找工作才能生存。 長久以來,台灣社會中長期處於弱勢地位的原住民族,因為原鄉耕地有限且謀職不易,紛紛遷徙至都市。許多自原鄉遷出的原住民普遍缺乏資源管道取得更高智識學歷,高比例原民人口只能從事基層、危險的勞力工作。在工作環境艱鉅與經濟不景氣下,政府進一步大量引進外勞,降低平均工資,嚴重衝擊原住民族的就業機會。目前雖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但失業率仍然持續攀高,原住民仍然無法解決基本溫飽之民生問題。 近年來,保障原住民的「生存權」已經成為全世界的潮流與共識。此次風災過後,原住民部落的重建及是否遷村等問題,引發社會各界廣泛討論。其實,與傳統領域的連結是原住民生命的基本需求,政府重建的思維不能忽視原住民的需求。主政者應以原住民的角度出發,尊重原住民文化的傳承和保護;在認為應遷離危險、會發生土石流的山上的同時,更應積極協助其於不失文化傳承下進行產業轉型。另在妥善安置災民的同時,能從各原住民的文化及觀點,找出適合的復建方案 ,挑選適當的傳統領域以進行部落重建,從而復振原住民族群集體文化。 在此,期盼社會能以更大的關心與認同來幫助台灣原住民族的朋友們重新建立自己的家園!本著「平等與尊重的原則」,兼顧其特殊性來對待原住民及原住民文化。此外,改善原住民經濟條件,亦為促進族群融合不可或缺的因素;維護原住民族的生計,符合《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關於原住民族權利條款規定,以接軌國際間原住民族政策潮流趨勢,才能真正落實原住民族權益的保障!

傾聽原聲,捍衛原住民族生存與工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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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展臺灣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及就業權益保障座談會」 莫拉克風災造成眾多台灣原住民族部落毀損,傳統生活領域的破壞也使得原住民族生存與生計面臨嚴重威脅。中國人權協會關切原住民族之基本權益與發展,特別於8月28日舉辦「推展台灣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及就業權益保障」座談會,邀請主管機關、學界、民間人權與原住民族團體代表與會,共同就我國原住民族工作權與就業政策現況作深入探討,希望能幫助改善台灣原住民族長久以來的生存生計困境。 台灣社會中長期處於弱勢地位的原住民族,因為原鄉耕地有限且謀職不易紛紛遷徙至都市。許多自原鄉遷出的原住民普遍缺乏資源管道取得更高智識學歷,高比例原民人口只能從事基層、危險的勞力工作。在工作環境艱鉅與經濟不景氣下,政府進一步大量引進外勞,降低平均工資,嚴重衝擊原住民族的就業機會。 根據統計顯示,由於金融風暴衝擊,去(97)年12月原住民族的失業率已經高達7.93%,較前年同期增加3.31%,年增7成,也較全國同期失業率高出2.9個百分點,創五年來的新高,而今年8月初的莫拉克風災更是使得原住民朋友的就業問題雪上加霜。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指出,雖然政府單位對於原住民族的失業及促進就業提供許多優惠補助措施,同時也對企業界雇用原住民提供獎助,但原住民族失業問題依然嚴重,充分顯示政策立意雖好,卻沒有達到實際效果,讓政府的美意大打折扣!事實上,目前許多原住民朋友依賴中低收入戶補助以及失業給付為生,然而失業補助並非長久之計,原住民朋友真正需要的,是一份有尊嚴的工作。 李永然進一步呼籲政府,除了規定企業基本起用原住民的比例外,應該協助原住民習得一技之長;不僅僅是基層的勞力工作,更重要的是能夠學習專業的知識、充分進行就業媒合,幫助他們在職場上能夠更具競爭力,才是維護原住民族工作權益的不二法門。 此次受邀出席的楊仁煌教授表示,台灣原住民社會自國家制度介入後,五十年來不僅重組了其傳統政治組織,部落社會也幾乎式微瓦解。目前雖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但失業率仍然持續攀高,原住民仍然無法解決溫飽之基礎民生。故政府目前當務之急是檢討並診斷我國原住民族工作權相關法案及執行狀況,探討原住民族的就業政策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身為排灣族的政大民族系博士尤天鳴特別認為工作權保障法有通盤檢討的必要,原住民族的工作權議題,除了進用比例的問題外,有許多的工安、勞保及衛教等週邊議題,需要政府透過增修工作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