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9月, 2013的文章

李永然律師出席內政部警政署公聽會

  2013年9月27日下午3時,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出席內政部警政署公聽會,其中李念祖律師、葉毓蘭教授......等人也出席。   會中主要針對「集會遊行法修法及相關處理作為」議題提供意見!

李永然律師出席企經協會50周年年會籌備會議

2013年9月27日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舉行50周年年會籌備會議,會議由理事長盧明光主持,常務理事石賜亮、何雍慶、李永然......等人及吳哲生祕書長均出席。

寬心泰然為《工作、生活及身心均衡手冊》為序

圖片
   序   古人說:「四十而不惑」,而今四十已過數年,回首前塵,不僅與「無惑」二字沾不上邊,於良夜靜思、晨起獨處時刻,心中不免常有惶惑、慚愧之感,檢討其原因,除個人修養不足、福慧無根以外,身處今日之富裕發達社會,價值觀充裕、多元,甚至顛倒黑白、積非成是的混亂情況處處可見,競逐功利的過程中,身處洪流中的我,也難免迷失,失去思考、行為的依據和準繩而浮沉其間。   近年,因事不順、遭逢人生關卡和障礙,常常需要向永然兄求教,言談之間不免感嘆並抒發自己的感受和人生體驗,蒙提示並分享諸多書籍和觀念,細細咀嚼和領受之後,真正感覺到獲益匪淺,身處困境(機遇)中的我,閱及《均衡生活之分享》導讀中的第十五段:「心理健康與否,決定於思考角度,有時轉個彎就豁然開朗。人生不可能事事如意,必有遇挫折、瓶頸之時。有人遭打擊便一蹶不振,連連敗逃;有人卻能奮力跨越難關,飛翔在暴風上空,尋得一片廣闊寧靜之天空。可見困難並非壞事,端看自己如何解讀它所傳達的訊息。凡事總有可學習之處,擁有正向的想法,必能產生正向力量,得到正面的結果,亦即『逆增上緣』……。」,此文言簡意賅、引喻生動,對於身處橫逆中的我,直如醍醐灌頂,受益無窮。   受橫逆必有因果,種其因,得其果,個人修養不足、福慧無根,反覆閱讀文冊中的許多正知、正見,更加了解到生而為人,在一生當中「修」與「行」的重要,期許自己能在未來的人生旅程中,因於「修」與「行」而求得圓滿、自在,進一步利他和利己,其中〈許自己一個精彩的未來〉中的五大提示和要點,令已有三個子女的我,深有所感,除作為自我期許和學習的目標之外,更可以作為家長教育子女的重要參考和準繩,文冊中精彩之處所在多有,值得細細品味。   子夏曰:「望之儼然,即之也溫,聽其言也厲」,在這之前,只知道永然兄是法學泰斗,為人持正不阿,受眾人肯定,卻不知其以豐富的閱歷和經驗,溫暖而慈悲的心情,譜寫了這些正知見要流傳世間,個人很感謝有這個機會參與此次文冊的增印和傳播,資質愚魯、領悟有限,僅以淺薄、有限心得和拙劣文筆,勉為一序,唯誠心滿滿,天心可鑑!   引古人詩一首分享:    春為百花,秋為月,    夏有涼風,冬為雪,    若無閒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   並祈願所有人──   健康、平安、富足、快樂、幸福!   社會更加美好和諧、人類與地球生活環境能平衡美好、永續發展!               

李永然律師為《工作、生活及身心均衡手冊》為序

圖片
李 序   一個人自呱呱墜地伊始,即意味著投入苦海人生。世人嘗感喟:「人生難脫生、老、病、死、苦!」何出此言?蓋打從一個人出生、成長、學成、工作,而後組織家庭,一路行來,無不屢遭挫折與挑戰。於職場失意者,或面臨謀職不順、工作不力、失業、資遣、退休金無著等窘境;成家立業後,又陷不孕之苦,或遇子女難受教,行為乖張,甚而殺害父母者亦有之。   進入二十一世紀,科技發展日行千里,人們為爭逐名利或生存的腳步更加停不下來,物質生活富則富矣,精神層面反倒愈益空虛。何以致此?如何維持生活中「工作」(財富)、「家庭」(親情)、「娛樂」(健康)、「信仰」、「理想」五大區塊之均衡,實是現代人亟待學習、涵養的課題。   筆者執業律師三十餘年來,每每目睹人際之間各種爭執的上演,究其原因,多為事件雙方當事人各持己見,不思己過,以致衝突爆發,僵持不下。要知:人生難得走一回,究竟所為何來?價值、意義何在?皆應好好思索,唯有實現人生的目的,才能不枉此生。   各種宗教,無論佛教、道教、基督教、儒教、天主教、猶太教、伊斯蘭教(回教)……,莫不勸人為善,因此,人生最重要者,乃是以「服務」為目的,同體悲心,拔苦予樂,建立如許的中心思想,廣結善緣,生活中縱使吃點小虧,亦不致感到痛苦。   人生難免遭逢「逆境」,如何轉逆為順,輕安自在?或縱處逆境,也能視之逆增上緣、樂觀豁達?唯有仰賴「修持」──修持自信,袪除分別心,存養平等心、慈悲心,進而清淨心可得,一生充滿法喜!   感謝友人以筆名「寬心泰然」捐助永然法律基金會,使《工作、生活及身心均衡手冊》得以順利付梓,並蒙賜序一篇,分享其在生活中體悟的正知見。此外,感謝老同事張謀勝律師、李廷鈞地政士在手冊末了,以其謙卑、易感的心,虔敬道出修習佛法的因緣和啟發。祈願本手冊帶給讀者正向思維,尋得安頓身心的法門。                             李永然                               序於永然法律基金會                                  2013.9.17 ................................................................................................................     《

永然法律基金會印製《工作、生活及身心均衡手冊》免費贈閱

圖片
         《工作、生活及身心均衡手冊》免費贈閱   世人嘗感喟:「人生難脫生、老、病、死、苦!」何出此言?蓋打從一個人出生、成長、學成、工作,而後組織家庭,一路行來,無不遭受各式各樣的挫折與挑戰。於職場失意者,或面臨謀職不順、工作不力、失業、資遣、退休金無著等窘境;成家立業後,又陷不孕之苦,或遇子女難受教,行為乖張;人際之間,或有親族為了爭產而導致的繼承糾紛,或有麻吉好友共創事業,利字當頭,竟捲款私吞,翻臉不認人……。種種試煉,讓人身心俱疲,不知此生所為何來。   進入二十一世紀,科技發展日行千里,人們為爭逐名利或生存的腳步更加急促,物質生活富則富矣,精神層面反倒愈益空虛。何以致此?如何維持生活中「工作」(財富)、「家庭」(親情)、「娛樂」(健康)、「信仰」、「理想」五大區塊之均衡,實是現代人亟待尋解、涵養的課題。   《工作、生活及身心均衡手冊》由執業三十餘年的李永然律師執筆,以十餘篇的心靈點滴,分享其在工作、生活中如何維繫身心均衡的所思、所感。冀望引領讀者思索人生的價值與意義,即便遭逢「逆境」,也能轉逆為順,輕安自在,又或視之為逆增上緣、豁達處之。   無論您正處於人生的巔峰或低谷,亟思掙脫內在糾葛、尋找平安蹊徑者,請來函附10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索取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

李永然律師出席台灣民主基金會第4屆第3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

  2013年9月25日上午10時,台灣民主基金會召開第4屆第3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由王董事長金平院長主持,常務監察人葉金鳳及高育仁、李鴻鈞、潘維剛、劉文雄、黃茂雄......等董事均出席;陳繼盛、李永然、葉毓蘭......等監察人均出席。   會議由蔡瑋副執行長先進行業務報告,接著討論議案,會議圓滿結束。

李永然律師讀「The Power of Habit」乙書的分享

圖片
    「為什麼我們這樣生活,那樣工作」(The Power of Habit)乙書,是Charles Duhigg著,鍾玉玨、許恬寧譯,大塊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這本書讓我瞭解到:   1.個人可以改頭換面,企業若致力改變舊習慣,也能徹底轉型,要改變舊習慣,必須了解習慣的前因後果,「習慣」一定可以改變。   2.習慣不是命定,人腦內有「習慣迴路」,人只要了解習慣的運作模式,並明白「習慣迴路」的架構,便能輕易掌控習慣。   3.「霍普金斯」最得意的是自創一套定律,能讓消費者不知不覺養成「新習慣」,這就是「霍普金斯定律」,它是培養全新慣性行為的基礎與核心。   4.改變習慣的最佳方法就是應用反轉習慣的黃金律--維持同樣的提示,提供同樣的獎酬,就能插入新的行為模式,又要讓習慣被維持,須人人相信有改變的可能,此又須靠「團體」和「社群」的努力。   5.「運動」會擴散和延伸,讓人能更輕鬆培養其他好習慣。所以人如能專心改變或培養「核心習慣」,就能帶動廣泛的改變。   6.通常「社會運動」有三個階段,即(1)社會運動出現,是因為友誼的社會習慣及親近友人間的「強連結」;(2)社會運動擴大,是因為社群習慣以及把鄰居、親族綁在一起的「弱連結」;(3)社會運動能持久,是因為「運動領袖」給參與者「新的習慣」,讓他們擁有新的身分認同以及認為自己是一分子的「參與感」。   7.「改變」必須投入「時間」與「心力」,幾乎所有的「習慣」都可以重新改造,其方法架構:   (1)認出慣性行為;(2)做實驗找出「獎勵」;(3)篩選「提示」;(4)訂定「計畫」。   透過本書了解了「習慣」的力量,這也是颱風天的最大收獲,無怪乎大家都說「開卷有益」!  

李永然律師參加忠誠、忠美社聯合淨山活動

圖片
  2013年9月22日上午9時,李永然律師以忠誠社C.P及忠美社褓姆身分,參加忠誠、忠美兩社在大湖公園旁白鷺鷥山的淨山活動。李律師肯定此一活動是「環保、健身兼聯誼」,是一舉數得的活動!

李永然律師赴北投參加友人的中秋活動

圖片
        2013年9月19日晚上是中秋節,我前住北投友人吳武雄家烤蔬菜!當晚下了小雨,但秋節氣氛不減,友人洪德芳、賴金泉......等人均出席。

李永然律師分享閱讀「實力--成功主管的8個Know-How」一書

圖片
           利用中秋節連續假日,把「實力--成功主管的8個Know-How」乙書讀了一遍,本書是Ram Charan著,李振昌譯,天下文化出版。   1.領導者必須要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要不斷測試自己的Know-how,引導自己的公司走到正確方向。   2.成功的領導者要學習、練習、磨練,直到把這些Know-how昇華為自己的本能。   3.成功的領導人要有特殊的認知能力,要能從概念到細節均能思慮周延,能從各種角度看問題。   4.公司要有清楚明確的定位,定位的Know-how就在於知道公司什麼時候要改變,決定改變的型態,跟賺錢的基礎緊密結合。   5.領導人必須擴大自己的視野,能從外部來觀察自己的公司,心胸要開闊,接受各種會影響公司的改變模式。   6.領導人要有「生意頭腦」(business acumen),即以前瞻的視野審視外在的世界,確認自己的事業可以繼續獲利。   7.成功的領導人要不斷地付出時間與精神接觸新觀念與新資訊,能不斷練習並用心改善自己的Know-how,成功的機會就會增加。   8.公司內也有社會體系,領導人要讓這社會體系運作良好,公司才能執行偉大的策略,所以領導要有Know-how,能經常檢查公司的社會體系,並採取行動因應!   9.領導的技巧要能引導公司的社會體系,引導每個人的想法,讓人能超越個人的私利,看到整體的利益,且不藏私。   10.將「改變」融入公司的文化,並將定位的改變與文化結合,此須從「社會體系」著手,將公司的定位與組織的運作連結起來,是公司追求成功的必要條件!   11.領導人要有洞察力,協助員工找到合適的職位,讓他們發揮長才,具備撤換(de-select)Know-how的領導人,知道每個人都有與生俱來的價值!   12.領導人必須花時間去發掘、網羅與栽培人才,並且讓一群聰明、有才能的人為你工作。   13.建立團隊要找到正確的人,你找的人應該具備技術能力、決斷力、能夠全力投入、尊敬團隊其他人以及有領導技巧。   14.團隊領導人所需的人格特質,必須要有堅強的意志與韌性,明智而審慎的運用權力,要扮演重要的說服者角色及嚴守紀律。   15.領導人還要有設定正確的目標、正確的組合、正確的時間及正確層次的Know-how。   總而言之,本書對於欲擔任企業領導人,應該很有助益的!

李永然律師參加友人張中嘉之子婚禮

圖片
      2013年9月20日中午,李永然律師夫婦一起前往桃園,參加前中廣記者張中嘉之子的婚禮,到達飯店,見到中廣董媛瑜、朱克威老友,也見到王偉忠等人,婚禮是一讓親友們見面的良機!  

李永然律師赴北投參加友人的中秋活動

圖片
        2013年9月19日晚上是中秋節,我前住北投友人吳武雄家烤蔬菜!當晚下了小雨,但秋節氣氛不減,友人洪德芳、賴金泉......等人均出席。

李永然律師前往台中馬拉灣福容飯店,參加海基會秋節活動

圖片
2013年9月18日下午,我驅車前往台中馬拉灣福容飯店,參加海基會當日下午6時30分舉行的台商中秋佳節晚會活動,吳副總統敦義先生也親臨會場!  

李永然律師前往福齡扶輪社演講「民眾對不動產物權的法律須知」

圖片
                 2013年9月18日下午1時,李永然律師前往福齡扶輪社演講,講題為「民眾對不動產物權的法律須知」,由社長童瑞瑜主持,現場近30位社友前往參加,大家對此一議題都甚感興趣。本次演講大綱如下: 民眾對不動產物權的法律須知  壹、歷經三階段的修法  貳、通則的重要修正  參、所有權的重要修正  肆、地上權的重要修正  伍、農育權的增訂  陸、不動產役權(原地役權)的修正  柒、抵押權  捌、典權  玖、結語          

幸運雜誌40期大篇幅報導「永然第七期高中法律生活營」- 李永然兒子李廷鈞和同學分享法律人的經驗談

圖片
    永然法律基金會為了推廣法治教育,培養高中學子對法律的興趣,進而選擇成為人生規劃,每年的寒暑假都會舉辦高中生的法律生活營,今年暑假依例舉行了兩期,第七期於民國102年7月8日至7月11日於台北市立成功高中舉辦,李永然兒子李廷鈞也在當中和同學分享法律人的經驗談 , 有來自北部60餘位同學參加,相關活動內容於40期幸運雜誌完整報導,感謝媒體的重視,讓永然法律基金會有力量去推動更好的活動!   開拓法律新視界──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陪青少年共遊法律園地       青少年,一個懵懂又容易熱血的時期,要面臨升學的選擇,要面對外界各種的誘惑,存有著兩性間的好奇,稍一不慎,很可能就走偏了路,因此要給這個時期的孩子們一雙支持的手,協助他們一步一腳印走向正確的人生路,就是學校和社會應盡的責任。     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李永然律師擔任律師30餘年,看盡各式案件,深深覺得法治教育的不足,是造成許多人權益受損或誤入歧途的主要原因,而要推廣法治教育,最好就是向下紮根,從青少年教育做起;另外李律師認為培養優秀的法律人才,也是法治社會非常重要的一環,因此從永然法律基金會成立至今,每年寒暑假舉辦高中生法律生活營,成為基金會的重要工作項目之一。      今年暑假,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將舉辦兩期,第七期於民國102年7月8日至11日順利舉辦完成,天公做美給了四天晴朗又不至於太熱的好天氣,讓前來參加「永然第七期高中法律生活營」的同學,都能帶著愉悅的好心情來參與這次的營隊活動。為了使來自各校不同年級的同學們能夠彼此認識,於是在第一天的早上,除了由小隊輔帶領各隊自我介紹外,也進行了團康遊戲,讓學員們在最短的時間內打成一片。始業式由永然法律基金會李永然董事長主持,黃淑嬪董事、成功高中教務處游經祥主任、瑪萱國際有限公司李蕙珍董事長、台北大學游志青教授及陳茂慶顧問一同出席,並致詞勉勵同學要利用這三天半的時間好好學習。下午展開的第一堂課是李永然律師的「法律人的生涯規劃──以律師為例」,李律師精彩的演講為同學踏進法律領域上了完美的第一課;接下來由不動產經紀人特考榜首,永然地政士事務所的優秀地政士李廷鈞和同學分享他成為法律人的經驗談,李廷鈞是名律師李永然兒子 , 這位曾擔任過幾期永然法律生活營小隊輔的優秀學長,不僅書念的好,在工作上也有優異的表現,特別將他求學過程及與法律接觸的實際經驗與學員分享;最後由永然

李永然律師分享「看韓國知名企業如何打造幸福公司」一書

圖片
      近日前往台東,利用往返台東在火車上的時間,看了韓國人金鍾勳著,王作舉譯的「看韓國知名企業如何打造幸福公司」 ,本 書由和平國際文化有限公司出版。   本書作者認為:   1.創立舒適、優秀的工作環境,最重要的條件就是要有「關懷之心」,公司要對員工進行關懷。   2.企業也要關懷員工家屬。   3.創造幸福的工作環境,也可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   4.打造幸福舒適工作環境,企業要拿出誠意,所以企業要重視與員工間的溝通。   5.要吸引更。優秀的人才來促進公司的發展,一定要將員工的薪水和福利待遇提高   6.公司為員工提供如同天堂的工作環境,員工就會創造出更加出色的成果。   7.工作方式應重視團隊意識,作者在評價員工,含以「正直」、「熱情」、「能力」這三個指標。   謹分享以上幾點,而本書內容具參考價值,做為公司的負青人值得一讚!

李永然律師參加友人賴金泉之子婚禮

圖片
   友人賴金泉之子賴韋辰於民國102年9月15日晚上舉行婚禮,吳碧珠議長、李永然律師......等均獲邀出席,當天李永然律師也見到了許多友人,婚禮真是一個親友碰頭的良機!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出版李永然律師著「大陸經商保權益的法律竅門」

圖片
     中國大陸市場規模大,許多台商前仆後繼登陸經商,然而大陸市場變化急遽,如何協助台商在這樣的投資環境中避免觸法,並保障權益,是相當重要的一門課題。   有鑑於此,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邀請對兩岸事務相當熟稔的李永然律師,撰著「大陸經商保權益的法律竅門」,希望為努力打拼的台商們提供保障權益的法律竅門。   本書獲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張俊福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祕書長黃文榮推薦,內容分為七大篇:第一篇 大陸台商應注意的不動產法律問題;第二篇 大陸內銷市場的相關法律問題;第三篇 大陸台商公司經營所面臨的相關法律問題;第四篇 大陸台商訂立及解除合同應注意的法律問題;第五篇 大陸台商面對民事訴訟及強制執行時的相關法律問題;第六篇 大陸台商面對刑事訴訟時的相關法律問題;第七篇 大陸台商運用仲裁及行政救濟的法律須知。已在大陸投資或想往大陸發展的企業,都能由此獲取相關法律知識,以減少無謂的法律爭議!      

李永然律師與黃介南律師為永豐銀行員工主講「大陸金融法務問題」

  2013年9月13日下午2時至5時,李永然律師偕同 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召集人 黃介南律師出席由台灣金融研訓院主辦,對象為永豐銀行員工的法律講座,講題為「大陸金融法務問題」。   現場數十位員工對於此一議題,均甚感興趣,反應相當熱烈,特將本次演講大綱摘錄如下:   大陸金融法務問題   壹、前言 貳、愈來愈多的外資銀行在中國大陸登陸 參、中國大陸如何規範「外資銀行」? 肆、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可以經營那些業務? 伍、台灣金融業應注意台商在中國大陸所簽訂合同 陸、向金融機構的借貸的相關法律問題 柒、保證的法律解析 捌、不動產「一般抵押權」與「最高額抵押權」的法律解析 玖、動產抵押的法律解析 拾、質押的法律解析 拾壹、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法律解析 拾貳、實務中可用於追討債務之方式 拾參、大陸地區金融犯罪 拾肆、結語  

李永然律師出席「第十三屆海峽兩岸仲裁機構聯合會議」

   李永然律師於2013年9月5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出席於四川成都舉辦之「第十三屆海峽兩岸仲裁機構聯合會議」,會議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及中華仲裁協會共同主辦,大陸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于健龍主持,台灣則由中華仲裁協會理事長李念祖擔任主持人,李永然律師以中華仲裁協會常任理事身分出席,會中討論主要議題為:一、配合《投保協議》第14條規定,研議修正兩會共用之仲裁示範條款;二、研究兩會互納(推薦)海事仲裁人(員);三、研究兩岸投資爭端調解規則受案範圍及送達問題等。

李永然律師出席於成都舉行的「第十三屆海峽兩岸經貿仲裁研討會」

圖片
   李永然律師於2013年9月5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出席在成都市舉行的「第十三屆海峽兩岸經貿仲裁研討會」,李律師擔任「兩岸投資爭端解決機制」一題的台灣方主持人兼與談人,並發表論文一篇,大綱如下:     兩岸投資爭端解決機制            主持人兼與談人 李永然律師 一、前言   臺灣與中國大陸先前在經歷多次聯繫及協商後,終於在西元(下同)2010年6月29日於中國大陸重慶進行第「五次江陳會」時,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以下簡稱「ECFA」),並於同年的9月12日正式生效。而臺灣推動兩岸簽署ECFA有三大目的:(一) 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二) 避免臺灣在區域經濟整合體系中被「邊緣化」;(三) 促進臺灣經貿投資「國際化」。另兩會先前原訂於2010年年底「第六次江陳會」簽署的《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延至2011年10月19日在中國大陸天津登場的「第七次江陳會」也來不及簽署,主要是臺灣最關切的「人身安全保障」和「爭端解決機制」兩事項,海基、海協兩會仍有歧異,如臺灣希望當臺商遭留置時,中國大陸應在「24小時」內通知或通報;在投資保護方面,臺灣要求中國大陸基於公共利益而要徵收臺商土地等不動產時,須合乎公平、即時和合理補償等原則;在爭端解決機制上,包括投資者和投資者之間(即PtoP)、投資者和政府之間(即PtoG),臺灣方面希望能引入「國際仲裁」。而兩會經過長期協商,終於在2012年8月9日在臺北舉行「第八次江陳會」,完成《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以下簡稱「《兩岸投保協議》」)的簽署,並於 2013年2月1日生效,此為「雙邊投資協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BIT)。而簽署《兩岸投保協議》的目的,係透過兩岸政府間共同努力,相互提供對方於己領域內的投資人,於人身安全、投資財產及其收益方面享有正當及充分之保障,藉以提升外來投資人之投資意願 。雖《兩岸投保協議》未盡符合臺商的要求,然大致能對臺商在中國大陸的投資權益提供「制度化」保障。   葉慶元大律師針對「兩岸投資爭端解決機制」題目所為之報告,內容主要針對《兩岸投保協議》下之投資保障、調解與徵收補償等方面為探討,可以讓我們瞭解兩岸簽署《兩岸投保協議》後,兩岸經貿歷經

李永然律師著「跟著律師訂契約--商務契約」最新再版上市

圖片
    商場如戰場,光是一句口頭承諾早已不足為憑,以書面契約規範各種不同型態的商業行為,不但有必要,且可為將來可能的商務糾紛,預作防範和提供解決之道。本書蒐錄近二十種常見商務契約,以律師的專業,「案例」、「擬約要點」、「契約範例」三階段撰寫模式,可輕鬆掌握簽約要領。   李永然律師等著的「跟著律師訂契約--商務契約」最新第五版於民國102年9月上市,內容除依據最新法令最修正,也增加許多新的商務契約內容,是讀者最佳的參考書籍!   修訂版序   余自民國67年間通過律師高考,並於68年起開始執行律師業務。於執行律師業務期間,發現民眾來所不是委辦訴訟,就是委託撰擬契約,有時還進而要求律師見證。   隨著商務發達,民眾或企業要求法律事務所協助擬定契約書之案件日益增加,有當事人曾打趣地對我說:「李律師,有沒有契約書範例可以參考?如果有,我還可以事先做功課,律師就比較省事了!」,余隨即回答:「有可能!但要有時間寫。」民國90年間,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主編沈玉燕同事向余表示:「商務契約的書準備出版了」,余隨即將這段期間所接觸的相關契約及撰寫的文章加以彙整,進而有本書之付梓。   由於商務契約範圍極廣,余僅收錄其中較常見者,日後並將成一契約範例系列,邀請同道或其他法學先進共同撰寫,讓民眾或企業經營者於撰擬契約時能更有所依據。本書出版之後,蒙讀者不棄予以購買運用,值再版之際,再加以斟酌損益,仍盼各界惠予指正!                         李永然律師                          序於2013年9月1日   目 錄   簽訂商務契約的基本認識   契約訂定之審視與糾紛處理   台商權益保障與合同管理   室內裝修常見的法律問題   認識定型化契約範本──從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範本談起   如何訂立買賣機器設備暨委託生產契約?   如何訂立國際貿易契約?   拓展連鎖店,如何簽訂房屋租賃契約?   如何訂立工程承攬契約?   適用勞基法行業如何訂立勞動契約?   如何與員工訂立營業秘密契約書?   企業合作,如何簽訂保密契約?   如何訂立委託開發系統程式契約?   如何訂立經銷合約?   0 如何訂立教學合作契約?   如何訂立出版契約?   如何訂立動產抵押契約?   如何訂立加盟契約?   如何訂立廣告契約?   傳銷事業如何與參加人簽訂參加契

李永然律師參加台北忠誠扶輪社台東行

圖片
  2013年8月31日至9月1日接連兩天,台北忠誠扶輪社在社長梁敦第帶領下,進行台東二日遊,李永然律師為創社社長也參與此一活動。   台東環境很好,好山好水,社友及寶眷大家歡渡兩天的假日遊!  

吳俊立前議長委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獲無罪判決!

圖片
     民國86年間台東縣政府編列「配合民間各項慶典活動經費」之預算科目並給予議員建議縣政府補助地方社團的權利。時任台東縣議會議長的吳俊立先生基於促進地方發展、扶助弱勢族群的初衷,於民國89年間因應地方社團的請求而發函建議台東縣政府予以補助,孰料竟遭到台灣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規定予以起訴。   本案纏訟逾十年,經最高法院第三度發回更審,前議長吳俊立先生為捍衛自身清譽,特委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為辯護人,與陳淑芬主任律師及田欣永律師組成辯護團隊承辦此案。本案經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庭縝密的調查,合議庭明察秋毫,終於在民國102年9月2日下午四時宣判,諭知前議長吳俊立先生無罪判決!    

李永然律師獲聘為電電公會政策與金融委員會委員

圖片
   李永然律師獲聘為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第二十三屆政策與金融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