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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第十一期高中法律生活營第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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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1日,永然第十一期高中法律生活營進入第三天,第一堂課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張謀勝律師主講「認識民法」,以分組討論的方式,進行法律的攻防,在精采的辯論中,和民法做了進距離的接觸。第二堂課「認識刑法」則是由張柏涵律師以幽默淺白的言詞,把困難的刑法變得簡單易懂,在笑聲中,讓同學了解,法律不是艱澀難懂的天書。 下午則是觀看法律電影「嫌豬手事件簿」,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宜鴻律師解說了電影中的各種法律問題,並輔以台灣的法律規範及制度,最後回答了同學對於電影中,生活中所遇過的各類法律問題,今天的課程就在此結束,三天的法律生活營也在明天即將劃上句點。

永然第十一期高中法律生活營第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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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0日,永然第十一期高中法律生活營進入第二天的課程,第一堂邀請到資深的張熙懷檢察官和同學分享「認識自我--進入法律殿堂」,第二堂則請到陳建宏總編輯主講「迎接法治道路的挑戰」,兩堂課都增加了同學的思辨能力。 下午則是李廷鈞副執行長陪同前往台灣高等法院參訪,除了法院安排專人解說外,也至刑事庭和民事庭旁聽開庭的況狀,與法律有了最近的接觸,最後全體學員在台灣高等法院外合影留念,為第二天的生活營課程劃下完美的句點。

李永然律師出席「永然第十一期高中法律生活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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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國高中的校園學習,法治教育常處於缺席的狀態,反觀大學設立法律系所越來越多,律師高考錄取人數年近千人,看似矛盾的校園、社會需求,其實透 露了法律在現今成人社會中備受重視的狀態,也顯現法治教育斷層於青少年階段。李永然律師自2011年成立「永然法律基金會」後,便開始於每年寒、暑假期間 舉辦公益性質之高中生的法律生活營,希望透過法律課程的學習與實地參訪司法環境等方式,推廣法治教育,並協助青少年學子檢視自我是否願以「法律相關事務」 為自己之職志,並做為大學就讀法律科系之準備。自開辦以來期期報名踴躍,並應雙北市外高中學校要求,將營隊學生擴展至東部、中南部地區。     今暑第二梯次8月19日「永然第十一期高中法律生活營」營隊開拔,除台北市、新北市高中生踴躍報名參與外,提供一半名額給與花蓮、台東地區高中生參與,讓台北與花東的同學們能藉由營隊活動的進行,增加彼此互動交流與學習,達到教學相長、互相切磋及開擴視野的目標。     8月19日始業式當天,由永然法律基金會副執行長李廷鈞主持、董事長李永然律師致詞勉勵生活營學生,並邀請長期贊助場地之台北市立成功高中教務主任、贊助經費之企業界人士瑪格 服飾公司董事長李蕙珍、台北大學游志清教授等人親臨現場,勉勵同學們。並由李永然律師先傳授第一堂課「法律人的生涯規劃」,希望藉由課程內容,讓同學們了 解,成為一位法律人可能擁有的選擇與出路,並了解律師業的現況,給青少年朋友誠摯建言。     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此梯次將舉辦4天至8月22日結業,期間特邀檢察官、法官及律師等優秀之法律執業人士,為同學講解民法、刑法、青少年法律,另設計參觀法院、法律電影欣賞……等,讓同學快速的進入法律殿堂。

永然企業捐助新台幣壹百萬元予高雄氣爆災區

  災難無情,民眾受難;原屬於歡樂的仲夏夜,因無情的氣爆,造成高雄前鎮區、苓雅區三多路、凱旋路等地傷亡慘重,現場滿面瘡痍,如同煉獄。無情災難釀成的悲劇,一齣緊接一齣,有多少人傷了、亡了,就有數以倍計的哀慟故事在蔓延。救災更承受著時間、智慧、情感、精神與體力的艱熬,遑論災後的重建!永然關係企業素以「法律服務」為志業,深切了解災變後重建的艱困,將是眼淚與時間、輿論與智慧、金錢與法律……等等的場場拔河賽。   真的非常辛苦,救災、重建,崎嶇長路漫漫。永然關係企業在此謹致最深的敬意。三年前,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前進高雄,設立永然高雄分所,努力紮根南部地區,一千多個日子的耕耘與服務,感受南台灣特有的陽光絲絲溫暖,相知相交了無數大高雄的民眾與企業朋友,我們深深以能置身於高雄職場為榮,與當地鄉親共享璀璨的愛河、藝術的駁二特區,一起踏在高雄的大地上生活著,情感涓滴流入血脈中。   而今,高雄的大地炸開,和我們共同呼吸的鄉親身心都裂了,我們感受切身的痛,如此難耐、無法言喻,在震驚悲痛之際,也感動全台源源不絕的挹注流入高雄,人力、物資、金錢等等如泉湧、如水漫,台灣人的血液如此溫暖,人溺己溺,情義深切不分東西南北,大家有志一同默默付出行動。至愛不語,如風吹拂,永然於捐助新台幣一百萬元協助救災之際,願上蒼再次眷顧台灣,也期望湧現的團結與愛心持續不輟,台灣最美麗的風情在人在地,在此時此刻。             永然關係企業創辦人李永然律師率全體同仁敬上2014.08.02

《地政士觀點.李律師點評》桃園航空城徵收案確定採分期開發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7月30日蘋果日報A2版潘姿羽、張沛森、黃子騰記者所撰「最大徵收案 航空城過關」報導,史上最大區段徵收案桃園航空城經內政部審議通過草案,預計民國104年進行區段徵收,將採「分期分區開發」。航空城計劃被期許作為台灣國際化的踏板、產業轉型的墊腳石。桃園縣政府都市計劃組組長陳興隆表示,航空城案將採分期分區開發,交通部的蛋黃區不分期,桃園縣政府第一期的產專區招商率達六成以上,才可啟動第二期開發,埤塘部分,除第三跑道範圍內四口埤塘,其餘十九口不納入徵收範圍。計劃範圍約四千六百公頃,區段徵收面積高達約三千一百公頃,約八千至一萬名居民受影響,但審議過程不透明為人詬病,期間發生不少抗議事件。   航空城草案通過後,接下來將進行聽證會、土地徵收委員會等行政作業,預計民國104年進行區段徵收。陳興隆組長表示,擬定區段徵收計劃、發放補償費後,會再公告都市計劃,現在還不算定案,「離辦理區段徵收還有一年半的時間,民眾都還可以陳情、溝通。」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祕書王寶萱批評,攸關多數人權益的大會不讓被徵收人列席參與,根本是強行通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主任田奇峯也表示,日後會觀察土徵委員會、聽證會是不是也只是形式化,是的話,不排除往交通部、行政院擴大抗議,「政府說通過的只是草案,在核定之前都有轉圜餘地,不合理的東西一定抵抗到底。」   筆者認為區段徵收涉及利益甚為龐大,也直接影響了住戶居住與遷徙的自由權,現階段桃園航空城已劃定徵收與開發範圍,政府務必多方與住戶溝通,並給予合理的補償,以避免在執行拆遷工作時,將引發更多不必要的衝突。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土地徵收條例》對「區段徵收」容許地主請求發還土地,為了保障地主的權益,應依法讓地主能取回應得的土地,切勿減少發還,致影響地主權益,而引起地主的不滿!

台北市四、五層樓中低層老舊公寓的都市更新獎勵,未來是否會降低? 文◎趙恩廣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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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張先生居住於台北市文山區面對公園四層公寓的三樓,建物二十七坪,土地十一坪。若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獎勵方案可以分配約三十二坪,對張先生而言,三十二的權狀坪扣除約30%公設,居住面積只剩二十二坪,比更新前還小,根本不敷使用,所以沒有參與更新的意願。後來本公司評估該基地可以通過申請「四、五層樓老舊中低層公寓專案獎勵計畫」提高容積獎勵至70%,這樣在更新後,張先生就可以分配約三十九權狀坪的新家,扣除約30%的公設,居住面積仍有二十七坪,外加一個獨立產權的汽車停車位。至此,張先生方才充滿希望地參與都更。 解析:   台北市在幾年前作了一個簡單的統計,全市住宅戶數約四十九萬五千戶,其中屋齡三十一年以上住宅中,四、五層樓中低層公寓不易更新者就占了十四萬戶;其多坐落於巷弄內,生活機能不佳,社區安全防災堪慮,公共設施不足,缺乏電梯及其他現代設施設備,停車空間亦不足,成為本市都市發展的一大瓶頸。台北市郝龍斌市長率先提出解決老舊四、五層樓公寓更新獎勵不足的困境,規劃通過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協助更新重建。如此結合現有的都市更新獎勵方案,將四、五樓中低層老舊公寓的都市更新獎勵值提高,以達成多贏並改善社區居住環境的目標。   一般而言,都市更新的獎勵上限是50%;也就是說,在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的法定容積率之上,增加容積獎勵到50%為止。張先生的土地使用分區是「住宅第三種」,容積率225%,占地十一坪,可以興建的總容積就是11坪×2.25 = 24.75 坪,加計依據現場實際條件估計出來可以申請的獎勵值約35%,再加公設等面積,約可分得三十二坪。如果都市更新案條件許可,就可以通過「四、五層樓老舊中低層公寓專案獎勵計畫」的方式再提高容積獎勵,最高上限也是50%。但是,這裡所謂最高獎勵的上限,需要檢視實際個別基地是不是符合獎勵的標準,或是哪幾項基地條件及設計方案符合市政府所定的獎勵標準,以上均採取分項計算的方式。最簡單的例子:綠建築是符合獎勵的項目之一,其又細分為「銀級」、「黃金級」及「鑽石級」三種;符合銀級的標準可得到6%獎勵,黃金級可得到8%的獎勵,鑽石級則有10%的獎勵。   案例中張先生所居住的公寓住宅如果現在立刻辦理都市更新,本公司評估其基地環境及設計條件,應該有機會根據「四、五層樓老舊中低層公寓專案獎勵計畫」爭取到70%的容積獎勵,也就是倍增於一般的都更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