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設立「住都中心」,將可以創造新台幣1400億的經濟效益!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6月2日自由時報A4版李欣芳記者所撰「政院通過設住都中心 創1400億經濟效益」的報導,為強化推動都更的能量,行政院拍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未來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將籌設住都中心,這個中心的首要任務,是接管世大運選手村的公宅。內政部花敬群次長表示,規劃未來將投入現金新台幣三十億元及土地等共約新台幣一百億元規模成立住都中心。這個中心為行政法人組織,主要業務是管理社會住宅、執行都市更新、公開評選都更實施者、相關研究規劃與教育訓練等。規劃住都中心初期人力約四十人,其後在六年內視業務需求逐步擴充到二百人。

    花敬群次長指出,住都中心規劃實施的公辦都更包括台北市信義區兒福中心周邊基地約一.四公頃、新店榮工廠地周邊地區約六公頃及公開評選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等案,直接投資新台幣四百億元,約可創造新台幣一千四百億元經濟效益。另有十個公辦都更案,將由住都中心協助地方政府或事業機構招商。他說,目前負責都更業務的營建署未來業務將以法案與規劃為主,住都中心負責執行,兩者業務分流,讓都更更有效率。

    筆者認為內政部將從營建署中另設一個全新單位,來掌管住宅與都更業務,透過此一機構來加速都更業務,其立意甚好,但仍須有相關配套措施以避免成為營建署的附屬機構;另當務之急,仍須儘速修正《都市更新條例》,才能有效加快都更之速度。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完善的法令是一切政策推動的重要基礎,政府應全面努力,並讓人民對政府要有信心,上下通力合作,未來才會有更好的成果,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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