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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與黃斐旻主任律師受法律顧問客戶台灣糖菓餅乾麵食工業同業公會之邀,前往演講「勞資關係法律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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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31日下午2時,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與黃斐旻主任律師一同前往法律顧問客戶台灣糖菓餅乾麵食工業同業公會演講,講題為「勞資關係法律專題」,會議由郭理事長主持,監事會洪召集人也到場參與,演講完後,兩位律師與現場聽眾進行Q&A,解答困惑,讓大家對於勞資間的法律關係有更多的認識,至下午4時演講活動圓滿結束。

民國114年4月《永然新訊》第三期出刊,內容涵蓋:書籍介紹、演講訊息、法律新知、課程內容、手冊贈閱,歡迎大家免費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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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14年4月《永然新訊》第三期已出刊, 本期內容包括: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財產之節稅規劃、債權請求權的消滅時效、住戶可否向經營危險行業之營業戶請求火險保費差額之補償?、農育權之土地使用收益、什麼是遺囑執行人?如何確保遺囑可以順利執行?等法律知識,另外,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往生,李永然律師感歎司法重要性,撰文呼籲應重視「罪疑惟輕」、「無罪推定」的原則。 還有永然法律研究中心最新課程訊息及新修法規摘選等,內容豐富, 歡迎大家點擊閱覽並訂閱! ​ 電腦版: https://tinyurl.com/4jryby9p ​ ​ 手機版: https://tinyurl.com/yck82w6w ​ 訂閱連結: ​ 永然新訊電子版訂閱, 請點擊連結或掃瞄QRcode 訂閱連結: https://tinyurl.com/58entkww  

李永然律師以法務長身分受邀出席DGE Captial舉辦餐宴,慶祝國際扶輪3522地區25-26團隊舉辦PELS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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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31日晚間,國際扶輪3522地區25-26團隊為慶祝PELS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圓滿成功,由DGE Captial在長榮桂冠舉辦餐會宴請團隊,李永然律師也以法務長身分受邀參加,現場氣氛熱絡,大家都非常開心!

李永然律師以法務長身分出席國際扶輪3522地區舉行PELS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並擔任「領導特質」研討引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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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29日、30日,國際扶輪3522地區舉行PELS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活動,李永然律師以法務長身分出席並擔任「領導特質」研討一場的引導人,與徐瑋宗同組研討,同時由PDG Henry、DG DL擔任主持人,兩天活動共分享了五埸專題,與會的社長當選人都很有收穫。

PELS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活動頒發結業證書,李永然律師以法務長身分與出席研討會的社長當選人們拍攝團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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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30日,PELS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進入尾聲,活動最後頒發結業證書予社長當選人,李永然律師也以法務長身分出席團體照拍攝,此次活動忠誠扶輪社PE宋昌龍及忠美扶輪社PE李文嬌等人獲頒結業證書。

李永然律師以法務長身分出席國際扶輪3522地區2025-2026年度PELS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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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29日上午,李永然律師以國際扶輪3522地區2025-2026年度法務長身分前往新北市貢寮福容飯店參加PELS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由DGE Capital主持並致詞,上午並邀請PDG蘇一仲先生演講「領導的魅力」,內容非常精彩。

努力修行,免除「貪、鬥、騙」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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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律師 一、民國113年度台灣選出「貪、鬥、騙」三個代表字   筆者自出生懂事以來,常聽到台灣是一美麗的寶島,而自求學、生活、踏入社會工作,早期也都感受到台灣人的善良、勤奮、友善…等,「宗教」、「道德」也是台灣這島上生活之人們生活中的日常。   就以宗教而言,台灣有各種宗教,甚至還有各種「民間信仰」,至於道德,即「四維」(禮、義、廉、恥)、「八德」(忠孝、仁愛、信義、和平)都是社會各界在提倡及頌揚;也因為如此,境外人士對於台灣的稱讚,常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其實這也是對於台灣人心善良的一種肯定與讚美;但曾幾何時,這幾年似乎有些變化,境外的八卦媒體「蘋果日報」、「壹週刊」…,進入台灣,使台灣的媒體開始產生變化,喜歡渲染「羶、色、腥」,逐漸影響台灣的社會風氣,幸好台灣的「宗教信仰、道德信念」根基深厚,使台灣能維持一定的安定。不過令人震撼的是2024年度各界選出的代表字竟是「貪、鬥、騙」,這三個字沒有一個「好字」,對於台灣的負面影響自不在話下。筆者認為台灣原本既是一美麗的寶島,「宗教信仰、道德信念」也深厚,期盼各界能一起透過「修行」及「教化」的力量,回歸台灣的善良及美好。 二、「貪」、「鬥」、「騙」的案例   首先筆者就先以與這三個代表字相關的案例,做為例舉,再來探討如何透過「修行」,改善台灣社會的現況。   (一)「貪」字的案例:其實在佛法中「貪、瞋、癡」有三毒根之稱,現在的貪不僅存在於一般民眾,在公部門或民意代表假借職務之便的貪瀆,也不遑多讓。又「貪」還有「大貪」、「小貪」,但其實都是「貪」。現例舉如下:   【案例一】金門縣李前縣長因貪汙收賄被判7年半有期徒刑   民國113年12月14日自由時報報導:金門縣李前縣長,因收賄廠商賄款,施壓縣營的「金門酒廠」人員,欲壓低「陳年高粱酒」的經銷價格,並協助業者爭取「經銷權」,最高法院最後判決有期徒刑7年6個月(註1)、褫奪公權5年,沒收「犯罪所得」(註2)新台幣一百萬元確定(註3)。   【案例二】陳主任於任職新北市平溪區長期間挪用工程管理費宴客,被判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民國113年12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陳主任,在任職新北市政府平溪區長期間,指示部屬挪用新台幣貳萬元工程管理費宴客,遭台灣基隆地方法院以濫用職權挪用工程款,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