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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遠雄房地產【永然法律不動產專欄】邀請李永然律師談「購買預售屋如何選擇好的建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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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接受遠雄房地產【永然法律不動產專欄】之邀,談「購買預售屋如何選擇好的建商?(上)」 在台灣購買預售屋時,風險防範至關重要! 選擇信譽良好的建商是關鍵,應注意以下六項條件:  ✅使用優質材料  ✅遵守法令  ✅善待消費者  ✅重視公共設施  ✅提供保固  ✅良好的財務能力 了解這些要素能有效降低交易糾紛,保障自身權益,讓購屋過程更安心!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代理當事人王文洋先生,就關於鏡週刊民國114年5月13日「千億總裁桃花劫」乙文之報導,提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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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代理當事人王文洋先生,就關於鏡週刊民國114年5月13日「千億總裁桃花劫」乙文之報導,提出下述聲明: 一、本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於去年接獲宋姓女子提告,該案日前經法院分案審理,王文洋律師除委任楊芳婉大律師,另亦委任本法律事務所。該案業經雙方所委任律師進行調解,目前正亦進行審理之法律程序。 二、本案是家事事件,依《家事事件法》第9條規定,審理程序不公開原則,因案件已經在法院繫屬,由法官審理中,本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尊重司法程序,一切交由法院審理判斷。對於有人刻意向媒體爆料,想運用媒體報導影響法院的審理並不認同! 三、本件新聞報導事件,均屬本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之個人私事,與社會公益無關,對於因為此事而佔用社會資源乙事,也在此向社會大眾深表歉意。 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永然律師     黃斐旻律師

2025年5月出刊幸運雜誌180期,專文報導「留愛不留債——律師與地政士教你活用遺囑、稅務與長照規劃,破解繼承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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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張則君   大部分人努力一輩子,就是希望給下一代留下好的基礎。然而,若未好好處理身後的財產問題,那留下的就不是財富,而是一連串「剪不斷、理還亂」的紛爭了,要能平穩的轉移財產,靠的就是智慧與事先的規劃。李永然律師與李廷鈞地政士攜手撰寫《家族傳承與繼承權益司法實務──遺囑訂立.遺產分割.借名登記.長照安養》一書,透過深入淺出的分析,結合理論與實務,提供讀者全面的家族繼承與司法實務指引。 生前完善規劃財產,避免日後子孫同室操戈   新聞報導中,常見為爭奪遺產而家人反目甚至互相傷害的事件,從達官貴人到市井小民,只要牽扯到財產利益,都難免有紛爭發生,執業長達46年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感慨的表示:「我執行律師業務四十多年,在處理法律案件時,經常會接觸到繼承相關的法律問題。現今財產繼承的複雜程度與我當年剛開始執業時相當不同,當時台灣社會經濟普遍不富裕,環境也比較純樸,在強調傳統觀念之下,財產問題處理起來較為單純。   邁入21世紀,台灣經濟起飛,但人與人之間的往來卻不如從前那般親暱,人際關係變得疏離,親友互動不頻繁,也使得親情淡薄不少,加上國際化的原因,財產已不再僅侷限於一地,在世界各地都能置產,財產繼承的問題也顯得更加複雜。近年來,有關台灣企業家們的家族爭產消息層出不窮,各種糾紛也受到媒體的大幅報導。另外,我國於2025年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在國人平均壽命不斷提高的情形下,銀髮族除了要注重健康、照護等議題外,生前的『財產規劃』也是必須注意的人生課題。因此,完善規劃身後遺產特別重要,尤其要做好企業的經營權分配,預立『遺囑』並進行遺囑信託,做好成功的財產分配,才是有效杜絕後代子孫爭產糾紛的不二法門。」   李永然律師在接觸過的繼承糾紛案件中,發現許多當事人對於財產規劃及相關法律規定大都不甚了解,一旦爭端發生後,只能透過訴訟方式來解決,然而打官司不僅曠日廢時,結果不論勝負都難以彌補親情間的傷害。於是李永然律師為了讓民眾防患於未然,多年來,藉由撰寫文章、出版書籍、贈閱法律手冊及法律演講座談等方式,大力推廣繼承權益及財產規劃等法律知識,包括:撰寫《繼承權益法律指標——家族傳承.借名登記.信託.繼承與遺囑》、《繼承權益與繼承司法實務》等書籍;由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印《家族傳承與不動產借名登記法律手冊》、《家族傳承規劃與遺產繼承法律手冊》、《家族傳承、不動產信託...

親緣宜珍惜,切勿貪財或鬥氣而殺害或傷害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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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律師   人是群體動物,無法離群索居,而必須依賴群體生活,人一生中群體最親密的,首推「親人」;由於親人與自已具有血親緣、姻親緣,關係極為難得,故務必珍惜。與親人間如果是善緣,則透過親愛,使之善上加善;如果是惡緣,更要利用今生修成善緣,並解冤釋結。   然社會上往往有些案例,卻是背道而馳,有時為「貪財」而謀害或爭執,有時為鬥氣而有「家庭暴力」的惡行。以下先舉兩則案例:    案例一、為詐領保險金,竟開車自撞失智母亡   民國114年3月14日自由時報報導:在嘉義市的劉姓男子開賓士車載失智失能的母親在嘉義縣東石鄉防汎道路自撞,劉母傷重不治。嗣後劉男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金新台幣1300萬元,遭保險公司舉報涉嫌殺母詐領保險金,劉男遭台灣嘉義地方法院裁定覊押禁見(註1)。    案例二、父親對給孝親費較少的兒子責備,竟遭兒子亂砸東西   民國114年1月24日聯合報報導:有一家庭,一名老人家對子女們每月撫養費金額不同有意見,當眾責罵了孝親費較少的兒子,卻與親兒子在「除夕」團圓時爆發激烈衝突,這位被責罵的兒子竟然亂砸東西,引發「家庭暴力案件」(註2)。按衛福部統計2024年受理2萬餘件「老人家暴案件」,這些案件是老人遭受言語、精神暴力,甚至被家人毆打。   為人子女必須孝順父母,依《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父母對子女的十種重恩,包括(一)懷胎守護恩,(二)臨產受苦恩,(三)生子忘憂恩,(四)咽苦吐甘恩,(五)迴乾就濕恩,(六)哺乳養育恩,(七)洗滌不淨恩,(八)遠行憶念恩,(九)深加體恤恩,(十)究竟憐憫恩。又釋迦牟尼佛也於《吉祥經》中開示:「奉養父母親,…是最為吉祥」。如果為人子女不能孝順父母,反而為錢財、鬥氣而謀害或加暴父母,除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外,同時也會造「十惡業」,未來仍將遭到因果報應。   在法律責任方面而言,案例一涉及謀害母親致死與詐領保險金(註3),必遭刑事責任追究,故台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將之「覊押禁見」(註4)。   在就案例二兒子對父親如有傷害行為,則構成《刑法》傷害罪;另外父親也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以有「家庭暴力」(註5)為由,而聲請「保護令」。   最後筆者認為人一定要利用「人身難得」的機會好好修行,能戒貪、戒瞋恚,除對自已父母要孝順外,更不能為錢財、為鬥氣、而起殺機或是暴力,這才是「智慧」之行。 註1、王善嬿撰「男涉殺...

李永然律師遇到多年不見台大法律系校友,開心相聚並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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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10日上午,李永然律師遇到多年不見的台大法律系校友,兩人開心相見,互動閒聊一會兒,並合影留念。

李永然律師以理事長身分主持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第十一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與理監事們及會務幹部討論會務發展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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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9日中午12時,李永然律師前往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以理事長身分主持第十一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理監事們及會務幹部均踴躍出席參加、熱心參與討論會務發展方向,會議至下午2時圓滿結束。

李永然律師與兩位中正高中的學弟妹餐敘,相談甚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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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6日晚間,李永然律師與兩位中正高中的學弟妹一起聚餐,三人一起享用素食,相談得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