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2025年7月出刊幸運雜誌182期,專文報導「家族傳承,從妥善規劃開始:讓愛與財富圓滿延續」

圖片
  文/張則君   「家族傳承」是一門藝術,也是一門科學。它關乎的不是冰冷的數字,而是家族的愛、情感和未來。透過提早溝通、立下清楚的遺囑、運用保險、聰明節稅和善用信託這些工具,我們不僅能減少不必要的遺產紛爭,更能將家族的財富與精神代代相傳,讓「富過三代」甚至「富過百代」不再只是夢想,而是真實的幸福延續。 沒規劃的遺產成為撕裂親情的導火線   家族傳承,簡單來說,就是把祖先累積的經驗、精神和財富,有計畫地傳給下一代,讓家族的根基更為穩固,並指引著後代繼續成長,讓家族成員更有歸屬感。然而,若家族傳承規劃不周,最常見的結果就是因遺產而引發的糾紛。當長輩離世後,若生前沒有清楚的財產分配,子女間就很可能為了金錢而撕破臉,導致兄弟姐妹間形同陌路,甚至對簿公堂,讓原本和樂的家庭變得破碎,漫長的訴訟過程與高額的訴訟費用,耗費繼承人大量的時間與精神,讓人身心俱疲,嚴重傷害了家族間最珍貴的「情」。因此,提早做好財產規劃,是每個家庭都應正視的課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執業46年餘,接觸過許多遺產糾紛的案件,他表示:「財富傳承,本該是家族愛的延續,卻常因法律疏失、稅務問題或溝通不良,演變成親人間的對簿公堂。我們常說『富不過三代』,這句話清楚的點出『家族傳承』的挑戰。家族傳承傳下的不僅是有形的金錢和資產,更包含了家族的智慧、價值觀、人脈與文化。如果事前沒有妥善規劃,這些寶貴的資產很可能在世代交替之間,成為家人間爭執不休的導火線。在律師執業生涯中,我接觸過許多家庭因長輩過世遺留巨額財富,就因為生前沒有做好清楚的財產分配,造成了親人間為爭奪財產,大興訴訟的案件,即便最後爭得了財產,也難以再彌補家人情感的傷痕,實在是得不償失。因此,我認為要讓家族財富代代相傳、避免發生爭產糾紛最好的方法,就是事前做好財產的規劃。善用法律與金融工具,確保財富順利傳遞,同時降低稅負、減少糾紛。真正聰明的規劃,不在於『給多少』,而是『怎麼給』才能給得恰到好處、給得合法、合情、合理、給得讓家人之間不爭、不怨、不傷感情。」 善用法律與金融工具圓滿家族傳承   近幾年來,透過「法律」適當規劃財產,確保家族永續傳承的觀念,已為多數家族企業經營者所接受,甚至積極的進行,李永然律師特別指出幾個財產規劃的方向,包括:一、生前預立遺囑並指定妥適的遺囑執行人;二、運用家族信託;三、成立「控股公司」或「閉鎖性公司」...

2025.07.04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宜鴻主任律師於遠雄房地產官網「專家觀點」專欄發表文章《永然法律不動產專欄:預售屋買賣契約中的交屋保留款與建材設備約定》

圖片
  文◎陳宜鴻主任律師 預售屋買賣契約中交屋保留款的約定   於預售屋買賣契約中,買方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預售屋定型化買賣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條第2項)。由於預售屋買賣雙方在驗收時,賣方應提供驗收單,如果發現房屋有瑕疵,應載明於驗收單上,由賣方限期完成修繕,為了督促賣方能儘速修繕房屋的瑕疵,所以預售屋的買方可以保留「房地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以房地總價新台幣2,000萬元為例,預售屋的買方可以於自備款部分主張保留5%,也就是新台幣100萬元作為交屋保留款,於賣方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再支付。 交屋保留款如低於房地總價5%時,購屋消費者是否可以主張解除契約或酌減違約金?   例如,在預售屋買賣契約之附件「房地暨停車位付款明細表」中,若僅保留「2%」作為交屋保留款,則可能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第13條第2項有關「交屋保留款5%」之規定。然而,若購屋消費者本身亦有違約情形,例如:未依約支付分期的買賣價金,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4項規定,買方僅得主張該交屋保留款之條款約定無效,但不得以此作為解除預售屋買賣契約的理由,另針對買方未履行付款義務所致之違約情形,而遭賣方主張沒收已付價金時,買方亦不得以交屋保留款不足的理由,向法院請求酌減違約金。 預售屋買賣契約中關於交屋保留款常見的錯誤約定類型   (一)交屋保留款應為「房地」總價 5%變成約定「房屋」總價 5%或「5萬元」。   (二)未約定交屋保留款。   (三)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包含尾數無條件捨去導致不足 5%)。   (四)預售屋買賣契約交屋保留款為房地總價5%,但買賣契約附件的付款明細表訂明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   (五)買方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 5%作為交屋保留款,變成於「貸款」部分約定交屋保留款。   (六)利用「個別磋商條款」降低交屋保留款數額。 預售屋的建設設備可否約定使用同級品?   預售屋的施工標準,悉依主管機關核准的工程圖樣、說明書及預售屋買賣契約附件所列的建材設備表所載內容施工,依據《預售屋定型化買賣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條第1項規定,賣方不得以「同級品」的名義變更建材設備,或以附件所列舉品牌以外的產品替代。   惟在符合下列要件之...

李永然律師以理事長身分列席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ESG委員會籌辦研討會會議

圖片
  2025年7月9日中午,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ESG委員會於春天素食餐廳開會,籌備舉辦研討會,李永然律師以理事長身分列席,了解籌備近況。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趙剛律師發表《法律特有種——李永然律師不一樣的普法之路》一書讀後⼼得

圖片
  文◎趙剛律師    踏⼊法律的世界已近五年,閱讀過不少理論與實務著作,但這本書真正帶領我走進了法律實務⼯作的精神世界,讓我重新思考作為法律人的意義與使命。  ⼀、使法律向下紮根,培養民主法治精神    人必先知法方能守法,而後用法;若民眾能對法律有基礎的認識,許多潛在爭議便可在萌芽階段即獲解決,亦可減少日後訴訟所帶來的勞累與負擔。蓋法律不是用來保護好人、更非保護壞人,而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李永然律師以此「預防法學」的理念,透過成立出版社、撰寫書籍文章、舉辦法律講座等,積極推動法律普及的三化:白語化、生活化及實用化。寫作演講的同時,除了能強化自身邏輯表達能力,也有助於提升個人能見度與累積品牌知名度,帶來更多潛在案源。在自媒體蓬勃發展的今天,許多法律工作者也相繼投身於法律白話文的努力之中。如今看來,李永然律師當年的遠見展露無遺。     李永然律師亦創辦永然法律研究中心、永然法律基金會等培養法律人才,並舉辦高中法律生活營,讓法律教育向下紮根,從年輕世代建立法治觀念。李永然律師對於人才的培育懷抱遠見,也展現出與眾不同的胸襟。多半律師為了維持⾃⼰的競爭力,常如傳統師徒制般「留⼀手」;李永然律師卻始終保持著毫無保留的精神,親自帶著實習律師參與開庭、與當事人對談,讓他們直接從實務中觀摩學習,將自身寶貴經驗全數傳承給他們。不僅不怕徒弟成爲自己的競爭者,反⽽樂見其成,對他們的成就感到驕傲,甚至邀請有企圖心的人才擔任分所的負責人,給予更大的舞台。    無論是在實務工作中捍衛司法人權、展現對人才培養的寬廣胸襟,抑或是不遺餘力推動法律普及,甚至在⼯作忙碌之餘還一一寫信回覆獄中受刑人的法律問題,李永然律師凡事皆往善的方向去努力,所做⼀切,都是相信能讓社會更好。愚公移山,四十年如一日的堅持,若非具備如此堅定的信念及初衷,又怎能走得如此踏實且深遠?近期律師受詐團吸收,配合詐團而洩漏偵查中卷證的新聞層出不窮。當然每個人工作都是想賺錢,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唯有不忘善的初衷及對專業的熱情,才能在法律人的道路上走得長遠。  ⼆、看⾒時機,把握時機    「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此句名言出自法國微生物學家 Louis Pasteur,然其完整句子為 “In the fields of observation, chanc...

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忠誠扶輪社例會,會中邀請忠善社徐社長演講,介紹自然醫學,社友們獲益良多

圖片
  2025年7月8日中午,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忠誠扶輪社例會,由社長Brian主持,會中邀請忠善扶輪社徐社長蒞社演講,主題為:「自然醫學的魅力 提升代謝力.點燃生命活力——你的生活可以不必和疼痛與藥物為伍!」,介紹自然醫學對於健康的影響,社友們都受益良多。

2025.07.07 ETtoday新聞雲雲論刊登李永然律師所撰專文「若動輒「羈押」 必破壞司法公信力」

圖片
  文◎李永然/律師 、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台灣是一民主法治國家,且標榜「人權治國」,國人皆知「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之所以被公認為「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乃因「司法」不似「行政」,司法人員必須秉持《憲法》、法律公正執法,不受執政黨的影響。 當羈押成了常態運用  令民眾對司法啟疑     然自民眾黨柯文哲前主席涉及京華城案於偵查期間遭到羈押,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又繼續延押;隨後又因執政黨隱身幕後支持「所謂民間團體」的「無差別大罷免」,僅針對在野的國民黨,以涉嫌偽造「連署」為由,而均進行搜索、羈押相關人員,弄得風聲鶴唳,滿城風雨,更讓原本在《刑事訴訟法》中做為例外適用之「強制處分」的「羈押」成了常態運用。   目前已令台灣各界有識士紛紛表達難以接受,認為司法已形塑出「辦藍不辦綠」的印象,形象良好的台中市盧秀燕市長、台北市蔣萬安市長等為此均公開提出批評,期盼「司法」切勿淪為政治競爭的打手或工具。   不幸日前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夫人,不堪其夫婿遭到司法羈押的折磨而墜樓自殺,彭振聲前副市長於開庭時聞之後,立即放聲痛哭,哭喊「他是冤枉的,他不想活了,他怎麼出生在這樣的國家」,其悲慟隨即引起國人高度關注。   不料有戴姓工程師在社群媒體揭露京華城案偵審的司法官姓名照片,僅要大家「記住他們的姓名跟臉」,卻另有兩名情侶「自行」加工貼上「命債命償」。檢警調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逮捕戴姓工程師及兩名情侶,並聲押戴姓工程師;這起偵辦的神速及「羈押」聲請,又令民眾對於司法的公正再度啟疑,使司法公信力再度受損。   按刑事犯罪本於「罪刑法定主義」,而採「無罪推定原則」,基於對刑事被告人身自由之維護,美國《憲法》第4修正案保障人民享有免於「不合理」搜索和扣押的權利,檢察官必須有「充分理由」才能向法院聲請羈押,而且法院必須開庭審理檢察官所提出的理由是否充分。   這都是本於「羈押」是強制處分,如於偵查或起訴後審理期間即遭羈押,無異於讓刑事被告在確定有罪前,即失去人身自由,自不符「無罪推定原則」。 司法機關依法審理、判決 不偏任一政黨才能做出公正裁判   按我國《刑事訴訟法》也明訂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逃亡或逃亡之虞、有串供或湮滅證人之虞或涉犯法定本刑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逃亡或串證或湮滅證據之虞,才能予以「羈押」。   ...

李永然律師用餐巧遇多年未見的前立委鄭逢時董事長,開心有緣相聚

圖片
  2025年7月6日晚間,李永然律師與家人前往圓山俱樂部用餐,巧遇多年未見的前立委鄭逢時董事長,其與夫人王玲惠前省議員也在俱樂部用餐,大家不期而遇,只能用「有緣」二字來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