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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中廣採訪「花蓮教師涉嫌性侵國賠案」

2010年5月28日,我接受中國廣播公司針對「花蓮教師涉嫌性侵,學童獲國賠」案件所涉相關法律問題採訪。 問題疑義如下: 一、何謂「國賠」?何種情況可獲得「國賠」? 所謂「國賠」即是指「國家賠償」之意,就是在某些情況下因政府機關有疏失而侵害到人民權益時,政府就應對人民負賠償責任。依《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構成國家賠償的情況有以下三種: 1.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賠2Ⅱ) 2.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國賠2Ⅱ) 3.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賠3Ⅰ) 二、請求程序及賠償義務機關定義 1. 依《國家賠償法》第10條第2項的規定,請求國家賠償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請求,賠償義務機關對於人民所提出之賠償請求,應與請求權人進行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惟若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始得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不得未先經書面請求即直接向法院起訴,否則為不合法。 2. 賠償義務機關之定義規定於《國家賠償法》第9條:「 (1)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2) 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3) 前二項賠償義務機關經裁撤或改組者,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無承受其業務之機關者,以其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4) 不能依前三項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或於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得請求其上級機關確定之。其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逾二十日不為確定者,得逕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在工作中悟道──開心工作的35項修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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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arroll著‧翁仕杰譯‧大千出版社出版 1.本書作者於1980年(當時已26歲)前往加拿大Alberta著名的西藏禪修大師秋嘉創巴仁波切所主持的佛學院學習,本打算出家,但其師父要他「回家找一份工作做」,他就回到紐約華爾街找到他自己的修行道場。 2.作者感悟到人要在當下全然自信的生活著,生活之中沒有任何一件事情可以被排除在修行之外,尤其不能把「工作」排除在修行之外。人如果能隨時問自己能否心安理得?能不能在各種狀況下隨時都能開放、誠實而自在?這時工作即是「修行」。 3.人要在工作中發現深刻的自由和完成,而要能如此,就得在工作態度上做出簡單而深刻的改變,也就是不再抗拒工作,我們得要放慢腳步,並且敞開心胸。這樣人就可以在工作中開悟,開心的工作。 4.人要真心的當下做自己,自然而然,人就變得機警、開放及異於平常的善巧幹練。人一旦如此,人就可以在工作中所經歷的事情,心存感激並尊重。 5.人在這一生旅途中,每一步都要增長清明和安適感,就像自我告白,就是「覺察力」,培養「覺察力」是一項很根本的功課。 6.敞開心胸工作是學習放下我們對工作的抗拒,變得聰明有幹勁,並且在工作生活中可以很靈巧警醒,人要學習為崇高的目標生活,心中沒有恐懼,腳踏實地,這需要努力和紀律,才能做到。 7.我很喜歡本書作者的觀點,我自己自民國67年取得律師資格,踏入社會,不斷地從事法律工作,每天都做接觸人的工作。經常自比擬在「五濁惡世中打滾」,我從生澀到沈穩,我開始學習將所遭遇當事人的事件,當成自己反省的一面鏡子,我將法律服務當成「利他」的工具。我除了透過個案服務,還進而將個案中所隱喻的涵義透過「寫作」、「演講」、「被媒體採訪」的方式與社會各界分享,同時也希望能達成「和諧社會」的期盼!

《均衡生活之分享─李永然律師經驗談》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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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試問,「我為何特別?」 人自出生以降,漸次完成求學、工作、組織家庭等不同階段任務,但人生就是如此嗎?宇宙萬物運行生生不息,在詭譎多變的大自然中生存,人類時時面臨死亡的威脅與挑戰。人是如此地渺小,但也因著人有自由意志、無邊際的想像力與創造力,擁有改變自己以及世界的力量,卻也同時顯得如此偉大。 每人都是上天設計的獨特個體,被賦予獨特的能力,而人是被設計用來活在「現在」的,多數人花很多時間在回憶「過去」,又花不少時間苦惱憂慮「未來」的事,忘了尋找自己的天賦何在,也錯過發掘人生價值的機會。法國哲學家沙特曾道「人的存在,是自己創造自己」,我們應認真活在當下,一天的憂慮一天當,並掌握機會、積極展現自我,此即幸福的方程式! 我曾試著定義自己的角色,父親、兒子、兄弟、朋友、律師、老師、社會服務者……,思索究竟是那個角色令我特別?發現就是因為我認真扮演每個角色,藉著與自己互動、與他人互動的關係中,得到豐豐富富的收穫及滿足,總和來成就了「我」!我在生命過程中,不斷尋求更深層的內在,極力學習、竭盡分享,盼能奏出一曲美妙的生命樂章。 法律工作之於我,是服務,也是責任。因為,付出是快樂的泉源,服務別人又能自我成長,也開闊了視野、拓展了心胸。我自踏入律師界開始,服務的對象不分貴賤、不分貧富,以無差別、同理之心,和當事人站在同個視角一起面對問題,藉著為當事人解決問題、排解糾紛的「利他」過程,將之轉化為「利己」之途,不僅能從中獲得成就感,並能得到被認同肯定的喜悅。此外,我還積極參加扶輪社、美生會、傑人會……等社會服務團體,做個雪中送炭的傳遞者,關懷弱勢族群;而身為中華人權協會(原名: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關心社會各角落之人權問題,推動人權政策之實現,更有社會責任在己之使命感。 我深信凡事有因便有果,在宇宙萬物運行之「道」上,人類以其渺小卻屢屢行惡念惡行,由此種下的惡果,也臨到人類身上。人,若能端正己心,懺悔滅罪,改惡修善,悟得名利、權位當如過眼雲煙,戒追逐之貪,持守中道,方能提升自身靈性,掌握自我命運。事無好壞,若能不被自身主觀意念及外在客觀事物禁錮,便能靈活看待這個世界,或喜悲、或福禍,全在己心。 身處人群之中,諸多紛擾尚不可免,最重要的是修善培德。盧梭言道「虛假有無限組合,但真理只有一種存在模式」,請回歸人最質樸的本性,有欲望才有得失、凶吉,若能降低欲望,培育內在之德光,方顯真正的人格魅

2010年5月份如意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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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7日晚上6時30分,如意讀書會五月份活動,由郭文斌主持、柯澤東、林智慧、曹綺年.....及我十餘人均出席。 此次讀了第141期的「經典雜誌」及「從三從到三寵」兩本書,大家互相交流,活動至晚上9時30分圓滿結束!

赴台北市高中輔導老師知能研習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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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6日,「台北市99年度公私立高中訓輔人員學生事務與輔導實務工作知能研習」假台北市立成功高中舉行,我應邀前往演講「校園輔導管教法律問題與糾紛解決」。 主辦單位也整理出「校園法律實務問題彙集」如下: 1.高風險家庭家暴案件仍在受理審判中,學校需要家長簽章的通知書或同意書,如校外教學,無法順利取得時應該如何處埋?可否由校方註明後代為簽章完成程序?有否法源依據? 2.承上題,家長如到校要求見孩子或要帶走孩于,校方如何處置較為妥適且無違法之虞? 3.離婚家庭之非監護人一方─母親,到校要求導師安排孩子在校外會面,導師基於人道立場,未徵詢監護人同意下請母子吃飯敘談。 4.教師法對教師的行為有哪些重要的規範?有哪些行為是違法的?例如以下行為是否構成違法?教師在學生的請託下幫學生按摩、請學生吃東西結果造成學生腸胃炎、體育課邀請學生示範動作或表演,結果學生不小心被球打到眼鏡而受傷。 5.學校規定學生請病假一定要檢附看病收據或藥包,否則只能以事假處理。家長反映有時候請病假休息即可,不一定需要看病。 6.王生的網路帳號被盜用,冒名發送黑函詆毀好友,導致王生因而被同臍排擠。問在網頁、部落格留言攻擊他人,是否違反法律?有何責任?手機拍照傳送他人,公開於網頁部落格上,是否牽涉相關責任? 7.少數行為偏差學生習慣在班上使用不雅字眼,造成班上嚴重語言暴力,甚至也不把老師放在眼裡,師長難以管教。萬一師生衝突家長介入,演變為社會事件時,老師要如何自我保護? 8.學生懶惰成性不交作業,老師屢催無效,因而警告學生平常分數o分計算。這算恐嚇嗎?有無違法之處? 9.老師罵學生「你是豬、你白目、你是白痴」,是否牽涉法律責任?或言語暴力? 10.學生當面罵老師三字經,老師可以提告嗎?

落實《兩公約》應從尊重多元文化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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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兩公約》應從尊重多元文化做起 李永然/中華人權協會(原名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 日前三名信仰伊斯蘭教的印尼籍勞工,在臺灣遭到雇主強迫吃下豬肉的新聞事件,在美聯社、法新社等媒體中被大幅報導,引起國際一片譁然,重創臺灣的國際形象。同時,根據勞委會「一九五五」外勞申訴專線電話統計,自去年七月至今年二月底止,勞委會總共接到30件性侵害、性騷擾申訴案,但是今年光是三、四月兩個月就新增25件,足足增加80%,且加害人以雇主占大多數。 宗教信仰自由與人性尊嚴皆具有普世之價值,對於外籍人士不同之宗教信仰均應予以尊重。臺灣自詡人權立國,自應尊重、順應普世性之人權規範。然而翻開報章雜誌,外籍勞工受到歧視、遭雇主苛扣薪資、限制自由等侵害人權的事件仍時有所聞,在在突顯了臺灣社會對於多元文化仍然缺乏瞭解與尊重。 外勞千里迢迢來臺打工,不僅離鄉背井,甚至必須繳交高額的仲介費用,因此他們多半是負債來臺。對外籍勞工而言,生存已經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特別是對家事外勞來說,不僅工作時間冗長、家事繁重,甚至有可能要面對雇主的虐待、騷擾或侵害,這樣的事件大都發生在家中,沒有第三者可以作證,更重要的是在面臨龐大的經濟壓力下,外籍勞工往往選擇隱忍不發;再加上人生地不熟、語言及文化的差異等等,都讓外勞無法深入瞭解申訴管道、求助無門,更容易形成犯罪黑數。 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權利,不因國籍或膚色而有所差異。臺灣引進大量的外籍勞工,卻未能對於各國特有的宗教與文化加以尊重,實應深自檢討並加強人權觀念的推廣與教育,俾符合人權理念、與國際接軌。 馬英九總統自去年簽署通過《兩公約》,並明文規定二年之內各級政府機關的法令與行政措施必須符合《兩公約》的內容,這樣的政策不能只是口號,更必要具體實踐。建置完整的機制、保障外勞人權已經是政府應該關懷、重視的問題。除持續加強宣導申訴管道外,研擬周全之保護措施,健全管理方案,建立完善的保護體系,以確保外勞權益,同時亦能提升臺灣國際形象,如此才是落實《兩公約》精神的不二法門!

赴不動產代銷經紀公會演講

2010年5月25日,我應不動產代銷經紀公會之邀,前往演講「 登錄成交案件資訊法源依據 」。 由於近日不動產市場交易熱絡,特別是台北市之房價飆漲,某建商甚至喊出未來可能一坪新台幣三百萬元之高價,此舉引起央行總裁彭淮南之關注,並出面批評房價有炒作之嫌;而新北市於升格後,房價目前亦已持續攀升。行政院研考會舉辦之十大民怨網路票選活動,於民國98年11月29日結束,網站列出的十五項民怨中,都會地區房價過高成為民怨之首,另無殼蝸牛聯盟亦一再以行動抗議高房價,因而督促政府應採取積極之作為抑制房價。 因不動產交易資訊是否公開透明攸關不動產交易市場的正常發展,是以使交易資訊公開透明,亦屬政府極力推動的政策之一。例如:內政部於民國98年10月30日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前者自公告日即起生效,而後者則於民國99年5月1日生效,其中「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具有強行之效力,其修正之重點包括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應分別計價、改採「主建物比」之概念、契約審閱期、房屋面積誤差原則均應找補..等,其中關於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應分別計價之立法目的即為使不動產交易資訊公開透明。 另方面,政府為促進「房價」資訊透明化,由內政部研擬將成交案件資訊登錄至政府的不動產資訊系統,並計畫「有條件開放」給消費者及不動產相關產業共享。因而內政部提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四章「業務及責任」中增訂不動產經紀業登錄成交案件資訊之修正草案,由此可知上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草案通過後,將成為「登錄成交案件資訊」之主要法源依據。 一、現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關於不動產交易資訊之規範: (一)《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條:「為管理不動產經紀業 (以下簡稱經紀業) ,建立不動產交易秩序,保障交易者權益,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0條:「經營仲介業務者應揭示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 (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經紀業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前項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5條:「經紀人員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不得

聖嚴法師108自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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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嚴法師108自在語 1.本小冊子共分四集,第一集由四部分所構成,即「提升人品」、「享受工作」、「平安人生」、「幸福人間」;第二部分亦由四部分構成,即「自在人生」、「簡單生活」、「如意吉祥」、「心靈成長」;第三部分亦由四部分構成,即「慈悲行願」、「人間智慧」、「感恩悟福」、「積德修福」;第四部分還是由四部分構成,包括「心靈環保」、「盡責盡分」、「慈悲智慧」、「快樂幸福」。 2.近年我積極推動「均衡人生」的觀念,每個人要內外兼修、關注身心靈,過著均衡的生活。師父聖嚴法師的自在語令我印象深刻。 3.我皈依聖嚴法師,其賜我「果忍」的法號,該「忍」,字隽永銘刻於我心。 4.現代人生活忙碌,常容易受外境影響,而忘失「自心」,透過這本小手冊,可以經常提醒自己,好讓自己「安住身心」。

好公司為什麼會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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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科恩著 刑杰譯 中信出版社出版 1.作者於序言中指出「管理的漏洞」、「不切實際的計畫」及「虧損行為」;再加上公司員工對此聽之任之,才讓這成為「公司惡習」。「公司惡習」就是表裡不一、愛慕虛榮和進行欺騙。 2.作者又指出公司失敗的原因是無法完成設立公司的初衷,即無法最佳地配置公司的人力和資源,使之具備「生產力」,在競爭的經濟體制中創造財富。「生產力」是企業首要的美德,現代企業忽略「生產力」,便會滋生「公司惡習」。 3.「企業美德」是對生產力的追求,公司惡習與「生產力」背道而馳,公司惡習的存在,使得效率低下反而被推祟為明智的表現,使得虧損行為反而顯得更加符合商業慣例,這就會使得「企業美德」名存實亡。 4.作者將全書分成十章,指出公司的惡習: (1)探討數字,其中包括大量篡改的數據; (2)當掌管公司的經理試圖將「管理公司」「占有公司」混為一談時,公司惡習就產生了; (3)作者認為以高薪招聘管理人才,這是一種普遍的惡習; (4)要讓人高興,往往有損公司的利益; (5)作者還指出廣告惡習,在廣告方面投入越多,所獲得的回報也就愈少; (6)存在於與公司擴張有關的惡習,就是為贏得「生產力」,而大肆揮霍資金,收購公司的競爭者……等。 (7)公司惡習也常使公司制定一些不切實際的未來目標; (8)對於IT領域的投入,未對一些工程的商業價值進行考證,使急於投資。 (9)公司常在一些社會制度、民族利益和環境利益中不斷衝突的需求,而用了破壞生產力的追尋方法。 (10)作者最後指出放眼未來,還是要關注「生產力」,只要如此,才可以抵制誘惑;希望能靠我們自己的雙手拯救經濟。

出席前台中市張子源市長之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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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3日上午,我與內人、事務所盧孟蔚律師及出版部周美君總編輯四人一起出席前台中市張子源市長的喪禮。 公祭自上午10時開始,蕭副總統為其覆蓋「國旗」,馬總統頒「褒揚令」,胡志強市長等人為其覆蓋「台中市市旗」。 張前市長是一位我的台大法律系學長,他當過律師,其夫人也曾在法院服務,自最高法院退休。 他們夫妻二人熱心公益,用心辦「道」,他們有一和樂的家庭,他很成功地經營自己、家庭並回饋社會,他活過了精彩的一生!

歡迎索取《均衡生活之分享─李永然律師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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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每一個「現在」都好好充實、不虛度,自然就不會有機會悔恨,因為所有的過去,都是由現在所造成的;也不需要為未來擔憂,因為未來的好與壞,都是由現在所種下的因而結的果。 ──聖嚴法師,引自《不一樣的生活主張》 漫漫人生路,該怎麼不讓生命留白,徹底發揮生命價值?這是許多人窮盡時間都想尋出答案的問題,聖嚴法師所言,或可提供一答案。 我執業律師三十多年來,也常面臨許多抉擇的關卡,該如何在各面向中,分配時間與心力,惜時勤勞,以求得生活的平衡,一路走來自有番體悟。我認為宜當藉著修行,建立德行,廣結善緣,廣修福慧;並以寬容相待、以謙卑束腰、以知足常樂的心看待一切,讓自己運用正確的心及生活態度,來發揮生命的正面意義及積極的價值。 特於此序感謝劉蓁蓁小姐及楊湘羚小姐等友人捐印此手冊,盼藉此手冊與仍在人生迷惘困惑中的人分享,進而能走出迷惘,一同展現生命的力度與優雅。 李永然 序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2010年5月9日(母親節) ※本手冊免費贈閱,請來函附10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寄 台 北市羅斯福二段9號7樓 永然文化收即可。

出席美生會月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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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9日下午6時30分,我前往國賓飯店12樓參加美生會月例會。 此次活動由會長蘇一仲主持,出席的會友相當熱烈。 此次邀請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博士擔任主講人,主講「ECFA」,所有會友於聆聽後,提出許多問題,高博士均逐一回答,會友大家深感受益良多。隨後在一首「期待再相會」的歌曲後,結束活動。

出席台北市國際傑人會月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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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8日晚上,我出席台北市國際傑人會月例會,此次活動由會長李泰和主持,他自接任會長迄今已近半年,看他對會務已日漸嫺熟。 月例會當晚許多好友均出席,如張正中、陳鋒仁夫婦、廖慶祥、李雯馨、王花成......等人。

赴高雄為高雄民眾演講

2010年5月15日上午11時,我搭乘高鐵,南下高雄,前往高雄市立圖書館中興堂演講,講題為「天地律法與人間司法」,演講自下午2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止,在這兩小時的演講,對我而言是一為深刻的體驗。 演講之後,我與洪木興等人一起用素食,隨後與友人堡安消防公司陳董事長聚會閒聊,隨即再搭高鐵返回台北!

赴成功高中參加該校88年校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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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高中自日據時代成立迄今已88年,5月15日上午舉行校慶。 我於上午8時到校,見到費鴻泰立委、吳志剛議員、戴錫欽議員等好友。 王登方校長主持校慶,同學們還有變裝秀的表演,我於上午10時30分離開!

『大山無價』,慢活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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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6日,我前往新店『大山無價』餐廳,與友人一同享受慢活腳步的用餐時刻。 『大山無價』是一相當有名的養生餐廳,這裡的素食也做得非常特色。 不只餐飲令人口齒留香、念念不忘,其庭園設計與擺設也獨具巧思,值得再前往探究一番~

都市更新論壇─城市進化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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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6日第一銀行舉行「都市更新論壇」,由於「都市更新」是一正夯的話題,此一活動參與人數眾多。 這場活動計有下列人士提出看法: 1.方定安講:都市更新法令及作業程序。 2.陳耀東講: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願景與實踐。 3.黃正翰講:建構都市更新事業建築物造價基準與執行方式。 4.吳聖洪講:都市更新專業顧問之角色─都更規劃。 5.林書弘講: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估價。 6.劉忠賢講:開發商對都市更新整合之優勢。 7.詹耀裕講:都市更新專業開發商之角色─以尚華仁愛大樓經驗淺談都更。 8.唐惠群講:都市更新建經公司之角色─住戶可當家作主。 9.江金德講:都市更新銀行角色。

好友陳茂松贈書《若石健康法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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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若石健康研究會陳茂松會長贈送我一本《若石健康法入門》,裡面介紹了若石健康法的來源,說明其理論及帶來的健康果效,並以圖文並茂的步驟,實際帶領大家進入「若石」的世界,是相當值得研究、操作的一本好書!

蔡元培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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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軍主編‧王怡心編‧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發行 1.蔡元培於1868年出生於浙江紹興,是中國近代教育、科學、文化事業的奠基人;他17歲中秀才,23歲中舉人,24歲中進士,他也參與締造「中華民國」。 2.蔡元培認為人要先有一「世界觀」,再談「人生觀」。人類的義務為群倫不為小己,為將來不為現在,為精神之愉快而非為體魄之享受。 3.人與人不必相爭,當互相協力,各自分工,與人以外之強權抵抗?人以外之強權,如「風災、水災等」皆是。 4.教育是養成人格的事業,蔡元培認為教育界要有以下理想:(1)調和之世界觀與人生觀;(2)擔負將來的文化;(3)獨立不懼的精神;(4)安貧樂道的志趣。 5.蔡元培認為人生可分三個時期。第一「預備時期」,第二「工作時期」即壯年,第三休息時期,即老年。吾人一生以第二時期為最重要。預備時期有二(1)材料的預備,如學生的課程;(2)能力的預備,以學校為鍛煉吾人體力,腦力之助,又以教職員之訓練及其所授於吾人的模範為修養之功。 6.蔡元培認為「自由」、「平等」、「友愛」不失為道德的重要綱領。言人事必以「道德」為根本;言「道德」又必以前三者為根本。人生心理,雖將「智」、「情」、「意」並列,而語其量,則「意」最廣。 7.「修養」在於使人平日有一種操練,俾臨事不致措置失宜。 8.蔡元培對於學生的希望有四: (1)自己要尊重自己:學生要有向前進取、開拓自己命運的心;(2)化孤獨為共同:學生要化孤獨的生活為共同的生活;(3)對自己學問能力的切實了解;(4)有計畫的運動:自動的求學、自己管理自己的行為、平等及勞動觀念、注意美的享樂、社會服務。

江南名勝滕王閣

江南名勝滕王閣 王巧林、肖朝晶編‧百花洲文藝出版社 1.位於江西省南昌的「滕王閣」,我於2002年第一次造訪,而今年則是第二次造訪。這次造訪時,還特地買了「江南名勝滕王閣」乙書。 2.滕王閣是江南三大名樓之一,另二名樓分別是「黃鶴樓」、「岳陽樓」,有幸這三個地方我均已造訪。這三大名樓,滕王閣居首。該閣「面臨江水勢凌霞,卻倚重城十萬家」,該閣勢巍峨雄偉,風格獨異。滕王閣於唐永徽四年落成,其時李元嬰在洪州,以其封號「滕王」,命名為「滕王閣」。 3.到滕王閣,就會想起在學生時代所讀由王勃所撰的「滕王閣序」,該序之駢詞儷句的美學魅力,不僅為古人所稱頌,也為當今世人所欣賞。該文章不論是表達豐富的思想內容,對於景物的描繪,也是匠心獨運。 4.王勃是一位才子,但天妒英才,壽命不長,王勃字子安,自幼聰明過人,6歲能作文章,10歲精通六經,14歲應舉及第。

感謝好友李伸一大律師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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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伸一大律師曾任監察委員,也擔任過消基會董事長,是我法鼓山的師兄及律師同道。 日前接獲他所親著的「助人為樂」乙書,我一定要撥冗詳閱,俾吸取書中之「人生智慧」!

好友吳金寶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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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1日晚上,「福祿同修會」假國軍英雄館7樓凱旋廳舉行聚會,此次由吳金寶擔任主人,我也準時前往,葉照雄......等好友均已到場。此回我仍然享用素食套餐,餐點內容有「三拼、淨素黃雀、鮮釀冬菇、腐竹百果、佛手如意、枸杞豌豆鍋巴、蓮藕盅、素餃、紫米桂圓、寶島水果」等。 眾好友圍成一桌,共20餘人,甚為熱鬧,大家吃吃喝喝,渾然不覺時間流逝...... 離去時,吳金寶送每個人兩本書,其中有一本便是他所著《布袋總裁─堅持成就不平凡的價值》。 這本書記錄下其從困境中,一步一腳印邁向成功的過程,體現「 人生很簡單,拼就有;困境是禮物,打開它,就能獲得隱藏於其中的祝福 」理念。我一定要好好閱讀,日後再將心得與大家分享。

與友人赴石碇道元院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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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8日上午,我與友人在石碇道元院聚會,彼此分享近日生活點滴。 生活腳步常因工作而無法停歇,甚至會錯過許多值得停下觀賞的風景。我平日即以「修行」作為生活核心,不僅修身,還要修心,時時給自己喘息的空間,就如同此次與友人的聚會,正是一個絕佳「慢呼吸」的時刻,開懷閒聊、開心大笑,全心感受當下彼此的交流。

廢死配套,法務部應正視《赦免法》的修法

死刑存廢爭議大,今年三月中,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堅持不願執行死刑,黯然下台。現任法務部長曾勇夫,上任後即承諾「依法行政」執行死刑,並於今年四月二十八日簽署了四個死囚的死刑執行令,且已於四月三十日執行完畢,改寫過去四年台灣死刑零執行的紀錄;消息一出,引起國內人權團體及歐盟關切。 由於國內對於死刑廢除尚存許多歧見,並未形成共識,需要更多理性討論,因此法務部推動成立「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擬規劃提出廢除死刑的相關配套方案,包括強化被害人保護、強化治安、減少死刑使用、矯正處遇、死刑之刑罰替代方案…等。於此會議中,中國人權協會也提出因應《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項「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之修法方案。亦即在法律制度設計上配套增修《赦免法》,成立「赦免審議委員會」受理審議相關案件,並詳訂審議程序、准駁標準等等,以茲因應死刑犯所可能據此公約申請法律救濟程序。 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4項,死刑犯有請求赦免或減刑的權利,台灣目前《赦免法》對於相關程序規定不全,而《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也要求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於「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在馬總統宣示積極落實兩公約精神,推動我國人權與世界接軌同時,在這些死刑犯有機會行使減刑權利而《赦免法》未配套修訂前,法務部恐不應貿然執行死刑。  廢除死刑並非一蹴可幾,必須要經過一段時間發酵、待社會凝聚共識始得水到渠成。近期法務部密集召開四場公聽會,廣聽民意,結果民意一面倒支持維持死刑制度。雖然政府順應國內多數民意,迅即恢復執行死刑,但其罔顧《赦免法》是否應修正的疑義,恐已讓政府逐步廢除死刑與落實兩大人權公約的決心大打折扣。

欣賞「安德烈‧波伽利」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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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琳狄翁說:「如果上帝會唱歌,聽起來就像波伽利。」 2010年5月6日晚上,我赴「小巨蛋」欣賞Andrea Bocelli台北演唱會,未料入場後,看到許多好友,真是有志一同。 此場演唱會由男高音Andrea Bocelli為主軸,女高音有Sabina Cvilak ,特別演出者為Delta Goodrem,長笛為Andrea Griminelli,均有很棒的演出! 曲目包括: 比才     「卡門─序曲」 威爾第    「弄臣─善變的女人」 馬斯康尼   「鄉村騎士─飲酒歌」 祈雷亞    「阿麗安娜‧雷古弗勒─我只是造物者的謙卑女僕」 威爾第    「遊唱詩人─看那可怕烈焰」 普契尼    「波西米亞人─可愛的女孩」 古諾     「浮士德─狂歡華爾滋」 古諾     「浮士德─天色已晚」 威爾第    「茶花女─飲酒歌」 蘇沛     「詩人與農夫─序曲」 提托馬吉利歐 「《義往情深》專輯─我要的生活」 阿尼羅    「《義往情深》專輯─一起出航吧」 科特勞    「《義往情深》專輯─散塔露西亞」 拉臘     「《義往情深》專輯─格瑞那達」 林姆斯基高沙可夫「大黃蜂的飛行」 蒙帝     「查爾達斯舞曲」 畢克西歐   「《義往情深》專輯─媽媽」 丹札     「《義往情深》專輯─纜車之行」 薩爾托里   「《生命奇蹟》專輯─大地情歌」

我這樣改造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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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盛和夫著‧林慧如譯‧先覺出版公司出版 1.這本書仍是「稻盛和夫」所著,我過去曾看過他的三本書,均已上Blog;我喜歡他的書,又看了第4本。 2.作者認為現代人有許多人不知「生存」的意義和價值,「人生觀」付之闕如,導致今日社會的亂象。他認為每個人都要確立自己的人生哲學,就是要有「理念」、「思想」。 3.作者透過本書探討人的「生之道」,並從根本去探討「生存」與「生命」的意義。 4.作者認為人生的目的是「在於提升心性,鍛鍊靈魂。人生過程藉假修真,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所以,人要透過一生的努力,使自己能帶著更高層次的「靈魂」離開世間。 5.人生的「疾苦」,正是對靈魂鍛鍊和考驗;所以「苦難」正是淬鍊「心性」、提升「心性」的好機會。 6.作者認為「人格」很重要;所謂「人格」就是「性格」加「哲學」,即是心靈的品格。 7.作者將「不說謊、不給人添麻煩、誠實、不貪心、不自私自利」奉為經營的指導原則及行事判斷的守則。人之行事,如果違反大家共同認定的「倫理與道德」,人就不可能成功! 8.人必須修行,作者主張修行應當在塵世中每天努力認真去做事。人要投入心力工作,透過工作鍛鍊靈魂、提升心性的「無上」修行。或許這也是王永慶、陳樹菊、巴菲特等人努力工作的原因吧! 9.我很喜歡稻盛和夫,因為他的很多想法與我不謀而合,我與他也均是「佛教徒」。

與同仁登坪頂古圳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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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忙碌之餘,運動是促進健康、釋放壓力的好方法! 2010年5月1日,氣候宜人、風和日麗的一天,事務所舉辦登坪頂古圳步道、嚐美食的活動。 久居都市叢林,難得擁抱大自然,大口呼吸芬多精,與太陽公公燦爛的微笑相對,真是快意! 當天也有不少同仁參加,一同吃吃喝喝、交換生活心得,享受悠閒之趣。

赴聯合報演講「如何因應房屋預售新制」

2010年5月7日下午2時,我與同仁陳宜鴻律師一同赴聯合報演講「如何因應房屋預售新制」。 由於近日不動產交易活絡,房屋預售買賣契約之糾紛亦實有所聞。此次內容主要針對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於民國98年10月30日公告修正並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探討,本次修正重點:應記載事項增修「契約審閱期」、「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房屋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分別計列價款」、「買方遲延利息調降為萬分之二」等。因「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屬強制規定,於其公布並施行後,建商實應事先瞭解並遵守相關內容,俾免違反而衍生爭議;消費者亦應加以注意,以免權益受損。 講座中,與會人士提出問題如下: 1.       十八貸款約定如何處理 ? 2.         建商交屋後 , 代收接管管委會一事 , 那共有部份之點交該如何處理 ? 3.       何謂點次處理 ? 4.       建設公司當初將大公、小公之電費 , 以住戶數向電力公司報備 , 以戶數分擔 , 但住戶大小坪數差很多 , 如何變更大公由管理費共同支付。 5.       約定專用之土地分管 , 住戶與建商有規約 , 草約在買賣契約約定定之。 6.       約定專用之後 , 院有土地分管協議 , 後院門隔牆 , 市府以違反公寓大廈條款第八條第二項告發之 , 以違建增建罰款四萬元 , 住戶如何主張所有權人既得權 ? 7.       主要常見買方可主張契約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 (若超過幾樣的明顯瑕疵)。 8.       若有非立即可查覺的損壞 , 但已過保固期限要如何維權 ? (水管在正常使用之下 , 兩年即容易堵塞) 9.       地下室(大公)面積以連續外壁心線計算 , 如建設公司以連續壁外圍計算灌虛坪 , 是否法律可新訂明確退價公平機規定。 10.   保固期限內 , 地下室外牆持續漏水 , 請問 : 建商是否有責修復 ? 其修復工法是否可作要求 ? 若持續修復多年無法改善 , 有何權利可請求建商解決 ? 11.   房屋平台非避難平台 , 於買賣契約中已記載使用權 , 為毗鄰戶使用 , 可否作其它使用可 ? 如採光罩 ? 12.   3 、 5 年向太平洋建設買 14 樓預售屋 , 最近才知沒有停車位 , 及屋頂使用權 ,

《都市更新實務專授全輯》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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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工商業及科技迅速發展,帶動都市開發速度,「都市老化」所衍生之問題開始逐一浮現。如何改善老舊市容、不斷提升都市各種機能,此乃每個城市都必須面對之課題。為積極因應各種都市老化問題,我國於民國87年11月11日公布施行《都市更新條例》,之後陸續訂定相關實施規則,使我國之都市更新法制日趨完備。 我國都市更新事業方興未艾,政府於民國98年間,亦將都市更新列為國家重要政策之一。政府基於鼓勵、促進都市更新之立意,盼吸引民間資源投入,遂逐步修法放寬實施都市更新之要件,以簡化流程、降低門檻、提高獎勵來增加誘因,以促使民間不動產開發相關業者主動參與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主要目的為「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的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優點盡是可美化市容、改善都市機能、提高土地價值。表面上看來似乎為政府、不動產開發商、原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三方通贏之局面。然因相關法制宣導不足,且在「權利變換」的制度中,政府得以公權力介入排除阻礙,可進行強制拆遷,現行制度對於不願拆遷、或僅能獲取現金補償又無能力另覓住所之弱勢所有權人之保障,似有所不足,致糾紛叢生,易衍生出社會問題。如何兼顧都市發展及弱勢族群之人權保障,實為當局所應思索之問題。都市更新之法制若能妥善保障弱勢所有權人之權益,必然會減低實施者整合時之阻力,對於都市更新之推展亦將有正面助益。 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以往在不動產相關議題上便著力甚深,雖過去已出版過都市更新相關書籍,但此次較為不同之處在於偏重「實務」的分享與探討,廣邀相關領域的專家執筆,蒐集其經驗及專業而完成此書。 特藉此序交代出版緣起,並對於共同作者吳聖洪建築師、張能政估價師、陳美華總經理的無私分享,及好友林旺根地政士的大力支持與運籌帷幄,表達由衷的感謝之意。同時,永然文化出版公司沈玉燕小姐對此書的編輯、整合,功不可沒,於此一併致謝。此書出版後,倘各界專業對內容有所疑義,還望不吝指教。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永然 律師 序於2010年3月30日 《都市更新實務專授全輯》 作者為 李永然、林旺根、吳聖洪、陳美華、張能政等六人 若欲購買者,可上永然關係企業-文化出版公司網站訂購  http://www.law119.com.tw/ 或電詢(02)2356-0809

接待大陸來訪人士

2010年5月3日下午3時30分,我趕往台北律師公會,自北京來台的「中國經濟社會」一行共13人,訪問台北律師公會,進行座談,主題是「兩岸法律職業隊伍職業道德和職業倫理」。 座談由李家慶理事長主持,大陸方面有張福森、戴巧雲、胡漢清、張穹、段正坤、于寧、王俊峰、陳智倫、楊河、柳林、劉斌、劉健、張雪松;而台灣方面則有我、邱錦添、陳希佳、張世柱、張菊芳......等人,晚上則在國賓飯店餐敘,大家相談甚歡!

鄭富元蒞忠誠扶輪社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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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北忠誠扶輪社舉行例會,我出席例會,例會仍由社長Planner主持,邀請了鄭富元演講,其演講以「健康」為主題,並送每一位社友一本他的大作「病貓變猛男」。 「健康」太重要了!我認為一則要有規律生活,二來正確的運動方法,三者注意飲食,四則是保持愉快心情。深信自此四方面下手,一定可以讓自己保持健康。今晨閱報看到高新武先生往生,享壽61歲,這樣的一位好人,卻因食道癌往生,這是我們社會的損失。國人,請多注意健康! 鄭富元 文化大學 體育系 新聞系 雙學位畢業 著作:“病貓變猛男 , 超簡易瘦身法” 大專體總教練 台灣第一個做到用胸肌夾住易開罐飲料的主播 中華民國創意武術協會主任.裁判 蓮樺中醫診所運動飲食諮詢師 台灣防衛休閒健身協會活動部主任 伊莉雅時尚健身館(前佳姿)健身教練 宏觀:僑社新聞主播,台灣知音主持,與僑胞有約主持. 華視:運動玩家製作人,夜間新聞主播,晨間新聞主播,MOD主播EQ晚間新聞主播莒光日電視教學主持,華視新聞雜誌記者. 大愛電視:全球新聞主播,主編,氣功教室教練,第一現場製作人. 超視:新聞主播,專題製作人,文字記者 博新:文字記者 警廣:記者,好厝邊節目主持人. 台北電台:”青春飛訊”製作主持. 行政院體委會:助理研究員.

如意讀書會讀「多少才夠?」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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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份如意讀書會,讀「多少才夠?」乙書,本書作者認為: 1.現代人之中,大部分都能賺到更多的錢,但有時更多的錢,卻反而讓人比較不快樂。 2.人要避免成為不快樂的「富翁」,同時尋得自己的「財富」與「幸福」。 3.透過本書可幫讀者聚焦真正能增進「財富」與「快樂」的重要關鍵,幫助自己做自己心智的主人。 4.真正感到滿足的人,都能掌握人生中幾個重要的面向:工作、健康、娛樂、社交生活、錢財與人際關係,並會努力分配時間與心力以達到平衡。 我自己認為錢財確實不是萬能,但基於人性的貪念,又有幾人能看破,這才是「修行」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