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曾春僑/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 堪稱不動產詐騙手法中的「長青樹」之一的「靈骨塔」與「生基位」詐騙,為何很多人不斷地上當受騙。按這兩種產品性質、所涉及的法令與相關主管機關均有所差異,本文就以「生基位詐騙」為例,說明常見的詐騙手法與預防之道。 生基位與靈骨塔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2條第6款規定:「骨灰(骸)存放設施」乃指供存放骨灰(骸)的納骨堂(塔)、納骨牆或其他形式的存放設施;同條例第2條第14款規定,「殯葬設施經營業」指以經營公墓、殯儀館、禮廳及靈堂、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為業者,故「靈骨塔」為存放骨灰的處所,地方主管機關為殯葬管理處或民政局。 至於造「生基位」乃源於道教傳統的「活人塚」文化,本意在於藉由風水地靈之氣改運及消災解厄,實務上多以存放活人的毛髮、指甲或衣物為主,而非骨灰或骨骸,其相關設施不屬於「殯葬設施」不受<殯葬管理條例>的規範,而應回歸<民法>規範,若涉及土地與建物所有權轉移,則適用<土地登記規則>相關規定。 生基位詐騙對象 多數「生基位」詐騙標的,多為過去曾遭詐騙或曾投資失利的被害人,集團先取得被害人名冊後,利用當事人心有不甘,急於翻本的心理,捏造假交易與真權狀陷阱,讓被害人陷入誤信成交在即的假象,從而上當受騙而付出慘痛代價。 營造「即將獲利」的假象 詐騙集團深諳「心理戰」,其成員會透過分工扮演假買家、專業仲介等各種角色,向被害者謊稱有買家急需整批收購「生基位」,營造出產品價格飆漲、稀缺性高的假象,若不及時購買就可能錯失飆漲機會,倘能搶購,則可代為轉售,從而獲取其間極大的差價。 這種利用被害者渴望投資能翻身的心理及飢餓行銷手法,加上詐團角色分工扮演,成功瓦解了多數人的防備心。 透過「真實過戶」 建立錯誤的安全感 詐團又為取得當事人的信任,詐團會主動提議將土地所有權過戶給被害人作為「擔保」,詐騙者即會陪同被害者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極少的土地所有權持分移轉,讓被害人誤信自己手中已握有地政事務所所核發的真實土地所有權狀,致產生此一交易已具備實質保障的錯覺。 這種結合行政程序的法律偽裝,讓當事人陷入具有行政機關背書的錯誤認知,讓被害人在後續支付加購款時,大幅降低防備的戒心。 藉口補齊手續 持續吸金 一旦詐騙被害人入局,詐團便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