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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於2025.07.15出刊《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第十六期會訊》中發表「理事長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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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長的話    本人自接任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轉眼間已逾三年半,這期間不斷地推動會務,其中與上海商銀文教基金會每月合辦的「讀書會」及「與企業家有約」的活動都如常進行。在今年4月到6月的讀書會分別邀請本會的林耀欽教授、薛光揚老師及陳振祥名譽理事長導讀三本書,也感謝石賜亮名譽理事長和高長名譽理事長每月精選書籍與邀請導讀及與談,活動每一場次都爆滿。「與企業家有約」的活動,感謝袁明仁理事完善的企劃跟安排,分別邀請到葉春榮、劉峻誠、周泓任三位知名企業家,這三位很難得邀請到的主講人都為大家做了很棒的分享,這三場活動同樣都造成爆滿,本會會員和參與的民眾都有很好的迴響。同時上海商銀文教基金會對於委託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辦理的活動也非常的滿意。    另外本會與友會間最近也有活動,台中市企業經理協進會今年舉辦了40周年的慶典,本人特地委派了本會的林中和理事代表本會出席參加,與友會會友們進行交流互動。    再者,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因受陸委會委託「台商張老師」專案,為此本會在4月到6月也按月舉行月例會,感謝出席月例會的張老師們,這三個月的月例會分別邀請本會周志杰理事、袁明仁理事以及姜志俊名譽理事長做「特定議題報告」,他們三位在特定議題的報告都獲得了與會的台商張老師們一致的好評。陸委會委託的專案當中,另有在中國大陸「在地服務」的活動,今年我們安排「華中團」與「四川團」;其中「華中團」感謝林永法副理事長、袁明仁理事、黃謙閔候補理事的協助;「四川團」則感謝高長名譽理事長、林清汶教授及張世泰秘書長的協助。至於陸委會今年還特別有委託本會辦理「研討會」,本會經「法令遵循委員會」策畫「美中貿易戰升級台商確保投資權益」研討會,謝謝楊進興主委召集策畫小組成功安排此次活動,使這場研 討會足足有將近 2 百人參與,且一整天的活動居然全天都人氣滿滿,這是非常不容易的,且與會者的佳評如潮!   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辦理的各項活動,一直穩步向前,感謝所有會員熱心的參與、名譽理事長的指導及理監事們用心的投入。因為大家的參與及支持,本人相信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未來一定還會有更好的發展,本會也會一直有好的活動。基於前開原因,會員人數繼續成長,這一季又新增了6人,目前會員人數已高達172人,期望之後還有更多有緣人來加入本會。      理事長...

李永然律師接受飛碟電台主持人尹乃菁專訪,談新書《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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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14日上午10時,李永然律師前往飛碟電台接受主持人尹乃菁專訪,談李律師新書《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她曾是李永然律師任教輔仁大學時的學生,人生有緣,讓兩人開心重逢。

李思翰醫師閱讀《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一書心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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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思翰醫師     隨著功利主義的盛行,人情淡薄,社會上重利忘義的事件時有所聞,身為法律小白如我,透過這本書學習到很多關於家人親密關係之間可能發生的財務與金錢的糾葛,而這樣的問題時常因為親人的關係而令人難以啟齒,然而,複雜的問題與害怕尷尬並不能夠當作我們逃避了解的理由,以下為我看完本書後的精簡重點整理: 1. 誰是法定繼承人? 2. 「應繼分」與「特留分」的差異。 3. 遺囑是「要式行為」,需要依照法律要求的方式進行,否則影響其效力,自書遺囑常見NG:   a.沒有親自簽名只有蓋章。   b.沒有註明年月日。   c.增減、塗改沒有另行簽名。 4. 借名登記契約:   a.台灣法院的解讀為「有權處分說」,其效力不及於出名人與借名人以外的第三人,要特別注意。   b.可以透過「預告登記」來保全對於不動產的請求權。 5. 透過「意定監護」避免年邁時遭遇金融剝削。 6. 可以剪斷特留分的最有效工具:保險。   a. 要注意人壽保險需指定受益人,才不計入遺產總額。   b. 避免高齡或重病才規劃,國稅局易運用「實質課稅原則」,認為有規避遺產稅之嫌。   c. 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公司,該保險金仍應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 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 作者:李永然.高愛倫 出版日期:2025/6/4 書號:3H92 定價:460元  網路優惠價:363元 你不是識人不清,只是人心變質從不預告! 你不是守不住錢,只要現在開始建立法律意識! 人性,從來禁不起考驗。 當人與人的關係,從親密走向搶奪, 最痛的,從來不是金錢損失,而是信任瓦解後的滿腹委屈。 為什麼,寫了遺囑,我的錢還是不能隨心分配? 為什麼,沒有貢獻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坐享其成我的錢? 財富傳承,到底要給有血緣的人,還是我最愛的人? 縱向兩代間的遺產贈與,若有偏心,或許情有可原; 橫向手足間的繼承爭奪,暗中角力,才是叫人心碎。 親密關係中,也要立下金錢界線。法律小白、財富小資的我們,要建立法律觀念、保護自己遠離風險。 暖心作家高愛倫 執筆撰寫真人真事 × 專業律師李永然 解析法律應對重點 金錢的背後,看清人性的真相。從特留分爭議到長照責任、從財產分配到離婚賠償,走進23個人生現場,高愛倫用溫暖的心、犀利的筆,寫下親密關...

李永然律師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黃斐旻主任律師一起列席元利建設森活莊園第一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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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12日上午9點30分,李永然律師前往大直的萬豪酒店,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黃斐旻主任律師一起列席元利建設森活莊園第一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中通過章程並選出7位熱心的委員成立管理委員會。

李永然律師出席福祿同修兄弟會月例會,開心與好友們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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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11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在福容飯店舉行的福祿同修兄弟會月例會,由吳寶田董事長做東,大家相聚甚歡,最後合影留念。

李永然律師前往高院開庭,巧遇過去老同事,二人開心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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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10日下午,李永然律師前往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巧遇過去的老同事,他自高檢署退下當律師,二人在高院門口開心合影。

詐騙作惡,日後將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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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律師   目前在台灣最夯的話題可以說是「詐騙」,由於詐騙的被害人涉及錢財的損失,大家也不得不關切。有些人常將詐騙認為被害人是「貪財」,只要不貪財,就不會成為詐騙的被害人;筆者對於此一看法不以為然。   這主要是台灣的詐騙已儼然成為一新興產業,詐團為了牟利,已經組織化、科技化、企業化、國際化,甚至未來還可能AI化;所以,民眾一方面應提高警覺,以防被騙,政府方面也應加把勁,務必訂出有效的打詐策略,澈底消彌詐騙,恢復台灣「人心之美」;而不能老是「治標不治本」。又媒體也務必要潔身自愛,不受詐團利用登廣告。筆者以下就先舉三例說明: 案例一、幫詐團查個資,新莊警員遭檢察官求重刑   民國114年5月12日聯合報報導:新北市王姓警員涉嫌利用「警用系統」替熟識的曾姓里長查「個人資料」,兩年違法查閱數十筆,其中24筆是替曾姓里長從事詐騙的兒子查「人頭帳戶」,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依《刑法》公務員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並建請刑事庭法官從重量刑(註1)。 案例二、「詐騙賣家案」竄升,僅次於「假投資詐騙」   在台灣目前詐騙案的類型,以「假投資詐騙」居於首位,但隨著詐騙無所不在,詐團也看準「網路購物」日益普及,詐團多半是假扮「賣家」騙「買家」的案件,近年更陸續出現,假扮「買家」騙「賣家」的犯罪手法。自2025年元月至同月止共計財損金額高達新台幣5.9億元,被害人數竟已高達6531人(註2)。足見民眾縱使不是出於「貪財」,卻也可能因詐團的無孔不入,民眾一旦不小心,也可能會上當受騙。 案例三、台版地面師進行不動產詐騙   日在Neflix上映的「地面師」影集,不料很快地成為台灣人民生活中的日常;民國114年5月8日自由時報報導: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針對近年猖狂的「台版地面師」,一口氣起訴兩個集團;第一案是林O翔等3人,共20名受害人,損失逾新台幣13160萬元。第二案是地政士林O富與妻子十人,坑騙梁姓被害人抵押房地產,獲利新台幣1158萬元。前案依《組織犯罪條例》的「參與犯罪組織罪」及《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後案則除前述兩項罪名外,還另涉《刑法》行使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註3)。   由上述三個案例,有從事員警工作,卻在職務上犯罪,讓詐騙者有機會利用,也有運用「網路購物」的手法進行詐騙,而在「台版地面師」,涉及不動產詐騙,更有專業「地政士」涉入詐團,而涉嫌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