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1udn聯合新聞網刊登林光宗理事長專文「「被遺忘在樓上的人」全台逾40萬棟老舊公寓無電梯 長者爬樓梯爬到崩潰」(摘錄自《都更、危老重建與公寓增建電梯法律手冊》)
文◎林光宗理事長 筆者從事不動產買賣、建設與營造超過二十年,看過太多長輩因為住在沒有電梯的老公寓,從「不想出門」變成「不能出門」,最後變成「被遺忘在樓上的人」。台灣已經在民國107年正式邁入高齡社會,並於民國114年年底進入超高齡社會,但全台有超過四十萬棟的老舊公寓都沒有電梯。這不只是居住品質的問題,更是一個攸關生命安全與社會照護的急迫課題。 一、台灣高齡社會與老舊公寓無電梯的困境 內政部統計,台灣屋齡超過三十年的住宅已逾五百萬戶,其中五層樓以下無電梯的老舊公寓超過四十萬棟。這些建築物多興建於民國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 對年輕人而言,爬樓梯或許是運動;但對膝關節退化的長者、行動不便的身障者、推著嬰兒車的年輕父母而言,每一個階梯都是一道障礙。而增建電梯是目前最直接、也最快能改善老公寓垂直動線問題的解方。 二、增建電梯涉及的主要法規概覽 公寓增建電梯涉及多項現況評估與法規的交錯適用。為了保障地主權益,筆者在此先做一個整體性的盤點: 第一,公寓本身的建築條件:增建電梯的首要考量:是否有足夠的基地空間?地面與地下層是否有障礙物?再依據建築物本身的格局做適當的規劃。許多緊鄰馬路或騎樓型的案件,因沒有足夠的基地條件,無法增建電梯。 第二,《建築法》及相關技術規則:增建電梯屬於「雜項工作物」,依法須委託開業建築師申請雜項執照,完工後申請使用執照。並需依《建築物於共有土地增設昇降機應檢附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作業規定》取得土地共同所有權人人數及持份至少過半同意,詳細計算方式後文會再說明。 第三,《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台北市115年補助政策為:一般地區補助總工程經費50%~60%、上限300萬,整建維護策略地帶補助80%、上限480萬,整宅與山坡地補助80%不受前述上限金額限制,鼓勵民眾增建電梯。並於114年11月開放兩階段請款,期能大幅降低民眾財務壓力。 很多住戶會問:「既然房子那麼老了,乾脆都更,何必花錢電梯?」關於這個問題,可以從幾個面向來分析。 就時間而言,都市更新從劃定更新單元、整合同意書、事業計畫審議、權利變換到完工交屋,動輒需要七至十五年甚至更久。危老重建雖然程序較簡,但仍需取得百分之百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實務上整合難度極高。相較之下,增建電梯及申請補助僅需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過半」同意即可執行,且從規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