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盞照亮法律人生的明燈──楊捷森實習律師讀〈法律特有種──李永然律師不一樣的普法之路〉有感
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楊捷森實習律師 走出學校大門,在通過律師高考的這一年,歷經了從「法律系學生」到「法律實務工作者」的身份蛻變。面對即將展開的實務生涯,心中除了上榜的喜悅,更多的是對未知挑戰的焦慮。作為一名應屆畢業生,在即將進入由李永然律師所創立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實習的前夕,閱讀《法律特有種-李永然律師不一樣的普法之路》這本傳記,對我而言別具意義。這本書不僅僅是一部大律師的傳記,更像是一盞跨越時空的明燈,為即將踏入實務工作的我,上了一堂「前導課」。 一、 普法精神 「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這句話看似現實,卻揭櫫了現實社會中資訊不對等所帶來的弱勢困境。許多民眾因為不懂法律,往往在權益受損或臨訟時,才驚覺事態嚴重。李永然律師正是洞察到這一點,深知「唯有讓法律更貼近人心、更走入人群,才能加速普法的推動」,因而開啟了他長達四十年的「預防法學」實踐。對多數執業律師而言,專業往往是被視為營利的工具,大眾越是不懂,律師的案源似乎就越穩定。然而,李永然律師深信人若能達成「知法、守法、用法」的目標,許多紛爭便能在萌芽階段化解,從而減少社會大眾在訴訟中的勞累與負擔。無論是透過永然文化出版公司的文字傳播,將大量艱澀的法學知識保存並普及,抑或是透過永然法律研究中心的實體課程與講座進行面對面教學,李永然律師這種不畏艱難、數十年如一日的堅持,開創了台灣法律普及的先河,其精神值得吾人效法學習。 二、 堅持做對的事 對比李永然律師凡事往「善的方向」努力的堅持,近年媒體屢屢報導新進律師受到詐騙集團的重金誘惑,利用自身的專業協助不法分子串供、洩密,最終自己也淪為階下囚。這些新聞看在我們這群剛通過國家考試、正準備踏入實務界的法律後輩眼中,敲響了一記沉重且深刻的警鐘。這些涉案的新進同行,往往擁有優秀的學識,卻在現實的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他們忘記了律師是一份具有公共性質的良心事業,其專業是為了捍衛法治與人權,而非淪為犯罪者的工具。誠如書中所強調的:「法律工作是良心事業」,客戶更沒有權利要求律師出賣「靈魂」。在追求職涯發展與經濟收入的過程中,「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正如同李律師在自序中所述:「堅持做對的事」,近期這些涉案律師是一面鏡子,時刻警惕著我:不論未來的誘惑再大,也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