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為黃張維先生所著《大都更時代攻略 耕築居安家園》一書為推薦序
(推薦序) 面對「大都更時代」,一本詳盡且實用的精闢之作 今(民國113)年4月3日花蓮發生一場芮氏規模7.2的地震,不僅造成多棟房屋倒塌或半倒,也有許多道路、鐵路、橋樑等基礎設施受到不同程度的損毀,重創花蓮的觀光及經濟,也震出了老舊住宅的安全問題。台灣地處地震帶,每年都有大大小小的地震發生,隨著房屋的屋齡逐漸老化,所帶來的居住危險也因而倍增,政府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於是近年來不斷地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希望能讓民眾住的安全、安心,也能改善市容老舊的問題。 我國憲法和《世界人權宣言》都有提及居住權是基本人權,須獲得保障,在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公約》更揭示「適足住房權」的重要。加上我國政府在民國100年12月30日公布實施的《住宅法》,都再再強調居住權的重要性,因此政府有責任提供人民安全的居住環境。我國首次將都市更新視為都市發展政策是在民國86年由行政院通過「都市更新方案」,之後在民國87年11月11日由總統公布實施《都市更新條例》,希望藉此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以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然而,在歷經文林苑爭議案及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認為《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使得都市更新案件一時銷聲匿跡,直至民國108年1月30日經總統公布施行《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開始務實、全面、有效地推動都市更新政策,以實現居住正義和加速產業經濟發展。然而許多民眾對於「都市更新」的內容,常因不了解而產生疑惑甚至反對,使得都市更新進行的腳步困難又緩慢,這也是政府與民間都需要重視及推廣的議題。 本書作者黃張維先生與我有兩代的情誼,他的父親是我獅子會的師兄,而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則是他目前所經營「耕薪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顧問。他對於「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的議題有深入的研究與精闢的見解,曾於民國110年出版《都更危老大解密,耕築共好家園》一書,將該團隊15年來在都更危老領域協調整合所累積的實務經驗出版成書,受到讀者一致好評,我也為其撰寫推薦序。此次,他再出版《大都更時代攻略 耕築居安家園》一書,延續了前書的內容,讓想要了解都更的民眾可以藉此一窺「都市更新」的奧祕。 本書內容十分豐富,將民眾在都市更新常遭遇到的一些問題加以解說分析,例如:都更和危老的差別何在?都市更新中有關「權利變換」要注意的事項;參與都更的稅賦問題;都更中信託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