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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與勞工對於「全勤獎金」的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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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律師、陳冠毓律師  【問題】   小美受雇於A冷凍空調公司,雙方約定月薪為新臺幣(下同)28,590元(包含全勤獎金1,000元)。嗣小美因生理期不適,於民國114年3月15日請「生理假」一日,試問A冷凍空調公司得否以此為由扣發全勤獎金?若小美所請假別如為「一般事假」,其處理情形有無不同? 【解析】 一、「全勤獎金」的意義及其性質   (一)「全勤獎金」係雇主為鼓勵勞工按時出勤,避免因遲到、早退或任意請假而影響公司營運,所設計的一種「獎勵性給付」;惟《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並未強制雇主須發給「全勤獎金」,故是否發給、給付條件及其金額,均應視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是否已有相關的約定而定。   (二)又「全勤獎金」雖稱作「獎金」,然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已改制為「勞動部」)民國87 年 9 月 14 日(87)台勞動二字第 040204 號函:「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工資定義,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全勤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工資範疇。至平均工資之計算,同條第四款定有明文。」等旨,可知「全勤獎金」實質上應屬於「工資」之範疇,而非單純獎勵的性質。 二、不得扣除全勤獎金的事由   因「全勤獎金」屬於勞雇雙方約定的給付項目,故是否得扣除及具體扣除金額,原則上應依「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的具體約定為準。一般而言,勞雇雙方多會約定如勞工請事假、一般病假,或有遲到、早退等情形時,雇主得扣發全勤獎金。但須特別注意,若勞工請假屬於法令所保障的假別,雇主即不得以此為由扣除其全勤獎金,相關規定如下:   (一)《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規定:「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勞工因妊娠未滿三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普通傷病假者,亦同。」;前開公假包含《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2項規定的「謀職假」(註1)。   (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規定,若勞工所請假別為同法第14條至第20條規定的生理假、產假、安胎假、產檢假、陪產假、育嬰假(註2)、哺乳假、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的領取。   (三)《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6點規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如勞工因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或通勤必經之地經轄區首長通報停止辦公致未出勤時,或勞工確因颱...

李永然律師友人黃丙喜教授前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拜訪,兩人開心敘舊並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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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下午4時,李永然律師友人黃丙喜教授前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拜訪,兩人喝茶、敍舊,開心互動,離去前特別合影留念。  

《勞資爭議處理法》對適用勞資爭議冷卻期規定的法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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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律師、李季珈律師 【問題】   A公司於工作規則中明文規定員工不得故意毀壞公司財物,一經發現將予以解僱。某日員工甲在因工作失誤而被主管責罵之後,為洩憤而故意敲壞公司印表機,A公司欲以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為由解僱員工甲,但員工甲在A公司正式通知解僱前,先就此向勞務提供地之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依法A公司是否仍得解僱甲?   承上,如員工甲在調解期間,突然無故繼續三日不來上班,A公司得否改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為由解僱員工甲?   承問題一,如經調解不成立後,員工甲又再申請調解,A公司於調解期間是否得解僱員工甲? 【解析】   上述情境所涉及的問題,就是《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所訂「勞資爭議冷卻期」的規定,就上述問題謹逐一分析於後: 一、在勞資爭議之調解期間,得否終止與員工的勞動契約?   (一)按《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規定:「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勞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罷工或為其他爭議行為。」   (二)次按「又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前段規定,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旨在保障合法之爭議權,並使勞資爭議在此期間得以暫為冷卻,避免爭議事件擴大,係屬強制規定,依民法第71條規定,雇主如有違反,其行為當屬無效。」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386號民事判決意旨參照。   (三)第按「本件上訴人於108年10月22日接獲試用成績不及格之通知,於同年月24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動局於同年月28日發函通知並送達被上訴人、同年12月10日召開調解會,兩造調解不成立,為原審認定之事實。是自108年10月24日起,至兩造確定調解不成立時,屬勞資爭議調解期間;被上訴人於同年11月5日始預告自同年月15日起終止勞動契約,自屬有違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之規定。又上訴人申請調解之爭議事項為爭執被上訴人可否以試用期考核不通過為由逕予解僱;被上訴人系爭函文…係以上訴人不能適任工作,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亦為原審所認定。被上訴人認上訴人不能適任工作之原因,即係以上訴人於試用期考核成績不及格為理由,難謂兩者係基於不同理由。原審未遑詳加審究,遽認被上訴人於108年11月5日以系爭函文預告...

李永然律師為《雇主勞工權益大小事,法律說明白──相關實務及司法範例》一書撰寫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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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序   隨著時代的演進,勞動關係日益複雜,勞工權益也逐漸受到社會的重視。然而,在瞬息萬變的職場環境中,勞資雙方往往因資訊不對等或對法規認知不足,而產生諸多爭議。無論您是初入職場的新鮮人、經驗豐富的資深員工,抑或是身為企業經營者,對於勞動法令的理解,都已不再是可有可無的「加分項」,而是保障自身權益、維護職場和諧的「必修課」。   《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律對許多人來說,總帶有些許距離感,甚至常被視為冰冷的條文。然而,我深信,它不僅是保障勞工權益的基石,更是維繫勞資關係和諧運作的重要支柱。   執業律師四十餘年來,我看到許許多勞資糾紛案件,並有幸參與處理諸多勞資爭議案件,深刻體會到,許多職場上的摩擦與誤解,往往源於對《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的不熟悉,或對權利義務界線的模糊,也讓我明瞭勞資關係的和諧,不僅是企業永續發展的基石,更是每一位工作者安身立命的保障。我見證過許多因誤解法令而產生的「勞資糾紛」,也看到許多人因為不諳自身權益而蒙受損失。因此,我萌生了撰寫本書的念頭,希望能以淺顯易懂的文字,系統性地梳理勞動法規的脈絡,將複雜的法條轉化為能輕鬆理解的知識。撰寫本書的目的不在於深入艱澀的法理,而在於提供一份「可讀、可懂、可用」的職場法律工具書。   本書內容依主題分為十篇,從最基本的《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談起,涵蓋勞動契約的簽訂與終止、工資工時與休假制度、資遣與退休金、勞工保險與職業安全衛生,直到外籍勞工聘用、勞資爭議處理,本書都提供了深入淺出的解析。   我們特別關注實務上常見的疑難雜症,例如「工讀生與正職員工的權益差異」、「試用期間的法律依據」、「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的限制」……等議題,並透過案例分析與法律條文的結合,協助讀者釐清觀念,掌握關鍵。此外,本書也收錄了多份實用範例,如勞動契約範本、競業禁止條款、人事保證契約書、離職證明書、民事起訴狀、民事答辯狀、和解協議等,讓您在實際運用時能有具體的參考依據。期盼能為您在面對實際狀況時,提供最直接的協助。   《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規的修訂頻繁,職場生態也持續演變。因此,我們不僅僅是羅列法條,更希望能透過本書,引導讀者建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學會如何運用法律工具來保障自身權益,並在面對勞資爭議時,能夠做出明智的判斷與選擇。   對雇主而言,本書是維持合法經營、防範風險的重要工具書;對勞工來說,則是一份保障自身工作權益的...

李永然律師以理事長身分主持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台商張老師七月份月例會,會中邀請洪永沛張老師做特定議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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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28日中午12點30分,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舉行台商張老師七月份月例會,李永然律師以理事長身分主持,石賜亮、陳振祥、高長三位名譽理事長均出席,首先由邱創盛副召集人做分組報告,接著由總經理洪永沛張老師針對大陸資本市場的現況及投資策略,做特定議題報告,內容非常精彩!包括:石賜亮、林永法、高長、袁明仁等張老師分別提問、發言,大家受益良多。

李永然律師與高愛倫女士前往高雄市立圖書館,出席兩人合著《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新書發表及簽書會,現場讀者爆滿,多家媒體報導,發表會圓滿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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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27日上午,李永然律師搭乘11點31分高鐵南下高雄,參加下午2點30分於高雄市立圖書館舉辦的《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新書發表及簽書會,在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高雄所吳任偉主任律師陪同下,李永然律師與作家高愛倫女士一起登台,新書發表會由賴慕芬主持,高雄市立圖書館李館長也親臨現場並為活動致詞,現場有近500人出席,兩位作者針對本書的出版目的及歷程和聽眾們分享,進行Q&A環節互動非常熱絡,活動直至下午5點20分圓滿結束。 本次活動也獲包括:經濟日報、台灣好報、NOWnews今日新聞......等多家媒體報導。 新聞連結: 1.經濟日報 《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新書發表 高愛倫攜手李永然共談愛與財產的界線 2.台灣好報 《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 作家高愛倫攜手律師李永然教導民眾守財愛無傷 3.NOWnews 今日新聞 「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新書發表教民眾守財愛無傷 4.PChome新聞 「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新書發表 .......................................................... ​ 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 作者:李永然.高愛倫 出版日期:2025/6/4 書號:3H92 定價:460元  網路優惠價:363元 你不是識人不清,只是人心變質從不預告! 你不是守不住錢,只要現在開始建立法律意識! 人性,從來禁不起考驗。 當人與人的關係,從親密走向搶奪, 最痛的,從來不是金錢損失,而是信任瓦解後的滿腹委屈。 為什麼,寫了遺囑,我的錢還是不能隨心分配? 為什麼,沒有貢獻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坐享其成我的錢? 財富傳承,到底要給有血緣的人,還是我最愛的人? 縱向兩代間的遺產贈與,若有偏心,或許情有可原; 橫向手足間的繼承爭奪,暗中角力,才是叫人心碎。 親密關係中,也要立下金錢界線。法律小白、財富小資的我們,要建立法律觀念、保護自己遠離風險。 暖心作家高愛倫 執筆撰寫真人真事 × 專業律師李永然 解析法律應對重點 金錢的背後,看清人性的真相。從特留分爭議到長照責任、從財產分配到離婚賠償,走進23個人生現場,高愛倫用溫暖的心、犀利的筆,寫下親密關係間最難堪的財產搶奪。資深律師李永然再以實用的法律觀念,救援手足間、家庭裡最棘手的金錢戰爭,提供法律上的清晰解答。 │不得不給的特留分...

2025.07.27 ETtoday新聞雲雲論刊登李永然律師及黃丙喜教授合撰專文「726大罷免後如何增加全民的團結與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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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黃丙喜/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理事長   立委大罷免勝負終於在7月26日的開票揭曉了!社會大眾今後對於檢調司法政治辦案的疑慮,是否因此減低?又全民的團結、彼此互信是否增加? 司法公正為何頻遭質疑?    726前,立委大罷、反罷在朝野政黨各自強力動員下,各種情緒性的叫囂已經漫延全台,讓原本就已對立的國家認同,更加分裂。同時,京華城案與國民黨工反罷連署起訴後覊押、交保引發的程序正義和人權爭議,令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度,更加低落。兩相對照,無論立委罷免的結果如何,全台人民未來的團結意識,恐怕將更如風中火燭。   政黨惡鬥已經撕裂台灣逾二十年。其間,統獨的兩極對立,讓檢調司法一直難脱政治辦案的疑慮。如何提升台灣人民對司法的信賴,確實是726對在野立委無差別的全面罷免案後,賴政府在促進全民團結和政黨合作的首要政務。   台灣的司法公正為何頻遭大衆質疑?此次立委罷免投票前,檢調系統對其中各種抨擊被連署罷免立委諸多渉及誹謗、公然侮辱等踐踏名譽權及栽贓誣蔑的宣傳影片等,消極面對,甚而視而不見,可為事例。   全台的大罷免宣傳看板、夾報和網路訊息等内容,不少已涉及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4條「以誹謗手法意圖使被罷免案通過罪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或《刑法》第310條「誹謗罪」的犯罪内容。   特別是,上述宣傳内容不少不符事實之誣衊、毀人名譽及公共形象,意圖使被罷免人通過罷免,涉及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之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通過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權利者。   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之犯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檢調可以不待被害人告訴,即主動偵辦。而國家「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也務必建立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要能「團結」國人 執政者務必把握三點   政治的現實是得政權者得天下,而且治權也幾近赢者全拿。正因為如此,當政者更應以「德政」號令天下。無論此次史無前例對在野立委的全面無差別罷免結局如何?賴總統似乎應學習美國故總總艾森豪,做個全民總統,帶領國家、社會朝富強、康樂的大道前進。   再者針對全民團結的問題,因大罷免與反罷免的政黨對立,形成國內的嚴重分裂。賴總統固然意識到此一問題的嚴重,而進行「團結十講」;但過程中出現更多...

李永然律師出席如意讀書會月例會,會中研讀《黃仁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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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24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如意讀書會於「知初植物系永續廚房」餐廳舉行的月例會,由甫從游會長接手過來的新任會長陳秀玲主持,如意讀書會自今年7月起邁入第33年,此次研讀的是《黃仁勳傳》,了解這位被譽為顯卡教父的NVIDIA輝達創辦人兼執行長黃仁勳的人格特質及企業精神,及如何引爆新工業革命成為AI先驅,大家提供心得、𣈱所欲言。

四川成都台商協會拜訪台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由理事長李永然律師等人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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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21日中午,四川成都台商協會前來拜訪台北企業經理協進會,高錦樂會長與副會長、秘書長夫婦一行四人,由北企經理事長李永然律師與石名譽理事長、高名譽理事長、林副理事長......等人會見,中午進行餐敍,大家相談甚歡,並合影留念。

李永然律師以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身分出席2025年7月「企業經理精進讀書會」,並擔任林震岩教授導讀《ESG如何從觀念到實踐?》一書引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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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23日晚間,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與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文教基金會共同舉辦、台北市忠美扶輪社協辦「企業經理精進讀書會」,活動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文教基金會呂毓卿秘書長主持開場,李永然律師以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身分出席並擔任引言人,本次邀請林震岩教授導讀《ESG如何從觀念到實踐?》一書,並由金寶、仁寶集團洪國基處長擔任與談人,演講後進行Q&A,演講內容十分精彩,會後由李律師與呂祕書長致贈感謝狀予主講人及與談人並合影留念,活動圓滿結束。

李永然律師與友人相約用餐品茗,開心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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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23日中午,李永然律師與友人相約於禪風茶樓用午餐,蒙林瑞楨介紹「路易十四精品茶」盧董女士,飯後前往她位在如曦酒店的門市品茗,她在台東池上這片淨土栽種的有機茶,餘韻悠長,真是極品。

李永然律師受女記者與作家協會之邀,前往分享《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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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22日下午2時30分,李永然律師受女記者與作家協會邀請,前往華山紅館進行演講,主題《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有50餘人参與,現場爆滿,在胡幼鳳理事長開埸介紹後,由高愛倫女士引言,隨後由李永然律師開講,最後進行Q&A環節,大家反應非常熱烈。 ............................................. 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 作者:李永然.高愛倫 出版日期:2025/6/4 書號:3H92 定價:460元  網路優惠價:363元 你不是識人不清,只是人心變質從不預告! 你不是守不住錢,只要現在開始建立法律意識! 人性,從來禁不起考驗。 當人與人的關係,從親密走向搶奪, 最痛的,從來不是金錢損失,而是信任瓦解後的滿腹委屈。 為什麼,寫了遺囑,我的錢還是不能隨心分配? 為什麼,沒有貢獻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坐享其成我的錢? 財富傳承,到底要給有血緣的人,還是我最愛的人? 縱向兩代間的遺產贈與,若有偏心,或許情有可原; 橫向手足間的繼承爭奪,暗中角力,才是叫人心碎。 親密關係中,也要立下金錢界線。法律小白、財富小資的我們,要建立法律觀念、保護自己遠離風險。 暖心作家高愛倫 執筆撰寫真人真事 × 專業律師李永然 解析法律應對重點 金錢的背後,看清人性的真相。從特留分爭議到長照責任、從財產分配到離婚賠償,走進23個人生現場,高愛倫用溫暖的心、犀利的筆,寫下親密關係間最難堪的財產搶奪。資深律師李永然再以實用的法律觀念,救援手足間、家庭裡最棘手的金錢戰爭,提供法律上的清晰解答。 │不得不給的特留分,有借無回的動產不動產,如何挽救? 善用遺囑、保險、借名登記契約,才能給得甘願、守住財 │高齡長照折磨、失智受剝削的風險,如何預防? 意定監護契約、預立醫療決定,用自己理想的方式,好好善終 │夫妻情斷,子女監護、扶養費金額,怎麼談判? 約定夫妻財產制,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建立金錢防護 讀懂法律觀念,建立風險意識 在財富傳承與醫療選擇上,主動規劃人生 讓我們在愛裡留下退路,讓所有付出不被辜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