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三峽鎮公所演講「認識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






2009年11月19日下午7時至9時30分,我前往三峽鎮公所「現代生活系列講座」為3、4百位民眾演講「認識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



演講過程相當有趣,現場笑聲不斷,會後許多民眾針對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義提出問題,我也一一給予答覆。

現在社會品質提高,人民對於法律知識的需求也攀升,關注法律現況的人也愈來愈多,對於此現象,真是備感欣慰!







演講大綱為:



壹、權利受損如何救濟?

一、權利的意義與種類

 1、財產權:(1)債權;(2)物權;(3)準物權;(4)無體財產權。

 2、非財產權:(1)人格權;(2)身分權。

二、契約的訂立與違反

三、侵權行為的種類與損害賠償

 1、一般侵權行為

 2、特殊侵權行為

  (1)共同侵權行為

  (2)公務員的侵權行為

  (3)法定代理人的責任

  (4)雇用人的責任

  (5)定作人的責任

  (6)動物占有人的責任

  (7)工作所有人的責任

  (8)商品製造人的責任

  (9)動力車輛駕駛人的責任

  (10)一般危險的責任

 3、損害賠償

四、解決糾紛的法律途徑

 1、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調解

 2、法院的調解

 3、法院訴訟

 4、仲裁機構的仲裁



貳、權利與義務的覺醒

一、婚姻法律

二、親子法律

三、債權票據法律

四、公寓大廈與不動產權益

五、工作權益與法律保障



參、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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