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於臺北市美好人生協會2024年9月份會訊發表文章《閱讀「更快樂的選擇」乙書的分享》

 文◎李永然名譽理事長/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日前我曾分享「美好人生」一書,該書提到人有「快樂」才是一美好人生,因為人一旦快樂,就可「健康」,並可「長壽」。於是我就去再找了一本「更快樂的選擇」,該書是由Tal Ben-Shahar所著,宋靜女翻譯,並由天下雜誌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現已將這本書閱讀完,並藉會刊版面與會友們分享。

  該書首些談到「快樂學」可以幫助我們增強「心理免疫系統」或「生理免疫系統」,「快樂學」可以幫助人們變得更快樂,也能具備更好的應變能力;再者,人的心理免疫系統強大,自可具備心理復原的靭性及成為一個有本事「反脆弱」的人。人之所以要有反脆弱的本事,是因為人遭受創傷,可能有「創傷後壓力疫後群」,雖然創傷也可以帶來「創傷後成長」的好處,但這好處必須「一些條件」能到位,才可以顯著成功。其條件就是人需要「自我探索」,透過觀照內在,嘗試改變,才能速構「反脆弱性」的目的。

  作者於書中還談到世俗一般人或許認為「成功」,就可以為人們帶來幸福「快樂」,但作者並不這麼認為;作者認為是「幸福快樂」帶領人們邁向「成功」,所以人們如能提高自己的幸福感,人生就會明顯變得成功。

  對於快樂感的重要,是不容懷疑,因為人們如能讓自已快樂一些,人們都可因此變得更有「創造力」,也更富有「創新性」,提升快樂水準,可以增強「心理復原靭性」及「生理靭性」。快樂的人會更健康,更能防禦疫病,也會更「長壽」。「快樂感」可以改變人們的「人際關係」,快樂也有傳染力,一旦自己更快樂,可以幫助周圍的人變得更快樂。

  既然「快樂感」如此重要,什麼才是「快樂」?作者對於快樂,將之定義為「全人的幸福安康」(Whole person wellbeing),亦即快樂是達到全人的幸福境界(Happiness is whole being),作者認為不能把「快樂」就當成是「幸福」,因為追求快樂本身有其「內在悖論」;所謂「快樂悖論」是快樂雖然有很多好處,如免疫系統變好,人際關係變好,生產力和創造力提高,但人卻不能把「快樂」看得太重,因為愈看重快樂,人們就會愈想得到快樂,其結果反而讓它更難得致;故作者建議要「間接追求快樂」,就是人們可以追求帶來快樂的「元素」,同時集中焦點在這些「元素」的價值上,而不是「快樂」本身;亦即用「間接」的方式去追求快樂,先分解「快樂元素」,然後再去追求這些「元素」,這才是讓人們變得更「快樂」的正確途徑。

  帶來「快樂」的元素有那些?本書作者認為有五個可以「間接」導向快樂的核心要素,即精神層面(Spirtual)、身體層面(Physical)、智慧層面(Intellectual)、關係層面(Relation)及情緒層面(Emotional),亦即”SPIRE”;書中並分析如下:

  (1)精神上的幸福(Spiritual Wellbeing):追求精神上的幸福,就是找到生活的意義與目的;

  (2)身體上的幸福(Physical Wellbeing):透過「活動」--運動,以及「不活動」(休息和修復)來照顧自已。

  (3)智識上的幸福(Intellectual Wellbeing):我們要鍛煉我們的「頭腦」學習新事物,「好奇心」有助於「長壽」!

  (4)關係上的幸福(Emotional Wellbeing):我們是否覺得自已受到尊重,內心是否感到平衡?

  (5)情緒上的幸福(Emotional Wellbeing):我們是否覺得自已受到尊重,內心是否感到平衡?

  一般人對於「快樂」,常會考慮到「財務上的富足」,而作者於書中所提到的五個元素,並不包括「財務上」的富足(financial wellbeing)。作者進而分析是否除了上述五個元素,還需要再加「財務上的富足(financial wellbeing),原因是人一旦有了「五個元素Spire」,則「財務上的滿足」已經自然融入;更何況,前面五個元素是人類的主要特徵,至於「財務問題」,是屬於次要的,更何況「金錢」只是一種工具,它並不是構成人類「條件」的內在本質。

  本書作者也於書中分析如何追求「快樂」的五大元素,最後則強調人想要變得更快樂,作者提醒有一重要步驟,就是要明白快樂水準的提升操之在我,快樂水準是可以被改變的,我們要讓自已展現人性的光輝,要「定期運動」、「休養生息」、「心存善念」、「從我們正在經歷的事情中學習」、「重視自已的人際關係」、「保持正念」、「欣賞生活中的小事物」這些可以多加利用來幫助自己隨遇而安。

  本書的分析很有道理,值得想追求美好人生,及「更快樂」的人們去閱讀,相信閱讀後並去實踐應當對自已的「健康」,也能有所助益!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永然法律基金會與蘭揚食品共同捐印《詐騙社會防詐與權益保障手冊》免費贈閱,歡迎民眾索取

【永然說法】拋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