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透過修行創建美好快樂人生?

 文◎李永然律師

一、忙碌的人生,不斷的追求

  人從出生下來,呱呱落地,逐漸地成長學習,又進入學校就學,學業完成後踏入社會,就業工作或自己創業,似乎都在追求「生存」與「成長」。

  而在這追逐之中,有些人是茫然過一生,好像生命中只有「金錢」,有些人則有「理想」,想幫助他人、利益眾生、福國利民、改善人類生活、創造宇宙繼起的生命……等等。

  究竟怎樣的人生才是「美好人生」?似乎存在著不同看法,筆者從事法律工作,執業律師已經超過45年,在這45年的執業生涯中,接觸各式各樣的案件,無奇不有。因為自己工作、生活中的機緣還接觸到一些宗教界,同時也基於興趣及探索,閱覽一些宗教相關的經典,願就自己的一些心得,野人獻曝。

二、何謂美好人生?

  首先就來談「美好人生」;人人都想追求美好人生,而何謂「美好人生」?大多數人應該都會認為就是要「快樂」,因為快樂才能讓一個人「健康」,同時人一旦有了「健康」,也比較能「長壽」。但究竟一個人真正的「快樂」是什麼?與如何達到「快樂」?就非常值得進一步探討。

  對於「快樂」,佛法於修行中常強調「離苦得樂」,佛陀分析人生有「八苦」(註1),因人在「三界」(註2)中不斷地於「六道」(註3)中輪迴「受苦」,所以佛陀認為人一定要透過「身、口、意」三業清淨的修行,袪除「煩惱障」、「業障」、「報障」,進而使自己的「見思惑」、「塵沙惑」、「無明惑」都破除(註4),回復圓明自性,才能讓自己離苦得「樂」,且只有這種快樂才是「常樂」,與人間世俗之「短暫的快樂」不同。

  修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希望達到「常樂我淨」,固然不易,但如何能獲得與一般世俗不同之「短暫的快樂」?這要比佛法之「常樂我淨」的境界較易達成。依據哈佛大學一項透過多年研究調查追蹤對象的這些人的人生,有一個關鍵因素格外明顯,這個因素與「身體健康」、「精神健康」和「長壽」有高度且一致的關鍵性,這就是「好的人際關係」;所以,如果可以建立「好的人際關係」,就可以讓人們更健康、更快樂;人們如果只能做一個關於人生的重大選擇,且該選擇要最能確保自己的健康與快樂,那就應該是要選擇培養「溫暖的人際關係」;因為人際關係,會影響人們能否獲得持久的喜悅和繁榮發展的人生(註5)。

  固然有許多預測因子會影響人們的健康與快樂,包括飲食、運動和收入水準等;但其中則以「良好的人際關係」是最一致。至於「人際關係」即「人際連結」,這當中有「配偶」、「家人」、「工作夥伴」、「朋友」、「社群」,如果在這些方面有較深連結的人,將更快樂、身體也更健康,所以,人際關係的品質,如果是在生活中充滿溫暖,則對人的心靈與身體都有保護力。

三、如何增進人際關係,強化「社會適能」?

  再者,人際關係既然如此重要,究竟如何增進人際關係?人際關係可稱為「社會適能」(social fitness),以有別於「體適能」(health fitness)。為何「社會適能」如此重要?因為人類的演化,為了能生存,必須與其他人有所連結,人類需要「溫暖的關係」,亦即因為人是社會性動物,所以人們相互間需要「彼此」。也因為如此,人際關係在人的生命中,既強大又實在,它是人生的基礎,人的一切行為和身分,都脫離不了「人際關係」,但在現代社會卻未被重視,導致人因相處互動而發生的誤解衝突、相害的事頻傳。

  其實如果人們來看一下人生道路的方式,因人類本質上是「社會性」的,當發生影響我們的重大改變時,「人際關係」通常是變動因素之一,「美好人生」固然需要透過成長與改變,而「人際關係」絕對是成長過程中的要角;「他人」會挑戰我們的生活,也會豐富我們的生活,同時「新關係」的建立也會帶來新的期望、新的困擾或新的挑戰。

  既然人際關係如此重要,人們須注意維護人際關係並不容易,千萬不要誤以為一旦建立了「友誼」和「親密關係」,關係就會自動發展,因為人際關係一旦被忽略,也會萎縮;所以對於人際關係要建立「社會適能」(social fitness)的概念,將「社交生活」當成是一個活的系統,也要去運動「它」,使「它」不萎縮。

  不過要將已建立的「友誼」和「親密關係」,使它能自動發展,必須有一良好的「社會適能」。筆者認為必須懂得「布施」,布施也是一種「利他」的思維。佛法中的「六度波羅蜜」(註6),「布施」是其中之一;佛法中的「四攝法」(註7),布施也是其中之一。布施有諸多利益,如:降伏慳吝、生富豪家、四眾愛樂(人緣好)、入眾不怯、勝名流布、不離「善知識」,能夠成就無上的智慧(註8)。《聖經》中也說「施比受更有福」,肯定「布施」的利益。現代企業經營者,不論日本的稻盛和夫,台灣的「台達電公司」鄭崇華董事長也強調他數十年來,把昔日收到的人情溫暖,化成一顆顆種子,種下福田,將「利他」的力量發揚光大,積極回饋社會,做善事,堅持做對社會有價值的事(註9)。

四、如何修行才能更快樂?

  又如上所述人要追求美好人生,而美好人生就是人要「快樂」,且這種快樂是要能持久,且讓人能真正獲得利益。

  除增進人際關係,強化「社會適能」外,還可以分析帶來「快樂」的元素有那些?其實有五個可以「間接」導向快樂的核心要素,即精神層面(Spirtual)、身體層面(Physical)、智慧層面(Intellectual)、關係層面(Relation)及情緒層面(Emotional),亦即”SPIRE”;意即:

  (一)精神上的幸福(Spiritual Wellbeing):追求精神上的幸福,就是找到生活的意義與目的;

  (二)身體上的幸福(Physical Wellbeing):透過「活動」–運動,以及「不活動」(休息和修復)來照顧自已。

  (三)智識上的幸福(Intellectual Wellbeing):我們要鍛煉我們的「頭腦」學習新事物,「好奇心」有助於「長壽」!

  (四)關係上的幸福(Relational Wellbeing):我們擁有好的人際關係,並能因而感到「愛」與「被愛」。

  (五)情緒上的幸福(Emotional Wellbeing):我們是否覺得自已受到尊重,內心是否感到平衡?(註10)

  其實這五個層面包括「身」、「心」、「靈」三方面,兼顧這五個層面,可以讓自己的身心健全,且廣結善緣擁有「智慧」,這也與佛法中所談的「戒」、「定」、「慧」有異曲同工之妙。

  一般人對於「快樂」,常會考慮到「財務上的富足」,但上面所提到的五個層面,並不包括「財務上」的富足(financial wellbeing)。人們要快樂是否除了上述五個元素,還需要再加「財務上的富足(financial wellbeing),原因是人一旦有了「五個元素Spire」,則「財務上的滿足」已經自然融入;更何況,前面五個元素是人類的主要特徵,至於「財務問題」,是屬於次要的,更何況「金錢」只是一種工具,它並不是構成人類「條件」的內在本質(註11)。《佛說八大人覺經》中也提到「多欲為苦,生死疲勞,從貪欲起,少欲無為,身心自在」、「心無厭足,唯得多求,增長罪惡,…,常念知足,安貧守道…」,也正是強調此一道理。

五、結語

  由上面所述,人如果想追求美好人生,千萬不要只想到「金錢」,其實金錢固然可以滿足人的物質需求,但人除了金錢外,一定要懂得「均衡生活」,即兼顧「工作」(賺錢)、娛樂(健康)、親情(親密關係)、信仰(對生命的態度與價值)及理想(回饋社會、利他)。

  人倘能不是心中只有「金錢」,而懂得惜緣(處理好人際關係),強化社會適能,知道感恩、報恩(孝親、回饋社會、利他思維),累積福報,精進智慧,福慧雙修,相信一定可以因前述的入世修行,讓自己朝向「常樂我淨」之美好人生目標邁進(本文作者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台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

註1:人生八苦乃指: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求不得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五蘊熾盛苦。

註2:三界乃指欲界、色界、無色界。

註3:六道包括「三善道」、「三惡道」;三乃指天、阿修羅、人為「三善道」;地獄、惡鬼、畜牲為「三惡道」,合稱為「六道」。

註4:依湛然尊者於《始終心要》中稱:眾生之秘藏不顯,乃因受「三惑」覆住,這三惑即「見思惑」、「塵沙惑」、「無明惑」;眾生破見思惑,證「一切智」;破塵沙惑,證「道種智」;破無明惑,證「一切種智」。

註5:羅伯特.沃丁格與馬克.修茲合著胡宗香譯「美好人生」,頁18,2023年6月28日第一版第一次初行,天下雜誌股份有限公司。

註6:六度波羅蜜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

註7:四攝法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註8:李永然律師著:談生活工作與修行,從辦案中的見聞談起,頁54,民國109年6月再版,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出版。

註9:鄭崇華口述,傅偉瓊採訪撰文:利他的力量,頁263。

註10:塔爾.班夏哈著,朱靜女譯:更快樂的選擇,頁30~33,2023年1月3日第1版第一次印行,天下雜誌股份有限公司。

註11:塔爾.班夏哈著,朱靜女譯:前揭書,頁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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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永然律師
出版日期:2022/06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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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好「人際關係」也是一種「修行」

李永然律師談生活、工作與修行──從辦案中的見聞談起

作者:李永然
出版日期‧2019/04初版
書號:S1D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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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修行避免法律糾紛手冊

作者:釋明毓法師.李永然律師
出版日期:2022/12/20
書號:H158

  看多了人情糾葛,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便以新聞中的實際案例為基礎,就法律層面分析,再加上明毓法師以佛法來詮釋,說明如何透過修行避免法律糾紛。面對常見的金錢糾紛,例如詐騙,李永然律師在手冊中表示,做人應當努力於工作,運用「正業」的行為獲得經濟來源,切勿組成「詐騙集團」詐騙他人財物,這根本就是「邪業」,而且是犯罪的行為,除立即會遭到檢察官進行犯罪刑罰的訴追之外,還會因種下「惡因」,日後必定將會遭到「惡果」,故切勿行騙。另外,既然目前世風日下,道德淪落,詐騙橫行的當今社會,自應學會保護自己,避免受詐騙。

  李永然律師經常於案件中看到很多繼承人為遺產分配或遺囑的真偽而起爭訟,進而上法院打官司,導致傷害親情。手冊中,李律師也著文表示:俗云:「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這句話大家都耳熟能詳,但能真正於有生之年正確認識「錢財」及運用「錢財」的人並不多。一個人努力工作除了為自己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知道「感恩」,人的一生之中能夠生存成長,乃因有父母、家人及社會各方面的協助,才能夠順利成就一生;所以,為了感恩,最基本的是要做到「孝順父母」,這也是「上報四重恩」中最基本的,倘若有餘,則應進一步回饋社會,對於社會中貧弱之人進行「財布施」,這樣才能為自己廣積福德資糧,方不致於枉費一生。

  此外,新聞中常見親子爭執,進而演變成刑事案件,李律師在手冊中強調:現今社會世風日下,按傳統禮教規範,父子關係是很重要的人倫關係,「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首」,做人不應忘本,要飲水思源,奉養、孝順父母,守護人性之善,才能建造幸福美滿的家庭,至於當父親的,如遇到自己的兒子不孝順、不聽話,雖然生氣,但切勿生起「瞋恨心」而報復,最有智慧的方法是進行溝通,而不是做出報復行為,致犯「刑事法律」。

  隨著《跟蹤騷擾防制法》正式上路,上路短短五天內,全國便受理五十四件相關案例。李永然律師在手冊中也對此提出看法:民眾必須瞭解因為已經施行《跟蹤騷擾防制法》,故不論對自己愛慕相追求的人或者與自己交惡而懷恨的人,切勿有「跟蹤騷擾」的行為,如有這種行為,則《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反之,如有被害因遭他人跟蹤騷擾致心生畏怖,也應循求法律救濟,俾保自身權益。

  《透過修行避免法律糾紛手冊》由LABODAY美日顏究室捐印。欲索取者,請來函附上11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索取1本回郵11元,索取2本回郵16元,索取3本以上請參考永然文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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