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為「愛有約束,法有規範──婚約.結婚.離婚.夫妻財產權益大揭密!」一書撰寫自序
自 序 「草率的婚姻少美滿」莎士比亞如是說。婚姻,是人生的一大考驗,學習在親密的關係中,尋得自我的定位與價值。結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約定,「婚後財產」及「子女監護」皆在法律規範之內,亦可於「婚前協議」訂之。結婚更是與親密伴侶間的信任與盟約,因此,在踏入婚姻前須審慎思考。佛曰:「修百年同舟,修千年共枕。」,之所以成夫妻,自有「緣」字可言,故應以「愛」經營兩人關係,以「智慧」經營婚姻。 萬一夫妻間的信任潰堤、盟約瓦解,沮喪、焦慮等情緒必接踵而至,若決定離婚,加上其間衍生的法律問題,如離婚後夫妻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扶養……等,龐大的壓力恐讓自己陷入嚴重的心理衝突與矛盾中。此時,處理「困擾的情緒」應為優先,同時學習「分手的藝術」,將離婚視為一個人生轉捩點、生活的新契機,突破心理障礙,以新的態度面對世界;接著,給予子女適當的輔導,減低孩子的「負面情緒」,最重要的是,依然要讓孩子與父親或母親維持良好關係。 「離婚協議」須在雙方理性的共識下建立,切勿陷於互相傷害和處罰對方的心態中。準備離婚時,務必先閱讀完整的「離婚協議書」、明確列出雙方欲安排的相關事宜、了解離婚相關法令,對任何的協議皆以「書面文字」清楚訂明,包括夫妻財產分配、對外債務關係、子女監護權、子女扶養教育、子女探視安排……等。若對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則需一位專業且可信賴、有經驗的法律專家協助,借重其專才及善於協商、辯論的特質,透過「訴訟」,此時尚須特別注意新施行的《家事事件法》之規定,如此方可離個乾淨的婚。 婚姻生活中,除了「婚前協議」、「結婚效力」、「離婚」等有時發生爭議外,也可能發生「婚外情」,雖然《刑法》已刪除「通姦罪」(《刑法》第239條),但仍有侵害「配偶權」之民事訴訟爭議,甚至發生「家暴事件」,對於這些問題,藉著《從結婚到離婚》一書再版之際,予於增列於書中,並更名為《愛有約束,法有規範──婚約.結婚.離婚.夫妻財產權益大揭密!》。且特別邀請黃斐旻主任律師為與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撰文說明應注意事項,而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總經理李廷鈞地政士也就地政士的角度提供夫妻剩餘財產差額的登記與稅務問題,同時彭郁欣主任律師並為家暴受害者解析保護之道,並提供「聲請狀」方便讀者運用參考。 「婚姻」既是愛的承諾,也是法律的契約;「離婚」既是情感的斷裂,也是制度的安排。無論是攜手共度,或是理性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