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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為《大陸台商借貸與融資擔保法律實用手冊》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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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長久以來,從事兩岸法律交流,協助過無數台商進行投資及貿易。為了專門處理這類型的相關法律事務,於是成立了「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提供專業的法律幫助,讓台商得以保障權益。而這幾年隨著兩岸交流頻繁,陸續開放投資條件,相關法令也隨之變動,台商所要面對的將是不一樣的環境挑戰。   在台商西進與在陸營業的法律問題中,以金融機構交流、資金取得是最為重要的一塊。慢慢地,台灣金融機構也陸續在對岸設立大陸分行及子行,或與陸資合資成立金融機構,並向台商提供借貸或擔保的服務。   而本手冊即針對大陸台商金融擔保與融資分成第一部分「金融業務篇」、第二部分「融資擔保篇」、第三部分「債權實現篇」來詳加介紹。在此非常感謝「康和證券集團」慷慨捐助永然法律基金會,使本手冊得以順利付梓出版,希望本手冊能對台商在中國大陸之經營,於相關法律權益的保障上更有幫助。                                                                     李永然律師 序於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 ............................................................................................................................................................................     ...

《地政士觀點.李律師點評》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還地於民開發利用!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2年11月25日聯合報A12版記者李順德所撰「還地於民 公設保留地分四年解編」乙文報導,內政部啟動「還地於民」計畫,即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方案,預計自民國103年起將分成四年完成解編作業,解編面積預估約為七千七百一十四公頃,其中釋出給民間約四千公頃。   內政部李鴻源部長表示,內政部於近期內將邀地方首長到中央,研討「遊戲規則」,包括「還債」在內,即將地方解編公設地所得的資源,一定比例拿來還債,解編所得土地,拿一定比例做總合治水、防災型都更。如各地方政府能執行這項解編方案,不僅能解決數十年的民怨,人民確保自己的權益,地方政府也有很大籌碼,能使地方變得更漂亮,更有錢、更有自治能力。   內政部營建署代署長許文龍表示,這項公設地解編方案,經建會已審查通過,計畫將二萬五千公頃的未徵收公設保留地,解編其中三成,並自民國103年起四年內透過都市計畫變更與開發,完成解編,還地於民。依照營建署陳報行政院的解編方案,目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未徵收面積為二萬五千七百一十四公頃,如果全面徵購,總經費至少上看新台幣七兆多元,但是透過解編方式,不僅地方政府有籌碼可以讓業主拿回部分土地或經費,也有餘裕讓地方政府創富,有利地方的經濟發展。   筆者認為「都市計畫」是應該定期隨著人口密度及經濟發展,適時調整土地使用分區,提升土地利用效益。部分都市土地早期因編定為「公設保留地」,到現在仍不能開發使用,政府也沒有預算做徵收開發;如今政府解編,不僅提高都市土地的供給,早年因公設地動彈不得的地主們,更可以有效地開發運用自己的財產。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政府能主動檢討是不錯的,限制人民的「財產權」必須合乎《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現既無必要,予以解編是一項尊重人民「財產權」的現實做法!

《地政士觀點.李律師點評》廠房遭法拍,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據民國102年11月25日經濟日報A15版記者陳美珍所撰「廠房法拍 視同出售資產」乙文報導,財政部表示,營利事業的廠房、土地遭法院拍賣,視為是營利事業具有買賣性質的出售資產行為,即使拍賣價金全數用以償還債務,仍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總額課徵「營所稅」。不過,由於我國未對土地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財政部表示,法拍廠房屬於「土地部分的增益」,可以免課營所稅。   財政部指出,法院依《強制執行法》所為拍賣債務人的財產,為具有「買賣性質」的銷售行為,「拍定價格」即為出售價格。公司雖然拍賣價金全數用於清償債務,但拍賣價金無論用於清償債務或其他用途,仍須按拍定價格減除未折減餘額及相關處分費用後,計算「出售資產增益」。財政部因此提醒營利事業,如有廠房、土地等財產被法院拍賣,務必依規定計算所得額申報,以免因漏報課稅所得遭補稅處罰。   無論自然人或法人出售不動產,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七類財產交易所得規定:所得額為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所以自然人或法人之不動產遭法拍,是不可以主張無須繳納財產交易所得稅。但是筆者提醒民眾,如因不動產遭法拍而產生財產交易損失(即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來取得成本和一切改良費用後的餘額為負數時),則該「財產交易損失」是可以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扺,以後3年的財產交易所得都可以主張扣除。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法拍相關稅負常遭被拍賣財產的債務人所忽略,現在政府加強稽徵、查稅的情形下,民眾不得忽視。所以,碰到法律問題尤其是稅務的相關問題,還是請教「律師」、「會計師」為宜!

李永然律師出席國際扶輪3520地區總監提名人開票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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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8日下午2時,李永然律師以國際扶輪3520地區選務委員會主任委員身份,出席國際扶輪3520地區總監提名人開票作業。  

康和證券集團 董事長周康記為《大陸台商借貸與融資擔保法律實用手冊》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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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序   近年來,兩岸交流日益頻繁,牽涉到法律的案例也層出不窮,在談到兩岸法律事務時,很難不聯想到大名鼎鼎的李永然大律師。李律師除了是人權議題的法律權威外,更熱衷於公益活動,目前擔任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及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同時李律師還在中國政法大學此一頂尖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對於兩岸法律規定,不論在學術理論或實務相關議題,都有相當深入之研究及精闢的見解。   以往海峽兩岸的主管機關,對台灣與大陸金融產業交流規範了諸多限制,如今面對兩岸交流逐漸落實、鬆綁,在此時此刻看到李律師針對台商及台灣金融業前進大陸,特別提醒必須清楚認識相關法律規章之重要性,也唯有合法化的程序,才能確保自身的權益。尤其在台商前進大陸初期,當地資金需求較為急迫,資金成本較高,而取得人民幣的渠道較難,現在面對兩岸逐漸開放,往來日益熱絡,如何透過渠道及借貸方式取得較優惠的資金,將是能否跨入大陸成功的第一步。   除了借貸資金時所要注意的法律條文外,對於不動產較無問題,而選擇以權利或應收帳款作為抵押擔保品以取得成本較低廉之資金時,更要慎選擔保的方式及條件,以確保擔保品的所有權歸屬無虞、保障自身權益,做到知法用法,事先預防以規避無謂的紛爭。不管是抵押貸款或以債權擔保維護自身的債權,李律師都分別由金融業者及台商的角度,條列出簽署合同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及重點,尤其是簽訂合同之有效性,更需謹慎確認。透過此實用手冊,也提醒同在大陸發展的台商企業,台商與台商之間的借貸及融資可如何合法運作、互相協助。   李律師在此《大陸台商借貸與融資擔保法律實用手冊》篩選台灣企業西進大陸最可能遭遇的相關法律條文,除了針對法規、條文做深入淺出的解讀,更提供可實務運作的說明,在台商往返兩岸逐漸成為常態的情況下,本手冊之實質意義更為明確、重要;也凸顯不論是台資企業或金融業,公司組織內皆應建置熟悉兩岸金融法規人才的重要性,尤其大陸很多法律條文持續修訂當中,企業主仍要持續投入資源,以知悉法令變動的影響及思考後續應變之措施。   相信在未來兩岸金融互動更趨成熟、熱絡後,本手冊的內容將提供業者及台商進入大陸市場時最有力的參考,同時也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將極重要的資訊傳遞給各位。                               康和證券集團  董事長周康記 ................................

友人李勝峯贈送「道理」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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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收到已相識30餘年的友人前立委李勝峯的新作「道理」一書。 講「道理」是很重要的,做人一定要講道理,我一定要抽出時間,看一下這本友人相贈的近作!  

《地政士觀點.李律師點評》「簡易都更」的誘因,使全坤建設重返都更市場!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2年11月13日工商時報A21版記者蔡惠芳所撰「都更大戶全坤 重返市場」乙文報導,台北市政府102年9月份宣布實施「簡易都更」並正式上路後,都更案儼然出現起死回生、敗部復活的一線生機。建築業「都更大戶」的全坤建設總經理廖學新表示,「全坤建設將重返都更市場!」近日才簽下重慶南路、詔安街口的400坪都更案,已整合完成並正式送件。   全坤建設廖學新總經理表示,「簡易都更」案的基地都比較小,都在500平方公尺以下,但不是像「迷你型」或「膠囊型」的19坪基地。不過,台北市現在確實非常難以整合百坪以上土地,未來全坤建設也逐漸修正購地策略,以前只購買300坪以上土地、現在也會評估100~200坪或更為「迷你」的小基地。另外展望明年房市趨勢方面,儘管明年是七合一選舉年,但選舉也將只有短期影響市場景氣,全坤建設仍將持續購地,畢竟台北市的房地永遠供不應求。   台北市政府實施的「簡易都更」,是針對已取得100%同意的都更案,提供單一窗口,以專案審查並提供行政流程協助,縮短審議時間到6個月以內;而且,只要3個月市府將可完成都市設計審議,直接申請建照動工,比一般都更流程更加快速。   台北市政府針對已完全整合好、沒有爭議的都更案件,實施寬鬆的「簡易都更」流程,以提高建商參與都更意願。筆者認為都市更新除了透過市民參與外,也需搭配建商來做部分的主導,由市民提供基地,建商提供專業,相輔相成;如今台北市政府釋出利多,讓建商更加願意投入都市更新,對市容景觀實是一大利多。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都市更新是台灣都會必須走的路,尤其是台北市及新北市;目前「簡易都更」可以祛除實施者行政效率差的疑慮,盼它在未來能起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