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前往福齡扶輪社演講「民眾對不動產物權的法律須知」
2013年9月18日下午1時,李永然律師前往福齡扶輪社演講,講題為「民眾對不動產物權的法律須知」,由社長童瑞瑜主持,現場近30位社友前往參加,大家對此一議題都甚感興趣。本次演講大綱如下:
民眾對不動產物權的法律須知
壹、歷經三階段的修法
貳、通則的重要修正
參、所有權的重要修正
肆、地上權的重要修正
伍、農育權的增訂
陸、不動產役權(原地役權)的修正
柒、抵押權
捌、典權
玖、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