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曼芬博士撰文分享「多元亂愛的時代,一本堅持愛的本質婚姻法典。評李永然律師的 新著《愛有約束,法有規範》」

多元亂愛的時代,一本堅持愛的本質婚姻法典。評李永然律師的 新著《愛有約束,法有規範》
作者:楊曼芬博士
根據內政部 2025 年最新統計數字顯示:台灣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二僅次於中國,平均每天有 146 對夫妻離婚,且七年之癢已降為五年之癢,婚齡平均維持數僅8.3 年。原因不乏:外遇、家暴、感情變淡、觀念差異、婆媳問題、女性經濟獨立等,還有近年來隨著多元性關係的發展,在各類自媒體私訊約會、約炮讓婚姻關係變得更脆弱更多變,愛已被「亂愛」取代。
20 世紀心理學家佛洛姆在 1956 年出版的《愛的藝術》這本名著中指出,真正「在愛中」的狀態,愛某一個人並不只是一種強烈感情,它還是一個決定、一個判斷和一個承諾。更要以一種不熟悉的眼光觀看自己的伴侶,而非用「我已經很瞭解他」自以為是的態度去認識伴侶,便得以讓關係產生嶄新的生命。
那本橫跨七十年的愛的經典,呼應了《愛有約束,法有規範──婚約.結婚.離婚.夫妻財產權益大揭密!》這本現代關於婚姻、離婚、夫妻財產大揭密的秘笈。在愛的決定、判斷與承諾間,你是否真的了解你的伴侶?因為了解而分開,還是因不了而分開?婚前婚後皆應該以不熟悉的眼光觀看伴侶,就是以第三者「法」的角度來審視伴侶間的關係,讓法的規範來約束愛。現在婚姻已經脫離八股思惟,不再凡事以夫為貴萬事容忍,或是為婚守節觀念日漸淡泊外遇頻繁,等到婚姻出現裂痕或至不可挽回的地步,才赫然發現因為婚前婚後皆缺少法律概念,讓自己喪失應有之權利為時已晚。
因此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主張「愛必須與法交織,才能在婚姻中守護權益在法律中圓滿人生」。這本書揭露了婚姻同時具有情感與法制的雙重面向。一方面,婚姻建立在愛情、信任之上,另一方面,它是法律所承認並加以規範的契約關係。而大部分的男女,在熱戀時往往忽略了人性多變的危險性,婚前未約定婚後未警醒,等到愛已消失面臨婚姻危機時,才慌亂無主。
首先,愛侶在決定結婚的當下,肯定下了篤定了解伴侶的判斷,在愛的前提下,當兩人選擇攜手一生,就意味著願意共同承擔生活的風險與責任,包括婆媳問題、家族相處、財產安排、子女教養與扶老到終等等。雙方簽下婚前契約,或可美其名為:「愛的保證書」,保證對婚姻中情、理、法承諾的實踐。
愛需要學習,婚姻更需要呵護。佛曰:「修百年同舟,修千年共枕」,即是提醒世人應珍惜得來不易的姻緣,更要以智慧經營婚姻,方使愛得以長久。然而人心易變,浪漫的愛會被雞毛蒜皮的生活瑣事消耗,婚姻便成了人生最大的修煉場域,承載著法律、經濟、倫理與家族的多重規範與變數。
過往嚴肅的婚姻關係,一旦簽下「結婚證書」,並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便賦予了雙方對等的身分權益與保障,包括貞操、生活、扶養義務、醫療代理權、財產分配權、繼承權......等。而今,隨著社會思想與科技進步,男女關係界限日漸模糊,女性獨經濟立、個人主義興起,讓婚變時有所聞,一婚、二婚甚至三婚者眾。甚至婚變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從此畏懼婚姻成了不婚族。
秉持菩薩心腸永遠勸合不勸離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夫妻緣盡情了也要理性解決,「好聚好散」,暴力相向或是對簿公堂皆為最下策。所謂理性解決,涵蓋以善意溝通、婚姻諮商、法律諮詢、離婚協議、調解、和解等等救濟先行,方方面面深思熟慮後,逼不得已非離不可也要懂得以法律保障與爭取自己應該擁有的權益。然而,當「愛與法轉換成恨與法」時,離婚立刻變成一個複雜又痛苦的過程、拆分解離的大工程,加上雙方家人的興風作浪,好聚好散並不常見,反目成仇多是通例,對子女亦造成不可彌補的身心創傷。
關於愛與婚姻婚姻,佛落姆說:「愛完全是意志和委身的行為,不管婚姻是他人安排還是自己決定,婚姻一旦締結,意志就應該可以確保愛的持續。但這個觀點看來忽略了人性的弔詭特徵和男女愛的弔詭特徵。」他認為每個人是獨一無二、不可複製的個體。在我們和他人的關係中,我們可以用同樣方式愛任何人,但就我們全都是各自不同的個體而言,男女愛就需要具有某些特定的、高度個人化的因素,而這些因素只存在於某些人之間,不存在於所有人之間。回應本書,免於可以愛任何人的人性泛愛之危,現代法律的規範尤其重要。
不怕萬一只怕一萬,《愛有約束,法有規範》是一本維護愛與婚姻的教戰寶典,從婚前契約到有效無效婚姻、夫妻財產權益與分配、家庭暴力與侵害配偶權、離婚思考準備、子女探視權……鉅細靡遺地提醒你經營婚姻不易要步步為營,並以精彩個案實例帶出相關法條以及應對適用表格,一本在手永保平安。切記,維護愛,法律是重要的工具,用以保障權益、釐清責任、降低衝突。
在婚姻與家庭法律領域深耕多年的李永然律師,深知健全或基本的法律知識是維護婚姻價值、妥善處理家庭變故的關鍵。他長期觀察到,許多民眾因不諳法律,在情感衝突中失去理性,情緒爆炸口舌相譏到暴力相向,甚至拔刀泄憤,不但觸法還讓婚姻陷入無可挽回的絕境中。出版此書旨在普遍性地提升社會大眾的「婚姻法律素養」:防範未然重於解決衝突。他認為最終目的,是協助夫妻建立更妥善的親密關係,或在關係破裂時,能有一個相對公正的法律規範輔助,讓兩照當事人,尤其是子女的傷害降至最低。將法律知識與人文關懷相結合的利他原則,正是李律師長期推廣與實踐的核心初衷。
《愛有約束,法有規範──婚約.結婚.離婚.夫妻財產權益大揭密!》全書分為七章:
第一章 婚姻權益: 從「婚前契約」到「結婚」的有效與無效力,再到「離婚與子女扶養與監護」,包括離婚兩形式與惡意遺棄、不治惡疾、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核心爭點等協議,以及丈夫外遇生子是否重婚、贍養費請求等等。
第二章 夫妻財產權益: 婚前婚後財產如何歸屬?深入剖析夫妻的「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重點解說實務上最常引發爭議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從構成要件、稅務計算、財產範圍認定到與遺產稅節稅。
第三章 家庭暴力與侵害配偶權:解析《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措施與聲請程序,並提供保護令聲請狀範例。同時,也分析通姦罪除罪化後,如何透過民事訴訟主張「侵害配偶權」求償,保障無過失一方權益。
第四章 離婚協議書與狀例: 收錄了多達 20 餘種不同情境(如外遇、個性不合、家暴、債務、價值觀差異等)的離婚協議書範例,以情境描述,讓夫妻能對照自身狀況,了解各類條款(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探視、扶養費、債務處理等)如何具體擬定。
第五章 結婚.離婚.子女監護.扶養相關書狀範例: 提供離婚調解聲請狀、家事聲請狀(履行同居、酌定子女監護經權、未成年子女權利行使…)以及離婚民事起訴狀等範例。
第六章 兩岸婚姻、夫妻財產權益:台灣人民在大陸結婚、台商在大陸結婚、離婚等法律須知要件與程序,了解大陸與台灣法律之差異。
第七章 附錄:收錄《民法親屬編》及《家事事件法》等重要法條,方便隨時查閱。
綜觀《愛有約束,法有規範》,最大特色在於將「問題」與「實務」結合,深入淺出,以愛為本質出發,將夫妻伴侶間最常遇到的各類困境瓶頸,透過實問實答、參考案例、標準範例與適用表格等實用內容,整合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廷鈞地政士等多領域專業觀點,詳盡解析伴侶從婚前、婚中到離婚後,如何因應在愛的萬變姿態中,以法規範防範未然。本書乃家庭愛的法典,讓愛長久婚姻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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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有約束,法有規範──婚約.結婚.離婚.夫妻財產權益大揭密!
出版日期:2026/01 初版
書號:1F25
定價:350元
所謂「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當得一世夫妻,實屬不易;惟現代人面對外在環境快速變遷,壓力、誘惑紛至沓來,要使兩情繾綣,共赴白頭,雙方自應細心呵護。若不幸夫妻緣盡,要如何離個乾淨的婚,給彼此留下一個相見無恨的背影,實為必要。本書以理性的角度看待「從結婚到離婚」這件事,將法律上有關結婚要件、夫妻財產的約定、兩願離婚到裁判離婚、家庭暴力、子女監護……種種婚姻之權益,以淺顯文字配合協議書、狀例的整體呈現,予讀者必要時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