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誠扶輪社餐敘交流,凝聚社友情誼與向心力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10月 01, 2026 2026年9月29日晚間,台北市忠誠扶輪社為凝聚社內向心力、增進社友彼此情誼,特別由兩位PP作東,於「禪風茶樓」舉行餐敘活動。本次餐敘由社長Deven主持,李永然律師也受邀出席,與社友們共聚一堂,在輕鬆愉快的氣氛中交流近況、分享生活點滴。透過餐敘活動,不僅增進社友間的互動與情誼,也展現忠誠扶輪社團結融洽的社團精神。活動持續至晚間9時圓滿結束,與會社友並開心合影留念,為這場溫馨的聚會留下美好回憶。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破解不動產詐騙術——守護財產法律手冊》免費贈閱,歡迎民眾索取 12月 11, 2025 《破解不動產詐騙術——守護財產法律手冊》 免費贈閱,歡迎索取 在瞬息萬變的社會中,不動產交易潛藏著難以預料的風險,不法集團的詐騙手法更是不斷升級,您是否擔心辛苦累積的房產一夕之間化為烏有? 在不動產已成為詐騙集團最垂涎的標的之一,從借名登記、假借協助辦理手續,到利用民間借貸設定抵押權,各種陷阱層出不窮。為了讓民眾在面對複雜的不動產交易時能夠更加安心,潛心修習佛法多年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暨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李永然律師,由永然法律基金會策劃,邀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主任律師陳宜鴻律師擔任主編、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總經理李廷鈞地政士擔任副主編,集合所內彭郁欣律師、吳任偉律師、陳冠毓律師及明毓法師共同編纂《破解不動產詐騙術,守護財產法律手冊》。本手冊是一部為現代民眾量身打造的法律防詐指南,從實務案例、法律觀念到日常心法,帶領讀者全面提升識詐、避詐與反詐能力。在詐騙手法日益翻新的時代,這本手冊不僅教你「該如何保護不動產」,更讓你知道「詐騙究竟如何發生」,是掌握防詐知識、捍衛個人財產的最佳利器。從法律角度建構防詐的第一道防線。 手冊中首先帶領讀者真正理解「詐欺罪」的構成要件與告訴流程,讓你不再對法律名詞感到陌生,也知道遇到詐騙時如何立即啟動保護機制。接著深入最複雜、也是民眾最容易受害的「不動產詐騙」,從假借民間借貸包裝的抵押陷阱,到以協助預立遺囑為名蒐集個資的詐術、借名登記惡意脫產、假地面師偽造文件、預售屋履保被誤解為萬無一失、都市更新談判過程暗藏的利益陷阱……每一篇文章都以專業視角剖析實際發生過的模式,讓讀者在日後面對類似情況時,能一眼識破、避免悲劇重演。 本手冊也從法律與佛法兩種角度提醒讀者「警覺查證」的重要性,因為詐騙往往從人心的貪念與疏忽下手。書中最後,李永然律師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分享如何修「心」來防詐:不貪便不會落入圈套,不騙才能不讓惡果反噬自身。透過行正道、交善友、做正確的決定,生活的智慧才會成為保護財富最堅實的盔甲。 李永然律師認為,「人身難得今已得」,人務必努力藉有生之年好好修行,要「知止」、「知足」、「戒貪」,這些才不會因起惑造惡業,進而招來惡果;否則,人一旦多慾,貪心不足,做了傷天害理的事,非但對不起自己的父母、師長及社會,更會毀了自己的法身慧命,還會連累自己的家人。這是他出版本手冊的初衷,同樣深研佛法的LABODAY美日顏... 閱讀完整內容
2026.02.10 ETtoday新聞雲雲論刊登李永然律師專文「居住正義的體現與實現 迅速通過公證法修正」 2月 11, 2026 文◎李永然律師 「居住正義」一詞,涉及「居住權」,它是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揭櫫保障的人權,此一再普通不過的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曾幾何時在台灣現今高房價、高物價、高通膨與低薪資的「三高一低」環境與朝野政治局勢混亂紛爭的時代,卻似乎已成為「鏡中花、水中月」般遙不可及的理想。 為何《公證法》第十三條修正如此重要? 將使房屋出租人免受訴訟折騰、延宕之苦 所幸近日有賴朝野有識立委、民眾法治觀念覺醒、租賃商業公會與公益(民)團體(例如:崔媽媽基金會、OURs都市改革組織及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團體)大力反饋,針對內政部地政司所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管理條例》(簡稱《租賃專法》)修法提案,發出振聾發聵的呼籲(例如:平衡保障租賃雙方權益、建立透明租屋市場),此一呼籲已為台灣「居住正義」及居住權保障的體現邁出重要且關鍵的一步,誠值得為其鼓掌並喝采。 然而《租賃專法》的修正僅係針對「住宅」一隅,無法使居住正義的實質概念,即「安居」與「樂業」的完整體現,遂生「為德不卒」之憾。 幸賴有識立委體恤民疾的連署發起下,提出《公證法》第十三條修正案,使沉睡了近半個世紀未曾修正《公證法》的條文,有了成為實現「居住正義」契機;其核心價值乃在於使「蓄意欠租」與「惡意拒遷」等租霸行為,終於有望透過我國《公證法》中公證制度這樣有效的「預防性法律機制」來有效、迅速且即時處理,這不啻大大減少相關房屋租賃訴訟成本、時效、資源與出租人之精神的折磨耗損,更可使房屋所有權人樂於配合政府政策出租其房產、相關租賃商業團體能有效管理與公益(民)團體平衡租賃雙方權益與建立透明租屋市場的呼籲,真正使「安居」與「樂業」成為「居住正義」的具體實現,實可謂福國利民的朝綱要法,也符合廣大民意的殷殷期盼。 為何《公證法》第十三條的修正如此重要?因為賦予執行力的公證書原訂於此一條文中,此次修正條文,將「租用土地、房屋,其期限在二年以上,因遲付租金或費用而依法提前終止的情形,也被賦予公證強制執行的範圍」,立法院一旦三讀通過此一修正案,將使房屋出租人免受訴訟折騰、延宕之苦,其重要性乃不言可喻。 按古哲韓非子有云: 「法與時轉則治」,既然要讓台灣居住正義的理想,走出「鏡花水月」的幻想,而成為民眾「心安理得」的幸福,當前《公證法》十三條」修正案可謂是不可或缺的要角;更與司法院近年來大聲疾呼與推廣「訴訟外紛爭解... 閱讀完整內容
2026.04.05 ETtoday新聞雲雲論刊登李永然律師、曾春僑教授專文「剖析骨灰罈的金融騙局 該堅守「不聽、不簽、不交錢」三大原則」 4月 07, 2026 文◎李永然、曾春僑/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 「靈骨塔」是作為集中存放骨灰的殯葬設施,一般俗稱陰宅,它在台灣受《殯葬管理條例》高度監管。然而,正因為其產品具備極高的法律專業性與業者與購買者間資訊不對稱性,導致這項「生命產業」近年來頻頻被詐團將之包裝成高投報率的詐騙標的。這看似保值、增值的投資,其實背後卻往往隱藏著環環相扣的詐財騙局。 法律契約的文字遊戲 大眾常混淆「靈骨塔」的「使用權」與「所有權」間的差別。目前市面上多數塔位交易僅屬於「使用權」,所以購買的消費者,所拿到的「憑證」並不是政府地政事務所發給的土地建物所有權狀,而是由業者自行印製的書面憑證;本質上更接近「長期租賃」或「會員證」。 這意味著購買者不僅要承擔公司未來倒閉、土地遭徵收等法律風險,還得面對未來管理費調漲或其他附加支出,如法會、維修費用等的支出。許多契約條款甚至載明,若多年未繳管理費,業者有權將購買之消費者親人的骨灰遷往「無主區」。導致這紙憑證內容,往往成為當事人進退兩難的枷鎖。 注意權狀是否偽造的 目前詐騙集團其詐騙最常見的手法之一,便是利用民眾對「權狀」的執著,編織「買塔位當小地主」的謊言。透過印有內政部字樣與偽造地政字號的精美「證書」,混淆識別能力較弱之消費者的視聽,讓購買之消費者誤以為具有「登記」效力。縱使有部分納骨塔商品真有土地所有權,通常也只是極其微小的土地持份,且多屬於難以拆分、無法變現的「共有持份」。 對於前述情形,民眾只要親自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登記謄本」,便可使這類偽造的土地所有權狀原形畢露,建議民眾購買前最好先查證,或請教專業地政士或律師,切莫輕信銷售業者的口頭保證,其實往往只是一騙局。 誘騙設定抵押 毀滅性損失 多數「靈骨塔」為使用權契約型式,因為只是「債權」,而不是「物權」,也無法到地政事務所辦理「使用權」登記的手續。 然而卻有更惡劣的詐團,抓住民眾想要擁有地政事務所核發所有權狀的心理,宣稱可共同去地政事務所辦理手續以取信購買的消費者,但在資訊不對等與繁瑣文件中,不慎簽下相關「設定」文件,導致現有不動產遭設定為高額借款擔保品,最終不只「陰宅」落空,「陽宅」也不保。 文化與宗教的心理制約 台灣社會對死亡的避諱,成了詐騙者的天然屏障,詐團也可能利用長輩想提前安排好身後事,不給子女添麻煩的心理,這也導致被害人在受騙過... 閱讀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