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計人員會計第18期講法律


96年7月11日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我趕赴新店為主計人員會計第18期共50位學員講主計人員的法律須知。



我自民國68年開始執行律師業務,便將「普法」成為自己一生職志,迄今已近三十年,分享法律知識,讓台灣成為一健全的法治社會。



執法人員或公務員熟知法律,是人民之福!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永然說法】拋棄繼承

台灣人權仍須努力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以專業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