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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台大法律生活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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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月29日上午10時台大法律生活營計有近40位同學參觀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我親自出面接待,先與這些同學進行口頭報告,說明律師的行業、事務所的經營型態、律師執業的基本技能。 我很佩服台大法律系的學弟妹帶著36位高中同學來參觀事務所。因為我過去是台大學生時,並無此項活動,此項活動很有創意,而且對高中生的幫助很大。 36位高中生來自台灣北、中、南各地,高中生能透過此一活動,了解律師的行業,我很期待這其中有些同學能因而進入大學法律系,成為我國的司法尖兵,為台灣的社會主持正義,並振國家的綱紀。

接受東森新聞專訪──播灑愛的種子

人生活在地球上,是一個難得的因緣,所有的生命是一「命運共同體」,在這全球化的時代,我們更感受人與人之間息息相關。我們要愛別人,才能被愛;所以,當自己有能力時,一定要懷著感恩的心,關心及幫助周遭的人;將自己的有餘布施出去,享受「施比受更有福」的快樂,創建一快樂、和平的世界!趕快行動,把握當下!

[閱讀] 山海天人‧心遊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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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天人‧心遊法界 心道法師著‧靈鷲山基金會附設出版社出版 1.釋心道法師開創靈鷲山道場、世界宗教博物館,提倡宗教和平、愛,其悲心願力相當弘大。 2.本書共分四章,即山、海、天、人,共計99頁。 3.人要「修行」,修行是一種認識自己的訓練,「禪修」會引導我們不斷地發現、引導我們回到自己;人學習佛法,乃要把「因果」認識清楚;唯心所造是「因」,唯識所顯是「果」。 4.「識」是讓人去分別現象,所以叫「識別」,識附著在現象、觀念上,捨棄觀念、捨棄著相生心,識就會清淨;識不清淨會著相生心,產生「分別心」。 5.我們和眾生是相互連接的關係,所以人人要愛護眾生,愛護眾生就是愛護自己;關懷自己的生命就是關懷一切眾生。 6.修行是讓我們的心能放鬆,不起煩惱,放鬆就是止、休歇;人一旦執著,即應放鬆,這就能離相,才是「大修行」。 7.萬教、萬法、萬宗離不開「心」的總持,學法要從「心」下手;「心外求法,無一是處」。禪宗四祖開示:「心是一切保障,心是一切法門,心是一切能量」。在生活中能常安心,暢流無阻,這是禪宗的心。 8.修行要念佛、念法、念僧,安住在「覺性」上,「禪修」可讓我們去除習氣、堅定道心。 9.空性就是不執著我們所儲存的思惟,認知這些都是無常、幻覺;人一旦執著,就會生起貪、瞋、癡。我們要常「打坐」,打坐呈現「靜相」,這才能反照出「覺性」,覺性是不生不滅。 10.學習佛法要懂以「無常」看待生命,生命是短暫的,生命中要能廣結善緣。 11.「禪」是真如實性,即心性,無所得的心,才是禪的心;內心無所得才是禪的心境。人應透過佛法的修行,回到本有的「持明」功能」,將「著相」的心念消除,常常將心如是安住,安住在「離相」的持明境界;離一切我執、法執的持明境界。心念一切離相,就是「真如」,離念就是息念,息念就是「真如」,真如是如如不二,「不二」就沒有對立、沒有相對。 12.人的痛苦乃緣於人的迷惑,人的分別心,造成相對、對立的生命,因有對立,致有爭議、不和諧。 13.宇宙的一切眾生與我是「生命共同體」,所以人要對萬有、萬事、萬物起慈悲心、悲憫心,對一切慈悲,一切才會對我們慈悲。 14.修行要行菩薩道,才能自利利他,菩薩道即「慈、悲、喜、捨」,做到「究竟利他」,能究竟利他,就能得到「大樂」,大樂又叫「空樂」;進行「利他」,才能「妙有」。佛是「悲智雙運、空有雙運」。 15.我認為這本書不厚易讀,值得一看;

[閱讀] 金磚不只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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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磚不只四國 朱雲鵬著‧高寶國際有限公司出版 1.近十餘年,越來越多開發中國家的「非經濟因素」漸趨沉澱,而「拼經濟」漸成為穩定的主流,經濟成長持續而明顯的上升,而且這些「開發中國家」的實力已大到無法忽視的地步。至2050年新興四磚─「巴西、俄羅斯、印度和中國」均將擠身全球十大經濟體之列。這些新興國家將替世界帶來下列變化: ﹝1﹞全世界重要物質的供給和需求必須重新分析,才能正確預測價格; ﹝2﹞揮別過去的危機,發展中國家最近成為全球經濟市場一股新的穩定力量; ﹝3﹞企業必須因應新興經濟體所帶來的市場需求; ﹝4﹞新興國家自己在地的聲音,將成為越來越見權威的分析與預測。 2.本書選擇「金磚四國」以及新金磚十一國當中的五國─墨西哥、印尼、南韓、土耳其、菲律賓;再加上「泰國」,進入深入分析。 3.巴西現任總統魯拉﹝Lula﹞出生於勞工運動,屬於左派,他於2003年就縱以來,著重於重建總體經濟的平衡,使經濟得以成長。然巴西仍有其隱憂,﹝1﹞是社會階層所得分配不均嚴重;﹝2﹞公共部門很大而效能不彰。 4.俄羅斯自普丁上台後,將俄羅斯的狀況穩定下來,將人事將人事和政策也穩定下來,經濟有了不錯的表現。 5.中國大陸是一個再快速變動中的社會,而且是「高速成長」;中國大陸2005年的出口已超越日本,是全球第三大出口國,次於美國、德國。出口量很大,導致在世界各國都可以看到中國大陸製造的產品;其已是「世界工廠」。中國大陸在市場化的過程,也發生了一些問題,如:百姓所面臨的「看病難、看病貴、上學難、上學貴」問題以及「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庫區移民、企業改制、工礦災變、環境汙染」等嚴重的社會問題。 6.印度於1998年由「印度人民黨」﹝BJP﹞取得政權,當時的總理「瓦吉巴伊」上任後,仍繼續經濟改革,因此印度的經濟持續快速成長。印度經濟成長主要靠軟體等腦力工作為主,而低技術勞工就業狀況仍然不佳,又印度在「高科技企業」座落城市之外的鄉下,仍相當的貧窮。 7.南韓最近幾年成為一很強的經濟體,它的強項有;﹝1﹞民營企業已進行了汰弱換新的動作,體質較健全;﹝2﹞司法方面建立自己的公正性、獨立性,民主也日益成熟;﹝3﹞南韓整個體質在金融風暴後反而大幅改善;﹝4﹞南韓企業發展國際品牌成功,在關鍵技術的研發方面也相當成功。

[閱讀] 叔本華之勸戒與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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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華之勸戒與箴言﹝Admonish and Admonition﹞ 叔本華著‧李成銘等譯﹝百善書房出版﹞ 1.叔本華﹝Schopen hauer﹞﹝1788~1860﹞德國著名哲學家,開創了唯意志主義哲學及生命哲學流派。 2.不要把獲得生活的舒適愉快,做為追求的對象,而是要盡量避免生活中的不幸,直驅我們的真正目標。所以,生活賦予我們並非讓我們去享樂,而是要我們去「搏鬥」─去戰勝厄運。為預防以各種形式出現的希望、疾病和煩惱起見─的人生計劃,則目的是真實的。 3.要想使生活不至於太悲慘,最可靠的辦法就是不要期望太大的幸福。默克﹝Merck﹞說:「正因為人們要求獲得幸福,才鋪設了一條悲慘的、多少與他們的欲望相一致的悲慘道路─它使世界上一切事物都趨於毀滅。一個人若能放棄對幸福的要求,除了眼前所能看到事物,別無他求,那麼,他將獲得成功。」 4.我們既不應該讓未來牽掛而思緒不寧、焦慮企盼,也不應該沉湎於對往事的追悔惋惜,而應該牢牢記住,唯有「現在」才是實在的、確定的;未來總是無一例外地使我們的希望落空;過去也常與我們曾經預料的相去甚遠。愉快地度過每一天,我們的全部生命,彷彿就在這每一天中。 5.「心靈的寧靜」是人類幸福的全部,拋棄一切虛偽自負,才能達到心靈的寧靜。 6.人為了擺脫煩擾,將利用種種便利的方法,如:閒蕩、社交、揮霍、娛樂、飲酒等,這類方法將導致災難、墮落和不幸。 7.一個人倘若致力於外部世界的活動,將會分散他的注意力,使人不能專心從事理智研究,而且將使他失卻心靈的寧靜;而這種「心靈的寧靜」正是腦力工作所必要的。 8.人要受「獨處的訓練」,這是通往幸福和心靈寧靜的必經之路。思想真正的平靜、靈魂深處的安寧以及身體的健康,所有這一切是世間所能給予的最大幸福,而這一切只有在「獨居」中才能獲得。 9.人的幸福之中,以「身體健康」是首要,其次是「思想的平靜」;若無「適度的孤獨」,則人的「思想平靜」也是不可能的。 10.人要養成在社會交往中,保持某種「孤獨」的習慣,即學會在人群中保持一定程度的孤傲;另一方面,不要拘泥於別人所說的話,也不要立刻和盤托出自己的思想。 11.三種類型的貴族,即﹝1﹞出身和地位上的貴族;﹝2﹞財產上的貴族;﹝3﹞精神上的貴族。這三種貴族,以「精神上的貴族」最高貴;亦即「精神上的出類拔萃是至高無上的」。 12.「自制」是個人自身力量的展現,透過「自制」而

[閱讀] 叔本華之人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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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華之人生的智慧(Wisdom of Life) 叔本華著‧李成銘等譯﹝百善書房出版﹞ 1.人生的幸福分成三類:﹝1﹞自外界得來的幸福;﹝2﹞自心靈得來的幸福;﹝3﹞自肉體得來的幸福。而從內心得來的快樂,遠超過自外界得來的快樂。 2.我們所能獲得的快樂,事先就由我們的「個體」決定了,人的心性,決定了我們是否能覓取較高生命精神價值享受的能力;人的最高、永恆和豐富的快樂實是他的「心靈」;心靈的快樂主要又在依賴我們心靈的能力。 3.具有常樂的特殊個性人士,他擁有高度的理智,別人所追求的那些快樂,對他來說是多餘的,甚至是一種負擔和困擾。生命快樂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因素,是我們的「人格」,人格是在任何環境中活動的一個不變因素。 4.維護「健康」和培育「心靈」,比只知聚集財富要聰明得多,許多富人常感不快樂,只因他們缺少真正的精神文化和知識。 5.富有家庭的年少子弟繼承了大量的財產後,就盡情揮霍,究其原因,無非是「心靈空虛」,對自己的生存感到厭倦;他來到這世界,外表是富有,而內在卻是貧窮。 6.生命的幸福與困厄,不在於降臨的事情本身是苦是樂,而要視我們如何面對這些事情,我們感受性的強度如何。「人格」所具備的一切特質,是人的幸福與快樂最根本和直接的影響因素。 7.人自身的福祉,如高貴的天性,精明的頭腦,樂觀的氣質,健康完善的體魄,是幸福的第一要素。我們要盡心盡力去促進和保存這些人生幸福的特質;莫孜孜於外界的功名利祿。「美好的品格」自身便是一種幸福。 8.追尋幸福的最高目標,就是保障和促進愉快的心情,能促進愉快心情的是「健康」;人的幸福十之八九有賴健康的身心,有了健康,每件事都是令人快樂的,失掉健康,就失掉了快樂。 9.心靈空虛是厭倦的根源,人要避免災禍的最好方法,莫如增長自己的心靈財富,人的心靈財富越多,厭倦所占的地位就越小。聰明的人首要努力爭取的,莫過於免於痛苦和煩惱的自由,求得安靜和閒暇,以過平靜和節儉的生活。 10.平常人僅思索如何去「消磨」時光,有才華的人卻是利用時光。幸福就是「自足」,「自己」是唯一純正和持久幸福的泉源。 11.「心靈的財富」是唯一真正的寶藏,其他的財富,都可能帶來比該財富本身更大的災禍。 12.生於窮苦的人有著堅定而豐富的「信心」,他們相信命運,也相信天無絕人之路─相信頭腦,也信賴「心靈」,所以與富人不同,他們很安慰的相信,一旦摔到地下,還可以再爬起來。

[閱讀] 法律文件起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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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起草之道 埃爾默‧都南、查爾斯‧福斯特著  陳曉昀譯﹝法律出版社出版﹞ 1.文件起草分為「法律文件起草」和「訴狀起草」;前者包括:合同、遺囑…等;法律文件的起草涉及文件的構思和準備。起草文件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文件的規定能起作用。 2.法律文件的目的:﹝1﹞為交易提供書面證據;﹝2﹞防止欺詐;﹝3﹞規定將來的權利和義務;﹝4﹞記錄已經協商好的權利和義務;﹝5﹞規定複雜交易的細節。 3.法律文件要求其「精確性」,法律文件不精確的原因為:﹝1﹞晦澀的語言;﹝2﹞含糊;﹝3﹞遺漏。 4.律師在法律文件上,一定要注意「語言的運用」,所使用的語言必須將文件中的觀念傳達給可能要面對的讀者;律師必須時刻記住:有此詞彙和術語在他自己看來含義明確,但對於閱讀文件的其他人來說可能是不明確的;只要有可能,就必須用非技術的,但是準確的語言將技術概念表達出來。 5.法律文件的起草階段 ﹝1﹞準備提綱 ﹝2﹞第一稿 ﹝3﹞修改:﹝a﹞檢查實質性條款;﹝b﹞檢查清晰度;﹝c﹞檢查有效性;﹝d﹞檢查一致性;﹝e﹞檢查每個部分或章節;﹝f﹞檢查參考和前後對照;﹝g﹞檢查標點符號。 ﹝4﹞第二稿 6.法律文件要重視外觀,良好的外觀有助於彌補令人不快的內容;想達到良好的外觀,要注意: ﹝1﹞紙張:文件應用質地好的白色A4紙; ﹝2﹞打印技術:要確保打印具有統一的質量,文件中使用的封面必須是便於閱讀的尺寸和類型 ﹝3﹞列出內容:內容的清單應放在封面之後,如果條款和段落有簡短的、扼要的說明其內容的標題,那麼將這些標題列出來並加上頁碼,有助於讀者找到文件中相應的內容。 ﹝4﹞將文件內容劃分成適當的條款、分條款、段落和分段落。 ﹝5﹞標題:「標題」已經廣泛用於法律文件中的每個部分或章節或者每個條款的內容提供簡要的描述。 ﹝6﹞附件:許多法律文件會附帶一些包含著與文件條款有關的材料的附件。

為大陸台商演講大陸《勞動合同法》

我於97年1月22日下午1時30分應外貿協會之邀演講大陸《勞動合同法》。 面對此一法律的實施,台商一定要: (1)了解法令內容; (2)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加強規章訂定; (4)精簡人事; (5)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一定要注意法定程序。

李永然理事長推薦「基本人權保障與行政救濟途徑」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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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理事長推薦「基本人權保障與行政救濟途徑」乙書 劉建宏著‧元照出版公司出版 一、本書由兩篇構成,即第一篇基本人權,第二篇行政救濟篇。作者係留德,並且在中國文化大學任教。 二、第一篇共計討論五大主題,即: 1.工作權;2.財產權;3.原住民族之人權保障;4.吸菸者與非吸菸者之人權保障; 5.憲法上人民基本義務之歷史演進及其性質。 第二篇共計討論九大主題,即: 1.訴訟參加制度在德國法上之起源及其發展; 2.我國行政訴訟法上訴訟參加制度類型之檢討; 3.行政法院漏未實施訴訟參加之法律救濟途徑; 4.訴訟參加制度在我國行政法院實務上之適用; 5.地方自治團體之原處分機關不服自治監督機關訴願決定時之法律救濟途徑; 6.公務員法上之競爭訴訟與訴訟參加; 7.行政訴訟法上之共同訴訟; 8.人民請求國家賠償之法律途徑; 9.公務員懲戒程序與行政訴訟程序之競合。 三、「工作權」,其效力有兩種:﹝1﹞為要求國家提供適當工作機會的權利;﹝2﹞為自由選擇職業及從事職業活動的權利。此一職業自由並不能完全任由當事人依其自由意願加以決定,必須由國家予以統合規範,國家對於人民職業自由的限制,可區分為「對於職業經營階層之限制」、「對於職業選擇階層之主觀限制」及「對於職業選擇階層的客觀限制」。 四、「財產權」乃指法律上或所有人主觀上的一切具有財產價值的物或權利,具體內涵包括:﹝1﹞物;﹝2﹞私法上的財產權;﹝3﹞公法上的財產權;﹝4﹞營業設置經營權。 保障財產權的具體內涵包括:﹝1﹞狀態保障(或稱為續保障);﹝2﹞使用保障;﹝3﹞程序保障;﹝4﹞制度保障。 五、我國將「原住民族保障條款」入憲,此一條款的性質為「基本國策」,即「國家目標規定」,此一規定不具主觀公權利的效力,但仍具客觀的法拘束性。 六、「吸菸自由」不是人權清單中所保障的基本人權,也非憲法未列舉的基本人權。「吸菸行為」是「危害社會性」,而不具基本權利的資格,而國家是否評價其為不法行為,仍有裁量的空間;國家對吸菸行為進行干涉時,須受「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等公法上一般原理原則的拘束。 七、「人民的基本義務」,係指與人生的基本權利相對,此一義務植基於憲法中,規範效力較一般法律為高。我國憲法關於人民的基本義務有「專章」規定,與德國「威瑪憲法」近似。我國的專章規定,排列集中,具有「基本義務清單」的規模。

操場跑步

元月20日上午到住家附近的學校「跑步」,我常與友人談及「運動」的好處。 運動要持之以恆的效果才大,但一般人不一定能持續,我以一位過來人看運動,只要能重視它,自可持續。 運動不限定登山、游泳、打球、跑步、快走......,不論何種方式,只要有益身心即可,但千萬要注意運動前的暖身及避免運動傷害!

三井日本料理的素食有特色

元月19日上午9時30分,我主持中國人權協會會員大會並進行理監事改選;中午則於「天然台餐廳」與協會會員、會務人員及志工們餐敘。 下午6時30分台北忠誠扶輪社的Jack及H2O二位宴請社友及社友夫人。主人選擇了位於台北市明水路的「三井日本料理」,我選用素食,三井日本料理的「素食」相當有特色,這家餐廳已有多家分店,負責人用心經營,讓客源不斷,就連「素食」的製作也相當用心,令人不得不相信「用心經營,保證發展」的硬道理!

聽劉凱平先生的演講

97年1月17日下午6時30分前往「六福皇宮」三樓,由弘利證券投資顧問公司劉凱平總經理演講,他談的是理財規劃。 就一位現代人而言,大家都樂於追求快樂與財富,二者如能兼得是再好也不過了! 由於醫藥的進步,現代人愈來愈長壽,因而一定要具備「理財常識」(Financial Literacy),同時要做好理財規劃。理財規劃之目的是解決「夠」的問題,不是解決「多」的問題。又兼顧「理財」及「規劃」,找到好的「顧問」及「產品」,讓自己將來能高枕無憂!

美生會是一個很棒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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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月16日下午6時30分出席美生會的月例會,當天邀請司馬中原演講,我擔任介紹人,他的演講主題是「侃空」,他口若懸河,引經據典,所有美生會會員受益良多。 美生會是一個很棒的團體,成員來自各行各業,會長是蘇一仲,他不愧為一位領導人,非常熱心、開朗,本會因為有他而熱鬧。 今年我擔任副會長,我勢必要更努力地為他分擔會務。

[閱讀] 開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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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示錄 曉雲法師‧原泉出版社出版 1.曉雲法師集藝術、佛法、文學融匯於教育,精研覺之教育,業已圓寂。 2.人要有「平靜心」,即不得隨便生歡喜心,也不得隨便生煩惱心。 3.人是四大假合而生,一生過著「緣生法」;需聽經,歷經「聞、思、修」的工夫,才能顯一乘佛性。「緣起法」對我們的人生有莫大作用,易使人忘我,袪除驕傲。 4.學佛最重要是要成就「功德」,多做功德可幫我們斷煩惱成佛教。「功德」不同於「福德」;要增長功德,就要學菩薩精神。學菩薩,就是福智雙修。 5.學佛、信佛要發心,發長遠心、精進心、不退心、歡喜心;則慈悲心、智慧心自然會日日增長。 6.「阿賴耶識」為第八識,修習禪定乃在打轉第七「末那識」,其最終目的是使阿賴耶識成為「大圓鏡智」,轉識成智。 7.斷「三惑」,才能得到三無漏學;三惑是指「見思惑」、「塵沙惑」、「無明惑」;三無漏學是「戒、定、慧」。要有福德因緣心才能安;而且真正的心安,要斷三惑。 8.有緣人要讀三部具代表性的「般若經」,即《心經》、《金剛經》及《仁王護國般若經》。 9.人之六根,以第六的「意根」最重要,意根一歪,隨著「五根」就不正常。

[閱讀] 文殊菩薩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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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殊菩薩小百科 釋見介著‧橡樹林文化出版 1.國人提到菩薩,相當熟知觀世音菩薩、普賢菩薩、地藏王菩薩及「文殊菩薩」;而本書即以「文殊菩薩做為全書介紹的中心。 2.西藏人對文殊菩薩也相當崇敬,將文殊菩薩與觀世音菩薩及金剛手合稱為「三族姓尊」。 3.文殊菩薩常被描繪成持有「般若心經」與雙刃的智慧劍,代表擁有佛陀的智慧,「劍」代表有分析識別的力量,可斬斷所有的「無明」迷惑;「般若心經」代表完美的智慧,這是文殊菩薩的重要辨別特徵。 4.在「漢地佛教」的造像裡,文殊常與普賢一起出現,脅侍在「釋迦牟尼佛」左右,稱為「釋迦三聖」;脅侍在毗廬遮那佛左右,則稱為「華嚴三聖」。文殊、普賢代表「智行合一」;文殊之智是融入在普賢之行中的,若無普賢行也就無法開發文殊智。 5.想認識文殊菩薩,可閱讀本書。

立法委員及公民投票有感

97年1月12日上午赴中正國中投票所投票,此次立委選舉綁公投,結果兩個公投均未過。 我早就知道公投案不會過,相信政府也心知肚明,卻浪費如此多的金錢、人力辦這樣的公投。 公投被當成政黨競爭的工具,而中央選委會又不中立,這絕不符合「法治國的原則」。 台灣有相當多的民眾生活困難,政府要把錢花在刀口上,帶動經濟,改善人民的生活。 公門好修行,做好公務員會積德,不好好做公務員就恐造惡業,盼大家能以善心、以善念,幫助台灣發展!

與南非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會面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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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9日下午4時於中國人權協會與「南非國家人權委員會」Mr. J. Kollapen主席見面。 我與J. Kollapen主席聊到南非的人權,他提及南非目前三大問題,即(1)貧富差距;(2)愛滋病;(3)犯罪問題。反觀台灣,似乎在這三問題中,有兩個相同,另一個類似,即(1)貧富差距;(2)毒品氾濫;(3)犯罪率激增,治安不良。另外,在台灣則還有「政治問題」,且政治還影響了經濟。盼2008年大選之後,台灣能有一新局面;否則,台灣已無再沈淪的「本錢」了! ※關於「南非人權委員會」詳細資訊可參考 http://www.sahrc.org.za

網路時代出現妨害名譽的文字,一定要遏止

過去有些人遭到妨害名譽時,我會勸被害人和解,而今日進入網路時代,有些人竟然常在網路上謾罵、造謠,這種情形日益嚴重。 我以一位法律人的立場,建議被妨害名譽者一定不要坐視,而要採取行動加以遏阻;如果有頑劣者,我更建議應追究其法律責任,使這種人日後不敢亂來。如果要追究法律責任,相關資訊可以參考法律119求助網( http://www.law119.com.tw )。

參加大乘妙法蓮華經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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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97年元月6日下午2時參加「大乘妙法蓮華經法會」,感到非常殊勝! 釋迦牟尼佛透過此經講解「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三乘教法」只是權巧方便而已,唯一佛乘才是實相妙法。「法華經」全部,從始至終,隨拈一句一偈,卻是妙法的全體大用。 《法華經》的說時,應是在釋尊晚年時,法華經以漢文譯本最為完善,本經的漢譯,最古為吳黃或二年(西元223年)支謙譯出《佛說三車喚經》一卷,即《法華經‧譬喻品》的別譯本。 《法華經》的思想中,提出二大宗要: (1)「開權顯實」─說乘權乘實。 (2)「開迹顯本」─說身權身實。

李永然理事長推薦「國際人權公約與中國」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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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理事長推薦「國際人權公約與中國」乙書 莫紀宏著‧世界知識出版社 1.2004年3月14日中國第十屆全國人代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人權入憲」無疑使得「人權」一詞,從概念走向了制度規範。中國大陸自20世紀90年代初以後,「人權問題」開始成為中國理論界的熱點問題。中國大陸也於1997年10月27日簽署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98年10月5日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2.「人權」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每個人按其本質和尊嚴享有或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普遍人權」作為現代民主和法治社會的價值基礎,自登上了歷史舞台以來,其內涵已經在保護人權的實踐中不斷地發展變化;且已經過三個階段:第一代人權,以自由、生命、財產和安全為核心;第二代人權,是政府採取積極的保障措施實現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第三代人權是以生存權、發展權等權利為特徵形成的新型人權。 3.人權實現的保障機制:人權實現需要一個切實可靠的制度內和制度外的保障機制,以及來自國際社會的積極、正面、肯定性的影響,具體而言,即: (1)透過立法手段,建立各項人權保障制度; (2)透過司法審判程序,實現人權的有效法律救濟; (3)透過個人申訴程序,監督本國的人權保障活動; (4)透過國際人權機構的技術援助,推動本國人權保障事業的發展; (5)依靠從事人權保障活動的「非政府組織」,提高政府實現人權保障的能力; (6)建立完善的人權教育體系,推動人權保障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4.國際人權關係: 「國際聯盟」於1919年作立,其於1926年9月25日制定《禁奴公約》,1930年6月28日制定《禁止強迫勞動公約》,又1919年成立「國際勞工組織」。 5.本書作者以學者立埸,建議中國大陸應根據中國《憲法》和「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精神制定一部「人權保障法」,此一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主要出於五個方面: (1)為了中國發展人權保障事業的需要; (2)屬於人權保障領域的基本法律; (3)是中國人權保障事業健康和有序發展的必然要求; (4)可以合理安排中國人權保障的法律結構; (5)有利於完善中國《憲法》權利制度。

[閱讀] 律師執業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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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執業基本技能 Stefan Krieger‧Richard K. Neumann. JR.著、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譯 1.律師最重要的東西,就是「好的判斷力」,這是法律職業的首要東西;「好的判斷力」能促使我們在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事。 2.律師的工作要盡可能地為客戶找到控制情況的方法,同時高效的律師要為實現具體目標而工作;而法律執業的成功,取決於高效的工作習慣,因而要有「充分的準備」。 3.律師要自始至終全力為客戶服務,才能滿足客戶的需要。所以要「以客戶為中心」,亦即要將精力集中在客戶希望實現的東西上,將客戶視為有效率的合作者。 4.律師常遭抱怨的事,是不重視客戶,不能準確預測結果,收取不必要的、高額的律師費、愛講行話的律師…等。 5.律師應:﹝1﹞給客戶的答案,要讓客戶覺得有道理並且瞭解;﹝2﹞用樸素的語言與客戶交流;﹝3﹞要回覆客戶電話;﹝4﹞要將文件提供給客戶;﹝5﹞要瞭解客戶;﹝6﹞要為客戶保密。 6.為客戶制定戰略的步驟:﹝1﹞辨別問題;﹝2﹞搜集和評估信息和素材;﹝3﹞制定解決方案﹝Solution-generation﹞;﹝4﹞評估解決方案﹝solution-evalution﹞;﹝5﹞做出決策;﹝6﹞付諸行動。 7.律師要重視溝通技巧,這可分兩方面,一方面是「書面溝通」;另一方面是「口頭溝通」,七種口頭溝通技巧:﹝1﹞傾聽;﹝2﹞提問;﹝3﹞尋找並講述故事;﹝4﹞描繪情景;﹝5﹞提供信息;﹝6﹞透過語調和身體語言暗示;﹝7﹞辯論。 8.律師要重視「多元文化」的背景,所以對別人如何思考和行為及其原因保持開放的思想和好奇心;在這方面,保持大度的心境,並對他人及其差異由衷的喜歡,對自己有很大的幫助。 9.律師會見客戶的目的:﹝1﹞建立與客戶間的關係;﹝2﹞了解客戶的目標;﹝3﹞了解客戶所知的全部事實;﹝4﹞切實減少客戶的憂慮。 10.律師大部分時間,花在為客戶提供諮詢服務﹝Conseling﹞,諮詢服務,首先要做準備,搞清楚客戶的目標並提供可選擇的方案;再者,就所提出的解決方案進行解釋,俾便客戶選擇。 11.提供諮詢的四大挑戰: ﹝1﹞創建備選方案; ﹝2﹞精確評估每個方案; ﹝3﹞向客戶闡述概念; ﹝4﹞有益的專業精神。  

[閱讀] 李永然理事長推薦「人權與民主」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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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理事長推薦「人權與民主」乙書 陳宗韓、劉振仁編著‧高立圖書有限公司 1.本書共分成三編十二章,即第一篇民主部分﹝包括四章﹞,即: 第一章民主概說 第二章民主的理論與模型 第三章民主國家的政府體制 第四章民主化與台灣 第二篇人權部分﹝包括四章﹞,即: 第五章人權概論 第六章人權的分類 第七章憲法規定下的人權 第八章人民權利的保障、限制及損害之救濟 第三篇台灣民主政治下人權的實施狀況﹝包括四章﹞,即: 第九章台灣人權的立法與實施狀況 第十章台灣人權保障的運用─以民法說明 第十一章台灣人權保障的運用─以刑法說明 第十二章台灣人權保障的運用─以行政法、勞工法說明 2.人權包括:基本權、自主權、受益權、「社會權」、參政權。社會權包括:生存權、環境權、學習權、勞動基本權、工作權。社會權乃指基於社會主義的理念,由政府採取積極作為,以保障人民過著有尊嚴生活的權利總稱。 3.人權有「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之分;「集體人權」又分為「特殊集體權利」和「一般集體人權」;前者如關於老人、難民、婦女、兒童…等性質、程度、處境地位相同的個體視為一類,看作一個集合整體所享有的權利。 4.民族、人類等方面的集體權利包括:「民族自決權」、「自然資源使用權」、「發展權」、「環境保護權」、「和平權」、「新聞流通權」﹝意指人人擁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不受國界、口頭、書寫、印刷、藝術或其他任何媒介形式的限制﹞。 5.台灣於1971年10月25日退出聯合國之前,共簽署《聯合國憲章》、《國際難民組織憲章》、《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婦女政治權利公約》、《修正奴役公約議定書》、《奴役公約﹝修正版﹞》、《關於廢除奴役奴隸販賣與類似奴役之補充公約》、《已婚婦女國籍公約》、《關於婚姻同意婚姻最低年齡及婚姻登記之公約》、《消除各種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暨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選擇性議定書》等。 6.現階段政府推動人權的工作重點,為: ﹝1﹞建立經常性的人權調查、規劃與評估機制; ﹝2﹞健全憲政體制與民主制度,落實人民自決權與參政權; ﹝3﹞推動司法改革,實現司法人權的保護; ﹝4﹞檢討死刑之立法政策,逐步改革、減少死刑制度之適用; ﹝5﹞推動社會福利政策、落實經濟與社會人權; ﹝6﹞檢討勞工相關法令,

[閱讀] 加工貿易合同備案、變更及合同核銷操作實務與實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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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貿易合同備案、變更及合同核銷操作實務與實例分析 袁明仁著‧宏典文化公司出版 1.從事「進料加工」或「來料加工」,必須先辦「加工貿易手冊」。辦此一手冊,須先有「進出口合同」,進行「加工貿易合同」審批,批准後至海關交「風險抵押金」,進而到指定銀行辦理海關保證金台帳。 2.「加工貿易企業」和「加工生產企業」對遵守海關相關規定,負共同責任,保稅進口料件屬海關監管貨物,自進口之日起至加工成品出口之日止,均應接受海關監管。 3.「轉廠」問題要按海關的有關規定,深加工結轉,海關在管理上視同「出口」;未經加工的保稅進口料件不得結轉;對無法履行的來料或進料的加工合同,其進口的料件或加工的成品須轉為「內銷」的,需經外經貿部門批准,並補證補稅後,方可內銷。 4.加工貿易合同海關核銷,是指加工貿易經營企業加工復出口或者辦理內銷等海關手續後,憑規定單證向海關申請解除監管,海關經審查、核查屬實且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辦理解除監管手續的行為。

李永然理事長推薦「人權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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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理事長推薦「人權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研究」 楊宇冠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 1.《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是由聯合國大會於1966年12月16日決議通過,並自1976年3月23日生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是「第一代人權」;「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是「第二代人權」;1948年制定的《世界人權宣言》、1966年制定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三個法律文書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意議定書」被統稱為「國際人權憲章」﹝The 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 2.《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核心內容是規定了人的尊嚴、平等和國家保障人權的義務;因為公約中每一條權利都體現了人的尊嚴,每一個人都應當與他人平等地享有公約所載的權利,不得因身分不同而受歧視,國家有義務保障每個人都能享有公約所載的權利;如果一個人的權利受到侵犯,國家有義務提供補救。 3.公約中所載的權利,除第1條「自決權」及第27條「少數人權利」為「集體人權」外,都是「個人權利」,可分為五類:﹝1﹞保護個人的人身權利;﹝2﹞程序公正;﹝3﹞平等保護;﹝4﹞信仰、言論和集會結社自由;﹝5﹞參加政治生活的權利。 4.聯合國「人權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不同於「人權事務委員會」﹝Human Rights Committee﹞是兩個不同的機構;「人權事務委員會」是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成立的公約的機構;是一個由人權專家組成的,為了監督和協助成員國執行公約的專門機構。 5.《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共分五部分,計有53條條文;第1條﹝自決權﹞;第2條﹝權利平等和補救﹞;第3條﹝男女平等﹞;第4條﹝權利克減﹞;第5條﹝公約與其他人權規範的關係﹞;第6條﹝生命權﹞;第7條﹝人道待遇與禁止酷刑﹞;第8條﹝不受奴役和強迫勞動﹞;第9條﹝自由權﹞;第10條﹝被剝奪自由人的人格尊嚴和待遇﹞;第11條﹝禁止債務監禁﹞;第12條﹝遷徙自由﹞;第13條﹝驅逐出境﹞;第14條﹝公正審判的國際標準﹞;第15條﹝罪刑法定﹞;第16條﹝人格權﹞;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