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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月, 2010的文章

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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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島淳一著‧蘇俊次譯‧世潮出版公司出版 1.本書作者第一次看到喬瑟夫‧摩菲(Murphy)博士的書是在25、26歲的時候,本書是將摩菲博士著作中的精華加以集中,挑選其中的一百則,詳細解說。 2.人要運用「潛意識」,只要你有心控制,只讓好的印象或暗示,進入潛意識,我們要不斷地用充滿希望和期待的話和「潛意識」交談;「潛意識」就可以讓你的生活狀況變得明朗,讓你的希望和期待實現。 3.人要有好的想法,然後緊緊抱住不放,一有不好的想法,立刻否定它,如此一來,必可開花結果。 4.養成設法接受明朗的建設性暗示,成功的人都養成了不接受不良暗示的習慣。 5.一個人的人生幸福,只靠「道德方面」的努力是不夠的,我們必須經常描繪自己將來的幸福形象,並依靠萬能的「潛意識」來幫忙實現。 6.人必須在清靜、舒適的環境中,把良好的設計圖輸入「潛意識」中,「潛意識」一定會接受你的設計圖,把它全部實現出來。 7.如果你認為自己很「富裕」,那麼「潛意識」便會使你變成富裕的人,而你的心富裕之後,就會為你引來更多的財富。如果你希望獲得更多的財富,就必須讓自己的心理充滿了「富裕感」,而且每天不能忘記這件事。 8.「一個人的存在就是他思考的表現」、「一個人的一生就是他對人生想法如何所造成的結果」,這兩句話可以說把「潛意識」的真理描述得最為恰當。 9.「靜寂」能使人心靈安寧,就好像睡眠能恢復體力、消除疲勞一樣。「靜寂」能使心靈交流,將養分灌輸心中,使人恢復生氣。 10.經常思考美好的事情,期待發生好結果的人,會發生一種能吸引好事的磁場,如果你經常期待美好的事情發生,你的「潛意識」就會引導你去把握好的機會。 11.在你不斷反覆說出「積極性」的話語時,你本身便會開始變化,到了某一個時候,你就會發現,自己比過去更積極,而變成一個更具吸引力、更幸福的人。你必須以坦率的心情,用真正良好的信念,來充滿你的內心。你如果真正希望幸福、富裕、健康,而心中不加以否定的話,這些願望一定會實現。 12.「潛意識」是萬能的,它永遠不停地進行著「顯意識」很難猜測的偉大計劃。 13.把自己的願望交給「潛意識」去辦時,不必花太多的時間,甚至只要祈禱一次,就能實現。「潛意識」一旦接受你的願望,就一定會把它實現出來,這個大宇宙,會為了實現你的願望,而不停地轉動著。 14.無論在那一個領域,能夠闖出一番轟轟烈烈事蹟的人,都曾經事先把自己成功的形象在心

台大法律生活營參訪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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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8日中午1時15分,台大法律生活營36位學生至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進行參訪。 我與同仁周美君總編一同接待。向學生分享自己執業過程、事務所的型態與分工,在經營事業的同時,也別忘了經營自己,勉勵學生立下目標,勇於前行。 學生對於法律一途,有許多疑惑與探求,我也欣然回答所有的提問,並送出酷少年法律H館、法律人成就100等書,盼年輕學子們能從法律人的成就中,找出未來的方向。

赴經濟部國貿局為台商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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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貿局高雄辦事處舉辦一系列「後金融海嘯時代,如何成功拓展內需市場」研討會,我於2010年1月25日應邀前往高雄演講「開拓大陸內銷市場應注意之法律問題」。演講自下午2時30分起至3時20分圓滿結束。 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從2009年開始,將內需市場及出口導向並列定位成為雙向帶動國家經濟成長之新「二元經濟」,加上原本外銷型的台資企業,在大陸宏觀調控等政策背景下,投資環境險峻,如人民幣對美元大幅升值削減企業出口利潤;且一方面大陸《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1月1日實施後,造成台資企業支付工人的薪水和福利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大陸自加入WTO後,外國直接投資者進入大陸的限制大幅減少,而以稅收優惠政策吸引外資的必要性已顯著減弱,伴隨大陸內資企業面臨與外資企業爭奪市佔率的激烈競爭,大陸進而於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訂於2008年1月1日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取消原本對外資企業「免二減三」的優惠,從此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統一為25%,台資企業因此要多負擔10%的稅率。 如此一來,許多出口型的台資企業遂轉型經營大陸內銷市場,惟掌握內銷市場商機的同時,往往在不諳大陸法律、交易習慣及交易模式的情況下,衍生不少投資糾紛,是台商首應瞭解內銷市場應注意之法律問題,才能事先避免糾紛發生。 演講大綱為: 壹、台商經營內銷市場常見的經貿糾紛 台商經營大陸內銷市場,有些仗勢人際關係好,自認為認識大陸官員,或有熟識的大陸親友,卻忽略大陸法律的相關規定;嗣後一旦人際關係發生變化,即讓自己的投資權益受到不利的影響。常見的經貿糾紛約可歸納為以下八種註3: 一、合同的糾紛:台商經營內銷市場往往要制作或簽署相當多的文件,但有些台商不解這些文件的法律意義,或制作不符法律的形式,一旦發生爭議或糾紛,這些法律文件又無法使台商獲得應有的權益保障。如大陸已施行《合同法》,就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借貸合同、承攬合同…等於合同的要件和效力有不少的規定,未遵規定,有些情形還會影響合同的效力。故台商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倘未能詳審、周全或者對方信用有問題,就會產生糾紛,應循民事程序解決;倘涉及《刑法》中的「合同詐騙罪」,則可能遭到追究刑事責任。 二、企業經營及合營的糾紛:台商經營大陸內銷市場,有採「中外合作」或「中外合資」等合營的模式,此時覓尋中方的合營夥伴相當重要,倘若事先對中方的合營者之「資

台北忠誠扶輪社年終餐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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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3日下午6時,台北忠誠扶輪社在「喜來登地下一樓辰園」舉行年終餐敘。 當天Calvin、Michael、David......及我均出席,我還是使用素食,謹將素食菜單刊出,供有興趣者參考!

感謝折磨你的人──「自信」是提升人生價值的心靈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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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越編著‧普天出版社出版 1.「安逸的環境」,造就不出劃時代的英雄,因此,如果我們有朝一日功成名就,第一個要感謝的人,當然是曾經折磨過自己的人。 2.在人生奮鬥過程當中,接受各種來自命運或環境的折磨,其實並不是什麼壞事,因為,唯有遭遇過「酷寒的北風」,人才能鍛鍊出堅毅不撓的個性和鍥而不捨的奮戰精神。 3.只要我們充滿「信心」,能夠鼓起勇氣,跌倒後再站起來,我們便能在困苦中發現生命的樂趣。又人在跌倒時,唯一能讓自己再站起來的人,只有「自己」。 4.抱持肯定「信念」的人,生活目標必然果斷而明確;唯有明確的生活目標,積極的生活態度,才是人生的重要信念。 5.人只要願意做個積極進取、充滿信心的人,機會自然就在你手中。一個深具「自信心」的人,成功早已捉在手中了! 6.培養「信心」是邁向成功的第一步,當你相信自己一定能完成時,你會發現,身上正有一股澎湃的力量要全力衝出,生活充滿了積極與活力,而所有能量的啟動,全來自於你的「自信心」正在發揮作用。 7.人都會遭遇挫折,與其老是抱怨環境,不如「心存感激」,把這些折磨當成磨練自己的難得機會,勇敢接受各式各樣的砥礪。 8.柏拉圖曾說:「成功唯一的祕訣,就是堅持到最後一分鐘」。「成功」是靠「堅持」而來的,投入且堅持不懈地做下去,「成功」的目標自然會水到渠成。 9.不管你面對的是「困境」或是「逆境」,這都是人生的一部分;遭遇不幸、失敗、挫折,唯有設法從逆境超脫,才能創造自己的幸福優勢。 10.只要學會控制脾氣,你才能靜下來評估自己的處境,凡事要用「智取」,而不是強奪。人要多點「寬容心」,人才可少一分阻礙,多一分成功的機會。 11.人要活得充實自在,要靈活妥善分配自己的時間,不要把生命浪費在瑣事上,更不要因為不好意思拒絕別人而變成爛好人! 12.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便會被情緒控制生活。不要讓情緒操控自己的生活,得罪越多人,只會樹立更多的敵人。學會掌控自己的情緒,你才能在人際之間得心應手,凡事順利圓滿! 13.丹諾曾說:「一個人要做一番非凡的事業,就必須不貪圖眼前的享受,具備百折不撓的意志,並且堅信總會有苦盡甘來的成功之日」。

赴慈濟靜思堂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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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2日上午9時30分,我搭乘舒適的太魯閣號前往花蓮,為了下午1時40分在慈濟靜思堂的演講預作準備。我一到花蓮火車站即與慈濟法務部門的聶齊桓律師及蔣駿先生相見歡,此行由他們全程陪同。演講主題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務與解析」。 公寓法相關主題,我已受邀在國內各公、私立單位演講多次,但是花蓮地區卻是首次前往。能將自己的公寓法耕耘列車開進花蓮,著實令我雀躍不已。 演講大綱如下: 壹、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之權利與義務 一、區分所有 二、專有部分使用之限制: 三、共用部分使用之限制: 四、住戶違規行為: 貳、管理組織與規約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違法決議的效力 二、規約 三、近期函釋 參、公寓大廈管理費用的負擔如何決定? 一、公寓大廈住戶如何負擔管理費用? 二、管理費用的負擔不得由管理委員會擅自決定標準 三、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可以授權管理委員會決定管理費用的收取 四、有關公寓大廈住戶經催討後仍拒絕繳納管理費時,可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9 條報請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處罰? 五、管理委員會如何請求管理費用? 肆、住戶之罰則 伍、常見糾紛與解決實務 一、公寓大廈的房子發現漏水,依法該如何處理? 二、停車位管理相關法律問題 三、違章建築相關法律問題 四、管理維護空間 陸、Q&A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指區分所有權人為共同事務及涉及權利義務之有關事項,召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舉行之會議。 二、管理委員會: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 三、共用部分的管理:「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均有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管理。「共用部分」乃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約定共用部分」則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用使用者。 四、停車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2項規定:公寓大廈之起造人或建築業者,不得將共用部分,包含「法定空地、法定停車空間」及法定防空避難設備,讓售於特定人或為區分所有權人以外之特定人設定專用使用權或為其他有損害區分所有權權益之行為。 柒、結語

為生命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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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寬可著‧原古心靈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1.「靈」是超越「六根」的一種存在,這種「屬靈」的部分,就是「本性、靈性、佛性、心靈」。「靈性」是無時無刻、處處在主宰著我們整個的生命與生活。任何人只要能發現人體中這個微妙的存在,就能「離苦得樂」,從此過著幸視快樂、福慧圓滿的生活。 2.如果人能提升自己的心性,透過各種心性的鍛鍊,去發現人所熟悉的身、心之外,還有一個「靈」的話,當那些會造成「痛」跟「苦」的事情發生時,我們的反應就不再是來自「六根」的習慣性反應了! 3.心靈就像是一個萬靈丹,不但可以用來幫助自己,也可以用於協助別人,這個心靈就是屬於「神」的領域。 4.現代人要有「地球觀」,不能只有區域的觀念,要有「整體觀」,不能只有「個人權」。能夠以「地球」為一個整體,來看天下,看一切的人、事、物。人一旦如此,人的「質」就提升,其所形成的「場」,對於社會的安定、地球的平衡是有幫助。 5.所有的生命都從「天地大自然」而出,所以「大自然」是我們的「父」,一切法緣起於「大自然」,「大自然」也是我們的師。 祝禱文「偉大的師、慈祥的父、恭請您慈悲守護、微妙造化」「願所有生命體的光明性均得以開啟、麒麟應緣、國出聖賢、人性光明、天下太平」「願所有的生命體、生命和諧、共存共榮、天災人禍、無有傷害」。 6.人想獲得「福報」,必須要付出「功德」,如未預存功德,只想獲福報,到後來所追求的福報,最後可能是一場「災福」。 7.所有的修行,要成就的是「心」,心才可能「不生不滅,不垢不淨」。 8.「信仰」不同於「修行」;修行是面對人生的問題,用「自淨其意」的方法,達到「轉識成智」,然後再依著這個「智慧」去處理人生的所有事情,而完成「離苦得樂」、福慧圓滿的人生。 9.人心若常寂靜,則常光明,若能常光明,也能常寂靜,如是修行,先前先後,皆常寂靜,皆常光明,此即「寂光」。 10.修行需在「心地」上下功夫,修行是「用心之事」,用心做事即是修行,任何微不足道的小事,不凡、平常的事,只要「用心」去做,它的過程就是一種「修行」。 11.所有的修行,大多離不開「正念」與「感恩」。如果一個人沒有偏見、沒有妄念,常常心存「感恩」,就能讓生命體中的「光丹」被釋放出來。人的生命體釋放出「光丹」,對整個地球的「場」會產生正面提升的作用,對生活在地球的場當中所有的生命體,也就能產生正面的影響力,提升生命體的內在。 12.一個常心存感恩

李咸陽先生為美生會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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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0日晚上6時30分,我出席美生會元月份的例會,此次活動在福華飯店3樓舉行。 邀請李咸陽先生主講「從易經看2010年的運勢與商機」,李先生可謂青年才俊,口才流暢,也有些著作,活動至晚上9時30分圓滿結束!

赴地政士公會演講

2010年1月19日晚間6時30分至9時30分,我與事務所同仁吳任偉律師一同赴台北市地政士公會演講,題目為「地政士執行業務應注意之民、刑事與行政法律責任」。 地政士執行業務除受《地政士法》規範外,也受其他相關法律規範,從業人士自應當有明白之必要性,以保自身權益,且免爭議。 演講大綱如下: 一、前言 二、地政士與客戶間之法律關係 (一)委任契約 (二)有償的委任契約 (三)特別授權與代理權之授與 (四)不合法複委任之責任加重 三、地政士於執行業務時應盡之義務 (一)《地政士法》第2條規定:「地政士應精通專業法令及實務,並應依法誠信執行業務。」 (二)《地政士法》第17條規定:「地政士應自己處理受託事務。但經委託人同意、另有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者,得將業務委由其他地政士辦理。」 (三)《地政士法》第18條規定:「地政士於受託辦理業務時,應查明委託人確為登記標的物之權利人或權利關係人,並確實核對其身分後,始得接受委託。」 (四)《地政士法》第24條規定:「地政士接受委託人之有關文件,應掣給收據。地政士受委託後,非有正當事由,不得終止其契約。如須終止契約,應於十日前通知委託人,在未得委託人同意前,不得終止進行。」 (五)《地政士法》第25條規定:「地政士應置業務紀錄簿,記載受託案件辦理情形。前項紀錄簿,應至少保存十五年。」另《地政士法施行細則》第18條:「本法第25條第2項所定保存年限,自地政士將受託案件向相關機關申請之日起算。」 (六)《地政士法》第26條規定:「Ⅰ、地政士受託辦理各項業務,不得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業務上應盡之義務。Ⅱ、地政士違反前項規定,致委託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七)《地政士法》第27條規定:「地政士不得有下列行為:一、違反法令執行業務。二、允諾他人假藉其名義執行業務。三、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四、為開業、遷移或業務範圍以外之宣傳性廣告。五、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外之任何酬金。六、明知為不實之權利書狀、印鑑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而向登記機關申辦登記。」 (八)《地政士法》第35條:「各級地政士公會應訂立章程,造具會員名冊及職員簡歷冊,報請該管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並報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應訂定地政士倫理規範,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而對此內部自我規範,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頒

海地強震萬人罹難 呼籲國人捐輸協助重建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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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 我國中美洲邦交國海地(Haiti),於當地時間1月12日下午4時遭逢芮氏規模七強烈地震,本次強震不但發生在淺層,而且又是人口稠密地區,因此造成當地200年來最嚴重的地震災情;海地總統普雷瓦爾表示,這次地震造成的損失簡直無法估計,位於海地首都太子港的大多數建築,包括海地總統府、國會大廈、大教堂以及醫院,均在地震中遭到損毀,呼籲國際社會立即伸出援手。 因應海地強震,國際社會迅速伸援,全球至少有30國已經或準備派出救援隊伍。歐、亞、美洲各國政府、聯合國與國際紅十字會等民間援助團體都派出飛機,運送糧食、帳篷、毛毯、飲水淨化器、運輸重裝備、搜救人員、醫療人員及其他專業人員馳援海地。美國總統歐巴馬宣布捐款一億美元,聯合國動用一千萬美元緊急基金,世界糧食計畫署宣布透過陸路送物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表示將提供一億美元作為海地的緊急援助,以支援復甦與重建工程。 台灣為善一向不落人後,海地發生地震24小時內,台灣就由消防署特種搜救隊、台中縣特種搜救隊、高雄市特種搜救隊共23人,組成第1波救援隊伍前往;並且由台北市國際搜救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三軍總醫院組成30人的隊伍,進行第二波搜救派遣。在此同時,台灣民間團體亦秉持「人溺己溺」精神,踴躍捐輸協助海地災民度過此一難關,如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世界展望會台灣分會,以及宗教團體如慈濟、法鼓山、靈鷲山等,均在第一時間積極準備投入救災,對於這些人道關懷的行動者,我們要致上敬意與肯定。 我們同時也呼籲台灣社會各界,應當踴躍捐輸,並且持續關注海地的重建工作。海地本來就是美洲最貧窮落後的國家,根據聯合國開發組織對世界177個國家所進行人類發展指數排名,海地名列第146名。海地超過半數人口,每天的生活費不到一美元,海地的嬰兒,死亡率極高,成年人則是飽受愛滋病威脅;目前,海地全國的電力通訊與交通設施可說完全中斷,醫院和醫療設施也幾乎全毀,而從長遠的情況來評估,海地的復原也是一條漫漫長路。海地原本就已經是美洲最貧窮困乏的國家,再加上這次重災摧殘,真可謂雪上加霜,需要國際社會的共同扶持,才有可能重新站起。   身為地球村的一份子,我們應當體認人道並沒有國界之分,對於國際間的苦難人們,理應伸出我們的雙手全力協助,才是人性真善美的最佳展現! ※海地Haiti在哪? 取自 http://www.ces.org.tw

佛說四十二章經淺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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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上人講述‧上海佛學書局出版 1.《佛說四十二章經》這部經,我非常喜歡。 2.過去誦讀時,仍有些內容不能了解,閱讀了這本由宣化上人所講述的內容之後,過去不了解的內容就了解了!

魯迅的紹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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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著‧陸宗寅編選‧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出版 談到魯迅可謂無人不知,是一位現代著名的文學家,他在故鄉浙江紹興度過了終生難忘的少年和青年時代。 本書收錄了魯迅的下述文章: 1.故鄉 2.我的第一個師父 3.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 4.社戲 5.風波 6.「吶喊」自序 7.藥 8.孔乙己 9.阿Q正傳 10.祝福 日前我也去造訪過魯迅的故居,印象深刻的就是「三味書屋」、「烏蓬船」。 其實我有另一發現,就是魯迅的家訓「恆訓」,我特地拜託導遊幫我找了乙份,內容很棒,極具教育意義!

赴台北市建管處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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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4日,我應台北市建管處之邀前往演講公寓大廈與法律實務。 台北市建管處舉辦98年度公寓大廈相關法令及成功案例說明會,我演講的主題為「公寓大廈規約與法律實務」。由於此問題與民眾切身相關,現場與會人士眾多,盼能藉著了解公寓大廈規約及實際案例,解決糾紛。 演講大綱如下: 壹、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之權利與義務 一、區分所有 二、專有部分使用之限制 三、共用部分使用之限制 四、附表 肆、管理組織與規約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違法決議的效力 二、規約 伍、公寓大廈管理費用的負擔如何決定? 一、公寓大廈住戶如何負擔管理費用? 二、管理費用的負擔不得由管理委員會擅自決定標準 三、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可以授權管理委員會決定管理費用的收取 四、有關公寓大廈住戶經催討後仍拒絕繳納管理費時,可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9 條報請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處罰? 五、管理委員會如何請求管理費用? 陸、管理委員會的法律地位 一、管理委員會乃公寓大廈區分所有建築物之法定執行機構 二、管理委員會具有當事人能力 三、管理委員會不具有法人資格 四、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個數 柒、管理委員會的選任與成立 一、管理委員會成立之門檻:《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於92年12月31日修正前,管理委員會之組織及選任均應於規約中定之;但92年12月31日修正後第29條第2項則規定:「……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者,應由管理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對外代表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理委員之選任、解任、權限與其委員人數、召集方式及事務執行方法與代理規定,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但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基此,管理委員會之選任事項,已非屬於規約應記載事項,如規約未設規定時,只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決即可。已解決舊法時期因公寓大廈尚未通過規約,致使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亦無法成立之窘境。 二、管理委員之選舉與會議運作 捌、住戶之罰則註 玖、常見糾紛與解決實務 一、公寓大廈的房子發現漏水,依法該如何處理? 二、停車位管理相關法律問題 三、違章建築相關法律問題註27 四、管理維護空間 拾、結語

活法(經營之聖稻盛和夫《活法》書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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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盛和夫著‧林慧如譯‧東方出版社出版 1.人生的意義乃「在於提升心性,鍛煉靈魂」,人類的天性乃受到種種慾望束縛和迷惑,人生應努力,然後帶著那淨化過的崇高靈魂離開人世。人生存的目的及價值,乃在於努力不懈的付出、腳踏實地的行動及競競業的「求道」。 2.作者經營的指導原則及行事判斷的守則,就是「不說謊、不給人添麻煩、誠實、不貪心、不自私自利」。作者認為佛法中「六波羅蜜」中的「精進」,是指努力工作,心無旁鶩地投入眼前的工作,這是幫助他提升心性及培養人格的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3.人之「勞動」不是只在換取生活所需,而是還可幫助人們戰勝慾望,磨練心性,培養人格;人要以全部的精神投入每天的工作,是極為重要的事,唯有如此,才能做到鍛鍊靈魂、提升心性的無上「德行」。「工作場所」就是修煉精神的最佳場所,「工作」本身就是一種修行。 4.人生‧工作的結果二思維方式×熱情×能力。這裡所指的「思維方式」是指人的心態與生活態度。 5.心存「善念」的人,會開展美好的人生;心存歹念的人,人生不可能一帆風順。因為「善心」,尤其是「為世間、為人類」的想法,是宇宙最初的「意志」。人如對待萬事萬物都抱持「一定要更好」的利他心及愛心,持續不斷努力下來,就能跟上宇宙的潮流變化,開展美好的人生。貫穿整個宇宙的意志是由「愛」、「真誠」與「和諧」所構成。 6.人要把拚命努力、誠懇、認真、誠實……這些大家耳熟能詳的道德和倫理觀堅持到底,視其為個人哲學中無法撼動的一道防線。 7.想要成就事物,必須先有強烈的願望,如果你腦中持續保有一個念頭,並努力去貫徹思考的話,最後真的會發生讓你看到結果的事。人生在世不管做什麼事,都應該以理想狀態為目標,而且為了達到目標,必須進行徹底思考,直到看清楚為止,亦即必須持續保有強烈的念頭。「心有所想」本身是一種潛在力量存在的證據,能讓願望成真。 8.人做事,構想應該從「樂觀主義」的角度出發,一旦構想進入研究擬定具體計畫的階段,態度就必須轉為「悲觀主義」,去設想可能的風險,一旦計畫開始執行,態度又要回到「樂觀主義」,果決地採取行動(構思出於樂觀、計畫本於悲觀、實行基於樂觀)。 9.凡事要盡量從「正面角度」去思考。 10.人的一生確實有「命運」的存在,命運會隨著人的「心態」改變而產生變化。所以改變命運的關鍵,在自己的「心」,命運靠自己去開創。「立命」非常重要。 11.人要培養「有意注意」的態

盼從司法改革,讓冤案不再發生

2010年1月14日上午,我以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身分出席朱鳳芝立委召開之「 冤獄賠償記者會 」,呂學樟委員、中國人權協會副理事長蘇友辰也一同出席。 記者會主題為「盼冤案不再 盼人權到來」。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及其夫人、兩位太極門弟子均遭受冤獄羈押,歷經13年的漫長訴訟,均獲得無罪定讞,並在今年司法節獲國家冤獄賠償。在記者會中,四位冤獄受害人分別將賠償金致贈給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籌備處、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法務部人權大步走計劃專案、立法院,同時藉此表達對於司法改革的訴求與期待。 冤獄賠償是政府在侵犯人民權利之後,對於受害當事人之人權最誠摯道歉的具體作為。不過,這10年來,國家支付的冤獄賠金已逾46億元,平均1年4.6億元,都是由全民買單,卻從來沒有任何一位執法人員被求償,而將冤案起訴的檢察官竟也毋需負責。務請政府能善盡保障人權、嚴懲惡官酷吏之責,加速整飭檢調風紀、評鑑淘汰權與不適任檢察官,徹底杜絕司法人員濫權之弊病,不負冤賠者及全民之期待!

出席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揭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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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4日上午10時,我以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身分受邀出席該基金會揭牌儀式暨logo設計競賽頒獎記者會。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是台灣第一個由政府捐助的法人組織,被賦予傳承原住民族文化及經營傳播媒體的責任。開幕記者會除邀請主管機關行政院原民會主委孫大川外,也邀請推動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立法的眾原住民籍立委,一同共襄盛舉。

正向思考‧利大無窮(The Powerof a Positive Attit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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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弗立茲(Roger Fritz)著 張齡謙譯 世潮出版公司 1.「態度」能產生極大的影響力,其重要性不言可喻;其理由有三:(1)態度會影響你外在的樣子、說話的內容和所做的事;(2)態度會影響你身體和心理上的感受;(3)態度會影響你是否能成功達成目標。 2.人如可以把「態度」從消極轉變成積極,你已經成功跨出了第一步。 3.培養積極態度的第一步就是要建立「自信」,「自信」可以提升自己的能力,使自己精力倍增;「自信」也會改革自己內心狀態,讓自己更有力量。 4.我們如分析「偉人」及其成就的豐功偉業,就會發現他們最明顯的特質就是擁有「正面積極的態度」。 5.正面積極的思考可以大幅增進一個人的能力,其理由有二:(1)能幫助自己發掘從前深鎖的才能,進而汲取未知的資源;(2)讓自己的思緒更專注,並減少了恐懼、擔心和焦慮等阻礙成功的因素。 6.正面態度的人會讓人:(1)事前計劃;(2)鼓勵別人;(3)表達感謝;(4)始終如一;(5)做事憑良心;(6)行事機警。 7.人要變得有「自信」,要獲得別人的尊敬,要往正面方向改變以達到更好的結果,其關鍵在於建立及維持良好的自我評價。 8.要改變看法,可以:(1)拋開負面的過去;(2)評估自己的特質;(3)尋求正向積極的刺激;(4)將具體的目標寫下來;(5)好好管理自己的情緒。 9.本書對自信差、態度負面、消極的人極有助益。

高鐵帶來極大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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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有機會搭乘高鐵前往台中開庭。 高鐵對於常奔波北中南的人而言,帶來極大便利性,較搭飛機更為方便,時間上也較能掌握,在生活及工作的管理上更無後顧之憂。

《司法與租稅人權》手冊免費贈閱,歡迎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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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爭訟的雙方就是政府及被課稅的人民,可惜至今,人民與政府爭訟仍處於弱勢;稅賦改革的呼籲聲不斷,租稅的公平與正義也一直是各界爭相討論的,可見稅制有多少問題!繳稅是全世界通知的義務,但稅進國庫畢竟心疼,如果還要補稅、罰鍰,原因並非逃稅,而是認定不同,更是心有不甘!若再因此遭限制出境,種種不受尊重甚至被剝削的感覺,即是人權受侵害。 中國人權協會特別策畫、編印「司法與租稅人權」手冊,用以呼籲租稅的公平與合理性的建制,及政府執行稅務公權力時,應以人民的權益為依歸,特邀請專業於租稅領域之李永然……等律師、會計師針對現今稅制上有欠公允及為民所苦之處,如限制出境、違法課稅沒依法主動撤銷……等造成民怨不斷、租稅人權被任意踐踏的情形,撰寫專業的建議,提供各界參考,並拋磚引玉,引起大家共同重視稅賦的權利。手冊裡一句話:「人民與政府爭訟處於武器不平等、資訊不對等之劣勢」,語重心長,如能在可預期的時間裡,等到稅賦改革朝向公平合理、符合民意的那一天到來,人民才是真正的頭家! 本手冊免費贈閱,有意索取者,請來函附10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寄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3號4樓  中國人權協會收即可。洽詢電話:02-2395-6900。 或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文化收。洽詢電話:02-2356-0809。  

司法節前夕 2009十大租稅新聞出爐!羅淑蕾李永然及蘇友辰等揮劍護租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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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人權意識抬頭,唯獨租稅人權較不受重視,民眾遇到課稅爭議,總是處於弱勢,無法與稅徵機關公平協商或訴訟,因此中國人權協會於司法節前夕1月10日下午一時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從司法看租稅人權之保護」座談會,並以國人關心、重要性、與人權相關等因素為考量,挑選及發佈 2009十大租稅新聞,檢視2009國際人權元年的租稅問題。其中除了眾所皆知的多起名模及藝人抗稅、知名律師遭錯誤課稅外,還有許多與民眾息息相關、或是具有影響力的租稅新聞都上榜,現場邀請會計師專業出身的立委羅淑蕾及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為大家一一解讀新聞,並且羅委員與李理事長、副理事長蘇友辰律師等人將手持正義之劍,戳破違反人權的租稅新聞,象徵守護千千萬萬民眾的租稅人權。前中央警察大學校長謝瑞智、司法院大法官黃茂榮、台大法律系教授葛克昌也都受邀與會。   協會首度揭露的「2009十大租稅新聞」中,約束行政執行署的包括欠稅10萬元以下,不得限制出境;為欠稅大戶孫道存而設立的禁奢條款;以及民眾欠稅,醫療保險金可被扣押,形同法律殺人等新聞。 稅務人員未依法行政或行政疏失而造成人權遭受侵害的,包括林志玲、大小S、蔡康永等名模與藝人的訴訟抗稅;因國稅局錯誤課稅15年產生的陳長文條款等,為期一年半的賦改會遭學者嚴厲批評不符合社會公義,有劫貧濟富之嫌,富人大減稅,百姓卻只少了零頭。 另外上榜的還有不久前喧騰一時的江陳會,由於經第三地赴大陸間接投資的台商,不能適用股利匯回的租稅優惠,導致租稅協商破局。此外,學者對台灣未來的租稅改革提出五大革新與十項政策,期望台灣的納稅人的權利能夠迎頭趕上歐洲國家。強調不正當自白不能為課稅證據等影響深遠的『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專章。 中國人權協會於民國九十九年首度增設租稅人權指標,希望藉由年度指標分數的變化,顯現台灣人權的狀況,以作為提昇我國人權水準的參考。 除了入選新聞,還有許多相關新聞也在現場陳列,而針對其中多項起因賦稅問題所衍生的民怨,邀請學者專家與會座談研討,除本會理事長與羅委員以外,還有前中央警察大學校長謝瑞智、司法院大法官黃茂榮、協會副理事長蘇友辰,以及多位具有財經、法律背景的學者專家共襄盛舉,探討的議題包括『租稅人權利保護』,其次是『從司法看租稅人權與兩公約』,期望藉此呼籲政府依法行政,重視納稅人的權益。雖然人民有依法納稅之義務,但稅務人員也要依法行政,否則人權將受到嚴重侵害,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已分別發函向李永然律師及其家人致歉

    民國97年11月6日,因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先生來臺訪問,於臺北市市立美術館前發生群眾包圍示威,以及嚴重之警民流血衝突等事件。 當時,李永然律師之子-李廷鈞同學本在學校圖書館準備期中考試,回家前先行前往士林夜市購買宵夜,於行經臺北市中山北路往士林夜市途中,因見臺北市立美術館前聚集大批民眾而稍事駐足,停留期間並未對於警方有任何言語上、動作上之挑釁行為。現場因有3名騎乘機車之人在群眾間繞行滋事,惟指揮官竟草率下令、不分青紅皂白地命霹靂小組逮捕該鬧事的騎機車者;然鬧事者早已逃逸,李廷鈞同學僅因符合「騎乘機車」之要件,致無端遭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所屬員警以「現行犯」逮捕、違法訊問,甚至不當移送至臺北地檢署。對此烏龍且嚴重侵害人權之誤抓事件,臺北地檢署已對李廷鈞同學作出不起訴處分,且還其清白;但警察烏龍錯抓事件,對於李永然律師及其家人、特別是李廷鈞同學本人而言,卻是已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對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以98年7月8日北市警同分督字第09830718200號函略以:「本分局執行協和專案處理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妨害公務等案件過程,因部分媒體大肆渲染,造成李律師永然先生困擾與不便,表示歉意。」、「本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法治教育及訓練執勤技巧,俾益提升偵辦案件品質」等語;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亦以99年1月4日北市警刑大督字第09832780100號函略以:「貴律師質疑本大隊員警執法態度輕率乙節,本大隊將持續加強員警法治教育及執勤技巧;另對媒體渲染報導李廷鈞遭逮捕乙節,造成李永然律師家人之困擾與不便,表示歉意」等語,正式向李永然律師及其家人公開致歉並承諾將持續加強員警法治教育及訓練。 就上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勇於認錯、並願積極檢討改進警察執法手段之回應,李永然律師及其家人為和諧計,予以接受。畢竟,臺灣的警察執法人員若能因此「烏龍錯抓事件」而獲得教訓、警惕與改進,並能真正瞭解人權保障的真諦與重要性,李永然律師及其家人均願意包容,並將之轉化成正面且積極的力量。李永然律師將永遠站在人權保障的第一線,持續不斷地為人類基本權利捍衛與戰鬥!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永然律師

接待福建省法學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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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8日下午2時,我前往中華民國仲裁協會,陪同陳世圮常務理事接待來自福建的福建省法學會人員。 法學會人員包括曾令揚、婁彩敏、劉錫輝、盧福寧、陳兆文、李國輝、周順安、姚國祥、柯發棣、劉倫崧、林學初、易秀榮、陳新雨。 台灣方面有陳世圮、李永然、蔡碧松、朱麗玲、嵇國忠、林長勳、王志興、胡惠麗等人出席。雙方進行交流交換意見,氣氛融洽。

出席「監察院第3屆人權保障工作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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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8日上午9時,我以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身分出席「監察院第3屆人權保障工作研討會」。 會議由監察院院長王建煊致開幕詞,「原住民族教育權保障之問題及對策」由立法委員孔文吉主持討論,針對此主題,原民會主委孫大川進行業務報告「原民會執行《原住民族教育法》等相關法規與教育政策之概況及成效檢討」、教育部部長吳清基報告「教育部執行《原住民族教育法》及一般教育政策之概況及成效檢討」。

中醫教父的養生智慧

樊正倫著‧台灣廣夏有聲圖書有限公司 1.中醫學始終是建立在人與自然的和諧前提下,如果離開了和自然的和諧,就無法談論中醫的養生。 2.中醫學首先要注意的養生法則,叫做「順四時」;溫帶四季分明,人在這個地區中生活,春生、夏長、秋收、冬藏,這四季的變化,對人類的身體、智商的發展產生重要的功用。所以「人法自然,人順四時」,人如果按照四時的春溫、夏熱、秋涼、冬寒這個規律來養生,就可以減少疾病在身上帶生的機率。 3.人的氣血運行狀態和「五臟」是直接相關的;春氣與肝氣相通;夏氣與心氣相通;肺氣和秋氣相通;冬氣和腎氣相通。 4.一年裡的24個節氣,有兩個節氣要非常注意,一個是「冬至」,另一個是「夏至」。這兩個時間陰陽都處在極度交替的時候,這時之前後幾天多待在家好好睡覺。至於「春分」、「秋分」也很重要,而人最好應該出去活動。 5.每天晚上十點就開始準備睡覺,十一點以前最好睡著。 6.《黃帝內經》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此即「五穀」是養命的,「五果」是幫助消化的,「五畜」是產生補益作用的,「五菜」是產生補充作用的。 7.五穀中最好是「小米」,「小米」在中國古代稱為「稷」。小米最具生命力的,熬小米粥,「粥油」不能去掉,這是小米最精華的部分,主要作用是「益氣健脾」。 8.不同穀物的不同顏色,也都反應了穀物本身不同屬性。 9.地賜人以「五味」,甘、苦、酸、辛、鹹這五種味道進入人的身體,會調補人之不同的臟腑。比如:甘入脾、酸入肝、辛入肺、鹹入腎、苦入心,任何口味皆不可過度。 10.最好不要吃非當季的食物,要多買時令食物。人的飲食不是為了新奇,而是為了「養命」。食物的搭配和調養跟環境有密切的關係,只有搭配對了,才能對人體產生有益的影響。 11.中醫常說,當風、寒、暑、濕、燥、火太過或不及時,稱為「六淫」或「六邪」,就是當人和自然界之間不能協調的時候,就會產生疾病,這是疾病的第一個原因。 12.人如情緒出現異常變化,它就會使得氣血產生逆亂,進而導致疾病。人的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跟人的生命及健康之間有關係。 13.「情志」對人的影響極為重要,人之內裡的臟腑狀態不平衡,不平衡就是疾病,就會影響人的壽命。 14.調節情志的養生祕訣是「勤動腦體不動心」。「腦」和「住」這兩部分要用,但是「心」不能動。 15.人要長壽,就是在一生中,第一不怕累,第二不怕苦。賺錢了,要為大家服

佛說八大人覺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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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覺老和尚開示‧文心文化公司出版發行 為佛弟子,常於晝夜,至心誦念八大人覺: 第一覺悟:世間無常;國土危脆,四大苦空,五陰無我,生滅變異,虛偽無主,心是惡源,形為罪藪,如是觀察,漸離生死。 第二覺知:多欲為苦;生死疲勞,從貪欲起,少欲無為,身心自在。 第三覺知:心無厭足,唯得多求,增長罪惡;菩薩不爾,常念知足,安貧守道,唯慧是業。 第四覺知:懈怠墜落;常行精進,破煩惱惡,摧伏四魔,出陰界獄。 第五覺悟:愚癡生死;菩薩常念,廣學多聞,增長智慧,成就辯才,教化一切,悉以大樂。 第六覺知:貧苦多怨,橫結惡緣;菩薩布施,等念怨親,不念舊惡,不憎惡人。 第七覺悟:五欲過患;雖為俗人,不染世樂,常念三衣,瓦缽法器,志願出家,守道清白,梵行高遠,慈悲一切。 第八覺知:生死熾然,苦惱無量;發大乘心,普濟一切,願代眾生,受無量苦,令諸眾生,畢竟大樂。 如此八事,乃是諸佛,菩薩大人,之所覺悟,精進行道,慈悲修慧,乘法身船,至涅槃岸。復還生死,度脫眾生。以前八事,開導一切,令諸眾生,覺生死苦,捨離五欲,修心聖道。若佛弟子,誦此八事,於念念中,滅無量罪,進趣菩提,速登正覺,永斷生死,常住快樂。 1.此八大人覺經,經中列出悟無常離生死,乃至覺生死苦,發大心普濟眾生等八種諸佛菩薩大人所覺悟的法。 2.世間眾生於色受想行識五陰,起四顛倒,於想行多起我倒,於心多起常倒,所以我們要修「四念處觀」,即「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利用此四觀,以除四倒。 3.如來的心是經過一番修證,起心動念就是三昧、就是智慧、就是神通;眾生起心動念就是塵勞、就是妄想。人經過一番修證、覺察、覺悟,時時刻刻檢討反省,如此薰習,心清淨了,就是「功德之源」;若不如此薰修,心隨業流轉,就真正是惡源。 4.人的這念心,迷即眾生,覺即菩提。自己能夠清楚、明白作主,心就是功德。唯有清淨心、無為心、菩提心、真空妙有,這些才是最實在。 5.人要知足,不知足,心當中煩惱就很多。 6.「精進」是修道之根本,普堅十大願中也說:「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我們這念心時時刻刻都想到「精進」,修諸善道,精勤無怠,不自放逸,這才是真精進。 7.我們心當中有很多煩惱,歸納起來有「見思惑」、「塵沙惑」、「無明惑」,要破這些煩惱,必須「精進」才有辦法。 8.四魔是「天魔」、「煩惱魔」、「五陰魔」、「死魔」;要摧伏四魔,將這些魔障轉過來

赴上海及廈門關心台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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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間赴「上海」及「廈門」關心台商權益。 而上海台商協會及廈門台商協會也分別與我及葉金鳳前部長、蔡世明...等人交流,此行獲益良多!

中國大陸「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看劉曉波的判刑事件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中國大陸著名民主異議人士劉曉波,於日前被中國大陸法院判處11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此事件引起國際社會譁然,包括美國與歐盟等民主國家,紛紛透過其駐中國外交使節對劉曉波提出聲援,並進一步呼籲中國當局無罪釋放劉曉波。 劉曉波乃1989年天安門運動發起人之一,名列「天安門四君子」。2008年12月他起草並邀請300多位人士聯名簽署具有政治改革訴求的「零八憲章」,要求中國大陸政府保障人權和言論自由,公開選舉官員,結束共產黨對軍隊、法庭和政府一黨控制。劉曉波於「零八憲章」發表前夕遭到大陸當局拘押,並於2009年6月23日遭到當局正式逮捕並控告,最終有了近日的11年判刑。 吾人猶清楚記得中國大陸政府於2009年4月13日,透過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正式宣佈「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其中明載了未來兩年中國大陸政府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當時,筆者也公開表示,在欣見中國大陸政府願意正視人權價值的同時,也期待中國大陸當局能夠以行動具體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所揭櫫的意涵及目標;令人遺憾的是,從劉曉波被判刑一事看來,中國大陸政府似未照著「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指導原則來作為。 依據中國大陸「國家人權行動計畫」關於《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專章所載,「嚴禁執法人員實施非法拘禁行為。收押、換押、延押必須依法進行,防止錯誤羈押和超期羈押。」然而,劉曉波自從2008年12月遭到拘押後,6個多月以來一直沒有被起訴,也無法與律師聯繫,直到2009年6月方才被正式起訴處分,這期間的非法拘押行為,嚴重侵害其基本人權。 大陸之「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並表示,中國大陸政府將「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從「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障公民的參與權。」,並且「暢通各種管道保障公民表達權,發展新聞、出版事業,暢通各種管道,保障公民的表達權利。」劉曉波以和平方式提出政治改革建言,推動中國大陸民主進程,理應受到中國大陸法律的保護,結果卻遭到當局重判,令人遺憾! 鄭重呼籲中國大陸當局正視其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所宣示保障人權的重大承諾!劉曉波透過其妻子劉霞對外表示,將正式提出上訴的要求,我們在此也希望中國大陸當局能尊重劉曉波上訴的權利,確實其可受到公平的受審對待,並且保證案件審理必須建立在充分清楚的證據上,好讓中國大陸政府在保護人權的承諾方面,能像經濟開放改革一樣,有一亮麗

凡人可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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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可成佛 ──菩薩五十二位階講記 證嚴法師講述‧慈濟文化出版社出版 1.五十二位階之名出名「佛之六行」,即「六度之行」;菩薩由凡夫到成佛,定要經過52個位階,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才能成就菩薩,更進一步成佛。 2.十信仍三賢之首,萬行之先;欲從凡入聖,必以「信」為先導。「信」為道源功德之母,長養一切諸善根。 3.十住: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 4.十行:歡喜行、饒益行、無瞋恨心、無盡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尊重行、善法行、十真實行。 5.十回向: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回向、不壞回向等一切佛回向、至一切處回向、無盡功德藏回向、隨順平等善根回向、隨順等觀一切眾生回向、真如相回向、無縛解脫回向、法界無量回向。 6.十地: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 7.「十地者,謂菩薩所證之地位,一切佛法依此發生。然地位有淺深,故始自歡喜,終至法雲,分為十地」。 8.佛之六行,最後是「等覺行」,等覺行分成「等覺」、「妙覺」二行。 9.「等覺」中的「等」是平等,「覺」是覺悟。諸佛覺悟,平等,如,名為等覺。 10.「妙覺」,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智德不可思議,稱為「妙覺」。證得此覺的人,被稱為「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