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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葉部長推動《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強化程序正義!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5月17日經濟日報A6版潘姿羽記者所撰「內政部長專訪 葉俊榮推都更 強化程序正義」的報導,內政部葉俊榮部長表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已經出爐,在地方政府、住戶、建商、公民團體四方拉扯下,最重要是增進各界對都更機制的信心,一定要堅持強化「程序保障」。內政部部務會報於民國106年5月初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大幅翻修該條例,新增、修改的條文既逾70條條文,除了處理「違憲條文」,將事業概要門檻自十分之一大幅提高至二分之一、增加聽證機制,在賦稅減免、爭議處理、程序完備的部分都有增修;待行政院核定後,便可送進立院進行審議。     葉俊榮部長認為,本次《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精神在於重建對都更機制的信心,也因此,內政部增進了爭議處理、程序正義、簡化流程等作法,盼完備法制後,能夠讓住戶增強信心、減少「實施者」對都更的不確定性,有利於加速整合。葉俊榮部長並表示,現在社會氛圍十分重視對強拆的爭議處理,如果修法方向是朝程序更沒保障、更容易造成強拆,內政部不會接受,「對於強拆、爭議處理,程序的保障強化,這是要堅持的」     筆者認為內政部已提出《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正案,是好的開始,這幾年許多都市更新都因違憲條文未完成立法修正,因此停擺,希望立法院能夠儘速該條例的修正案,讓都市更新能快順利施行,才能有效改善市容,並且提升居住的安全及品質。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正已不能再延宕了!政府口口聲聲喊著要推動「都市更新政策」,但因釋字第709號大法官會議解釋,造成《都市更新條例》必須修法的問題已延宕太久,目前「實施者」已無信心,興致缺缺,盼《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快速進入立法院,同時也希望立法院能以「優先法案」優先有效修法通過,讓台灣的「都更」能展現一嶄新的面貌!

公告地價大漲,導致國有土地地上權開始爆解約潮!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5月16日工商時報A16版呂清郎記者所撰「租金大漲 地上權爆解約潮」的報導,由於房市不振,且公告地價大漲30.38%,造成按公告地價計價的國有地上權案,租金連帶暴增,建商的地上權案紛紛提出解約申請;根據財政部國產署統計,已申請終止的個案有7件,還有2個案進行口頭詢問,後續也可能提出解約申請,為降低衝擊,國產署同意更改年租金公式,有利於降低租金負擔,但因為僅限民國105年10月之後簽約新案,結果引發舊案的解約潮。     財政部國產署官員說明,目前的解約申請案中,昇揚國際置地的台南市中西區案,及基泰建設的台北市大安區案,也都是已開工的情況,依契約這2個案子如果解約,權利金都將不退還,業者應自行評估得失利弊,再決定是否要解約;其他4案因為都是開工前申請解約,依約解約後都可按比例退回權利金,以當初得標權利金新台幣0.6~12.35億元不等計算,未來將支付的權利金將逾新台幣10億元。     筆者認為地上權標案的解約潮最大原因為公告地價的調漲,地上權標案租約期間動輒50至70年,業者預期如每次調漲幅度過高,將會嚴重侵蝕利潤,所以寧願選擇解除契約,而不履約;因此政府應當調整地上權租金與公告地價連動的計算方式,這樣才能達成雙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國有土地之地上權是很好之「活化國有土地」的方案,過去也獲得民間企業的支持,使國有土地的活化有了績效。哪知有人高喊提高「持有稅」,導致造成連動式的影響。足見政府推動政策一定要深思熟慮,全面考量,切勿有即興式的改革,我國固然要維護人民之「居住權」,但切勿隨興提高「持有稅」,過高的「房屋稅」、「地價稅」只是圖利國庫,而不利於經濟發展,政府務必正視!

宜蘭豪華農舍,預計於民國107年規劃來加徵「豪宅稅」!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4月26日自由時報A4版簡惠茹、張協昇、侯承旭、吳欣恬記者所撰「宜蘭豪華農舍 明年擬加徵豪宅稅」的報導,全國首創!宜蘭縣府研議自民國107年起對縣內「豪華農舍」開徵「豪宅稅」,宜蘭縣吳澤成代理縣長表示,民國107年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時,將檢討對豪宅農舍加價收取房屋稅,「有些農舍比美陽明山豪宅,有游泳池、庭園造景,不加價毫無道理」。     吳澤成代理縣長表示,民國107年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點將鎖定「豪華農舍」房屋稅檢討,擬朝庭園造景、游泳池等既有法規項目加價。他強調,走在三星鄉溪畔,宛如置身歐洲,有些農舍比美「豪宅」,不像「農舍」用途,不加價毫無道理,現雖無「豪宅稅」名稱,仍可依現有法源加價,稅負才公平。地稅局說明,依《房屋稅條例》,既有加價項目,包括總樓地板面積兩百平方公尺以上獨院或雙併式房屋,空地面積為第一層面積一.五倍以上,宅外設置庭園造景或游泳池,任一項按標準單價加價五十%,兩項加價百分百,現有農舍已按此加價;民國107年將討論再提高「豪華農舍」的加價標準。     筆者認為宜蘭縣政府將針對豪華農舍課徵豪宅稅,在《房屋稅條例》中並無豪宅稅之規定,台北市過去用「路段率」來加徵豪宅稅,但房屋標準價格本來就已經包括路段調整率,就引起重複評價的詬病,如今宜蘭縣政府如要課徵豪宅稅,若逾越法律的規定,可能會有違憲之虞。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宜蘭縣政府對於「豪華農舍」的處理必須運用智慧,全盤考量,再下手處理,切勿「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台灣的不動產稅制已修得讓專業人士弄不清楚的,未來將更混亂,其實「豪華農舍」的形成,政府要負最大的責任,如果不是政府放任公權力,人民何以敢砸大錢,在「農地」上蓋「豪華農舍」,做非「農業使用」,現又要巧立名目加稅,真令人有「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