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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ETtoday新聞雲刊登李永然律師、劉和鑫律師專文「國民法官將上路,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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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是我國司法院近年來重大的司法改革政策之一。日前媒體報導,司法院公布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問卷調查結果,結果顯示原本對司法審判結果「非常信賴的人」由原本17.71%,在全程參與審判後提升到51.97%。   自1999年全國司改會議提出建立人民參與司法審判制度的議題後,歷經司法院多年試行各類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模擬法庭,包括:「參審制」、「陪審制」、「觀審制」、「裁判員制度」等,並長年受到立法委員與司法院間及社會各界的熱烈議論,終於決定採用「國民參與審判制度」,進而由立法院通過《國民法官法》立法,並由總統於2020年8月12日公布,做為我國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依據,目前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將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國民法官法》的制定目的,是因為過去在重大社會矚目的刑事案件中,有些法官的判決結果與一般人民的法感情有極大落差,因此造成人民質疑司法判決品質,並對於司法產生不信賴的問題。司法改革希望透過讓「國民」在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的過程中,去充分反映國民法感情,並藉著程序透明化的過程提升國民對於司法的信賴度。然而筆者認為,《國民法官法》的施行,必須正視下列問題,並進行改善,俾確保未來能成功推動並兼顧人權保障: 無充足時間對證據進行完整調查及辯論   首先,依《國民法官法》第43條及第45條的規定,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採「卷證不併送」、「集中審理」方式進行。所謂「卷證不併送」,就是檢察官只能向法院提出起訴書,不能提前將卷宗及證物一併提供給法院;所謂「集中審理」,則是指法院需要在短時間內集中、迅速進行證據調查及辯論程序。然而這兩項制度的施行,將導致審檢辯三方對於證物調查、辯論的時間不足,恐有採用錯誤事實基礎,致影響裁判正確性之虞。   由於在一般刑事訴訟程序上,《刑事訴訟法》並沒有如同《國民法官法》第43條及第45條的規定,因此檢察官可以將用來證明被告確有犯罪事實的相關證物,連同起訴書一併檢附給法院,使法院可以在開庭前預先將案件全貌有充分了解,並在審判程序中,快速進行「爭點整理」、訂定「證據調查程序的審理計畫」,使案件相關的重要證據可以經過充分的調查及辯論。   《國民法官法》的立法理由,當時是以國民法官案件中,因國民法官的時間有限,如果事先連同證物一併檢附國民法官可能造成國民過重負擔,且為了避免「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間發生資訊落差,而有

台北市艋舺龍山寺董事長黃書瑋為《李永然律師談運用法律精進修行》一書撰寫推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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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世之警鐘   數年前,釋明毓法師與李永然律師共同主持艋舺龍山寺季刊的佛法律專欄,從社會中發生的一些法律問題,藉不同的個案所衍生的法律問題,跟佛經上給我們的指引,做深入淺出的分析,讓讀者一方面了解法律上的規範,一方面也能在佛經上有很清楚的開示,藉此而能夠深入了解法律與佛法之間的關係,讓龍山寺的季刊內容更加充實。 本書《李永然律師談運用法律精進修行》則是藉由李永然律師執業中在社會上所發生的一些個案,探討其在法律上的意義與佛法中的因果關係的詮釋,有所感悟而寫出心得,可以説是當世之警鐘。   佛法講「防非止惡」,以持戒確保自由 的「戒律」,是所有眾生賴以生存的平等法則,也是佛教徒增長福德、智慧的依止,更是讓人生趨向真善美、完美人格的具體規範。   在永然兄執業律師四十餘年中,從個案中遇到太多不可思議的事,世間法無法理解,其中不論是喜怒哀樂或是悲歡離合都有不同的際遇與結果,在這滾滾紅塵中不斷的尋找,驀然回首,終於在佛法中找到了真理。   在困難的環境中學佛,是許多人的修行經驗,了悟人生苦多於樂 ,因為受苦才會去思考解脫人間苦厄的方法,不難發現佛經裡多次告誡我們眾生受苦的原因,是心中有「貪、瞋、癡、慢、疑」五毒所造成我們各種煩惱與痛苦,期盼我們眾生能透過「持戒」,如:受五戒,即戒「殺、盜、淫、妄、酒」,進而生定,至「定慧等持」方能受用,書中不斷的用佛法加以詮釋,深入淺出介紹。   本書《李永然律師談運用法律精進修行》的內容,著重在法律與佛教戒律之間的關係,很多人都以為在佛教中所謂的戒律,好像非常可怕,不敢冒然去「受戒」,其實佛教中所提到的「戒律」,如同生命中的紅綠燈,本質上是跟「法律」有密切的關係。   「佛法」著重在愛的攝受,是一種慈悲的表現,藉由戒律的認知來防非止惡,從內心開始改變自己的想法,不去做違背戒律的事情;而「法律」則藉由各種規範,強調以約束力的折服,讓民眾了解不可以做違背法律的事情。這對於複雜的社會環境,有時可以用愛、慈悲來攝受,有時也必須有法律的約束力來讓人折服。只有愛、慈悲,不一定能令人服從;光是用約束力來制裁,也不能令人心服口服。本書藉著法律上的案例,以佛教的五戒加以詮釋分析,也注意到人倫、孝道的影響,如果當今的社會能夠在制定法律規範時,也不忘推廣佛善中的「五戒十善」,且讓這兩種內外規範兼具。   永然兄具備豐富的法學素養,不僅是律師行業中的佼佼者,多

2022.6.30ETtoday新聞雲記者王淑君報導「李永然教高中生學法治 暑期法律生活營7/1網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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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記者王淑君/台北報導   知名律師李永然執業超過四十多年,處理過的法律案件無數,非常了解「法律」對於一個人的重要性。因此,多年來,透過法律演講、撰寫文章,藉以推廣人民的法律常識。他認為,法治教育必須向下紮根,從小就要培養正確的法治觀念,才能「知法守法」、「知法用法」。   為實現這個理想,他於民國100年成立了「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並於每年寒暑假舉辦高中法律生活營,提供對法律有興趣的高中同學們學習法律的機會。十多年來,已有超過一千四百多位學員參與過營隊活動,許多同學也進入了大學法律系、法律研究所就讀,甚至也有不少學員在大學畢業後通過國家考試進入了司法界工作,擔任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等職務。「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多年來培育出許多優秀的法律人才,樹立專業法律營隊的口碑,成為許多同學、家長及老師十分推薦的寒暑假營隊活動之一。   李永然律師表示,「十幾年來,每次在永然法律生活營中,看到這群高中學子們對於學習法律的熱情,都讓人十分感動,很慶幸我有這個能力能為他們付出。此外,有許多同學如今已進入法律界工作,表現十分優異,讓我感到很欣慰。2021年由於新冠疫情影響,高中法律生活營延期了兩次,我們也接到諸多師生、家長深感惋惜的回饋,但為了顧及師生的健康,這是不得已的決定。今年初疫情仍舊嚴重,我們不忍同學再次失望,於是在基金會工作人員的努力下,克服一切障礙,改採「線上營隊」的模式舉行,並擴增學員人數至一百多人一同在線上參與,學生積極學習的態度讓我非常開心。今年暑假疫情稍歇,因此營隊目前以實體活動進行規劃,希望透過近距離的接觸,能讓學員們有更好的法律學習經驗。」 ​   寒暑假參加營隊活動已成為高中學子豐富自己多元探索的必經歷程,然而動輒數千元的營隊報名費用,對於許多家庭而言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尤其疫情之下,許多家庭的收入也受到影響,加上萬物齊漲,更增加了大家的經濟壓力,李永然律師特別體恤家長的辛苦,找了許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同出錢出力來舉辦營隊,希望讓所有的同學能在沒有經濟負擔的情況下,開心參與活動。   今年暑假,「永然第25期高中法律生活營」訂於民國111年8月22日至25日在成功高中舉行,網路報名將於7月1日中午12點開放,截至7月8日下午5點為止,歡迎對法律有興趣的高中在校同學踴躍報名參加,一起來了解法律,藉此拓展生活視野、尋找未來人生規劃方向。相關活動訊息可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