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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同仁赴聯合報演講「都市更新」常見糾紛與解決之道

2010年8月30日下午2時,我與同仁吳任偉律師一同赴聯合報講座演講「都市更新」常見糾紛與解決之道。 「都市更新」的主要目的在於「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的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簡言之,它是基於都市整體的利益,經由政府機關、私人、團體等持續不斷的努力,就實質環境、經濟、社會等不同層面,針對選定實施的地區,研訂綜合性計畫,實施拆除重建(即拆除原有建物重新蓋成新建物)、整建(即建築物之改建、修建或充實其設備)與保存維護(即加強更新範圍內之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等措施,以達到增進都市機能、改善生活環境,促進都市健全發展的整體性目標。進行「都市更新」涉及《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法令,自應具備法律知識;又因其涉及相關當事人之權益(如:實施者、土地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承租人……等),致生糾紛,解決糾紛也應辨明《都市更新條例》中規定相關程序。本演講即就幾種常見之自辦「都市更新」爭議問題,進行研析與提出解決之道。 壹、 前言 貳、 都市更新「同意書」的法律問題 一、 採取權利變換制度之自辦「都市更新」程序,主要可分為「劃定更新地區或單元」、「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以及「計畫執行」等五個階段;原則上,只有在「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兩階段,方有簽屬「同意書」的問題。 (一) 「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階段 (二)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階段 (三) 內政部營建署曾指出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及第22條取得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之同意,應檢附包括建物登記簿謄本或合法建物證明等文件;另有關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無使用執照者,得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79 條、本部63年3月8日台內營字第575150號函及89年4月24日台89內營字第8904763號函(如附件)規定辦理。」亦即,得依下列資料,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1)建築執照;(2)建物登記證明;(3)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築物完工證明書;(4)有該建築物資料之土地使用現況調查清冊或卡片之謄本;(5)完納稅捐證明;(6)繳納自來水費或電費證明;(7)戶口遷入證明;(8)地形圖、都市計畫圖現況、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等。 二、 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 沒有簽「同意書」,於分配更新單元時,仍然可以進行選配。另

應邀至獅子會演講「生活與法律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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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8日,我應國際獅子會獅友二八協進會之邀,前往演講「生活與法律面面觀」課程,並獲頒感謝狀一只。 內容大綱為: 壹、前言 貳、法律與人權保障 警員執法受《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範,依該法第3條第1項:「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又同法第3條第3項︰「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它違法之手段為之」;然在日常生活或報章新聞仍見一些警員濫用權力,甚至違法亂紀,卻鮮少受到懲處。   再以警員使用警械而論,其受《警械使用條例》的規範,該條例第6條︰「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同條例第8條︰「警察人員使用槍械時,應注意勿傷及其他之人」;然而過去仍發現一些警員濫用槍械之情形。 對於上述情事,政府應加強警察之養成教育及在職訓練,方能使這群員警發揮成為人民褓姆的功能;否則,恐將因素質不佳,自我膨脹,意氣用事,而傷及無辜的民眾。 此外,受不法警員之害的民眾,也應懂得自保之道,如此方可導正不法警員之違法行為。例如《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0條︰「警察違法使用職權,有國家賠償法所定國家負賠償責任之情事者,人民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而《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第2項也規定︰「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均提供被害人民請求損害賠償之法律途徑! 而政府機關於賠償後一定要對該違法警員進行求償,方能改善警察風紀,此再分兩部份說明之︰ (一)政府依《國家賠償法》賠償時:執行職務的員警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參見《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3項)。 (二)政府依《警械使用條例》賠償時:對於出於故意之行為的員警,各該級政府得向該員警求償。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堪稱是一「民主國家」,而民主國家尤重「人權」的保障,改善警察風紀及行使職務的技巧,自有助於人權的保障。 參、夫妻財產 夫與妻婚後,需適用「夫妻財產制」,故為保障權益,務必先瞭解夫妻財產制。 一、選用夫妻財產制,要由夫妻雙方決定 二、夫妻財產制的種類 三、法定財產制的效力 四、共同財產制 五、分別財產制 六、辦理約定財產制 肆、不動產法律 一、投資房屋者如何避免購屋糾紛?建議購屋者應

修訂《土地徵收條例》,確保人民的財產權!

我國《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的「財產權」,依法應予以保障,而土地徵收涉及人民之財產權的限制,因而政府必須符合《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為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的規定。我國《土地法》、《土地徵收條例》中相關「土地徵收」的規定,即為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必要性」、「相當性」及「比例原則」的要求。 然目前大埔徵地事件引起各界關注,暴露出我國現行的《土地徵收條例》已有全面檢討修訂的必要。 究竟要修訂哪些規定呢?茲舉以下五點為例: 一、 對「農業區」土地徵收要謹慎:國家要經濟發展固然無可厚非,然農業區土地涉及農民的「工作權」及農業的根基,所以徵收土地宜先考慮其他土地,切勿輕易從農地下手,此宜於《土地徵收條例》中加以明訂。 二、 限縮得徵收私有土地興辦的事業:土地徵收已實施數十年,而得徵收私有土地興辦的事業固然已有明訂,但是否流於寬泛,有必要檢討是否限縮,俾符「必要性」的原則。 三、 強化徵收程序,注意事先通知及公聽會:現行徵收制度的進行,有些地主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於徵收前未能享有「知情權」,同時缺乏表達意見的機會,導致無法於徵收程序中確保自身權益,進而形成事後抗爭,改善之道,不外是強化徵收程序,並注意事先通知及公聽會的落實,切勿流於形式。 四、 修訂補償標準及補償項目的範圍: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中規定,進行徵收之前,宜先行「協議價購」,但如以「公告現值」進行,必然為土地所有權人所無法接受,所以此一立法善意徒具形式,有再調整之必要。至於補償項目現僅限於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營業損失、遷移費等,似乎過於狹隘,顯有檢討擴大的必要,俾符保障人民之財產權的精神。 五、 修定區段徵收的規定:在區段徵收的情形下,土地所有權人可以申請「徵收後可供建築的抵價地」折價抵付補償費,代替補償費的收取。然實務上有些當事人對此一程序不熟悉,又無法掌握法律上「期限」的規定,致無法申請「抵價地」,事後生悔,因而有一併檢討修正的必要。 以上僅提出五點作為舉例說明,其他有待修正者尚多,盼能集思廣益,大刀闊斧全面修正,始土地徵收的抗爭事件不再發生,讓台灣實現「人權治國」的理想!

關心人權‧維護權益系列講座將於99年9月11日星期六下午2點舉辦,歡迎報名

關心人權‧維護權益系列講座將於99年9月11日星期六下午2點舉辦,歡迎報名 時    間:99年9月11日星期六下午2:00~4:00  演講  題    目:預售屋買賣新制的法律權益 主講人:黃介南律師、陳宜鴻律師 地    點:黎明文教基金會  台北市大安區安居街98巷22號4樓   大綱: 一、《消費者保護法》對預售定型化契約的規範如何? 二、預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的修訂。 三、建商與消費者如何因應應記載事項的修訂。 四、結語。   講師簡介   黃介南律師: 曾任: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書記官、專利代理人 現任:律師、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召集人 著作:板橋市公所97年度公寓大廈法律實務問答、             新莊市公所公寓大廈法律問題 解析、刑事官司與狀例等作者之一   陳宜鴻律師: 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助理、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監事 現任:律師、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副召集人 著作:板橋市公所97年度公寓大廈法律實務問答、             中和市公所98年公寓大廈管理法律Q&A、             「法拍屋投資法律秘笈」等作者之一   主辦單位:黎明文教基金會‧中華人權協會‧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報名電話:* 02-2377-0726 黎明文教基金會      湯玉玲*505  陳雅雯*504 * 02-3393-6900  中華人權協會  會務秘書

出席內政部土地徵收座談會

2010年8月16日上午9時30分,我出席內政部「土地徵收座談會」(第一次),針對現行土地徵收法制提出建言與討論。 從我68年執行律師業務30幾年,有關土地徵收案件民眾要求行政救濟早期以陳情方式各種主張,在處理當中有些獲救濟,有些受限這個法令規定,所以就形成一種法律上愛莫能助。就從法律觀點來看,覺得不合理,但是問題迫於法律條文形成無奈,因為我們依法而治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依法審判,所以一切都是以「法」為據。又在法治國家非常重要的就是要去強調我們怎樣去遵循民主程序,最重要回歸《憲法》機制,《憲法》第十五條強調人民財產權,依法應予以保障人民財產權,如對人民財產權限制,要合乎《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憲法》第23條的規定在相關法律均須加以貫穿,比如說「必要性」、「相當性」、「依法行政基本原則」的遵守。 我覺得目前在整個《土地徵收條例》當中,與會幾位學者也特別強調的就是,是不是符合公益性,是不是符合必要性。然後所採取的手段是否適當,然後,給予補償是否合乎對於人民財產權保障應有尊重。因為大家都談到土地徵收是人民特別犧牲,特別犧牲的話為什這些人的犧牲感到如此強烈痛苦,甚至還些土地所有權人在抗爭過程不惜犧牲生命。 在這種情形,理應當得到比較合理補償。所以我想我們討論很多問題,也很高興主席傳達部長表示,此次《土地徵收條例》修正無上限。各位知道其實臺灣土地徵收制度,如果要跟中國大陸來比較,我們是進步百倍以上,但是如果跟在前進國家來比,我們也還有努力的空間,所以既然在此情形,我們要取法乎上,要藉此機會來把《土地徵收條例》修的更完善。尤其我們在從去年12月10日臺灣正式實行有關聯合國的兩公約,《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公民及政治文化權利公約》,相當重要。所以在兩公約精神下,各部門也應檢討相關法令是否有不符合兩公約之部分,《土地徵收條例》,剛好這個機會,可以藉人權保障,從公民政治、公民政治權利公約角度立場去思考這個問題,有無一些可以改善空間。因此我也非常贊同,剛才幾位學者的見解,很難得很多的政府官員、各地方政府實際上都是第一手第一線在辦這個業務,因此這個過程中,一定很感受到就是到底民眾陳情是那些事情?他們進行救濟的是那些事情?這當中以他們自己本身角度,以一理性人判斷,這當中有那些屬於法律制度面,我們是不是可藉機把問題提出來,問題提出之後,我們再來

不要自己孩子繼承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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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自己孩子繼承事業 邱永漢著‧蕭志強譯‧財信出版社出版 1.我過去讀過幾本邱永漢先生寫的書,他的眼光獨到,日前在書攤上看到這本書,我就買了一本閱讀。 2.邱永漢認為一些富豪辛苦賺的錢乃至於從無到有長期奮鬥成功的事業,都不可能帶往彼世。他們必須思考身後財富與事業如何安排,才能走得了無牽掛;也有人認為離開人世之前最重要的事情是該還的還清,對任何人沒有虧欠。 3.資產與事業應由誰繼承,繼承者如何經營才不致於失敗等等,這些都是有錢人過世前最關心的事情。 4.邱永漢認為人生目的並非「賺錢」,但畢竟擁有財產與事業,在這樣的年紀最好還是事先有所規劃,才能面對死亡無後顧之憂。 5.日本有錢人漸漸形成一種風氣,那就是針對家業繼承,一家之主最好趁身體硬朗時,在律師公證下撰寫遺囑,以免死後產生糾紛;能事先明白做好遺產分配,最好不過。本書作者主要是為個性急躁、馬虎,也就是生前不會妥善處理身後事的人所為。 6.通常是父母有遺產,才容易造成家庭紛爭。所以愈是富翁之類的人,身後糾紛愈多。由於人性就是容易見錢眼開、為錢亂了分寸,即便平日看似感情不錯的兄弟姐妹,也可能為了爭奪遺產瞬間翻臉。 7.富豪的兒子很多不成材,甚至是所謂的「敗家子」,自古以來財富就不易守成,中國有非常多敗家子的故事。 8.父親事業有成,接棒的第二代免不了趾高氣昂,不把錢當錢看,不把人當人看。 9.繼承家業而且能把事業做得比上一代更大的,一百人頂多只有一、二人。大部人耗費苦心,努力安排,希望讓自己的孩子接班,繼續擔任董事長;只是,盡管費心費力安排,卻幾乎沒有人成功。 10.邱永漢認為如果真要遺留遺產給子女必須深謀遠慮,提早規劃。 11.因有很多富豪子女不成材,有些富豪就想與其留給不孝子龐大資產與事業,不如不讓他們繼承事業,有些乾脆將大半資產捐給社會,當作「公益」用途!

成功高中學生來本所見習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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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為成功高中家長會長,對於學生的學習自是非常關心。此次校方與我聯絡,趁著暑假期間,將帶三名對法律事務相當有興趣的學生來事務所參觀見習,他們年紀雖輕,但對未來很有想法及目標,十分值得稱讚。 我除親自接待外,還委請同仁陳心儀律師向其介紹如何取得律師資格、本事務所業務內容及介紹、法院組織簡介等,並以自身經驗與之進行交流,分享律師甘苦談。

赴中正高中演講「青年如何邁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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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5日,我應中正高中之邀前往演講「青年如何邁向成功」。 萬事的最大資本即是光陰。青少年擁有如此雄厚的資本,可累積實力、追逐夢想,但在這不算短的逐夢之路上,是否能有足夠的智慧去善用時間、遠離誘惑;面對路中石子、荊棘,能有足夠勇氣跨越,並靠著實力,在未來發光發熱?以過來人的經驗,想提醒青年朋友幾件事: 一、廣泛學習,充實才能:律師競爭異常激烈,人才濟濟,深感唯有真材實學者,方能屹立不墜。莎士比亞說道:「智慧裡沒有書籍,就好像鳥兒沒有翅膀」,「閱讀」書籍,不僅能使人愉悅,增加文采;它更是窺見世界之窗,可開闊心靈視野,使之廣博、有深度。知識的投資,永遠有最佳回收,但必須要用心體會、善加運用,才能轉化成自己的智慧。 而所謂「書」者,並不限於教科書,「人」也是相當值得閱讀的一本好書。若能廣泛地閱讀、多方地學習,同時將之轉化為所用,升華內在涵養,必為有益;「貧者因書而富,富者因書而貴」就是這個道理。 二、立下目標,無畏向前:學習正是為了發掘潛能,行動則是為了將潛能發揮。一旦確立目標,只有往前,不做就永遠不會有機會,要堅持理想,為自己當個鬥士,因為,困難的背後,總是穩藏著通往成功的階梯。 而夢想精彩而遠大,固然是好,但中途易感疲累,或受捷徑引誘。所以,不妨選定方向,擬定計畫,分為中、長期目標,一步一步、穩穩地向前走,並勇於接受挑戰,而世界上沒有一樣東西可以取代「毅力」,只要毅力和決心,便會無往不利,意志永不屈服的人,沒有所謂失敗。 三、講求方法,切實執行:夢想可以遠大,但心不可狂傲高大,決定自己未來有多大成就,就在於實際執行的能力,生活中有諸多事務紛擾,若要在預定時間內完成已擬定的計畫,就必須講求「方法」,要拋棄一朝一夕即可邁向成功的奢望,畫定每個前進的距離、靈活妥善分配時間,並且有效率地執行,耐心踏穩每一步,循序而漸進,每完成一個小目標,就會逐步把自己推向一個大目標,如此方能有效地達成目的。 四、知法守法,進退有據:除了以身作則外,我也常與年輕人分享,「為人不可率性任己意,處事不可草率任己見」。因為,人是群體動物,故言行、舉動、與人相交等,皆受法律及道德規範。現今社會處處隱藏著誘惑,當持守端正自己的心,「知法守法,知法用法」,尊重自己,遠離煙毒、情色及不良場所,同時也能包容他人,用和平彼此聯絡,勿讓意氣爭執凌駕於理性之上。 五、廣交益友,互為師長:「從人生中拿走友誼

臺灣原住民族智慧財產權之探討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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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於民國96年三讀通過《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希望落實《憲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精神,以及對於原住民智慧財產的保護。然而,自該《條例》公布施行迄今2年餘,子法卻仍未訂定,導致該條例無法真正實施,按照原民會的推行時程,真正要開始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最快也要到2011年,對於台灣原住民族的文化存續以及智慧財產保護,明顯緩不濟急。       並且,《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真的能有效保護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及智慧財產權利嗎?原住民族的智慧主要是傳統的,舊的經驗傳承,與一般智慧財產權所定義智慧是新的產品,心智啟發的著作有所不同,倘若立法者未能明察其中的根本性差異,則所訂法令規範必無法有效保障。       為求呼籲政府儘速完成《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相關法令落實,並檢視現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有何制度設計缺陷,中華人權協會特別於99年8月20日(五)假台北律師公會舉辦「台灣原住民族智慧財產權之探討」研討會,期望從原住民族基本權利的觀點切入,探討如何制訂更切合原住民族需要的智慧財產法律規範?希望統整各方意見,提供政府未來進行原住民族智慧財產法的修改依據,讓原住民族文化與智慧能夠永續發展。       主辦單位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表示,台灣原住民族數百年來歷經外在政治環境之劇變與衝擊,其傳統文化正在逐漸流失,政府及民間亟應採取必要法律措施,維護其文化之保存及促進其發展。然當原住民遇到以西方知識傳統建構的智慧財產法時,如同兩種完全不同的世界觀相互碰撞,出現許多概念鴻溝。         李永然理事長進一步建議政府應更積極正視國內現行法對於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不足之實際問題。如何跳脫現有智慧財產權法制來思考原住民族智慧財產權之框架,討論出一套具體可行又不致與現有智慧財產權法制相衝突之保護法,修訂最符合原住民族之立法,應該是目前最迫切需要努力的方向。         擔任議題引言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雅柏甦詠‧博伊哲努科長指出,《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雖已公布施行,然而,執行本《條例》所需訂定之子法因存有爭議,尚未訂定發布,導致該條例無由執行。因此有必要針對爭議點進行研議,提出妥適解決方案,使其具備可行性。再則,部落核定也應加快腳步,儘速確定作為權利主體之部落。         這一場探討原住民智慧財產權利的研討會,同時也

演音禪師開示錄‧演音自修演講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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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音禪師著‧佛壽山大圓覺禪寺覺隆比丘印行 1.演音禪師於民國3年出生於屏東內埔,民國16年於獅頭山金剛寺出家,後因家庭不許,遂遠赴寧波九龍接待寺,隨侍於「圓瑛上人」,年20歲於天童寺受「具足戒」。其於民國86年3月入滅。 2.出家是為了求道、為了解脫,出家就是「心要死」。修行的人就是要修一個「無我」。出家人必須是「無我」、「無諍」、「無欲」的人。出家是為了斷慾、斷愛,自識心源,達佛深理,外無所求,內無所得,心要清淨。 3.要入禪,第一是要把慾望的心斷掉,沒有情、愛、慾。 4.不執相,放棄就能解脫,放不下,有執就有我相。萬緣萬事放下,放下就是修行。每日生心動念,就是煩惱。 5.有智慧的人,靜靜不動,不管說怎樣,他的心不會管你的好壞,心很清,這就是智慧。 6.「根本智」就是到無心,沒有世間,沒有我相,沒有是非。五蘊一空,就沒有心,沒有心就是根本智,到根本智時,「八識」就不會動了。 7.修行要斷情、斷愛、斷慾,慾愛的心要先除掉,才有資格念「阿彌陀佛」。 8.修行──一切菩薩,不管是十地、等覺、妙覺,一定要到「無心」為止,「無心」才是根本智,無心就是「智」,就是「性」,性智不動、合一寂靜。

前往中台禪寺參加藥師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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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1日上午5時40分,我即自家中開車出發前往位於南投埔里的「中台禪寺」。 上午8時30分即已抵達,得以參加自9時開始的藥師法會,由上見下燈住持和尚主法;下午2時參加護法會成立大會,李祖源總會長、游芳來顧問、陳樹顧問等人均出席,下午4時我自南投返回台北。

普賢大士行願的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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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賢大士行願的啓示 淨空法師講述‧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出版 1.成佛必須利他,要有悲心願力,發「菩提心」。 2.阿彌陀佛的四十八大願令人景仰稱羨,而普賢菩薩的十大願更為佛弟子所應學習,其十大願為: (1)禮敬諸佛;(2)稱讚如來;(3)廣修供養;(4)懺悔業障;(5)隨喜功德;(6)請轉法輪; (7)請佛住世;(8)常隨佛學;(9)恆順眾生;(10)普皆回向。 3.本書內容是由淨空法師將華嚴經中普賢菩薩行願的啟示予以演述,擷取精華,使經中的要義呈現出來,閱讀本書,可了解普賢十大願與我們的生活、德行、修持、家庭美滿、社會祥和具有相當關係,透過本書自可得到真實的利益!

TOPS30週年特刊:泰緬邊境14年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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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2005年2月接任中華人權協會,第二任之任期也即將屆滿。很高興在任期間,迎來TOPS海外和平服務團30週年。 民國六十九年間本會目睹越南、寮國、柬埔寨全面赤化,大批遭受戰火波及的難民無從選擇地湧入泰國邊界,亟待外界援助,乃基於人溺己溺的人道立場,成立「中泰支援難民服務團(TCRS)」,派遣人員物資在泰柬邊境難民營進行人道救援;並在民國九十二年配合「聯合國難民署(UNHCR)」難民遣返計畫,協助超過三十七萬柬埔寨難民返家展開新生活。民國九十三年,TCRS改組為現今的「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TOPS)」,秉持人道關懷和愛無國界的信念,將服務對象擴大到世界各個落後角落,以及戰後需要援助的人們。創團至今三十年,TOPS的人道援助足跡遍及亞、非兩大洲,深入中南半島的泰緬邊境、柬埔寨,以及非洲的盧安達、坦尚尼亞、肯亞等地區,服務對象人數超過百萬人次。 民國七十四年,本會於TCRS創團五週年時曾編印出版《中南半島泰境難民救助實況》一書;民國八十二年,亦發行《大難呼聲——泰境難民營十三年紀實》一書,記述我會於泰柬邊境從事人道援助工作的內容與成效。自TCRS改組為TOPS之後,其服務重心因應時勢逐漸轉移至泰緬邊境,服務為了躲避內戰而逃避至泰境的百萬緬甸難民;時光倏忽,迄今TOPS已於泰緬邊境服務長達十五年。為忠實記錄TOPS於此間之重要服務事蹟,乃籌畫編印本特刊。 中國人權協會於今(民國九十九)年初,正式更名為「中華人權協會」,值此創會暨創團屆滿三十週年之際做此變動,象徵本會即將邁入一嶄新階段,未來將為普世人道精神與人權價值的提升做出更大貢獻;而本特刊的編輯成冊,正好為本會過去三十年來的國際人道援助工作,提供完整而深入的寫實紀錄,也希望憑藉這三十年的寶貴經驗,讓我們在未來能夠將對的事情做得更好。 本特刊的付梓成書,首先要感謝過去三十年來,在人力、物資均甚不足的窘境下,仍前仆後繼地投入難民援助,只問付出不求報償的所有駐外領隊、團員及志工們,因為你們的無私付出,才有今日的豐厚成果。尤其近來陸續遭逢國際金融危機使得募款不易,泰國新興國家貨幣升值以及物價膨脹使得服務成本不斷提升,再加上緬甸風災、四川震災、台灣八八風災以及海地強震等自然災害造成人道善款排擠,種種因素使得TOPS財務壓力越感沈重,感謝TOPS泰國工作隊前任領隊賴樹盛、現任領隊李榮源以及駐泰專員黃婷鈺等幾位同仁的堅持付出,善用每

會長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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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 每個孩子,都是上天交到父母手中的寶貝。看著孩子從小小樹苗,逐漸茁壯成長,陪著他哭、陪著他笑,多想將這世界的最好交到他手上,帶他領略這世界的美與善。能擁有與孩子一同成長的記憶,是身為父母最大的驕傲。 「學問」一詞無法定義,無邊也無際。學校教科書、為人處世、與人交友、各項技藝、社會脈動……等等皆是。孩子青少年時期,是最有吸力、亦是最有彈性的海綿,擅於吸收,也擅於反應,如何擴大孩子的視界,就有賴於教育場域與家們這些園丁之手,營造安心學習、自由發展的環境。 很高興,成功高中就是這樣的地方! 成功高中在我所接觸的朱前校長及現任王校長的領導下,許多科目屢獲全國教學卓越肯定,更看重每個孩子,不冷漠待之,顧及孩子全面的身心均衡發展,亦不吝培訓在各科目上有專才的學生,鼓勵自我挑戰、更上層樓。同時,校方也邀請家長們進入校園,藉著親職教育、家長座談等,一同建構孩子的未來。而因著家長們愛孩子的心、願意付出的熱情,更使得家長會運作範圍廣、速度快,只盼作學校、教師、學生三方背後的最佳啦啦隊。 感謝家長會代表及家長會委員們的抬愛,推舉本人擔任98學年度家長會會長,從先前的副會長到現在接掌會務以來,站在協助校方的立場,從旁了解學校校務運作,深感學校各項計畫都相當尊重家長會,舉凡各項座談研習、學生事務與輔導計畫、校際交流、校際競賽、各科資優生培訓、校園綠化美化、設備汰舊換新……等等,皆給予家長會充分的權利與討論空間,期能一起做出最適合孩子的決定。 「如何跨進大學之門,展現自己優秀才能」,是家長們共同關心的議題。面對孩子不可避免的升學壓力,家長心多有所不安,有緊張,也有疼惜,有期待,也有隱隱的茫然。而校方此時辦理的諸多活動,正好緩解了這樣不知所措的心情,例如:藉著多場大學多元入學說明會,讓家長充分認識各項入學管道,也邀請本校各行各業傑出校友分享自我歷程,盼家長能當孩子生命中的貴人,協助孩子發現自我、了解喜好,從而選擇出適合的求學之路。另外,祈福高三學生金榜題名的「余躍龍門‧包高中」活動、組織考生志工服務團為高三學生加油打氣等,都是貼心之舉,家長、教師一同戮力為之,作為隱形推手,將孩子推進理想的大學之門。 孩子已逐漸活出自己的樣式,有屬於自己的道路,對父母而言,是喜悅,也是不捨。從抓著孩子小手往前進,逐漸變成在旁輔助鼓勵的角色,我們不僅要做父母,也要和他站在同個視角上,做孩子的朋友,告訴他:

許自己一個精彩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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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幅畫,並非只是總和而已。要拿起畫筆並緊握,需要勇氣;不在乎他人眼光、恣意畫出自己想望的色彩,需要更多、更堅定的勇氣。但是,在勇氣之前,必須擁有不看輕自己的「信心」與「決心」。因此,培養自信,即是邁向成功、使夢想發光的第一步。 年輕時,對於未來總有許多藍圖。歷經在校求學階段、實務上的法律操作、各種法律課程研修等等,一路走來,讓這藍圖的輪廓更為明顯。而我深知,要作好一幅畫,就必須先構圖,選擇前必先思考,仔細聆聽心裡的對話,讓潛意識來告訴我,該往那個方向走?該從何處下筆?該配上何種顏料?並為潛意識輸入足夠的資訊,例如對哪方面較有興趣?哪些人需要幫助?等等,花時間耐心整理這些訊息,挑出合適的、袪除不合適的。這時間或許很長,需要依靠平日對自己、對環境的觀察,才能有所結論,因為「時間」本身就是一個無比神聖的禮物,讓我們得以紮實地築起通往夢想的階梯,若無耐性,斷無法成事。 洛克斐勒曾說道:「每個人都是他自己命運的設計者和建築師」,意即,一個人的未來,全由他自己的行動決定。想要在人生中取得正面的結果,就要戒除精神散漫的習慣,決心做個積極主動的人,沒有行動就沒有結果,只要肯積極,就會愈來愈接近成功,萬不可猶豫不決,成為「考慮的巨人,行動的侏儒」! 在耐心等候夢想的時間裡,難道什麼都不做嗎?不!期待未來最棒的方法,就是去創造它,這是唯一途徑。即使,夢想不一定全都可以實現,但實際動手去做,就多了一分可能性。柏拉圖曾說:「成功唯一的祕訣,就是堅持到最後一分鐘」,試著用勤勉的雙手,打敗懶散的使者,我每天都告訴自己「要為明天的我,隨時做好準備!」 我究竟用了什麼方法來裝備自己的能力? 一、廣泛學習,充實才能: 律師競爭異常激烈,人才濟濟,深感唯有真材實學者,方能屹立不墜。莎士比亞說道:「智慧裡沒有書籍,就好像鳥兒沒有翅膀」,「閱讀」書籍,不僅能使人愉悅,增加文采;它更是窺見世界之窗,可開闊心靈視野,使之廣博、有深度。知識的投資,永遠有最佳回收,但必須要用心體會、善加運用,才能轉化成自己的智慧。 而所謂「書」者,並不限於教科書,「人」也是相當值得閱讀的一本好書。若能廣泛地閱讀、多方地學習,同時將之轉化為所用,升華內在涵養,必為有益;「貧者因書而富,富者因書而貴」就是這個道理。 二、立下目標,無畏向前: 學習正是為了發掘潛能,行動則是為了將潛能發揮。一旦確立目標,只有往前,不做就永遠不會有

死前會後悔的25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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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津秀一著‧詹慕如譯‧天下遠見出版公司 1.本書作者是醫師,他的工作是緩和醫療,陪伴大約上千位病患走完他們的最後一程。本書他是將病人於臨終前所後悔的事整理出來,好讓讀者能趁著身體還健康時及時完成,使人生不要留下遺憾。 2.書中列出的第一件後悔是「不重視健康」,另外他書中還列出的24個後悔事為: (1)沒有戒菸;       (2)沒有表明自己的生前預囑; (3)看不清治療的真義;   (4)沒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5)沒能實現夢想;     (6)曾經為非作歹; (7)一輩子受到感情操縱; (8)沒能對他人體貼; (9)深信自己是最好的(唯我獨尊,不知傾聽別人的話); (10)沒有決定如何處理遺產;       (11)沒有計畫自己的葬禮; (12)沒有回故鄉;                     (13)沒有吃好吃的東西; (14)全心工作,沒有時間培養興趣;     (15)沒有到想去的地方旅行; (16)沒能見到想見的人;               (17)沒有談到刻骨銘心的戀愛; (18)沒有結婚;                       (19)沒有生孩子; (20)沒讓孩子結婚;                   (21)沒有留下自己活過的證據(例:寫下自傳); (22)無法超脫生死的問題(人要對生和死有透徹的了解,才能讓後悔及恐懼減少); (23)不知神佛教誨;                   (24)沒有對所愛的人說「謝謝」。 3.本書值得閱讀,有助於人能減少糊塗事,同時讓人的一生更有意義!

早上爬山,中午點水樓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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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4日上午9時,我與家人一起前往象山爬山,來往2小時餘已全身大汗,周日上午起床覺得小腿有些酸疼,顯然爬山的頻率降低,導致有酸疼感。 8月14日中午則前往Sogo百貨公司內的「點水樓」用餐,我點了一「素食套餐」,點水樓的餐點便宜實惠,家人也都用得津津有味!

欣賞震撼管樂團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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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5日下午2時30分,我前往福華文教會館卓越堂,欣賞「震撼管樂團」的演出。 蒙該團領隊邱月香之邀,我出席欣賞。此一樂團的團長孟義超,為我中正高中的學弟,推動此一樂團已25年,相當不易。 近五年來,還經常出國演出,讓外國人能看見台灣人的身影、台灣人的聲音,真正切實的「國民外交」。

轉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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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轉心 阿尼‧科紮克著 李娟譯 探索三部曲出版 1.作者認為「正念」冥想是在當下,對身心內在加以自省的過程;是讓思緒安住於當下的覺知之中。「冥想者」要讓心保持開放、自由和寧靜,任時間流逝,只是感受當下,既不執著,也不評論。 2.「隱喻」是理解正念修習所不可或缺的依據,它將「正念」引入日常生活,與人形影相隨,能激起我們修習的意願,並啓迪我們通過「正念」引導生活,實現人生的正向改變。 3.「正念」能幫助自己挖掘無窮的智慧,進而深入「實相」。 4.「禪修」是為了觀察內心在每一個當下的所思所想,觀照你的思,不去干擾、制止,不去關注思考的內容,而是單純地視之為一個過程。「修行」是為了讓自己與心靈內在實現親密無間的關係,如果你的心怒火中燒,躁動不安,迷失本性,就要安撫它,讓內心安寧平和地回歸當下現實。 5.正念的修習能培養「高度的專注力」,進而能準確而果敢地觀照任何事物,使自己能泠靜地直接面對當下。 6.正念禪修能夠訓練自己變得更加清醒和敏銳。又禪修會讓人心胸愈發寛廣,做任何事也就更加順利。正念禪修能把人的心放大,幫助我們去開創生命中的寧靜空間,體驗內心的無限寛廣。 7.禪修可以讓我們有更清晰的判斷力、更充沛的精力、更強的專注力及更多的滿足感。 8.禪修能讓人深入內在,認知自我,不能保證證悟。 9.正念修習將幫助自己培養善待自我的能力。 10.正念可謂是實用便利的哲學和心理學工具,可以有效地處理壓力、痛苦、焦慮和抑鬱,讓生活更精彩、更充實,也是幫助我們脫離苦海的方舟。 11.佛法中所談的「六度波羅蜜」,其中有一「禪定」,其實禪修就是透過正念的修習而使自己9能進入「禪定」,而產生「智慧」!

前往天元宮及十方大覺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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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7日上午,我前往天元宮,當天上午由天元宮邱秘書長講課,相關團隊人員都頗有收穫。 下午,我再度前往「十方大覺寺」,是地藏十輪經法會圓滿日(延伸閱讀: 2009.12.12基隆「十方大覺寺」大乘地藏十輪經啟建法會 ),同時也有「小蒙山」。 週六可謂是一趟「心靈之旅」!

扶輪社例會邀請許大承演講「淺談易經,陽宅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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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0日中午,我前往圓山飯店參加忠誠扶輪社例會,此次邀請中華民國星相學會理事、建築師許大承先生演講「淺談易經,陽宅與生活」。 許大承是德國柏林工業大學建築碩士,並擁有德國建築師資格,現為中華民國星相學會理事、A+C建築設計團隊顧問、陽宅風水顧問、空間規劃設計師。

別讓工作綁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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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jo Neu著‧唐陳譯‧新苗文化公司出版 1.作者認為現代人因工作壓力和操勞對身體產生負面影響,「精神壓力」是健康的頭號殺手,其後果是神經過敏、筋疲力盡、睡眠障礙及恐懼。又「減少運動」也會給健康帶來負面影響。 2.作者認為心理健康的人,除了工作外,也認識到自己是一個具有社會責任的人、父母或成功的業餘藝術家、運動家。 3.作者提倡「放慢步調,追求簡樸、幸福的生活」。他認為這是希望擺脫工作壓力的人所選擇的生活道路。而這種想法,必須透過制定切實可行的計畫,並積極地實施。 4.人必須在工作及理想的生活之間找到平衡點,以下幾點必須有不同程度的改變: (1)你的經濟狀況及消費方式; (2)你的職業以及未來的工作強度; (3)充實的自由支配時間的興趣與愛好; (4)別人對您的期望值。 5.對工作和生活的比進行些微的調整,減少投入工作的精力和時間,讓生活更加舒適,這對每一個人來說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也是一種可行的選擇。 6.作者提供以下幾點做為自我觀察生活的均衡度: (1)對工作的滿意程度、工作的保險係數及數入水準; (2)自己的家庭生活社會生活及自由支配時間內的生活; (3)自己感覺到幸福、滿足以及內心平靜的程度。 7.本書作者的觀點與我不謀而合。我在《均衡生活之分享‧李永然律師經驗談》中也提及,要擁有一個健全的人生,就必須靈活分配、運用時間,兼顧工作、家庭、健康、信仰及理想,而良好的健康狀況尤是生存的必要條件,要維持身心健康,就必須有正確的飲食方法、良好的生活作息、充足的睡眠、適量的運動、穩定的情緒、合宜的紓壓方式等。另外,發揮心靈的力量,也是過好人生的要件之一,對心靈的關注、對身心調和的重視,方可帶來真正的成功人生。 ※《均衡生活之分享‧李永然律師經驗談》手冊免費贈閱,請來函附10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寄 台 北 市羅斯福二段9號7樓 永然文化收即可。

賦稅人權論壇啟動 李永然率眾律師化身正義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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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午9點30分,於臺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中華人權協會主辦,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台北律師公會共同合辦賦稅人權論壇啟動記者會,會中公布台灣第一個賦稅人權網站成立,並介紹網站重要的票選活動-賦稅人權大調查,現場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俊卿律師及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李家慶律師連袂出席,身兼台北市會計師公會聯合會理事長的立法委員羅淑蕾變裝神祕女超人熱情參與,現場更演出焦點短劇「搶救稅奴大作戰」,由蜘蛛人、神祕女超人帶領與會貴賓擔任的正義使者拯救無辜稅奴,帶領大家一起高呼「賦稅人權GO GO GO! 」記者會後緊接著進行論壇首場研討會,探討「漏稅罰與比例原則適用」。    賦稅人權大調查首度票選,內容包含托育子女及父母看護費無法扣除;欠稅遭限制出境;稅務訴訟程序難懂,人民永遠是輸家;法官不熟稅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台灣稅務爭訟案件全球第一;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稅務機關課稅草率;政府課錯稅,全民買單等13項,由三位理事長、立法委員羅淑蕾,以及中華人權協會副理事長蘇友辰律師、林天財主委、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主委蔡朝安律師等人一起公佈,並呼籲民眾預計自即日起至8月14日止,一起上網投票,用行動為權益發聲,之後主辦單位將擇日發布投票結果,並請學者專家解析。     為凸顯賦稅人權的重要,現場還演出焦點短劇「搶救稅奴大作戰」。只見二名黑衣人拿出象徵賦稅不公、萬年稅單、敗訴法院等編織成的大稅網纏住稅奴,深受草率賦稅所苦的稅奴直喊「救命阿,不要再稅了」,蜘蛛人、立法委員羅淑蕾與現場律師佳賓扮演正義使者,解救受困網中的稅奴,並一同「高呼賦稅人權GO GO GO!」象徵賦稅人權論壇要為國民納稅權益把關。 以「漏稅罰與比例原則適用」主題的研討會為賦稅人權打頭陣,由林天財律師主持,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蔡朝安主委主講,研討會中並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葛克昌教授、中正大學財法律系盛子龍副教授、台北市會計師公會常務理事陳世洋會計師等人與會討論,並探討「我國漏稅罰之處罰倍數是否過高」以及「故意、過失處罰倍數是否應有不同?」等常見的賦稅不公問題。並於現場與佳賓討論我國現行賦稅裁罰倍數與國際間相比過高的問題,民眾參與熱烈,現場大爆滿,顯示賦稅人權意識抬頭,政府當局亦須加快腳步,改革賦稅,以免釀成更大的民怨。 

台北市景觀逐漸在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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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8日中午,我前往位於台北市信義計畫區內的「世貿大樓」,我與家人在第33樓世貿聯誼社用餐。 用餐畢,我自33樓向下鳥瞰台北市,發現台北市的市容較之過往有變美的感覺,不過我相信還會再改變。 台北市的「花博」即將登場,又台灣其他地區也能隨著「台北市」的改變而改變,讓台灣成為一個「美麗之島」,台灣加油!

出席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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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國國民黨第18屆中央評議委員會議評議委員,2010年8月8日上午9時,我前往八德大樓,參加「中央評議委員會議」。 會議準時開始,由邱創煥擔任主席,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也列席,首先由其施政報告,他滔滔不絕地講了40分鐘,報告中尤其強調中國國民黨執政,絕對有改革的決心,不讓過去的「貪腐」再發生,再者,強調「經濟發展」的重要。 「中國國民黨」加油!加油!加油!

翫‧閱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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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個你所不知道的閱微草堂筆記之謎 宋記遠編著‧咖啡田文化館出版 我於2010年7月31日赴宜蘭老爺酒店,我在大廳看到紀昀所著的「閱微草堂筆記」,我稍事翻閱了一下,相當受其內容吸引。 我於是在返回台北後,到三民書局買了兩本關於「閱微草堂筆記」的書,這是我閱讀的第一本。 1.「閱微草堂筆記」是清朝紀曉嵐的著作,他生於清雍正二年(西元1742年),卒於清嘉慶十年(西元1805年),享壽82歲。 2.在整個清朝,除了蒲松齡的《聊齋誌異》外,《閱微草堂筆記》可說是最具影響力的一部文言小說。 3.紀曉嵐以其特有的睿智和獨到的目光,透過本書剖析他所見的眾生相。 4.紀曉嵐的這本書取材主要來自兩方面,(1)是他本人的親身經歷;(2)是來自他人提供或轉述。該書客觀而真實地反應了清朝中期的人生實相和部分社會弊端。 5.紀曉嵐提醒人要防患未然,因而要加強管理,但人在事業成功時,往往會忽視此一淺顯的道理,又管理一定要順應「客觀規律」。 6.紀曉嵐在書中常強調「因果」,因果屬於「自然規律」。「問心無愧,即陰律所謂善;問心有愧,即陰律所謂惡」。 7.紀曉嵐在書中也提到「自殺」,事實上「自殺」不是解脫的方式,人無論如何,千萬不要用自殺方式解決生活中所面對的困境! 8.本書值得閱讀。

出席「2010年中國大陸地區投資環境與風險調查」發表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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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5日下午2時,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發布「2010年中國大陸地區投資環境與風險調查」,首先由大陸經貿委員會蔡豐賜主委致詞,進而由焦理事長致詞。研究計畫由呂鴻德教授報告,我參與擔任教行委員的工作,並於此一報告內提出「台商如何在中國大陸打民事官司?」(參考頁230至237),盼本報告對台商能有所助益!

赴桃園巨蛋參加靈鷲山水陸空大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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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日晚上,我前往桃園巨蛋體育館,參加「靈鷲山水陸空大法會」,當天晚上正在舉行「幽冥戒」。 (與心道法師合影) 有朋友問到,為何要辦「水陸法會」?針對此一問題,可以參考「時間與空間的旅行」(增訂版)頁180~185,本書由靈鷲山文化編著。

獲吳老師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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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宏一教授是我大一時的國文老師,我自吳老師的教學中獲益良多。 日前吳老師將其在聯經公司出版的以下三書贈予我: 1.讀古文想問題:藉著探究古文內容,討論原文修辭,更多是延伸思考,反省自己的人生。 2.詩經與楚辭:《詩經》與《楚辭》是中國詩歌的源頭,對後世文學的影響既廣且深。欲溯流尋源,認識中國詩歌、中國文學、中國文明,就不能不讀這兩部書。 3.論語新繹:除直譯原文以供對照外,還另開「新繹」欄,提供讀者研讀《論語》時有更寬廣的視野。 我一定要將這三本書儘快閱讀。 吳老師還將有二本書問世,即「老子」與「六祖壇經」,他將這兩本與「論語」認為是現代人必讀的三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