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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聯合報演講「勞工應有的保險權益」

2009年5月27日下午,我至聯合報法律講座,與英國保誠人壽團險業務部鄭正一主任共同演講「勞工應有的保險權益」。 鄭主任由勞工保險的沿革及改變談起,再提及勞工可請領的勞保給付種類及資格條件,同時為顧及金融海嘯下暴增的失業勞工,也針對其權益做一探討。 我則以法律角度看待勞工保險權益,萬一勞工請領不到保險給付該怎麼辦?與雇主發生勞工保險糾紛該如何解決?若有不肖人士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其罰則為何?以上皆是實務可能遇到的問題,藉此機會讓民眾充分了解關乎自身的權益。 此次演講講義如下: 勞工應有的保險權益(一) (主講人:英國保誠人壽團險業務部鄭正一主任) 壹、前言 貳、勞工保險的改變 一、沿革 (一)39年3月開辦勞工保險,涵蓋傷害、殘廢、生育、死亡及老年給付。 (二)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正式實施年金制。 二、修正 (一)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整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98年1月1日起修正為7.5%(內含就業保險1%,自100年1月1日起調高0.5%至8.0%,其後每年提高0.5%至10%,並自達到10%之當年起,每2年提高0.5%至上限13%,但勞工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20年的保險給付則不予以提高保險費率。 (二)投保薪資的合併計算 自98年1月1日起,勞工同時受僱於2個以上投保單位者,其普通事故保險給付之月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不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但連續加保未滿30日者,不予合併計算。 (三)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定義 1、老年年金、失能年金、遺屬年金及老年一次金 依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合計後除以60計算;參加勞保未滿5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2、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依其退保之當月起前3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合計後除以36;參加勞保未滿3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必須於98年1月1日前有投保勞保者適用) 3、其他現金給付(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一次金、加發20個月職災失能補償一次金、遺屬津貼、加發10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起前6個月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合計後除以6,參加勞保未滿6個月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四)請求權 1、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發生保險事故者,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得依本條例規定,請領保險給

無錫市律師協會赴台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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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律師協會參訪團由會長孫敏率領來台交流,成員包括副會長闕強、金炎、名譽副會長沈仲良、監事長費新建、常務理事陳建國、童建偉、理事郭小兵、吳志波、范黎寅等10人,參訪團一行於2009年5月26日下午拜訪本會,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李永然親自接待,並進行兩岸法制、法學交流研討。 晚間6時許,李永然理事長於台北市衡陽路大三元餐廳設宴款待無錫市律師協會參訪團,並邀請總統府國策顧問許文彬律師、亞信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所長謝顯榮、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兩岸事務中心副召集人黃介南律師、永然文化股份出版有限公司總編輯周美君小姐陪同與會。

參加友人彭蘇進母親之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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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6日下午2時,彭蘇進之母親舉行告別式。 儀式以「基督教」儀式進行,諸多友人張正中、林栢根、黃書瑋... 等人均出席,儀式莊嚴肅穆。 人生無常,「生、老、病、死」無人能免;人當在生之時,把握「因緣」,讓人生發光發亮!

共和國記憶60年編年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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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國記憶60年編年紀事 孟雲劍、楊東曉、胡騰著‧中信出版公司出版 1.本書作者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49年迄2008年止,共60年之重要紀事予以編載。在這60年裡,從北京天安門城樓的開國大典到國民經濟的迅速恢復,從如火如荼的「大躍進」到騰空萬里的太空衛星,從飽經風霜的「文革」影響到撥亂反正的「改革之春」,從加入經濟交流世貿組織到承辦舉世矚目的奧運會,多少風雲在此上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於1949年10月1日成立,而在該年11月21日晚上8時許北京南城八大胡同,公安幹部把各妓院的老板召集起來,向他們宣布:從現在起,妓院被封閉了,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第一次的掃黃行為。 3.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了《土地改革法》,該法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中國的工業化開闢道路。 4.1950年10月上旬中共中央出了「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戰略決策」。毛澤東的兒子毛岸英也自願赴前線,並於同年11月25日犠牲,而毛岸英的犠牲,毛澤東到1951年1月2日才知道。 5.1951年5月23日中國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市簽訂《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宣告西藏和平解放。 6.本書對中國大陸的60年來發展之了解,有極大的幫助,大陸台商值得參閱!

品嚐友人女婿的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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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4日下午3時,我赴復興Sogo百貨公司三樓,品嚐Mark所製作的巧克力。 Mark是我的忘年之交牛嫂的女婿,在牛嫂的邀約下,我前往Sogo,Mark所製作的「巧克力」確實很棒,令人難忘!

緣生之舟(Ⅱ科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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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生之舟(Ⅱ科學篇) 高橋信次著‧行雲譯‧商鼎文化出版社出版 1.不虛偽的生活‧才是合乎人性的生活,即具有完美心靈,這種人心存光明,心中充滿了「性靈之光」。人如能力求端正自己,這就是淨化靈魂的道路。 2.人在「現象界」中生活,若是對物質過於執著或自我慾念太強烈,則「佛性」便會喪失。人能從物質奴隸中尋求解脫,領悟「知足」的人生生活,才是真正和諧的人生。倘若一個人長久在地位、名望、金錢、情慾中打滾,他絕對不可能有安適的心靈,也不可能有幸福可言。 3.心是支配肉體的意識中心,也是靈魂的主宰。心性的調和與我們如何實踐「中庸」之道,關係非常密切,悟道之後,前途才有光明可言。 4.人要常存感恩的心理,潛心佈道,努力修行,這樣才能以自己的力量修成正果。人如心存仁厚,經常檢討反省自己,就可以使自己脫離「執著」的束縛,淨化自己的心靈,即可消除怨怒、誹謗、愚昧等惡念。要遠離這些惡念,要捨棄一切利、慾、富、貴,依「自然的法則」嚴格地要求自己。 5.眾生不必過份執著於肉體的禁辱,最重要的要實踐「八正道」的神理生活,以消除人們在現象界中的惡念。人必須培養心中的善根,有「慈悲」和「愛」之善根,才能消除貪慾,解脫惡果,人要以悲天憫人的心胸去幫助他人、關懷他人。 6.人如切實力行「八正道」的生活,就可以排除一切的迷惑。人要誠心誠意地反省自己,以期心靈獲得「進化」,這才是人生之道。 7.人要尋回自己善良的本性,為開拓「調和」的道路而努力。人要放棄自己對地位、名望的執著。人一般渴求慾望,放棄不了地位、名望的執著。人要時常站在「中道」的立場考慮別人的處境,不要凡事以「自己」為中心。克服物質慾望,培養調和心理,才是人類修行的重要課題。人要能「知足」,才不能有執著與貪念。人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幫助他人、服務他人,有助於社會的調和、安定。 8.人心無固執貪念,生活才有平靜可言,能捨棄慾望鬥爭,才能得到滿足、快樂。

最佳講稿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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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講稿撰寫﹝Writing Great Speeches﹞ Alan M. Perlman著‧林淑瓊譯‧揚智文化公司出版 1藉由公開演講是為了能增強形象及名譽,作者在本書中提及一篇專業演說必須做到各種特定事項與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就能達成上述目的。這些要件及事項包括:﹝1﹞瞭解聽眾;﹝2﹞具創意的線索或暗示;﹝3﹞速成的專業知識;﹝4﹞對於周遭各種相關的趨勢,以及傑出的觀念/龐大的主題都相當熟稔;﹝5﹞使用各種觀點及議論來作為支持;﹝6﹞創造一種令人難以忘懷的「幕起/幕落」的開端與結尾;﹝7﹞掌握不容變更的截稿期限;﹝8﹞嚴格掌握有限的時間與篇幅內容;﹝9﹞確保做到盡可能是最佳傳達的演說指導。 2.撰寫演講稿,首先要確定「目的」,目的乃是一種基本概念,因為我們之所以要進行傳達的理由,就是要讓事情達到效果,即為某人的想法或行動帶來改變。「目的控制了內容」,即當你在決定寫些甚麼時,必定會有一部分受制於你企圖對聽眾的想法一生活或是行為方面造成任何的改變。一旦確認出自己的目標與標的,就要將所有火力集中於目的之上並貴徹之。 3.目的一旦確立,就進而準備主題素材,可以加入確實的資訊、專家的看法、數據資料、名言警句、經典引證或是任何我們所需的題材,以便成功地肯定、挑戰、改變、慫恿,討論或完成你對這群特定聽眾所設定要達到的目的。 4.演講者的講稿內容之確定,必須充分掌握演說者的目的及聽眾的需求。 5.演講的開場白很重要,應該選擇一種讓聽眾能夠適應你的聲音與說話風格的「頻道開場白」;開啟頻道後,就再朝能獲取注意的策略前進,或許是某種絕佳的統計數字,或是一段有趣的奇聞軼事,或是某個充滿煽動性的問題或引證,而這也將轉而導入自己的開啟策略中。要注意不要用以下方式的開場白:﹝1﹞對任何事做出抱怨;﹝2﹞不必要的或太過突兀的幽默;﹝3﹞不當笑話;﹝4﹞否定自己的演說能力;﹝5﹞對於導言的拙劣回應;﹝6﹞對演說有負面影響的引述;﹝7﹞放棄已妥為準備的資料,說出內心的真正感受。 6.演講的收尾很重要,有六種策略:﹝1﹞網羅精義;﹝2﹞付諸行動;﹝3﹞結果/展望;﹝4﹞確認﹝再述重述演講者的目的﹞;﹝5﹞特質;﹝6﹞契合﹝運用方法,讓自己的訊息能夠增強或建立,自己和聽眾間的關聯性,並使其緊密結合﹞。 7.「結尾詞」也很重要,嘗試用一種「漸強音節」,這樣才能讓離眾在離席時處於某種強烈的情緒狀態,並對

如何成為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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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名嘴─公益與私利兼具的演說﹝Speaking for Profit and Pleasure﹞ William D. Thompson著‧丁文中譯‧揚智公司出版 1.「公共演講」可以遠溯到西元前五世紀第一所演講學校成立之前;當時,人們為了與他人分享自己所知,讓人們笑或是想要改變人們心中的想法,於是便站起來對一群人講話。隨著生活文明的演進,「公共演講」的研究也變得越來越複雜。作者透過本書關述人們加入公共演講活動所具有的價值,並且了解公共演講的技巧。公共演講很重要,是一種潤滑劑,它可以讓國家這部機器的整體運作更加順暢。 2.一位傑出的演講者不僅須是一個「良善之人」,同時「還必須精於他所講的事物…不但要隨時注意其道德角色,還必須對事務的正反面知識都能夠詳細的掌握,所以才能真正稱得上是一位演講專家。」 3.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告訴他的學生,要做到專精有效的演講,有三要素,此為說服的手段。﹝1﹞演講者必須要能夠提供聽眾可信的資訊,而且還要將這些資訊小心加以組織整理,好讓聽眾得以理解,並權衡其重要性;此即「理念」;﹝2﹞演講者要懂得利用一種「憐憫的特質」去感動聽眾的情緒;在語言上的運用,要做到豐富,多變而且感性,可用「隱喻」來誘發聽眾的想像力;﹝3﹞最重要的因素是「道德」,即「可信度」。作者還指出,「能力」是演講中不可或缺的因素,能有「親身體驗」,演講將獲聽眾熱烈的回應;其次,完整﹝integrity﹞也很重要,一位人格完整的演講者所講的內容和觀念禁得起挑戰,也不會去詆毀或羞辱任何人,最後,則是「goodwill」,即演講者的動機,完全以「聽眾的需求」為中心,演講的內容是一種「關心」,目的是讓聽眾從演講中獲得更多的知識,且引發更強的企圖心,內容要能禁得起求證。 4.演講有三個重點,即:﹝1﹞「分享的喜悅」,站著演講最大的目的是要與別人分享自己的觀念的人生經驗;「利他主義」是一種無私無我的關懷他人的福祉。﹝2﹞「成長的喜悅」,因準備演講者透過書本找尋資料,向知識豐富的人士請益,並搜尋自己過往的人生經驗,自可獲得成長的喜悅;﹝3﹞「坦然的態度」,即從演講中開發自己坦懷無私接受新觀念及新人的胸懷。 5.就一位演講者而言,「語言的使用」很重要,真正用心演講的人,都會注重「語言的使用」,運用「精確的語言」表達觀念和感受。受過語言技巧高度開發的人,比較容易成為傑出的演說

赴台中工業區為台商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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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2日下午,我搭高鐵赴台中工業區「中國生產力中心」,為近百家的大陸台商演講,談大陸投資糾紛解決機制。 聽眾聽了之後,頻頻發問,欲罷不能,如此認真的台商,真令人佩服!

接待上海市律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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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師協會參訪團一行9人,成員包括副會長喬文駿律師、法學博士陳樂、理事趙忠敏律師、潘軍律師、張平律師、楊波律師、趙唯律師、童珏雯律師、賈明輝主任等,於2009年5月14日至21日來台參訪,進行法學交流。 我長期耕耘兩岸事務及法律交流,身為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於2009年5月15日中午12時15分,假台北市福華飯店江南村設宴款待上海律師協會參訪團,並邀請華翰商務法律事務所葛苗華律師、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宜鴻律師、永然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總編輯周美君小姐陪同與會。

赴律訓所演講「律師業務之推展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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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1日,我至律訓所演講「律師業務之推展與規範」。 隨著社會變遷,法律服務業競爭益形激烈,我從執行業務之型態、律師業面臨的困境等談起,接著講到拓展新業務的重要性與手段,其中最應特別注意的是「業務推展之規範」,以下略述之: 一、律師廣告行為與業務招攬行為之規範探討 論者曾以美國為例,將律師廣告行為區分為「廣告」及「招攬」兩種型態。所謂「廣告行為」,係指律師借助各種媒介,例如電話簿、法律名錄、報紙或其他期刊、戶外看版、收音機、電視、書面或錄音通訊之方法,對社會大眾或不特定之多數人介紹其本身或事務所所提供法律服務之一般資訊;而「招攬行為」則係指律師或其所屬人員為拓展事務所業務,而主動以書面或親自電話聯繫方式拓展業務者。註2 (一)律師廣告行為之許可與限制 基於律師職業自由及言論自由權之保障,律師並非不可廣告。另外,《憲法》第11條所規定之言論自由保障,若著眼於消費者能較易取得律師之資訊,而得對服務提供者能有知悉途徑之觀點(即消費者資訊取得權),亦能使律師廣告行為之合憲性及原則性合法化取得保證;而剩下的問題,僅係其界線之探求問題。而基於律師之公益性、獨立性及專業性,律師之廣告行為,則不得以追逐利益為主要目的,而應將其廣告行為設定在提供消費者服務資訊之途徑,以保障消費者之資訊取得權為其制度保障之基本目的,方能取得其正當化之基礎註3。 然而在我國,律師亦具有公益及專業性之特質,故其與一般商業仍有某種程度之差異,利益之追求並非其主要之目的。而對於律師廣告行為之範圍限制問題,可從《律師法》第1條、第30條,以及《律師倫理規範》第3、4、7、12及13條之規定,分別討論。 1、《律師法》之相關規定 第1條:「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律師應基於前項使命,本於自律自治之精神,誠實執行職務,維護社會秩序及改善法律制度。」 第30條:「律師不得以自己或他人名義,刊登跡近招搖或恐嚇之啟事。」 2、《律師倫理規範》之相關規定 第3條:「律師應共同維護律師職業尊嚴及榮譽。」 第4條:「律師應重視職務之自由與獨立。」 第7條:「律師應體認律師職務為公共職務,於執行職務時,應兼顧當事人合法權益及公共利益。」 第12條:「律師不得以誇大不實之宣傳支付介紹人報酬、聘雇業務人員或其他不正當之方法招攬業務。」 第13條:「律師不得以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有損律師尊嚴與信譽

聆聽盧星華醫師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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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0日晚上,我代美生會邀請好友醫師盧星華博士赴美生會演講,他演講「如何善用醫療資源」,大家都聽得津津有味,欲罷不能!

【620世界難民日】讓我們同世界一起「聽見,難民的夢想」

文/李永然(TOPS團長) 去年,被納吉斯颶風摧殘家園的百姓; 前年,遭受無情血腥鎮壓的袈裟僧侶; 十幾年,受到軟禁失去自由的翁山蘇姬; 數十年來,專制獨裁造成了成千上萬的難民。 這些發生在緬甸的歷歷真實,不該被世人輕易遺忘…… 世界難民日的由來與意涵 根據《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人人享有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原則下,聯合國大會在1951年的日內瓦制定《難民地位公約(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先後邀集128個國家共同締約,並且進一步在此公約屆滿50週年之際,聯合國將2001年6月20日訂定為首屆「世界難民日(World Refugee Day)」。從此之後每逢難民日的到來,全球各地皆舉辦各式活動,來提醒世人關注那些為躲避戰禍災難而逃離家園的人們。 就像人們為了紀念偉大母親而訂定「母親節」一般,希望藉由「難民日」讓全世界的難民也能在一個特殊的日子裡被人們憶起;「620世界難民日」是為了讓國際社會不要將難民的疾苦遺忘,以及提醒所有人類應該付出更多來幫助難民;國際社會成員的各國政府與人民,都應該擔負起確保難民的責任,並且提供各項可能的難民援助服務。 根據「聯合國難民署(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UNHCR)」的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全球受難民署所關切的人數高達3,290萬人,這些都是國際社會所關注與需要援助的對象。也就是說,世界上每不到200人中就有一人是難民。 TOPS長期陪伴流離難民 2009年,是中國人權協會「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Taipei Overseas Peace Service, TOPS)」參與海外難民援助工作的第29個年頭。在這幾近30年的歲月裡,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以台灣民間組織的身分從未間斷地參與國際難民援助與戰後重建工作。 自1980年起,中國人權協會結合台灣各界的關懷愛心成立「中泰支援難民服務團(Thai-Chinese Refugee Service, TCRS)」,在泰國—柬埔寨邊境進行難民服務工作,援助當時因逃避共黨迫害而逃離家園的越南、寮國與柬埔寨等難民。1994年,在協助至少37萬柬埔寨難民得以順利重返家園後,「中泰支援難民服務團」長期紮根當地的能量,並未因泰柬邊境的難民營陸續關閉而就此結束,反而

重遊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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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對我而言,並不陌生,過去曾多次赴澎湖旅遊或應邀前往演講。 已有多年未去澎湖了,日前再度重遊,發現澎湖已有相當大的改變,如綠化、觀音亭旁的「拱橋」...等。 此次我去了「通梁」、「鯨魚洞」、「二崁」、「西嶼西台」、「觀音亭」。澎湖具有觀光資源,但如果要成功地發展,尚有多處仍待改進,例如: 1.飛機班次太少,機票費可再降價; 2.欠缺優質的五星級飯店; 3.導遊人才的欠缺; 4.觀光景點的論述內容貧乏。 澎湖加油!「外婆的澎湖灣」這首歌,提升了「澎湖」的知名度,但仍待具體內涵的聯繫,讓澎湖更具吸引力。

大恐慌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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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恐慌入門 朝慶倉著‧陳昭蓉、康平譯‧先覺出版公司出版 1.本書作者係日本人,活躍於日本金融界,是一位經濟分析家。 2.作者認為目前金融海嘯,已顯示出世界金融體系已經崩潰;由於金融機構操作資金失敗,賠上了存戶和投資人錢。此次主宰金融的全球各大銀行,輕易地把資金注入「金融賭博」,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妖魔市場,造成此次危機;現在金融高達660兆美元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正轟轟隆隆的開始崩潰;作者認為衍生性金融商品相當可怕,恐無人能阻止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破壞力。作者將現在衍生性金融商品形容為「原子彈」爆炸,將把世界經濟炸得粉身碎骨。 3.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的粗估本金高達660兆美元,它的崩潰是引爆這次混亂的主因;這是由貪婪投資客所創造出來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妖怪」橫行的賭博經濟世界。 4.信用違約交換問題使得這次的金融風暴擴大到驚人的規模,造成前所未有的危機。一旦信用違約交換市場崩潰,影響範圍之大,將會波及全球,一發不可收拾。「信用違約交換(CDS)是Credit Default Swap的簡稱,這代表交換違約的信用,即用來預防呆帳和破產的「保險」。 5.作者認為這次金融風暴一定會引發全球不景氣,而引爆炸彈的引信,是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的破產。 6.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中最大的問題,出在信用違約交換。 7.日本船井幸雄曾表示:「21世紀初,資本主義應該會發出臨死前的哀嚎。在不久的將來,資本主義一定會崩潰」。 8.恩隆事件的駭人之處,在於恩隆結合「衍生性金融商品」,掩飾財務狀況。恩隆設立3000多家子公司,建立複雜企業結構,大量運用衍生性金融商品,讓外界無法掌握內情,直到股價暴跌才發現大事不妙。這次登場的主角是規模更大的巨型金融機構。

億萬房地產富翁致富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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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萬房地產富翁致富密碼 Gary Keller著‧陳玫秀譯‧美商麥格羅‧希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1.本書是一本不動產投資的工具書,也是一本創造財富的導覽書。 2.作者發現每一個成功故事的背後都有值得探討的三個基本面,思考、計畫及執行的過程是成功的方程式。大目標,以大模式獲致大成功。 3.本書中提及的各種模式都是投資房產達人買賣房地產時使用,讓風險極小化,獲利極大化的工具。 4.財務上的「有錢」和「富有」是不一樣的。有錢是說你有錢,你可以擁有一個工作而非常有錢,問題是這些錢當你不再有工作時就停止進入你的口袋;相對的,「財務上的富有」則是指擁有資產,像是企業或房地產,這些資產讓你賺錢。 5.「專注」是成功的秘訣,比努力、經驗或是與生俱來的能力都還重要。投資者專心在房地產投資核心三個簡單但極度動態的力量,這三個力量是所有投資的核心:「標準」、「條件」和「網路」(Criteria, Terms and Network)。前述三件事的第一件就是「標準」,它是尋找物件的篩選標準。其次,「條件」,即是如何買,要買就是要「買的巧」,要拿到好的條件。再者,誰來幫你,網路是指誰在這個投資中幫忙你,「網路」也是投資事業中占重要地位。房地產投資的基本模式,有四個階段,即思考→購買→擁有→獲得。 6.房地產是所有人都可以接觸的,也是最能夠發揮槓桿累積財富的投資工具。不動產和其他投資不一樣,不動產投資讓原來金額很大的高價值資產,透過槓桿的神奇效果,可以用比較少的資金買到。 7.作者認為追求金錢,實際上是一種心靈之旅。他也一直把金錢視為擁有「選擇」;通常越有錢,就有越多好的選擇。當想建立財富的人了解到選擇決定了他們的生活,有更多的選擇是一件好事,追求更多好的選擇是具啓發性的追求以後,就開始了自己的心靈之旅。 8.億萬房地產投資人思考的七種方式:(1)用「大疑惑」推動思考;(2)思考大目標、大模式及大習慣;(3)認為「錢」是重要的;(4)思考資產淨值;(5)考慮房地產;(6)思考價值、機會和交易;(7)思考行動。 9.建立財富能力的同時被你每天的「財務姿勢」及非每天的重大財務決策所決定。身為一個投資者,不管是大或小的財務決策,都需要一個好的理由。即一直保持著身為「投資者」的心智習慣,它會顯現在自己每天管理金錢及看待機會的方式上。發展投資七種思考的習慣,並且把這些習慣融入自己的每日生活心態,

參加好友彭懷恩之子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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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7日中午12時,大學時期法學院同學彭懷恩教授的兒子彭書翰結婚。 婚禮在遠企2樓舉行,我到場祝賀,見到了很多友人均前來來祝賀。 成嘉玲、吳永乾、龐建國、陳忠義、彭芸、胡克難、邱榮舉、李復甸、葛苗華、吳心健、呂郁女......等人。彭懷恩教子有方,兒子成材,又娶了好媳婦,真為他們夫妻二人高興!

參加忠誠扶輪社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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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7日上午11時,我到達松山工農,忠誠扶輪社在Jack社長領銜下,帶頭動手下廚做菜,每位社友一人做一道菜。 男人下廚看來生澀,但這也是一項磨練。這對我而言,相當困難,不過我也嘗試了,人生還真應當多嘗試,自可豐富人生,為自己堆滿美美的回憶!

參加政大社科院學友會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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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6日中午12時,政大社科院學友會舉行會員大會,由理事長高永光院長主持,我在12時準時到達,一到場見到了趙永清、王水彰、劉佩怡、楊松齡、詹中原......等諸多好友。 活動中並舉行餐敘、選舉,我到下午2時即離席。又是一個忙碌的週末。

赴中和市為市和市民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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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6日上午9時30分,我到達台北縣中和市,由於中和市民代表王偉維的邀請,我演講「生活法律面面觀」,共計來了450位民眾,主辦單位很高興,我也帶了「家庭好管用」手冊給每一位出席者,活動至上午11時20分圓滿結束!

聖嚴法師最珍貴的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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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煊紀實‧天下遠見出版公司出版 1.2003年12月聖嚴法師以「世界宗教理事會」董事身分,前往以色列、巴勒斯坦進行「和平之旅」,聖嚴法師以「心靈環保」的理念,提供給以色列當局,安定浮動的人心。聖嚴法師呼籲政治人物能夠傾聽宗教人士的聲音,忘卻歷史的怨恨,讓人民脫離恐懼的深淵。 2.聖嚴法師在以色列首都特拉維夫的Dhavana House,為一個佛教團體,演講「禪修方法及其過程」,他說「禪修就是隨時隨地的安心」。又談到止觀默照,並介紹身心統一、身心與環境統一、前念後念的念念統一,讓定慧不二的心境出現,達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禪宗的修行,最重要的就是把心念放在現在。 3.聖嚴法師重視「創意」,在於利益眾生的角度。 4.「因緣法」是在釋迦牟尼佛的悟境之中出現,解脫之法,就是「緣生性空」四個字。聖嚴法師說:世間一切事物的現象,都是由於各種必然的因緣(關係)聚集而成立。人如果能看透了「空」,放下了「我」,那就是「無我」,那就是「解脫」。聖嚴法師將實用且可活用的佛法,整理出下列單元:「四眾佛子共勉語」、「四種環保」、「心五四運動」、「心六倫」等。聖嚴法師相信「禪修」對創意有幫助,因為禪修教我們沈澱、教我們身心放鬆、頭腦放空,當處於一個空明狀態,就會有「創意」出現的可能性。 5.聖嚴法師在全球各地來來去去三十多年,奔走東西方國家弘揚佛法、指導禪修,他自認只要對世界、對眾生有益,只要走得動、到得了,他都很樂意。他認為要用禪修的心對待所處的環境,就不會跟世界起衝突,也沒有想到要去計較什麼,抗爭什麼或拒絕什麼;那麼無論移動到何處,都能不斷提升「心靈之眼」的高度。 6.人要能觀照一切都只是過程而無永恆的實體,才能隨變遷而移動,隨移動而不斷地提升。人不能「自我」;聖嚴法師說「身體加生命,所構成的自我,是那般的脆弱與無奈。所以,自我的另一個代詞就是『無常』」。 7.能追隨聖嚴法師學習佛法是相當不容易的福報;未能有機緣者,也只能透過「書籍」或「CD」…了!

中國房地產投資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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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穗強著‧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 1. 「微利房」項目﹝也稱之「安居工程」﹞,這是帶有政府行為和福利色彩的非一般性商品房。 2. 過去大陸建設部曾提出「住宅產業化」的概念。此即讓住宅建設納入社會化大量生產範疇,以住宅物業為最終產品,做到住宅開發定型化、標準化;建築施工部件化、集約化,以及住宅投資專業化、系列化。亦即以大規模的成型住宅開發來解決大陸居民的住房問題。 3. 微利房是大陸官方為解決市民住宅問題而推出的一個房屋發展意念。微利房是利潤微薄,幫助解決民生困難。大陸政府透過所掌握的「微利房」,多用來解決「困難戶」的安置,以及解決舊城改造過程中的「拆遷戶」安置問題。 4. 微利房是具有「半福利半商品房」的性質。 5. 大陸土地制度的漏洞:﹝ 1 ﹞浪費土地的情形甚多,如「開發區熱」;﹝ 2 ﹞市場缺乏競爭機制和地價不合理;﹝ 3 ﹞國有土地的收益大量流失﹝「隱形交易」是造成土地收益大量流失的原因之一﹞。 6. 廣東省國土廳制定《廣東省國有土地分等基準地價表》,將全省土地分為十等;廣東省制訂的全省統一性國有土地等級的「基準地價」,是在土地市場的規範化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7. 「二手地產市場」,即樓盤由開發商在市場推出發售後,由「首位業主」再轉售到第二位或其他的業主手中,形成物業在市場中的二次轉賣交易,「樓市」不能只靠「一手新樓盤」來維持,而需要有「二手樓宇交易」來支撐。 8. 東莞在房地產方面,是華南地區的熱點,因為「東莞」是廣東來料加工企業最多、最集中的地區。 9. 大陸於 1995 年初頒布《房產交易價格暫行條例》,規定發展商在大陸推出「內銷商品房」時,要按一定的價格限制發售。 10. 大陸自 1994 年 1 月 1 日 起實施《增值稅暫行條例》,此條例推出的原因有三:﹝ 1 ﹞政府壓抑「炒風」之需;﹝ 2 ﹞土地資源流失太多;﹝ 3 ﹞政府要強化稅收管理。  

赴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演講「中國土地徵收糾紛案例解析」

2009年5月14日下午1時30分,我應中國生產力中心之邀至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演講「中國土地徵收糾紛案例解析」。     由於中國大陸地地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中國政府出讓土地,實質上是出讓土地一定年限內的使用權,而隨著經濟建設的加速發展,「土地徵收」相當頻繁,使用年限內也可能遇到土地使用權被政府收回的問題,因此在這過程中即出現許多問題與矛盾,法律糾紛也層出不窮。在演講中,我從土地使用權遭收回的原因談起,並佐以案例,希望藉著這樣的剖析,讓在大陸經商者更了解相關規定,及可能面對的挑戰。

為壹週刊與伊能靜和解!

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於97年11月20日所發行之第391期壹週刊,以大幅照片及「8年花6,600萬、伊能靜榨乾哈林」之標題,報導伊能靜。伊能靜於97年12月間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就壹周刊之上開報導進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暨回復名譽等民事訴訟。 本件民事訴訟在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之溝通協助下,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壹週刊就其處理新聞來源時未向伊能靜本人查證,致使該期之內容與事實不符,已於第416期壹週刊之娛樂版目錄頁上刊登更正啟示;並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代伊能靜所為之聲明全文照登,伊能靜同意以「原諒」代替「訟爭」。已使本案平和落幕,並達到雙贏之局面!

出席「總統簽署國際公約批准書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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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4日上午11時,我應外交部之邀,出席馬英九總統正式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批准書儀式,現場聚集眾多各國使節、駐台代表與國際媒體,一起見證這歷史性的一刻。該儀式極具意義,象徵我國重視人權、維護人權的腳步再往前邁進!

鄭板橋家書評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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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板橋家書評點 陳書良/周柳燕評點‧岳麓書社出版社發行 1.鄭燮(1693~1765),號板橋,江蘇興北人,為一清代傑出的藝術家,「揚州八怪」之一,他是一位著名的畫家,也是書法家,自創的「六分半書」,熔「真」、「草」、「隸」、「篆」於一爐。鄭板橋家書的受方是其堂弟鄭墨,鄭墨字五橋,此鄭板橋小25歲,二人感情很深。本書共輯16通家書。 2.鄭板橋盼弟為文,須想春江之妙境,挹先輩之美詞,令人悅心娛目,自爾利科名,厚福澤。 3.鄭板橋盼弟讀書要選擇。「四書」之上有「六經」,「六經」之下有《左》、《史》、《莊》、《騷》、賈董策略,諸葛表章、韓文、杜詩。這些書終身讀不盡,終身受用不盡。 4.鄭板橋認為人的存心,須刻刻去澆存厚,雖有惡風水,必變為善地,此理斷可信。後世子孫,清明上塚,亦祭此墓。 5.鄭板橋稱讚蘇東坡一生覺得世上沒有不好的人,這是蘇東坡的好處。年老身孤,當慎「口」過,愛人是好處,罵人是不好處。 6.鄭板橋要其弟,須敦宗族、睦親姻、念故交。 7.鄭板橋要其弟讀書,要有「特識」,而特識又不外乎至情至理。 8.鄭板橋在思想上「重農」,他要其弟,對新招佃地人,必須待之以禮,要體貌他們,要憐憫他們,有所借貸,要周全他們,不能償還,要寬讓他們。 9.鄭板橋認為好作品要精讀,一般作品冷讀即可。就以孔子讀《易》為例,翻閱過幾千百遍,微言精義,愈探愈出,愈研愈入,愈往而不知其所窮。 10.教育子女,務令忠厚悱惻,毋為刻急。要長其忠厚之情,驅其殘忍之性。 11.鄭板橋強調「讀書」的重要。過去有人問沈近思侍郎,如何是救貧的良法?沈近思回答說:「讀書」。信此言,則富貴,不信則貧賤。

速讀大陸內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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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讀大陸內銷法 陳櫻琴、黃丙喜、方立維、馮輝合著‧商周出版 1.台商赴中國大陸投資,原有許多台商是以「外銷」為主,而這波金融海嘯,使許多以外銷為主的台商受傷頗重,而中國大陸市場極大,有些乃轉向「內銷」,藉以謀求生路。 2.台商在中國大陸進行內銷,也應注意相關的法律規定,本書即以此為主。該書共分四篇,包括:第一篇「中國內銷政策與法律分析」;第二篇「企業工商登記與取得內銷資格;第三篇市場交易與糾紛管理;第四第企業經營內銷市場管理。 3.台商進行內銷常須運用「合同」,而訂立合同也須了解談判時的相關要點。該書中提到「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分銷合同」等相關的談判須知。 4.在大陸進行內銷,也須注意稅務,如:「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在該書中均提醒讀者加以注意。 5.台商在大陸進行內銷,常須運用大陸員工,此時也須注意「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尤其是「競業禁止」、「保密條款」該書內特別加以介紹。再者,如發生勞動合同糾紛,除運用「訴訟」,「仲裁」也是另一途徑,該書特別加以介紹。 6.內銷時,「貨款」的取得與確保極為重要,該書也予以介紹,此書介紹「定金」、「徵信」、「人保」、「物保」,這都是台商要了解的。 7.本書對於初步想進入大陸進行內銷的台商,應有所幫助!

再見「久別的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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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更多照片 ) 記得1994年第一次去湖南長沙,而我今年2009年5月再度前往湖南。 前後相隔十餘年,湖南出現極大變化,我去「長沙」、「岳陽」、「張家界」,此次印象深刻。 然此次未去「鳳凰」,誠屬美中不足,盼下次再圓夢了!

赴湖南長沙湖南大學參加「兩岸仲裁實務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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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7日上午8時30分,我到達位於湖南長沙的「湖南大學法學院」,參加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共同舉辦的「兩岸仲裁實務研討會」,活動至中午圓滿結束,此行獲益良多!足見兩岸交流之必要及重要!

給你贏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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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贏的習慣﹝Winning Habit﹞ 全玉杓著‧陳麗如譯‧大田出版有限公司 1.不論組織或個人,導致失敗的原因,在於只有想成功的「心」,而應該要行動的「身體」卻沒有跟著一起動。所有的企業都必須把焦點放在「顧客」的身上,「製造出顧客想要的產品,提供顧客想要的服務,又想要徹底了解顧客的心理、在顧客需要的時間點提供給顧客,沒有付出比別人更多的熱情與犧牲是不可能的。「對顧客的熱情與犧牲」是成功的企業之所以領先群雄的擁有的看不見的力量。 2.作者提到「動詞型的組織」,就是在現場有立即反應的行動力,以及擁有具體行動之方針的企業。亦即對於自己正在進行的事情的目的在那裡,為了要抵達目的應該怎麼做,已經胸有成竹,並且自動自發腳踏實地去執行。想要創造出「動詞型的組織」,在經營上,必須有明確的願景與達成任務的全體共識、合理與系統化的作業流程、有禮節的組織文化、不斷革新與創造性的思維、以客為尊的全公司行銷文化有毅力的實踐力以及公正、透明的業績考核系統,讓職員們都信任而且欣然去執行業務。 3.在某方面有成就,或已升到成功行列的人,全部都有一股濃烈的「熱情」。「愛默生」﹝Ralph Wldo Emerson﹞曾說:「若是沒有熱情,不可能得到任何偉大的事物」。熱情就是「肉體和精神的一切力量來源,朝著夢想所指引的方向,付出一切的熱力」。 4.要組織的成員有「熱情」,必須建立組織的使命﹝mission﹞,要建立全體成員易懂、有共識、具體而正確的使命。將成員的夢想與公司的未來一致,才能夠散發出自身的力量。 5.作者指出擁有熱情的專家特質:﹝1﹞不只做上司所要求的事,﹝2﹞需要有獨特的手指觸感,﹝3﹞隨時都歡迎新的事物,﹝4﹞「成本對照利潤」的概念很清楚,﹝5﹞抱持「我是經營者兼工作的主宰」,﹝6﹞藉由不斷地練習,達到非凡的境界,﹝7﹞比起眼前的利益,更重視長久的未來,﹝8﹞在我現在的工作上付出青春與人生,創造新紀錄,﹝9﹞真實地看待同事關係,﹝10﹞不要害怕失敗。 6.人的成長能力是從對自我嚴格的要求做起,保有贏習慣的人,沒有人會對自己寬大,因為對自我規範和自我管理有相當程度的執著是成功的基本要素。企業的危機不是從外而來,而是從內部的鬆懈或是鬥志喪失,帶來最後的瓦解。企業領導者必須注意「時間管理」,讓企業成為最有競爭力,因為「時間管理」就是業務管理兼品質管理,也是競爭力管理及未來資產管理。在時間

道學政─論儒家知識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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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學政─論儒家知識份子 ﹝美﹞杜維明著‧錢文忠‧盛勤譯‧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1. 「儒家思想」是對周代文明衰亡的回應,它的興起提出了特定的問題,後來成了儒學的明顯特徵。儒家《論語》的三個核心觀念標明了這些問題:「道」、「學」、「政」。 2. 「道」所關注的問題是人類存在的終極意義。人類文明的延續不只是歷史的事實,而且也是超越的實在的展開﹝ the unfolding of a transcendent reality ﹞,使孔子能培育出一種使命感。「仁」的觀念,在《論語》裡居最重要的地位,在中國歷史上首次指超越生死的終極價值;孔子也認為對「仁」的渴望,是實現者種價值所必需的力量。所以仁也可以透過「自我努力」改善人的本質,所以「修身」是極為重要的一件事。 3. 儒學的「學」大致包括五部分:詩、政、社會、史、形而上學。「詩」喚起人類社會的內在共鳴,需要使用心靈的語言,受「詩」感化而和諧融洽的社會具有一種同步的節奏。又「仁政」是儒家政治學的基礎,堅信「道德」和「政治」密不可分,統治者的修身和對人民的統治密切相關。孔子繼承的傳統中,蘊藏著很多「天人合一」的觀念,儒家的形而上學在《孟子》、《中庸》和《易‧大傳》中得以完成。就天、地透過「人」知識及修身參與宇宙的轉化三者之間形成一種「三位一體」的關係。 4. 儒家思想的五個基本概念為「物」、「知」、「意」、「心」、「身」。格物、致知、誠意、正心是吾人賴以修身的四個必要步驟。而且這些步驟是在整體進程中乃是互為一體。 5. 道德行為之所以可能,是因為我們的本性天生具有止於至善的能力。

兩岸司法互助,台囚人權現曙光

    備受各界矚目的第三次江陳會談,由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於昨日在南京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雙方同意在民事、刑事領域相互提供協助,包括:「共同打擊犯罪」、「送達文書」、「調查取證」、「認可及執行民事裁判與仲裁裁決」、「移管受刑事裁判確定人」等合作事項。     隨著兩岸的交流頻繁,台灣民眾前往大陸探親及台商赴大陸經商者日益增多,於對岸發生犯罪事件並在當地坐牢服刑者也時有所聞。在福建、上海、廣東、北京…等地服刑的台籍囚犯,加起來人數就多達數百人以上。而對岸監所的設施、對於收容人的處遇教化、減刑、假釋及保外就醫等等獄政規定究與台灣有別,台籍受刑人往往有不適應的情況發生。然而礙於兩岸現實,在中國大陸服刑的台囚往往投訴無門,比起「外籍囚犯」可以向外館投訴,並獲得使館人員的探視,台灣人的命運真是大不同!      然而值得肯定的是,此次江陳會談所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基於人道、互惠原則」,只要在大陸、台灣兩地司法機關的同意下,可依循人道原則,遣返刑事犯、刑事嫌疑犯。如此一來,大陸台籍囚犯可以申請返台服刑,對於安定台囚的情緒必有莫大的幫助,避免其因思鄉情緒而躁動不安,同時也便利受刑人家屬探望,對於其基本人權的保障更可謂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法務部目前刻正著手《監獄行刑法》的條文修正,盼在此協議簽署後,政府相關單位能積極思考研擬相關配套措施,讓此協議能真正落實。此次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簽署只是個開端,如何落實兩岸的司法協助與合作正考驗著政府的智慧!  

正視家庭暴力下的犧牲者

 十個月大的女嬰遭到父親丟入滾燙的煮麵鍋裡燙死事件震撼社會,又驚傳一名二歲孩童被父親用掃帚打死的慘事。聽聞這些兒虐案件,內心實感到無比沉重,對於年幼甚至仍在襁褓中的嬰幼兒,如此戕害他們的生命權,這些小孩何其無辜?竟要為大人們的世界,付出他們的生命,承受無比的痛苦。     根據統計,台灣平均每兩天就有一人因家庭暴力案件死亡,而死者中以一到十歲的孩童居首位。家庭一向被認為是最安全的避風港,父母更是孩童最溫暖的懷抱。曾幾何時,誰會料想到「家」竟變成了殘酷的屠場,而父母變成了冷血的劊子手。 家暴事件層出不窮,儼然已成為台灣最嚴重的社會問題。尤其隨著全球經濟情勢劇變,經濟不景氣中裁員減薪驟增,失業問題頓時使無數家庭失去了經濟支柱。此時兒童往往被當作情緒的出口,間接促發了家庭暴力事件的發生,威脅了兒童的身心安全。     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不是父母的資產,每一個兒童都應該在安全、快樂的家庭中長大。兒童自我保護能力甚低,這些長期處於家庭暴力的無自救力兒童的生存與發展,值得我們去關心與重視。為兒童創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建立合乎人性尊嚴及人格自由的社會安全制度,使其享受其應有的權利,我們責無旁貸。     在此呼籲政府加強對家庭的各項服務,對於家暴、虐童及貧困等暴力發生的高風險危機家庭建立發揮完善的家庭功能,督促各縣市政府提高經費與人力的編列,結合村里鄰長加強通報機制,擴大資料庫建構基礎,積極追蹤輔導,並完善社會安全防護網,才可能有效防治家庭暴力的發生。 兒童人權不容忽視,善待國家未來主人翁,疼惜受虐兒,深切期盼兒虐事件逐年遞減,也籲請家長凡事三思而後行,避免一時衝動造成終身無法挽救的傷痛與遺憾!

《羈押法》雖修正通過,仍應繼續修正,更臻完善

我國《羈押法》部分條文修正案,4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今年1月,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654號解釋,認為看守所監視被告與其律師間的接見內容,並將其中可供偵查或審判的訊息呈報給檢察官或法官的規定,逾越「比例原則」所容許的範圍,妨礙《憲法》所保障的被告訴訟防禦權,應屬違憲。 釋字第654號解釋,宣告《羈押法》第23條第3項有關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應受監視之規定,其不問是否為達成羈押目的或維持押所秩序之必要予以監聽、錄音,已違反《憲法》第23條所示之「比例原則」。另《羈押法》第28條,律見時監聽、錄音所獲得之資訊,得作為偵查或審判上認定被告本案犯罪事實證據的規定,妨害受羈押被告訴訟上的防禦權與自由溝通權利,也違背《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的意旨,應自民國98年5月1日起失效。 4月28日立法院通過修正條文,已將上述違憲的部份刪除,並增訂第23條之1,被告與律師接見時,管理人員僅得監看而不能與聞,且不得錄影、錄音。法務部從善如流,修正違憲條文並增訂保障人民訴訟防禦權條款,以符合國際人權的標準,值得各界肯定。 但羈押制度本與法治國「無罪推定原則」相牴觸,雖基於確保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之目的而取得其存在之正當性,然對於人民權益之侵害或影響頗為重大。從去年一連串政治人物、企業界人士於偵查期間即遭受羈押,所引發的社會關注程度以及對於人權侵害議題的探討,即可窺知。 「無罪推定原則」為人權保障之核心,被告除依法受限的權利外,其應享有與一般國民相同的權利。但觀之目前《羈押法》與羈押實務的規定,將羈押被告準用《監獄行刑法》,不稱被告的姓名,而改以「號數」稱之、帶手銬、24小時監視…等情形,已與「無罪推定原則」有所牴觸,更引發侵害人權的疑慮。 除此之外,有關重罪羈押、偵查中羈押期間過長、違法羈押取證等已逸脫羈押本質目的的羈押,也不符民主國家《憲法》保障權利主體的人權保障觀念。在此呼籲政府應全面性地檢討我國現行的羈押制度,繼續往《憲法》保障人權的方向邁進,俾實現「人權立國」的理念。

接待大陸「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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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0日下午4時30分,「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在趙相林副會長之帶領,計有何其生、張艾清、陳力、劉仁山......等十餘人赴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參訪。 我及李念祖理事長、范光群、李復甸、林昇格、王志興......等人代表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接待並會談,大家相談甚歡!兩岸交流有助於相互瞭解及學習!

新金融商品大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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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商品大觀 于趾琴主編‧經濟日報採訪中心採訪、整理‧聯經出版公司出版 1.本書以滿足管理財富需求為主的目標,選列了33項新金融商品,並依商品主要性質,分為「共同基金」、「債券」、「衍生性商品」、「保險」及「信託」五篇。該書從投資者的角度出發,用看得懂的文字,讓讀者能以最快的速度,掌握金融商品的精髓。本書的另一大特色,是詳列各個金融商品的稅負規定,讓投資人得以事先進行有效的節稅規劃。 2.2003年財政部以更開放態度,持續核准多項「新金融商品」,從組合型基金、指數股票型基金、個股選擇權等,由於金融商品推陳出新之多,使2003年有「台灣新金融商品元年」之稱。 3.所謂「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是針對單一產業或單一市場指數,將指數「證券化」的金融商品。台灣第一檔指數股票型基金,是由「台灣證券交易所」授權發行的ETF,定名為「寶來台灣卓越50基金」,簡稱:TTT;投資人透過投資這檔TTT,參與台灣50指數表現。ETF的好處乃在於透過掌握趨勢,讓投資變得更簡單,並可降低投資成本及風險。在「共同基金」本書除介紹ETF外,還介紹組合型基金、雨傘型基金、保本型基金、貨幣型基金、企業貸款基金、認股權證基金、避險基金。 4.債券部分,本書首先談到「連動式債券」,這種債券是組合式結構商品,連結標的多樣化。其次又介紹「結構型商品」,此乃透過選擇權設計,將本金連結到個別股票、股票指數或利率等其他金融商品。本書在債券方面,還介紹「儲蓄債券」、「分別債券」、「交換債券」、「巨災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 5.在第三篇談到「衍生性商品」,首先介紹「認購權證」,此乃表彰用某一固定價格認購標的證券權利之有價證券。具體而言,是指標的證券發行公司以外的第三者所發行的一種商品,商品內容相當於一種「契約」或一種「權利」,投資人持有認購權證,就有權利在權證明定的「履約期間」內,或是特定到期日之前,要求按照認購權證約定的履約價格,向發行人購入該檔標的證券,並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價差。在衍生性商品中,還介紹「個股選擇權」、「指數選擇權、利率期貨」、「指數期貨」、「新台幣利率資產交換」。 6.在第四篇談到「保險」。首先就介紹很熱門的「投資型保單」,兼具保險與投資。「投資型保單」可說是台灣保險發展過程中的重大突破,與傳統固定保額的商品截然不同。 7.在第五篇談到「信託」,其中有「保險金信託」、「子女教養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