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觀點.李律師點評》節省贈與稅及囤房稅,贈與移轉不動產棟數逐漸攀升! 文◎黃興國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4年5月13日工商時報A4版記者方明所撰「節稅+避囤房稅 贈與移轉棟數衝高」的報導,一向被視為節稅手段之一的房屋贈與,如今在囤房稅推波助瀾下,贈與移轉數量逐年攀升,民國104年第1季全台贈與棟數達1萬5,985棟,創下單季歷史次高點;其中,六都中以雙北市的贈與移轉棟數最多,合計占全台贈與移轉棟數42.4%。

    太平洋房屋副總章克勤表示,不動產的贈與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為準,而非市價,稅基比直接贈與現金低,本就是國人喜愛的節稅方式,且自民國98年調降遺贈稅後,大量海外資金回流,全台的贈與移轉棟數因此年年增加。贈與移轉棟數增加除了不動產的贈與稅低外,多產族藉此降低持有成本也是原因之一,因為房屋稅等持有稅的增加,手中有多戶房產的家長會調整資產配置,將房子贈與給成年子女,以符合自住免稅標準。

    筆者認為民眾運用「贈與」不動產方式,來節省贈與稅或避免囤房稅的課徵,是目前很盛行的做法,但該受贈不動產如在出售時,其出售成本會以當初取得贈與成本為基準,無形中提高了「財產交易所得」,所以民眾在贈與不動產時,須謹慎評估財產交易所得的增加,省了贈與稅、囤房稅,但又日後出售又多繳了財產交易所得稅。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由目前台灣相關法令的規定看來,不動產越來越需要運用「節稅」,進行不動產產權異動,還是先請教專家規劃節稅,俾保自身賦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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