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出「職場霸凌」申訴後,依法雇主該怎麼辦?—職場霸凌調查及處理程序一次看懂
文◎李永然律師、劉和鑫律師 案例: B員工在A冷凍空調公司任職多年,近期因與直屬主管對工作事項意見不同,開始遭受主管刻意的針對。主管不僅多次在晨會及其他同事面前辱罵B員工「連這種事情都做不好」、「公司請你到底有什麼用」,更刻意不將重要的施工變更資訊告知B員工,待B員工依原定方式施工後,再以其未遵照最新指示為由公開斥責。此後,主管甚至要求其他同事不要協助B員工,將B員工排除於工作群組及工程會議之外,卻又持續以「工作延誤」、「配合度不佳」為由責難B員工。這樣的情況持續數月後,B員工每天上班都承受極大壓力,最終決定向A冷凍空調公司正式提出職場霸凌申訴。此時,A公司接獲申訴後,依修正後《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建立的新制,公司究竟應如何調查、處理,才能合法妥適地處理本件職場霸凌事件? 解析: 一、接獲申訴後,立即採取保護措施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2規定,A公司知悉B員工提出職場霸凌申訴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視B員工的需求及事件情節提供必要協助或保護。例如:改善B員工與遭申訴主管的互動方式、依當事人意願適時調整工作內容或場所,並可提供心理諮商、法律諮詢、權益及救濟途徑等資訊,同時注意B員工的個人隱私,降低申訴期間再次受到不當對待的可能。 二、審查申訴並書面通知是否受理 A公司收到B員工的申訴後,應先確認申訴內容是否符合法令受理要件,並應於接獲申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通知B員工是否受理;如決定不予受理,也應於通知中敘明理由。此一程序可以使B員工明確知悉案件是否正式進入調查,確定本案後續調查期間的起始時點。 三、受理案件後依法辦理通報 A公司決定受理申訴後,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2第3項規定辦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通報。因此,公司在建立內部處理流程時,應將通報與後續調查列為固定程序,避免案件僅在公司內部處理而遺漏法定義務。 四、正式啟動調查程序 受理B員工的申訴後,A公司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2第2項規定針對申訴內容進行調查。以本案而言,公司應釐清主管公開辱罵B員工、封鎖施工資訊、排除工作群組及要求其他同事孤立B員工等情形,並蒐集工作群組對話、電子郵件、工作指派紀錄、會議資料及相關證人陳述,參考具體事證作成認定。 五、保障雙方陳述及答辯的機會 A公司調查時,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2第2項規定給予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