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代伊能靜小姐發聲明稿


聲  明

 




 



日前壹週刊刊登「伊能靜8年收取庾澄慶6,600」之不實報導,業經本人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控告壹週刊提起民事侵權訴訟,並由地院審理中。

 



本人再次聲明,在本人與庾澄慶雙方婚姻關係結束後,仍維持原先財產配置之情形。庾澄慶請求本人以其個人之名義,由本人在中國大陸為他所代購之房產,目前仍然登記在庾澄慶本人名下。絕非如部份媒體所報導:本人「為了離婚,不但放棄小哈利的扶養權,更向庾澄慶要求保留約新台幣七千萬元的房產」。

 



至於其他諸多未經查證之不實報導,已造成對本人嚴重之傷害。本人將委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對於惡意散發不實消息之傳媒發函告示,並將會循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責任,謹此向各界聲明。亦再次懇請各界包含報章雜誌、網路等傳媒及個人言論、電視新聞娛樂媒體,切莫再未經查證,恣意刊載未經證實或渲染文章及言論,請尊重本人之「隱私權」及「名譽權」,本人將保留對惡意不實之新聞報導者進行法律責任追究的權利。

 



聲明人:伊能靜

 



代理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永然律師

 



吳任偉律師

 



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7樓之2

 



電話:(022395-6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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