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灣諾基亞西門子演講「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


2011年5月17日下午4時30分,我應台灣諾基亞西門子之邀,前往該公司為其員工們演講「家庭法律─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由葉以季協理接待我,現場人士也提出很多問題,我逐一回答。



◎演講大綱如下:



壹、前言



貳、法律與人權保障



參、夫妻財產

一、選用夫妻財產制,要由夫妻雙方決定

二、夫妻財產制的種類   

三、法定財產制的效力

四、共同財產制(《民法》第1031條)

五、分別財產制

六、辦理約定財產制



肆、不動產法律

一、投資房屋者如何避免購屋糾紛?

二、預售屋交易的法律須知

三、如何與仲介公司打交道



伍、金錢借貸要防人財兩失

一、金錢借貸雖是不要式契約,以立有「字據」為宜

二、金錢借貸可以約定利息,也可以無息

三、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四、如何對付借錢不還的人

五、運用支付命令討債的法律須知



陸、投資被騙,該怎麼辦?



柒、遺囑與財產繼承

一、遺囑的方式:自書、公證、代筆、密封、口授。

二、如何訂立自書遺囑?

三、實務上常見之問題

四、拋棄繼承

五、民國98年5月22日修正通過「限定繼承」



捌、糾紛解決的方法

一、訴訟

二、調解



玖、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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