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前往福齡扶輪社演講「民眾對不動產物權的法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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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8日下午1時,李永然律師前往福齡扶輪社演講,講題為「民眾對不動產物權的法律須知」,由社長童瑞瑜主持,現場近30位社友前往參加,大家對此一議題都甚感興趣。本次演講大綱如下:


民眾對不動產物權的法律須知


 壹、歷經三階段的修法
 貳、通則的重要修正
 參、所有權的重要修正
 肆、地上權的重要修正
 伍、農育權的增訂
 陸、不動產役權(原地役權)的修正
 柒、抵押權
 捌、典權
 玖、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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