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觀點.李律師點評》北市府修法限縮商業區蓋豪宅的要件! 文◎黃興國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4年6月23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郭安家所撰「商業區蓋豪宅 市府修法限縮」的報導,台北市郝市府時代,北市不少精華地段的商業區被建商插旗,坐享商業區高容積率,推豪宅都更案,也有財團躍躍欲試,將辦公室改建為豪宅,卻不符《都市計畫法》。台北市柯市府近日祭出「限縮豪宅條款」,將規定這些都更案一至四樓的不等樓層,須做商業使用,換言之,不得再興建門戶封閉的豪宅,否則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可砍都更容積獎勵。

    台北市都發局近日發函「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說明將研擬《台北市商業區建築基地之商業使用容積樓地板配置原則(草案)》,並指建商偏好提供住宅產品,甚於商用不動產,造成商業活動紋理中斷,難以發揮產業群聚效應,不利商業發展,影響就業供給,而商業活動還變住宅等區域,造成違規問題。
另一方面,市府也將《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送到市議會,新增商業區一樓及二樓不得做為住宅使用、停車空間等條文。

    北市府前幾年祭出「豪宅稅」後,現又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等相關規定,以抑制豪宅的興建,筆者認為政府過多的作為反而會干擾自由經濟的市場,進而影響經濟活絡與就業,政府應適當的控管即可,過多的人為操作,反而長期不利於經濟發展,更不利於人民的收入增加!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目前已被「民粹」弄亂了發展發向!人民的「居住權」是要保障,但不是用來「加稅」的方法,而應該是落實《住宅法》,藉建築社會住宅,保障弱勢者的居住權;而不是「打房」、「加稅」,讓行業發展、經濟活動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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